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狂神-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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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信你!肯定在枪上作假了。”林萌翻了一个白眼儿,十分的俏皮、可爱。
陈宇也不反驳更不去解释,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回了一句“呵呵”。
收拾收拾了东西,冲着那边还在恐惧之中回味,没有缓过劲儿来的三儿和大洋,叫嚷一声:“该走了!”
“哦,来了。”两人答应一声,这便急急忙忙的追了上去。
那边的林萌看他们要走,当即一愣,然后焦急的娇喝道:“你们有没有点同情心,我这同学死了,你们不帮忙挖坑埋葬一下,竟然还落井下石的走人。”
“我说美女,要不要我们再给他三个披麻戴孝的服丧啊?”陈宇没好气的道。
“你……什么意思?”林萌气得不行。
“这可是末日,你以为还是当初的世界,每天不知道要死多少人。你有闲工夫来感怀同伴的死亡,还是多想想,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吧。哦,对了!你刚才好像是说过,咱们各走各的,所以……别跟着我们,我可不想再来收尸。”说完,陈宇留下了气得都快哭了的林萌,转身大步的离去。
那边的三儿和大洋虽然有点可惜林萌等人,但毕竟陈宇是老大,跟着他,他们才有可能在鑫鑫市活下来。
那边的鲨鱼头和卞小贵,有心想要掩埋同伴,可是想起刚才的可怕经历。如不是陈宇,他们估计也是一样的下场,此时此刻那里还愿意留在此地,当即赶紧的追随上去,跟在陈宇身后一起的跑路。
林萌看着同学的尸体,擦了一把眼眶中的泪花,也不再多问,跟着鲨鱼头和卞小贵走了。
大洋和三儿看着跟上来的几人,内心一阵窃喜,看了看那边的陈宇。虽然,刚才这家伙说不让他们继续的跟着,可是这一会儿的功夫,人真跟上来了,他也装作没看见。
显然,他也是刀子嘴,豆腐心。
一行人,经历了刚才的事情,再加上死了三个同伴,一路的无话。
原本卞小贵三人是想动手抢劫陈宇的武器,然后各自跑路的。可是,经历了刚才的事情,他们已经折损了三个帮手。再加上陈宇这家伙刚才破了窥心者的幻境,展现出来的实力,更是邪门,一时间让他们很是犹豫。
果然如同大洋他们说得那般,在七绕八绕之下,终于是在中午时分到达朝阳酒店了。
在阳光下,那大楼的外墙玻璃,金光闪闪的甚是耀眼。
“哥,到了!只是这朝阳大酒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们到哪里去找你的朋友。”大洋询问道。
“13楼!”陈宇十分的确定。
“我擦嘞,这你都知道?”
“白痴!上面写着呢。”
陈宇一指头顶,大家看去,果然十三楼用床单拉了一条横幅,写着“陈宇,我们在这里!”
第138章 来人
上了十三楼。
一大群家伙正坐在里面,估计是吃饱喝足了,正在聊天。
陈宇等人敲门,还搞得他们一阵紧张。可是,当门打开看到进来的人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陈宇竟然能找到这里来,而且还在这丧尸满地爬的鑫鑫市之中。
“哥哥,你来了!”龙萧雨最先反应过来,直接冲了上去,眼泪汪汪的道。
“呵呵,小雨!好了,哥哥回来了,别哭啦。”看着如同一个小孩子一样,哭哭啼啼不断流泪的龙萧雨,陈宇摸着她的小脑袋安慰道。
“恩恩,我都没有哭哦!只是……只是看到你回来了,实在太高兴了而已。”龙萧雨抹了抹眼泪,小声的抽泣道。
“呵呵,乖啦乖啦!”
陈宇再次的安抚了一下龙萧雨的情绪,看着在场的其他人,尤其是张馨予。最后,咧嘴一笑,大声的道:“弟兄姐妹们,我陈宇又回来了,你们不欢迎吗?”
“哈哈,陈宇大哥,太欢迎你了!我们想你都想得疯了。”黄金磊这家伙率先跳起来,直接的冲到了陈宇面前,重重的和他拥抱在了一起。
接下来,他赶紧的转头,看了看陈宇身后的众人,脸上带着微笑询问道:“对了,我大哥和小弟呢?”
