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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

新宋-第4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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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这两本笔记,珍之重收的收藏起来,即使是家里的子侄,也从不许他们翻看,几天前,他又在笔记的第一页上,加上了遗言,禁止后代在三代之内公布这些笔记。

这即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祸端,亦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让自己的记录,更加公允。

司马光将日记在书案上放好——他的日记已经累积了几十卷,这是最新的一卷,是从新帝柩前即位那一日开始的。他将这一卷日记小心的翻开,翻到最后一页,看了看时日,竟已经缺了六日没有记录了。

他决定趁着这难得的空闲,补上这几日的日记来。

他一面整理着思路,一面翻到前几页的日记。

“……知开封府蔡京等上书,请以左右仆射兼门下长官,余与右相越上表,以先帝改官制,欲凡军国事,两府揆而议之,门下审而覆之……京言不当。先是……”

他不觉又摇了摇头,目光移到下面一条。

“……以端明殿学士判河阳府曾孝宽为兵部侍郎,右相越、侍中安石荐。以曾孝蕴为蜀币局丞。孝蕴,曾宣靖公从子,太府寺少卿张商英荐。”

王安石很欣赏曾孝宽兄弟,现在看起来,石越对曾氏兄弟也青眼有加——司马光认为这正是石越为政的缺点之一,在选拔人才方面,石越不太重视文章,司马光也是赞同的,但过于重视吏材,而很少考虑德行,却令司马光无法苟同。曾氏兄弟,包括都水丞曾孝广,的确都颇有吏材,但在德行方面,却并无令名。

司马光快速的跳过这一条,目前来看,曾孝蕴处置事情还是极为得当的,而眼前最重要的,便是蜀币推行顺利。

后面几条,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司马光扫了一眼,便翻过这一页。

但接下来几条记录,却有些刺目。

“……太府寺详定各路、府、州、军、监、县盐债额……”

“……京师发行盐债。知开封府蔡京面奏言,开封府界,三日之内,发行盐债六百七十万八百贯,士民踊跃,请增京师盐债额至八百万贯,并请比京师例,增上县盐债额,免下县盐债,下县士民欲购盐债者,可令京近州县购买。诏依蔡京所奏,令太府寺重定各县盐债额以闻。帘后并赐玉带褒之。”

“……言者论知开封府蔡京发行盐债,强行抑配,诏京分析(宋代官员受到指控后,朝廷要求其自我辩护,称为‘分析’。)。”

“……殿中侍御史吴兰等三人以诬蔡京,责授监某州场税……”

“……天章阁待制韩周、文选司郎中范放……十人,以论发行盐债不听,自请出外。诏可……”

这实是司马光入仕以来,最苦涩的事情之一。

韩周、范放等人,许多都与他关系极好,不料因盐债一事,竟然闹得割席断交。而在明面上,司马光却还不得不坚定地站在石越一边。发行盐债一事,对当今朝廷的财政来说,实是至关重要,不容有失。有了这笔钱,连司马光都觉得底气要足了许多。

以汴京为例,在蔡京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卖出六百七十多万贯盐债以后,太府寺旋即在曾布的主持下,与钱庄总社达成合作,钱庄总社每年向太府寺交纳其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并将其往来账目抄送太府寺审查,以换取太府寺为钱庄总社下属之钱庄提供存款保证,即使钱庄倒闭,太府寺亦替所有储户提供上限为五百贯的赔偿——就此迅速平息了汴京钱庄的挤兑风波。而与此同时,交钞的购买力也稳步上升,虽然还很难与铜钱相提并论,但市面上的交钞,毕竟又渐渐多了起来。

这已是自交钞危机以来,司马光所见着的最好的状况。

然而这并不能封住反对者的嘴。司马光的许多老友,更关心的却是汴京渐渐多起来的开国男、诰命,甚至汴京还多了两个开国子,这是他们完全无法接受的。许多读书人的骄傲一夜之间荡然无存,对于读书人来说,他们十载寒窗,想的就是一朝成名,光宗耀祖,很多有节气的士大夫,并不在意自己的官位,却盼望能替自己的母亲讨个诰命,替自己的父亲要个封赠——但如今,这些在一夜之间打破,一个诰命只值二万贯盐债,一个开国男,只值十万贯!

