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昏君-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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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桐罗不敢大意,回师迎战,虽重创郑之余平所部,却也因此失去了围歼楚军主力的机会,鱼桐罗所部在与郑之侠所率部队的决战中战损颇多,他在后来的奏折上有详细的写明,甚至称赞郑之侠勇武果决。
宋剑雄兵败,自然找几个替死鬼,郑之侠则因率本部军马拼命攻击鱼桐罗的左翼,成功掩护主力大军撤退,加上太子一系的大臣力保,才没有被楚王砍了脑袋,不过,败军之将,最终都要被惩罚,郑之侠因此被削了兵权。
这家伙是个将才呐,掩护主力大军撤退的那一战,已经展露统帅必备的大局观,且擅于捕捉战机,如此人才,竟然弃之不用,楚王昏庸啊。
叶大天子一时感慨唏唏,哥最大的本事,除了剽窃,就是泡妞哄妞,另一个本事,就是看人的目光准,懂得用人,从古至今,上位者就是要懂得用人,方能做好工作呐。
与郑夫人聊天的时候,他旁敲侧击的打探,郑夫人此次前来,身负郑氏一族的重要使命,她顺着皇上的意思暗示,郑之侠就是特地过来谋求功名,皇上您怎么安排,那是您的事了。
叶大天子暗乐,哥又得一将才,至于是不是能够独挡一面的牛人,还有待考验。
郑氏一族的意思就是这样了,如此一来,他倒不用担心郑之侠不会卖命,大家族本就是如此,族内长老商议决定了的事,由不得你不去做,何况,郑之侠若不同意,也不会陪同郑夫人过来了。
“郑之侠,朕能用你吗?”命太监把郑之侠召入御书房,叶大天子劈头就来上这么一句。
我,可以给你施展才华的舞台,可是,你对我忠心吗?你有这个能力吗?
郑之侠没有半点犹豫,当即跪下,大声道:“草民愿肝脑涂地,效忠圣上。”
叶大天子直视他的目光好一阵,右手虚引,“平身,朕相信你。”
他随即哈哈大笑,半玩笑道:“朕知道你是将才,所以给你施展的舞台,你若不答应留下助朕,朕只好把你喀嚓了。”
郑之侠脸颊的肌肉不由得抽动了一下,幸好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谋求功名,否则,真给砍了脑袋那就冤死了,心中却感觉说不出的轻松,皇上这话的意思,透着信任与将来重用的意思,当然,若无真本事就难说了。
“草民必不负圣恩。”郑之侠再次跪地谢恩表忠心,世家大族向来是家国天下事,他心里没有半点背叛楚国的内疚羞愧感,老子是想给你卖命,可楚王你不识货,就怪不得老子反水了。
识时务者,方能俊杰。
得一人才,叶大天子心情大好,又大方的加封北原郑氏几个成年男丁,给他们几个虚职,让郑夫人与红妃感激不已。
叶大天子没有马上给郑之侠封官,而是先让他去皇家军事学院学习三个月,郑之侠虽然称得上历经血战的将才,但是,大周军队里实行的各种练兵新法,必须了解清楚,方能委任外派。
他却不知,那些队列操练之类的练兵新法,早已传遍大陆,许多身经百战的将领对此不以为然,甚至嘲笑,就这么练习一二一的走路,管用么?简直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多多练习战场上的格斗技巧更实在。
郑之侠却不这么认为,这种一二一的队列练习,看似没什么用,但他经过一阵时间的仔细捉摸之后,却发现了其中的妙处,别人对此不屑,他却跟着学,在他统掌的那一校军队里推行,在攻击燕军的战斗中,士兵们的表现,更让他感觉到这种练兵的好处。
