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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帕特里克·摩尔_罗定国] 机器英雄-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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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第10期   … 世界科幻史画
帕特里克·摩尔    罗定国
        会飞的机器
    科幻作品中的硬件对科幻的生命力至关重要,只有科幻才是敢于以一个新机器或一种新的科技思想作主角的唯一的文学形式。只要稍微浏览一下早期的科幻插画,就能发现飞行机器是最早的科幻硬件之一。以现在的眼光看,如果一个人乘坐达·芬奇设计的直升机,那么无论他怎样拼命扇动它的双翼,那直升机也决不会离开地面。然而比起1886年凡尔纳为推动其云中快艇而构思的桅杆尖顶上的小轮子来,达·芬奇的设计肯定更切合实际。
    毫无疑问,格兰特·达特的科幻插画中的那些飞行器虽然是最不切合实际的,然而却是最迷人的。他那些荒唐的飞机一般都有翅膀和自动推进装置,偶尔也会出现一些由人操纵的飞机。H·G·威尔斯在1907年写的《空中大战》把这一题材发挥得淋漓尽致:一列巨大的飞行舰队轰炸美利坚合众国,紧接着是大量的空降兵入侵,随后情节迅即展开,大英帝国和法兰西攻击德国,直到亚洲人以自己的空中飞船加入战斗,使空中大混战达到最高潮。威尔斯的科幻预言使当时西方许多有识之士产生忧虑,直到冯·兴登堡号以及S—100号飞艇的坠毁才使人们对这种空中威胁松了一口气。然而,尽管后来空气动力学迅速发展,但有时也会出现故意逆潮流而动的科幻设计,例如1972年哈里·哈里森在其作品《穿越大西洋的隧道,乌拉!》中曾设计了一架用煤炭作动力的飞机。
    无疑,最早的荣耀应归功于兔子罗杰的创造者菲尔·诺兰和迪克·柯尔金斯。他们设计了许多奇形怪状的空中运输机,他们这一极具潜力而影响深远的连环漫画形成了几代人超前的科技观念。例如在A·E·瓦格特的《合作或其他》中贾米尔森的抗重力降落伞,明眼人一看就知那只不过是兔子罗杰画中的薄膜罐、背包及跳带的翻版。
    当人们还在用竹子和跳伞绳制作真正的飞机时,一批想象力丰富的科幻作家已经更快更远地飞进未来。斯坦利·温堡姆在其《如果之轮》中,不囿于任何航空动力学知识,让其喷气式飞行器在各大洲之间轰鸣而过。同时,温堡姆的《即将来临》又让科技救世主乘坐华而不实的“飞行城堡”从巴士拉呼啸飞来,君临世界。
    在所有科幻机器(尤其是飞行器)的大师中,当然首推弗兰克·R·玻尔。这位身体欠佳的条顿族艺术家忠心耿耿地为卢森堡籍的出版怪杰雨果·根斯巴克工作,用精美绝伦的画面来表现三十年代各种科幻思想。他设计的飞行器不仅散见于各期《惊奇故事》杂志,而且经常在《科学与机械》杂志的封面上嗖嗖掠过。
    二次世界大战来临,现实世界中真正的精巧的飞行设计以几何级数增长,打破了科幻中这短暂的航空热之梦。由于科技发展的现实已经赶上了科幻作家的想象力,科幻作家只有放弃航空竞赛而直接跳入反重力。由于气垫船的试飞成功,各种各样的飞行车辆便进入科幻作品中,但这些科幻飞行车辆明显是现实中已经出现的各种飞行器的衍生物。至于后来出现在许多科幻故事中的漂浮体,已经与现实的飞行器毫无关系了,这些漂浮体是由辐射能、魔力或其它神秘的未加解释的能量作动力的神奇飞行器。
    最极端的太空传输是由心灵力作动力的。主人公只要用意念控制自己就可随心所欲地到任何地方去,而且离开与到达几乎是瞬间完成。这种想象有助于情节的快速发展,也能产生出如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的《我向往的星球》(1956)这样的杰作。
        时间机器
