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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再见萤火虫-第11章

小说: 再见萤火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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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这么简单的,康,告诉我,好吗?〃
  〃我就这样,真的真的真的真的。〃
  〃康你很可爱也很固执,就像一个自以为是不要人照顾的小孩子,出了什么事告诉七月好吗七月会帮你,不要对我说别管我那样七月会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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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七、七月的困惑(下) 字数:2796
  〃请听我说,我要申明的是我没有碰到什么麻烦事,我的心里很烦就只是烦我看天空不顺眼看墙壁不顺眼现在连我手上这双卫生筷我一样看不顺眼,这没有什么好解释的,我不是一个应该表扬的好孩子我的毛病很多,抱歉,在电话里那么凶。我的腮帮子鼓鼓的,嘴边还沾了饭粒。〃
  〃我不怪你,不怪你的,我是不是好罗嗦。〃
  〃有时候我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可你必须承认你并不知道,你只有17岁,不要以为你在写什么小说就以为自己善于很好的生存,你只是在一心一意编故事,是的,编故事,做一种设想,对于变幻莫测的生活你的动机太单纯,生活中的事不像写小说那么收放自如就像你根本无法控制在路上摔跤在车上失窃吃饭时被骨头卡住喉咙,我绝对相信你的写作能力可我怀疑你的生存能力。你没有理性的思考和稳健的作风,但这样下去你是做不了大事的。〃
  〃当且仅当是吧。〃我喝完最后一口可乐,七月总是能在无形中剥夺我所有的自负和闪光点然后低声下气地接受她的一番数落和教化,我只能本分地坐下看着她美丽的面孔和姣人的身材在间断的时候插一两句话表明自己的看法。当我找到泡泡的时候已是平安的黄昏。木兰路上很整洁,有人在打开水有人端着饭盆对对招聘广告若有所思还有人洗了澡然后带着书去自习,天空中时不时有几只鸟在游玩似乎也在嘲笑我的日子过得混沌。胡同回家去了,我坐在食堂的某个不起眼的位子吃蛋炒饭。泡泡在我对面喝粥,她笑啊笑。〃泡泡,有些事我想不明白我想不明白,七月对我的感情让我恐慌,她上网泡吧,抽到第五支烟后喝一口水,我不习惯这种生活,我和她其实是两个隔得很远的人,虽然我总是心情不好可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不是一个发小孩子脾气的人我有自己的思想。〃我认真地说,认真
  得有点恶狠狠的样子。