这岂止是不利于淳厚风俗,简直可以称为伤风败俗。世风已经日下,被寄予厚望的司马光,却还要雪上加霜。

而且,发行盐债的过程也激化了矛盾。先遣王安石去杭州,已是令人感到侮辱;而封驳案中,石越更形同独断专行,不容异议;最后又在一片反对声中,强行推行——这与王安石当年简直如出一辙。

而结果也是一样的,蔡京在汴京发行盐债,已招致攻击,据说蔡京派开封府的公差、府兵,强行将汴京最有钱的一百多个富户——包括经常出入界身巷的豪商、熙宁蕃坊的大掌柜,还有凡是家里娶了县主的富人等等一起请到陈州酒楼吃了顿饭,然后便卖出了六百七十多万贯的盐债,超额完成了任务。

这与王安石当年推行新法时,有什么区别?简直形同劫掠。

又是一个青苗法。所不同的是,这次蔡京强行抑配的,只是那些有家藏万贯的豪富之家。但在汴京是如此,在其余州县呢?难免许多中产之家,只怕将要落得家破人亡。

但司马光却认为这样的批评,难称公允。

或许蔡京的发行盐债时,确实令有些富户不满,但是司马光也暗中遣人去调查了,在开封府超额完成任务后,还有些富户想方设法想要买一份盐债,以换回一个诰命或者开国男……而且所有的事情都有凭有据——陈州门附近有一唤作李阿三的,由寡母带大,辛苦攒下家产不过三万多贯,为了给寡母得到一个诰命,卖掉许多田宅,买下了两万贯的盐债;南薰门张家的小儿子,乃是小妾所生,虽善于经商,积下不少家财,但平时生母在家里却常受人欺负,此番为了替生母买个诰命,找人说项找到太皇太后身边的陈衍那里了……若说不能淳厚风俗,这弘扬孝道,难道不是淳厚风俗么?况且若无这些事情,蔡京纵想出风头,亦不必主动要求增加盐债定额到八百万贯。而且,在奏对时,蔡京亦担心中产之家的事情,还特别请求朝廷免去下县的盐债额——若说是劫掠,那也是劫富济贫,劫富济国,何况,这只是借债!这笔钱,朝廷是要连本带息归还的。

但是,司马光改变不了他们的想法。

连刘挚都斩钉截铁的认为这是恶法恶政,不仅开一坏的先例,败坏风俗,还将造成许多中产之家破产!

而司马光也认为,大多数反对的官员怒气难遏,不肯妥协的原因,实是因为石越的傲慢。这一点,让司马光心里至今耿耿,若是当日石越肯妥协一下,花点耐心说服梁焘、沐康,那么事情也许就不至于越来越恶劣,以至于最终要在一片反对的声浪中推行盐债,还要付出十几位司马光平素所欣赏的大臣因不合作而被迫同意他们出外担任地方官的代价!

这其中还包括一个勉强留任,但却并未妥协的御史中丞!

此事已然在朝中造成了巨大的裂痕,在旧党内部造成了公开的分裂。

司马光不愿意去怀疑石越,他不愿意猜忌他是否早有预谋。他只知道自己别无选择,他必须站在石越一边,先来挽救这个国家的财政。但他也可以预料到,随着盐债的推行,争议与反对不会减少,而只会越来越多。

他的目光在日记上停留了许久,反复思忖,终于还是提起笔来,用蝇头小字,在一页裁好的白纸上,详细补记下有关开封府发行盐债的种种事例,每写一页,便小心的放到一边风干。平常晾干墨迹,用线装订成册,都有下人来做,但他的日记,却都是他亲自动手。

虽然只是记叙普通的事实,但司马光每写一句之前,都要仔细斟酌,方肯下笔。这既是爱护物力,以免浪费笔墨,亦是尽可能让自己记叙时,下笔公允。史家都有自己的喜恶,而涉及到本身的事情,犹难做到公正无私,叙史原本有一定之规,哪些是记叙史实,哪些是史家的评论,都各有分野,但若不倍加小心,便会将自己的情绪带进叙事中,影响到记叙的价值。

