穿越在聊斋的世界里-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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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这次机会,凉晓珂做好事,护黎民,把名声传播出去,香火就会立即兴盛起来,到时候香火缭绕,功德加身,神位越发凝固。
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
对王子腾来说,也是好事,这样的事情,算的上是守护一方,凉晓珂作为王子腾的护身道兵,凉晓珂得了功德,王子腾自然也能够分润一部分,何况这件事情,还是王子腾亲自主持。掌控的。
若水听了王子腾的办法,还是有些担心:“公子。这样做的话,一旦惹起百姓们的恐慌。那后果就不堪设想,这样做真的好吗?”
眉宇间一丝忧愁缭绕,蛾眉微蹙。
摇了摇头,王子腾道:“这世间原本就有妖魔鬼怪,神仙皇帝,天下百姓也有权利知道这些事情,任何人都没有资格阻止百姓们知道事情的真相。”
“也许一开始的时候,百姓们会十分恐慌,但是等恐慌过后。知道了真相的百姓们,就会为了活下去,更好的生存下去,而一往无前,勇猛精进。”
“说不准以后的百姓,个个都能够修行,就算是进入不了修行之道,只要修行至阳心法,了悟道韵禅意。到时候气血沸腾,如大日绽放,光芒万丈,普照十分。就算是略微厉害一些的妖鬼也近不了身。”
凉晓珂深以为然,道:“主公说的对,只要百姓开通。明白是非曲折,个个修行。这个社会才能长足进步,要是遮掩事实。掩耳盗铃,活在虚假之中,就算是以后被厉鬼妖邪杀死吞食,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样的死去,会不会太窝囊,太悲剧!”
若水静静的听着,知道王子腾、凉晓珂说的也是有道理的,便没有再说话,而是话锋一转。
“公子,说的好,是我考虑不周!”
王子腾笑道:“这有什么,咱们这些人在一起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相互的把想法说出来,交流沟通,总能找到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的。”
若水点头道:“公子说的是,就按照公子说的去做便是,只是我在府里安身的话,白吃白住总是不好,以前的时候,我曾经偷偷的学过一门做豆腐的手艺,可以做豆腐脑、豆腐干、豆腐渣、嫩豆腐等,我想在府外租一处地方,开一个豆腐摊做生意养活自己。”
这话十分坚决,不容改变,王子腾原本打算让她好吃好喝的住在家里,毕竟凭着王子腾现在的写作收入,还是能够养活一家人的,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只是看她的神情,要是不同意她开豆腐摊的事情的话,说不准她立即就会府里,去外面租房子或者买一处院子住下。
若水在若水轩中十多年,也有很多进项,腰缠万贯,十分富有,在曹州城买一处院子,做个生意绰绰有余。
何况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子,还是曹州花魁,若是做买卖的话,不知道会有多少公子王孙前来捧场。
“好吧,既然你喜欢的话,就去做吧,暂时还是在府里住着吧,等把吸取人血的厉鬼格杀勿论之后,你再决定去留,去留随意?”
王子腾抖了抖肩膀,说着:“你先去忙吧,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我会尽力而为的。”
“晓珂,你也隐身守护家门去吧,我在这里等一会儿,估计着墨香坊的人快来了,等他们来了,我把蜀山剑侠传的稿子以及你的图形,拿给墨香坊的人,让他们帮着印刷一批图形。”
凉晓珂抱拳道:“主公,属下去了!”
王子腾道:“去吧!”
身前的凉晓珂身上,香火气息缭绕,周身泛出一丝金光,整个人站在那里,光芒流动,霞气弥漫,整个人越来越虚幻,越来越朦胧。
最后,化光离去,消失在王子腾的眼前。
若水俏生生的道:“公子,我也下去准备了!”
王子腾笑道:“姑娘请便,对了,等晚上的时候,你到我书房里来一趟,我会把适合你修行的功法秘籍传给你!”
“嗯!”