“他们……”
陈宇身体一颤,听到这询问,心头猛然的就是一沉,叹息一声,无奈的道:“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
一听这话,黄金磊顿时心头一跳,感觉自己脑袋犯晕了。
“陈宇大哥,你说吧……我……我想我有准备。”黄金磊眼眶红红的,可依然是倔强的强咬着嘴唇,淡定的道。
“完了!二十四师全军覆没,不是仗着我的能力,我想我也会死。”陈宇的这话一说完,黄金磊只感觉天旋地转,顿时整个人便晕死了过去。
醒来之后,这个大大咧咧的男人,一个人冲进了厕所,锁上了门,哭得好似杀猪一般。
这种事情他们没法劝,越劝心理越难受。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任何亲人的离去,当事人都会觉得难受。可是,当他发泄过了,总得要接受现实。
“哎,怎么样?最近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那边的鲨鱼头等人和张馨予他们开始熟络。而另一边的陈宇,则坐在一旁抽着烟,询问正在擦拭剑的晁典道。
“一般!一般!”晁典还是那副不温不火的口气,淡淡的道。
“少来,这么大一家子的人,吃喝拉撒都得有人,你小子恐怕不会好过。”说话间,陈宇深深的抽了一口烟,看着旁边的瞎子,平静的道:“辛苦了!”
“呵呵……”晁典还是老样子,平淡无奇。
陈宇也不说话了,抽着烟,两人靠得很近,就这样坐着,相视无言。亦或者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嗒嗒嗒……嗒嗒嗒……”
就在大家都各自聊各自的时候,突然外面传来了阵阵刺耳的脆响。陈宇听得十分明白,这分明就是直升机的螺旋翼,当即立马的冲到了窗户前。
其他人都是一愣,反应过来之后,皆是一般无二。
果不其然,天空之中一辆直升机,不断在上空盘旋。同时,高音喇叭里面,不断的放着重复的喊声,“各位幸存者,军队将对你们进行救济。请到73路站台,我们将在哪里设立救援车,带你们离开。我们这里有充足的食物,充足的水源,还有强大的军队。”
“各位幸存者,军队将对你们进行救济。请到73路站台……”
直升机一点点的远去,而这个高音喇叭中的信息,却一遍又一遍的不断放着。所有人相互的看了看对方,难以掩盖内心的激动和眼神之中的兴奋。
“老大,怎么样?我们去不去啊?”大洋转过头来,兴奋的询问陈宇。
“当然得去啊!”一旁的三儿说完,又看向了陈宇,挤眉弄眼的道:“是吧,大哥!”
陈宇一愣,说实在话,继续跟这些没谱的军方接触,自己实在有点心虚。
倒不是说军人怎么样。实际上,对于那些有责任感,热血的军人,陈宇很是敬佩。自己当初是雇佣兵,对于这些吃皇粮献出自己的青春,甚至生命的可爱之人,还是很感动的。
他讨厌的……是那些为达目的,可以把军人当成一堆数字,轻易抛弃和牺牲的高层们。
“不知道,我也不清楚。不过,要是我一个人的话,我想我不会选择和他们打交道。”说到这里,陈宇叹息了一声,转头又看了看跟随着自己的这一群人。
虽然,自己可以拼命的活下去,他们可怎么办?
这一路走来,已经跪了多少?难道,要让这剩下的人,继续的一个接着一个相继死去吗?
看着陈宇主张不去,一时间所有人都难以掩饰眼中,那一闪而过的失望。
“当然,团队不是我一个人的,大家投票吧!”陈宇最后又加了这么一句,顿时所有人都是一阵欢呼。
当即,几乎是全票通过,只有陈宇和晁典二人没有举手。偏偏这两个家伙,又是团队最厉害的主心骨。
一时间,所有人把目光都放在了二人身上。
陈宇没有理会这些人,反而皱起眉头,从兜里掏出烟来点上,吸了一口,淡淡的道:“瞎子,你怎么看?”
晁典没有说话,摸了摸手中的剑鞘,平淡的道:“天大地大,何处是家……去哪里,又不是一样的呢?”