没有人能做到完全公正无偏,但若因此而丧失对公正的追求,那却更非正道。

对于盐债之事,司马光心情之复杂,实是他生平所仅见。他并不喜欢借债这种方式,更不喜欢卖爵,比起那些反对他的君子而言,司马光对名爵的重视,其实一点也不逊色。但另一方面,不当家不知油米贵,所谓的宰相,其实便是这个国家的大管家,所以,他也必须在几个他都不喜欢的后果,选择一个稍微没那么厌恶的。他能理解那些反对他的故友,但是,他又由衷的希望他们也能够理解自己。而更矛盾的是,尽管他在理智上认为发行盐债、卖爵,这只是非常之事,不得已而用之,对石越建议此策的效果将信将疑,对他过于强硬的态度与方式心怀不满,亦为未来可能造成的负面后果而忧虑难安。但是盐债发行顺利,亦让他打心里高兴,而在国库捉襟见肘许久之后,突然之间又变得宽裕起来,更令他有一种难以名言的轻松与喜悦。

因此,在记叙有关盐债的事情时,若不努力保持克制,他会一时对刘挚们充满同情与理解,一时又不自主的想要指责他们……直到书阁里的座钟走了四分之一个时辰以后,司马光才总算记完这些。他又细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错漏,方才又拿过日记,翻到下一页。

这一页只记录了很简单的一条事:

“……太皇太后眼疾,诏天下各州县访求名医……”

后面则是大段的空白。

司马光重重地叹了口气,几乎是用一种厌恶,不,应当是痛恨的眼神,望着后面的大段空白。

当日留下这大段的空白,是因为司马光对那个传闻还将信将疑,但今日,他却已经可以确定——清河郡主每日都要进宫,替太皇太后读奏状,而太皇太后的批答,十有八九,亦是出于清河之手,虽然依然是太皇太后的意思!

两府对此的反应十分激烈,但是一向十分贤明的太皇太后,在此事上却十分固执。在司马光面奏时,太皇太后更挑明了她不会让清河郡主干政,一切旨意,皆自圣断。并直言她眼疾已十分严重,已无力再看这许多奏折,虽有翰林学士,但毕竟男女有别,内外宫禁不便,而清河郡主“素谨慎识大体”,才“不得已”如此。

但这样的说辞,是无法令两府安心的。

所谓“防微杜渐”,清河郡主虽然的确颇有贤名,但一旦大权在手,谁又能保证时日一久,她不会迷失本性?况且这是大伤太皇太后圣德之事。

但太皇太后将所有谏章一律留中,两府亦无可奈何。而且两府心里亦十分明白,他们的确找不到更好的折中之法——可没有人敢叫太皇太后去安心养病,将权力全部交给两府。宰执们虽然心照不宣,但众人心里的打算,司马光却是明白的——此时虽无可奈何,只得尽力替太皇太后求医,但只等着清河郡主落下个什么把柄,便要令她此生永难再入宫中。

大宋朝不是李唐,若宫中竟出了个上官婉儿,那可真是宰相之耻!

保慈宫。

“苏轼奏状(此处特指宋代官员奏陈、乞请事,经通进银台司进呈之一种文书。凡奏状必须用官印,封面并有引黄,略举该文书所言之事项等。),引黄言辽使已经换文归国,辽主亦已停止征召部族兵,契丹北枢密院通报使馆说,大军聚集,非为南犯,不过聚兵操练,今演练已毕,将逐次散归。”清河坐在殿中一侧的一张书案旁,给高太后念着奏折。她先念引黄的内容,若高太后想继续了解详情,她才继续念奏折的内容。

高太后闭着眼睛,嗯了一声。为了让辽人缓兵,代价不菲。不过在高太后看来,终究还是值得的。两国交兵,是臣子之利,而非君主之利,这个道理,高太后时时牢记着。

现在已经知道,辽主其实并不想和宋朝打仗。而宋朝开出的条件,亦是辽人所无法拒绝的。打仗不过是为了求财,如果不打仗也能得到钱财,辽主自然也不愿意冒战争的风险。在章惇提出宋朝的条件后,双方争执的焦点,很快变成了货物的价格与数目、契约时间的长短……高太后当初的打算是时间长短无所谓,只要不超过庆历增币后的水平,便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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