若水应了一声,婀娜转身,款款离去。
一抹雪白的脖颈晃人眼睛,修长而富有弹性,被太阳一照,更是有些惊心动魄的美。
王子腾看的有些心慌意乱,忙收了目光,平复了一下心情,一个人站在池塘旁边的柳树下,看着落花流水,白云飘荡,悠然出神。
看庭前花开花落,荣辱不惊;望天上云卷云舒,去留无意。
守着这么的一处院子,又有钱,又有实力,无论是看到这样的院子里的花开花落,都会荣辱不惊的,惊的都是那些没有这样的好的院子的。
王子腾的心神,沉浸在这一方天地中,待看门老人带着墨香坊的人,过来的时候,才从忘我中醒来。
他感到,自己的神魂之力,在这一会的工夫中,又有所精进。
收了墨香坊送来的稿费,白花花的银子!
王子腾又把蜀山剑侠传的稿子以及凉晓珂的画像,给了来人,且把希望印刷门神凉晓珂的 图形的事情,给来人说了一下。
来人没口子的答应下来,保证会印刷一批,让自己满意。
“这些银子还是有些太少!”
近段日子,一直没有停下修路的事情,一直在修着青石小路,每修上一段,都要花费大量的银钱。
“做好人好事,造福百姓,确实是个烧钱的事情,得赶紧想个办法赚钱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一章:德高人敬
修路铺桥,扶老太太横穿大路。。。。。。等等,一直以来就是行善积德的必可不少的事情,古往今来只如此。
然而这些看似十分简单的事情,却是个十分烧钱的事情。
不说别的,单说修路这件事,自古以来,很少有个人独立修路的事情,都是国家组织数千、数万、数十万的民工一起开动。
这其中的饮食、工资、原料的花费,多不胜数,白花花的银子便如流水一般,从指掌间,哗啦啦的流了出去。
这样的花销,简直就是无底洞。
就算是王子腾,如今写的小说十分畅销,日进斗金,也不足以支撑把曹州府内的青石小路都修起路。
想要修青石小路,首先要去购置大量的石子、沙子,还要招来大量的民工,帮着平整地面,放置沙石,还要招来厨师等,给民工做饭。
甚至还要给一些路远的民工,安排一下简单的住宿等,人一多了,事情也多了,很多你想到的,想不到的,都会在不经意间,陆续的发生。
解决这些事情的办法,红玉早已经办置妥当,王子腾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就是赚取大量的金钱,然后投入到这个烧钱的无底洞中去。
“曹州米贵,居之大不易,要是再不想办法赚钱,凭着现在的花费速度,我是在这里生活不下去了。”
每一天墨香坊送来钱财以后,修路的管理人员,就会来到府中。向王子腾支取修路的费用,每一次。都是墨香坊的人前一脚走,修路的管理人员就会后一脚来。
往往到手里的银子。还没有暖热,就被修路的管理人员把银子给取走了,王子腾望着离去的修路管人员,看着空空如也了的双手,有些自嘲笑道:“我现在看似风光无限,看似坐拥万贯家产,其实不过是个过路财神,两手空空,一文钱也剩不下。存不住。”
笑了笑,走了出去。
闭门造车,总是想不出来什么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必须出去走一走,看一看,说不准就会有什么办法。
俗话说的好,出门望去,满大街都是黄金,就看你有没有捡起黄金的本事。有本事,就会财源滚滚来,没本事,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的腰包迅速的鼓起来。而自己却只能看着眼红,而无能为力。
“公子,你去街上?”