  〃亲爱的康不要这么说不论怎样我们都希望看见你高兴,是的,如果每天都能笑啊笑的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康,我会很开心,真的。〃〃谢谢。〃〃你不高兴时眉毛之间紧缩着像一首奇怪的诗。〃泡泡一字一顿地讲,头发散发出皂角的木质香味,纤瘦的身材像河水边摇摇摆摆的草本植物,胸前花苞似的隆起似乎随时都会迸发出亢奋的火花。我把眼睛望向优雅的天花板忠实的墙壁开了又关的门窗笑嘻嘻的食堂师傅以免对她的爱一不小心就露出什么蛛丝马迹。在我的情感历程中如果说沈甜是一个错误七月是一个理想周小馒是造物弄人的玩笑,那么泡泡就是我生命中真实存在的人,她的普通她的爱心她与我的丝丝入扣总能一次又一次激活我写作的灵感,一次又一次让我的双眼倍感疼痛。然而我只能让这份感情保持一定的湿度不能让它降雨,因为不但我最好的朋友胡同还热烈地爱着她……三人世界的微妙与甜蜜是别人体会不到的……而且我是一个不善于把握爱情的人,以前那几次失败的恋爱已经让我不敢直面爱情,而且拉酷酷的话让我为之惧怕,他说会出事的会出事的。
  而我也没想过非得谈恋爱不可,我是个满足于现状的人,每天都有不同的好与不好的事发生,大起大落的情节只存在于我的写作当中,生活中我希望尽可能地安稳些,况且我是个笨嘴拙舌的男生,不懂得察言观色,尽管青春期的骚动有时会演绎成现在的这种心情不好,可是当我再一次投入到小说的撰写之中后我的一切又那么五颜六色。
  〃今晚要好好的,明天早上的太阳又会像金黄的食用油般烫人,热能与光明能让你保持清醒的头脑,康应该是一个可爱的宝贝。〃泡泡微笑着说。她踮起脚用手勾住人的脖子轻轻抱了一下,那种变相的妩媚和伤心的迷人牵住了我敏感男孩的心,我的爱情懂得哭泣也懂得适可而止,在六舍门口过往的人群中我捧住她的脸高兴地笑,我说放心吧我只是心情不好过了今天就没事了。我坐在桌子上面看躺在上铺床上和自己下象棋的胡同,其他室友在一起讨论关于小乔和一个大三男生一起在英语角促膝谈心的故事。
  〃为什么我们越来越无聊?〃胡同没好气地说,眼睛散漫地看着绕灯光打转的绿色小虫子。〃你已经失踪好几天了,那个阿布怎么样了?〃我有一搭没一搭闲扯,手里在玩弄老同学寄来的拼图,一共有五十多块,拼好了就出现一幅少年梦工厂的图画。他不理不睬我,还做了个十分洋气的耸耸肩的动作就跳了下来把收音机开得老大,是花儿的轻摇滚。花儿是一个可爱的组合,不过现在越来越不可爱了,我第一次看他们演出的时候,主唱手张伟曾经腼腆地抓头,但是现在跟别的跑场歌手已经没有区别;并且还努力做出天真可爱的表情,看着难受。早上起来的时候,人都走光了,我觉得很无聊,丁丁来我寝室约我去见一个朋友,他说我就知道你在这里,今天大家一起去吃烧烤。我不知道是见谁,有些好奇,后来到了拉酷酷那里,看见大家都在。西西坨说,来来来,亲爱的康,介绍娃娃给你认识。娃娃原来是西西坨的高中同学,她从深圳来,在平和堂12楼学德语,半年以后就去德国了,娃娃是一个特别的女生,实在谈不上漂亮,她的额头很宽,结大辫子,穿花花绿绿的男式T恤,还穿了双像极了坦克的皮鞋,她说话的声音很沙哑,而且带很浓的广东腔,所以和她说话我不怎么习惯。拉酷酷说娃娃是我们的新朋友,在长沙没有依靠,所以大家要对她好,他说这话时对丁丁很神秘地笑,丁丁很神秘地对西西坨笑。娃娃摸了摸我的脸,她说我们会玩得很好的,然后递给我一根香蕉。我说那当然,然后吃香蕉。
  后来我们一起去吃武汉烧烤,我只吃了半根烤玉米,后来我们又去了一家叫〃腿疼〃的酒吧,这家酒吧很奇怪但感觉不错,它的吧台像一艘轮船,服务生的脸上涂了荧光粉。我们在里面聊天。我看见娃娃总是怪怪地笑,有时候有声音但没有表情,有时候有表情但没有声音。拉酷酷问我是不是还天天和泡泡在一起,我说没有,他说不要爱上她,我撇撇嘴。他问听见没有,我就不做声了。那天我玩得不好,因为娃娃和我不太熟,又因为拉酷酷问我那样的话,于是我一个人先走了。我回学校找了胡同一起吃饭,其实并没有刻意去找他,我路过六舍时刚巧碰到他送阿布回去。我们聊了很久历史,和一些与朋友有关的事情。我仍然继续着我的小说,它的名字叫做《再见萤火虫》,泡泡曾说这个名字很有追求,有种奄奄一息的痛苦,是她喜欢的类型,但是她看不懂小说的内容,尤其是一段又一段的心理描写:你听见没有,那种刺耳的破碎声,如果没有听见,那为什么你要做出那副紧张害怕的表情呢?