“得!就特么的冲你这话,既然是个团体。我们大家就少数服从多数,既然多票决定,那我们去73号站台。可是,老子丑话得说在前面,这是你们投票之后决定的结果。无论前面发生了什么,你们都特么的别怪别人。”想起以前的过往,陈宇当即把这些家伙的舌头“刮干净”,免得发生些什么他们最后怪自己。
“放心吧,老大!能跟着你活到现在,我们就算是不容易了。你放心,我们大家决定的道路,就算是跪着走也得走完了。”大洋当即拍着胸口保证道。
第139章 朗基努斯之枪
既然一切都说定,除了陈宇和晁典二人没有表态之外,其他人都同意了去73号站台。那么,没有选择,大家当即都得收拾收拾,立马的出发了。
三儿是当地人,他说自己识得一条小路。以前翘课上网吧,走的都是这条路,比较偏僻,穿过几个巷子就到。倘若走马路,安全系数不高不说,就是那路程还要慢一半。
大家急着赶路,又有一条又近又安全的小路,当然是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了。
“我前面负责开路,晁典殿后,三儿你们几个也给我机灵点。”
陈宇喊了一声,大家都是因为他聚集在一起,当然得听从这家伙的命令。卞小贵等人虽然不爽,奈何别人手中有枪,谁有喷子谁就老大!
而对于龙萧雨他们,是再开心不过了。之前在酒店里面,就是一盘散沙,现在终于是有个主心骨了。
“谔谔……谔谔……”
这才刚刚的走出去没几步,前方就出现了几只丧尸。陈宇是毫不犹豫的两个连点,当场给它们爆了头。
看得身后的三儿和大洋,一个劲儿的叫好。
“老大,你这枪法真叫一个牛X啊!”三儿兴奋的叫嚷道。
“是啊!我的哥啊,什么时候能教教我们,要也打枪这么准,那就好了。”大洋和三儿是一伙的,只要一溜须拍马,兄弟俩绝对得齐活。
陈宇白了他俩一眼,甩了甩手,淡淡的道:“你俩要是这练枪的劲头,能有拍马屁一半的功力,我保证你们枪法一顶一的。”
“叮咚!”
就在这时候,突然脑海之中一阵脆响。本着上次吃了大亏的心理,陈宇一直关注着剧本和商城,突然听到了这一声响动。
当即,赶紧的潜意识进入查看,有什么最新的消息。
可是,一切正常,只是商场显示了一条,“初次消费。”
这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说,商城系统自从开启到现在,有人在里面第一次消费了。而这个人,可以说是再生者里面,第一个吃螃蟹的家伙。
要知道,现在再生者的积分点,可是视为珍宝。
每个月的系统刷新,第一次会刷掉十点,第二次为二十点。积分点不够的家伙,则会被系统直接给抹杀掉。
可以说,积分点是再生者保命的东西,许多家伙为了弄足够,甚至猎杀自己的同胞。
消费,那是做梦都不敢想。可是……依然还是有人消费了!
带着好奇的心理,陈宇仔细的在商城之中查探了一番,发现有一栏已经黑掉了。这证明商城的物品,是唯一性的,一个人买了之后将不会再出售。
当看到那物品上面的资料时,陈宇脸色巨变,转头看向了一旁的晁典。发现后者的脸色也不正常,愣在了那里。
售出的东西价值一百个积分点,是目前商城没有开始提价前,最贵的物品。
名字叫做……朗基努斯之枪!
朗基努斯之枪,是一把捅死过耶稣的圣枪。
传说有点太长,就长话短说。据说当初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时,一个罗马士兵为了确定他是否死亡,曾用手中的长枪捅过他。
这把枪沾过神的血,最后成为了基督徒的圣枪。当时刺死他的士兵,就叫“朗基努斯”,这也才有了枪的名字来历。
传说中只要手持有该枪,一百二十尺范围以内的人皆臣服,持有这枪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运,但失去的人会即时毙命,在古代罗马帝国中,这枪成为权力的象征,多位战绩彪炳的君主,手中持有这把枪打胜了无数的战役。
它最后的一任主人,就是臭名昭著的纳粹头子希特勒。在1945年4月30日下午2点10分,米军占领圣教堂,夺取去这把圣枪,不到2小时,希特勒便吞枪自杀而亡。
当然,这一切都是历史上的那把武器,象征大于实用的。
可是,这出自剧本里面的东西,恐怕能力就不是一般的了。资料也没写,不知道具有什么作用,但“弑神之枪”的恐怖名头,恐怕用脚趾头想也大致明白它的作用了。
其实,目前陈宇更加好奇的是,到底谁拿走了那把“神之枪”。
“真不敢相信,竟然有人拿走了如此恐怖的东西。”晁典看了许久,这才叹息一声,无可奈何的道。
“不知道!不过,我特么的不想对上他。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