路过大门的时候。看门的老人,十分恭谨的向着王子腾行礼。
来到了府里这么长的日子。老人已经了解到了这府中的许多事情。
作为清水诗话的第一名,作为名动曹州的读书人。作为畅销书的作者,王子腾原本可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可是王子腾一颗善心大发,要为百姓做些好事,要造福好人。
故而放弃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豪奢生活,反而过的有些拮据起来。
甚至作为一个名人,作为一个堂堂的读书相公,坐拥一处大宅子,却没有请来一个下人,所有剩下来的钱,都投入到了做好事的伟大的运动中去了。
每每想到这里,看门的老人,都忍不住有些热泪盈眶:“公子和夫人,都是天上的神仙下凡,专门是来帮助咱们这些穷苦的老百姓的。”
道高伏龙虎,德钦鬼神敬。
这样的一个好人,一家好人,自然而然的被看门的老人放在了心中的最高之处,真心的敬慕王子腾、红玉等人。
每一次,王子腾、红玉等人出门的时候,老人总是微笑的向着他们提前打着招呼。
看着眉目舒展,脸上逐渐恢复红润的老者,王子腾心中也时常会升起一丝欣喜。
做着这些能够利益他人的事情,王子腾也会感到欣慰。
金银财宝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放着的话,就是一堆死物,起不到丝毫作用,唯有放出去,流动起来,这些银钱才会起到银钱应有的作用。
银钱一撒,无数的人运动起来,一起做好人好事,做有利于子孙后代的事情,那应该是一件怎样兴奋的事情啊。
只有多做一些好事,才能够在年华老去的时候,不会为一生的碌碌无为而羞耻,才不会觉得一生都是在虚度光阴。
“嗯,我出去看看!”
王子腾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容,说着:“大白天的,也不会有人到家里来,再说家里也没有什么值得别人惦记的东西,等我走后,你把门关上,好好的休息一下,毕竟黑天白夜的看门, 你又年纪大了,常常熬眼,对身体影响很大。”
老人有些感动,双眼都有些朦胧,作为一个孤苦的老人,流浪在街头,时常温饱都得不到解决,后来还是红玉遇到的时候,善心萌动,把自己带进府里来,从此解决了穿衣吃饭的问题,让自己晚景不至于太过凄凉。
而自己年纪已大,也不能、也没有能力为主人做些什么,唯有做点看门的事情,才能略微让自己的心安定下来。
只是做这样的事情,却让主人时常挂念在心,生怕累了自己,简直比自己的儿女,还要用心,若非是自己坚持看门的话。
或许主人早已经另寻年轻人过来看门了。
每每想起,心中总是满满的着感动。
看门人望着一身青衣,潇洒英俊的王子腾,说着:“公子,现在虽然是春天,可是还是有些寒意,要不要加件衣衫。”
王子腾笑道:“不用了,你知道,我是个练武的人,身子骨硬朗,你去关上门休息吧,我先去了。”
大街上,人山人海,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目之所及之处,亭阁楼台,百花水榭,又有玲琅满目的百货,此起彼伏的叫卖,十分的热闹。
更惹人眼球的是,这一条条纵横交织在一起的小路,早已经由土路变化为了青石铺成的小路,青石小路,做的十分平整,木屐踩在上面,发出噔噔噔的有着节奏的声响,这声音宛如悦耳的乐声响彻在耳畔。
“该做什么好呢?”
王子腾走在人群中,六识大开,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救我!”
一处医馆前,一名染血的武者,倒在了医馆的门口。(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二章: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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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看热闹,一直以来,都是国人的一大传统,在聊斋的世界里的人也是如此。
见有热闹可看,刷的一下,医馆的门前,便围起来一群的人。
这群人,围在医馆的门口,也不靠近,也不太远,看着倒在医馆门口的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相互之间,更是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倒在地上的人,旁边放着一般雪亮的刀,这是一把极为宽厚的砍刀,刀锋锐利,闪着寒光,寒光闪烁处,还有着一抹热气腾腾的血花。
这是一把刚刚杀过人的刀,还带着血。
躺在地上的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熊背圆腰,肩宽眉长,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挑,透着一股煞气。
年轻人的身上,穿着一件普通的粗布长衫,长衫被一些不知名的武器刺、砍的花了一片,衣服破碎的地方,鲜血如火,染红了一片,红色的血液,不知道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浸透了衣衫,露出来里面裂开的肌肤。
血红的肌肤有着深可见骨的伤痕,汩汩的血液横流,把躺着的地面都染红了。
“救我!”
细微的声音,从年轻人的嘴里说了出去,两个字好似耗尽了年轻人最后一点精力。
说完这两个字后,头一扭。昏死过去。
“这短时间,不知道曹州是怎么了。天天有带刀带枪的人,死于非命。”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