既是皇上所命,郑之侠敢不遵从?表现好了,日后必得皇上重用,热血男儿本就应该建立不朽功勋,名垂千古。
把郑夫人送至北原后,郑之侠便返回大周皇都,正式进入皇家军事学院学习。
武将,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擅长阵前搏杀,冲锋陷阵,敢打敢拼,个人武力值恐怖的猛将,这种猛将,统领一校军马非常胜任,却不能独挡一面。
另外一种是智将,头脑灵活,擅长捕捉战机,个人武力值不高,甚至可以是一介文弱书生,但这种人,才是极具天赋的统帅,足以独挡一面。
一军之统帅嘛,根本无须亲自上阵搏杀,要做的只是调度好军中各部队,给予敌军致命的打击,获取最终的胜利。
君不见兵法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交伐兵,兵道,诡也,足见谋略的重要性,两军统帅对决,首先就是谋略上的搏杀,最后才是兵戎相见。
郑之侠出身名门世家,受过良好的教育,中过进士,在军中滚爬多年,参加过好几场大战,可谓不可多得的智将。
叶大天子对他,给予了格外的关注。
第二百六十三章 无本生意
郑之侠入学半月,所有学科成绩优异,战史评析令人刮目相看,兵棋推演更是把全院校身经百战的老将军们击败,成绩夸张得让人难以置信。
郑之侠原本不是张扬之人,但他心里清楚,皇上在盯着他看呢,若不好好表现,将来的重用就变成一句空话,他可不想错过这一良机,而且,时不待我啊。
整个军事院校无人知道郑之侠的底细,优异的成绩令全院校学员叹服,也令院校讲师叹服,如此高材生,院长大人动了心思,想把人留在院校当讲师,奏折递上去了,得到的批复是一个大红叉叉。
一个月的时间,郑之侠提前毕业,叶大天子只封了他一个校尉,派他前往镇阳关,协助牧淳风守城。
郑之侠当即打点行装,带了十数名郑氏子弟前往镇阳关,他知道,皇上仍是在考校他,前面的考核算是通过了,就看后面的表现了。
叶大天子确实是关注郑之侠的一举一动,郑之侠动身前往镇阳,他已派人通知镇阳统帅牧淳风,让他重点关注郑之侠并评点。
接下来,他又命狐啸云率虎豹铁骑冒着大风雪出征,这一次的目标是镇阳关外的各部族,之前,金兵一直攻打镇阳关,狐啸云的虎豹铁骑只能在虎门关外袭扰,镇阳关外一带从未受到袭扰,现如今大雪纷飞,金国大军早已撤退,窝缩在家里烤火取暖。
大冷天的,冻都冻死人,加上道路积雪难行,不利于开战,一般说来,谁也不会选择这样一种气候与时间作战,叶大天子偏令虎豹铁骑出击,存心不想给金鞑子过个舒舒服服的寒冬。
其实呢,叶大天子是偿到了抢劫的甜头,他曾经为此算了一笔帐,正正经经的与塞外部族做生意,用粮食铁矿换取战马兽皮等等,费用非常大,而且,换到的战马,并不全是精良的上好战马,人家也不会一次性的给你这么多匹上好战马。
抢劫,那是无本的生意,狐啸云率虎豹铁骑在虎门关外一带搅和了大半年,光是抢到的战马都有近五万匹,上好战马就有二万三千多匹,牛羊更是不计其数,还有不少的金银珠宝,外带近万青壮部族奴隶,这样玩法,可划算多了。
且不说各部族的财产有多大损失,累计歼俘的塞外部族就有三万多人,其中大半是战士,塞外部族的其中一大致命弱点就是人口少,死一个少一个,叶大天子就是要照着努尔赤的软胁抽。
当然,被冠以屠夫之恶名的狐啸云少不得被大臣弹劾,但叶大天子以一句“来而不往非礼也”给顶了回去,就许鞑子烧杀抢掠,为什么我们不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狗屎的礼仪之邦,人家欺负到头上了,还跟人家讲什么文明礼仪?
老子就是支持狐啸云的作为,有意见?行,老子派你当使者出使金国,达不到老子的条件,砍砍砍!