    1895年威尔斯以其“时间机器”率先冲破神秘的永恒,自此以后时间主题在科幻舞台上独树一帜,绵延至今。往来于过去、未来和现实之中,在时间里进行运动的思想其实由来已久,但这些在时间里的运动以往通常都是由旅游者的灵魂或思想来完成,吉普林的《世界佳话》即是这类作品的典型。只有威尔斯独辟蹊径,跳出历来的荒诞和神学的范畴,坚定地用机械的工具来实现在时间里的运动。
    由于有多种方式改变时间里发生的事件,因而就会出现各种可能的并行宇宙,因而时间机器的题材始终与平行世界的概念纠缠在一起,难解难分。杰克·威廉姆斯在其《时间兵团》(1938)里把两个平行世界掺合在一起,从现世出发产生出两个“可能的”未来社会,这两个“可能的”未来社会的居民又乘坐时间机器返回我们的当代,并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企图改变历史的进程。
    时间旅行的观念一旦被读者接受,那么作者的想象便漫无边际了。凡·瓦格特开了一个征兵站征召参加未来战争的志愿兵;L·斯普雷格的《唯恐黑幕降临》(1939)中的英雄乘坐时间飞行器着陆在罗马帝国的衰亡期,以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拼死阻止罗马帝国滑向中世纪的千年黑暗。早期时间主题的科幻作品中,时间观光旅游也是极重要的内容之一,如约翰·W·坎贝尔的《夜沉沉》,玻尔和康恩布鲁斯的《时间之困惑》。C·L·摩尔在其《葡萄熟了的时候》中,更是描写了一群特殊的时间观光客从未来返回现实,找到一个安全之处观看核子大战的爆发。
    时间悖论(如果我回到往昔趁我母亲未出世之前杀死我的外祖父,情形又会怎么样?)给读者和作者都留下了无尽的想象。罗斯·洛克莱内的《时间需要一副骨架》所写的百万年前古老的岩石里发现了当代艺术品,是这种题材的早期佳作。
    哈里森在其《五彩时光机》(1967)中让其小说中的人物乘坐时间机器返回过去,遇见旅游者本人,甚至遇见不止一个“他自己”,从而引发出令人困惑的多种可能性。而海因莱因的《还魂尸》提出更令人迷惑的性别问题,小说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是同一个人,以至于在经过变性之后更使其子孙后代都具有相同的基因。大卫·格罗尔德的《分身术》展现的也是同样的主题。
    凡·瓦格特的《埃夏的武器商店》清晰地层示了时间旅行的灾难性前景:一群忧郁的时间旅行者摇摇晃晃穿过时间,靠吸收“时间能量”来到遥远的往昔,终使自身爆炸,进而引发原始的大爆炸,催动整个宇宙的诞生。凡·瓦格特以其辉煌壮丽的观念使其他科幻作家相形见绌。
    为防止时间灾难,警察被动员起来以预防时间事故的产生,于是时间特警的题材便应运而生,P·安德森的《时间卫士》(1962)是此类题材的代表作。需要说明的是安德森在其《还有时间》中放弃了时间机器,主人公只用大脑能就可使自己进入过去和未来。
    因为对过去的微小修改有可能引发一场未来的巨变。雷·布雷德伯里在《雷声隆隆》中描写一位时间旅行者由于杀死一只蝴蝶,因而大大改变了他自己的未来世界。弗里茨·雷伯的《伟大时代》(1958)里一场时间大战在永恒里爆发,双方都为实现自己所需的未来而战斗。
    时间题材如此诱人,几乎使所有科幻作家或迟或早都被其吸卷进来。布赖恩·奥尔迪斯的《危险、信仰!》,克利弗德·西马克的《时间是最简单的事》(1961)、《一次又一次》(1951),以及阿西莫夫的(永恒的终结》(1955)都属此类。
    时间题材从理论上讲几乎是无限的,但似乎没有人愿意看到顽童时代的穆罕默德。而犹太——基督教作家却渴望见到救世主耶稣基督,迈克尔·摩尔柯克在《看啦!那人》里把这一题材拓展到了极致,该小说写原先根本没有基督(救世主),直到时间旅行者中有人志愿担当这一角色才有基督出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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