天子发飚,满殿大臣噤若寒蝉,无人再敢弹劾狐啸云,心眼泛活的甚至拍起狐啸云的马屁来,皇上的心腹爱将呐,前程似锦,跟人家攀交情,那是应该的,这叫投资,甚至有些世家大族托关系走后门,想要把子弟往虎豹铁骑里塞。
狐啸云是来者不拒,行,只要那些世家子能熬得过类似现代特种兵的变态特训,他全都收下,光是这一条件,就把所有的世家子给吓跑了。
此刻,狐啸云正指挥一万虎豹骑将士兵分两路,对镇阳关外八十多里外的两个小部族同时发起攻击。
这些部族人没有想到狐屠夫竟然会选择从镇阳出击,选择这种恶劣的气候,他们根本没有任何防范,加上所有虎豹骑将士身披清一清的白色披风,把全身包裹起来,便是站在雪地之上,若不注意看,根本就没有发觉。
虎豹骑把守在营寨外的几个勇士不声不响的宰掉,悄悄的控制了一切,然后突然发起冲击。
天寒地冻,那些部族人都窝在自家的帐篷里,要么喝酒烤火,要么呼呼睡大觉,也有的夫妻在忙着造小人,千万铁蹄踏过,整个营寨成了修罗地狱。
伪装,自古便有,但多是一些死士刺客为方便行刺目标才使用,根本没有引起军方注意,叶大天子早暗中弄了几十万件白色披风,但暂时没有公开,只是先让出关袭扰的虎豹骑装备。
虎豹骑所有将士还套上了绵制的露指手套,手握铁器时不至于把手冻坏,当然,没有作战的时候,还有另外一双厚厚的绵制手套,用长绳串着,挂在胸口,非常的方便。
“将军,这一次赚大发了。”独掌五千部族勇士的戈布林一脸的兴奋,身上的白色披风沾有斑斑红色血迹,为族人报仇,他可是第一个杀进营地,掌中斩马刀不知道夺去了多少敌人的性命。
风雪太大,不宜放牧,各部族都把牲口圈起来,正好便宜了虎豹铁骑,可以说是真正的一锅端。
狐啸云咧嘴一笑,命令将士加紧清理战场,然后押着俘虏,战马牛羊等牲口,连带些许金银珠宝、粮食等财物,迅速撤回关内。
他端坐高头大马上,冷眼看着狼藉的营地,满地的尸骸,被鲜血染红的雪地,表情显得很淡漠。
当初,皇上给他下达鸡犬不留的命令时,他还有一些犹豫,可是,当他看到被鞑子掠去,受尽凌辱,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大周子民,他愤怒了,大屠杀几次之后,人已经麻林了。
战争,原本就是这样,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存活下来的人,才是上天眷顾的宠儿,脑海之中,不禁又浮现出征前皇上所说的话,朕,发动战争,就是为了消灭战争,解求天下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皇上如果一统蛮荒大陆,天下归一,自然不会再有战争,百姓不用再饱受战火的蹂躏,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为了皇上的千秋霸业,为了天下百姓,牺牲一些人又算得了什么,功过自在人心。
狐啸云握紧拳头,策马飞奔,眨眼但消失在白茫茫的雪地之上,那一长串凌乱的马蹄印很快被天空不停飘落的雪花掩盖。
第二百六十四章 帝王生活
外边雪花纷飞,寒风呼号,宫殿之内却是温暖如春,而且,春光无限。
宽大的胡床之上,叶大天子舒舒服服的躺靠瑾皇后温软的怀里,一只狼爪子不安份的在丝袍里面攀山越岭,寻幽探景,他的一双狼腿伸进喜妃敞开的丝袍里,笑眯眯的欣赏柔妃优美动人的艳舞。
柔妃今次所着的服装,跟皇家医护女兵的护士服一模一样,只不过,料子却是不一样,那是用上等的真丝织成,质料光滑柔软,而且,很薄,薄如蝉翼,穿在身上,与不穿根本没有什么差别。
同色质的白色丝袜包裹住那一双白皙纤秀的美腿,鲜红的脚趾甲若隐若现,另有一番扣人心弦的诱惑。
丝袜,叶大天子也记心灵手巧的宫女捣鼓出来了,不过,弹力不强,末端只能用丝带系住,在正面打上一个漂漂亮亮的蝴蝶结,很是销魂呐。
高跟鞋,目前已命木匠按他“设计发明”的图稿在制作,他不会“发明”塑料,只能用上好的木材来制作,这可是一细活儿,急不来。
旗袍、各种增加情趣的小内内啥的,他都“发明设计”出来了,吩咐那些手耿手巧的宫女制作便成,这些勾魂的妖冶小东东,一旦流传出去,必定引发贴身小内内风潮,甚至是大爷们最喜好的小东东,想想看,最宠爱的小妾这么一身妖冶的装扮,要多销魂就有多销魂,那可是一种意境上的莫大享受呐。
他的心里头可是充满了太多了阴暗面,他的制服控欲念不是很强烈,偶尔玩玩,调剂调剂。
柔妃娇小玲珑,天生媚骨,本就荡人心魄,这一身装扮,越发勾魂夺魄。
那可是诱人犯罪的小天使,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小妮子还太小,尺寸若如顾昔韵、李湘茗那般惊心动魄,才叫完美。
如果,给小妮子穿上学生装,或者仆人装……
叶大天子被自已的邪恶念头吓了一跳,你妹啊,哥太邪恶了。
不过,负罪的念头仅是在脑海中一闪过而,他继续心满意足的欣赏柔妃的艳舞。
男人心里的阴暗一面,他现在可是毕露无遗,无遮大会呐,这可不是YY,而是真实的存在,嘿嘿,心里要多满足,要多邪恶,不消说了。
为了后宫河蟹,他可是费了不少的劲儿,连哄带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