  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你身上的颤抖,我看到从你手上掉下了棒棒糖,你还夸张地喘着粗气,是不是?告诉你吧,那个瓶子的破碎与我没有关系,都怪那只该死的猫,就是隔壁李奶奶养的那只黑猫,它常常会在我们睡着的时候叫,还曾经出现在你常常经过的垃圾堆,它甚至会说人话,真的,我亲耳听到了。它说:宝贝,你呼吸的声音真好听。你别尖叫啊,它还会再来的,它一定是爱上你了,上次在墙边上,你穿一条紫色的碎花裙,它对你看了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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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八、我爱上一个女孩(上) 字数:2799
  爱情是一把锋利的剃刀,可以把灵魂割出血。
  爱情是一棵颠颠簸簸的沙枣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爱情是碎在清晨厨房的杯子,你赤脚站在其间不能动弹。
  爱情是月光下稻田里的歌声,曲终人散你不要害怕和感怀。
  泡泡在一本正经地给我背这段精彩的语句时已经是我不可分割的亲密爱人,我想总有一天她会知道我是这样的爱着她,这样的为她不能自控。她是个性格忧郁思想异端心理正常的女生,像海边的沙粒一样细腻像天空一样蔚蓝,她爱好文学,她的写作手法清淡却带有若隐若隐现的野性,她的语言就是在影射这些横祸与惊喜。我们相见恨晚相亲相爱,我巧妙地把她比喻成洁白的饺子皮而我则是鲜红的豆沙馅,我们总是在处理一大堆诸如和朋友吃饭抄高数作业打扫卫生逛街买衣服喝完玉米粥之后不约而同地见面,我们的交流很心灵,从不把身边的朋友介绍对方,我们拥有对方的思想和语言已经足够。现在已经十点我们坐在五舍的楼顶的围栏上,旁边有一丛一丛俗气的花草。
  〃康;认识你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我也有同感,这是什么的征兆吗?〃我前后晃动我的双脚,我穿了一双俏皮的HELLO
  KITTY的拖鞋。
  〃本质上说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你的生活作风会让很多人接受不了,譬如说下雨时不打伞在木兰路上等人,出入各式各样彩色的party和聚会,在感情上玩世不恭和手腕上来历不明的豹纹皮绳,你有一群让人觉得神秘不可接近的朋友如拉酷酷,如外语系神出鬼没的丁丁,还有你那部可爱又不可告人的未完成的小说,都充满了春天末尾时的气息,不过这样我们能更具互补性,你永远做一个新新人类的先锋小孩,我永远做一个和你相反的边缘小女人,我们之间的亲密无间便更具生命力。〃她故作认真状,我吐吐舌头表示对她的理解。可是我已经对她的语言和音色有了依赖性,她的纯真她的仔细她对爱情深刻的富于想象的看法让我折服。她还告诉我她喜欢〃陌上花开〃的故事,我问她什么是〃陌上花开〃呢?她说:在五代时,钱王娶了一个民间女子为妃,深爱她,有一天这名女子回家探亲,到了回宫时间,阡陌上的花都开了,妃子看着美丽的家园舍不得离开,宽容的钱王便说:〃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我终于明白胡同为什么会曾经迷恋泡泡,这个让人费解的小女人,总能够在一瞬间进入我们的心灵。我和胡同总是无法做到深入彼此大脑的程度,虽然他算是我一个比较重要的朋友,他把我所有的表情、口头禅、一连串的观点和想法归结于我的淘气和年幼无知,而他认为他的为人逻辑均合乎常理:勤奋好学,对前途充满希望,以后肯定是做大事的人,包括他曾喜欢泡泡而不敢讲,明明和阿布约会却不愿承认。可是泡泡不同,她尊重我的看法也不盲从我的立场,她就像我的影子我不能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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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起吃消夜的时候,胡同是不喝酒的,但我并不反感喝酒,这可能是当年周小馒在我身上的遗毒,喝啊喝,眼前的泡泡在微笑,她越来越遥远模糊,梦幻般的酒精让我在恍惚之中回到那些日子,一些无忧无虑的日子,就像由百日草、梧桐树、红砖房、漫天转动的小纸条组成的童话故事。
  早上胡同走时使劲拧了我的脸,我睁开眼看了一下闹钟已经七点四十,室友们容光焕发准备完毕,聂亚手舞足蹈地跳过来掀开我的被子大叫哇我看清了康的内裤是白色的,然后马上往外跑。我起身抓起一个空矿泉水瓶向他砸去,他闪得快,却砸到正在镜子前摆造型的罗勇。罗勇装生气跑过来要扒我的裤子,我一阵狂叫啊啊啊饶了我吧让我起来不然会迟到的。洗漱好。整理好衣服。抱着书出门。在商店买了一瓶牛奶和一块肉松面包。
  我气喘吁吁地从教室后面猫着腰走进来,瞪了聂亚一眼再用讨好的表情对着罗勇。今天上专业课先秦文学,前排的座位都被六点以前起床的苦读的同学占了,我捡了最后一排坐下,开始吃早饭。胡同继续昨晚的好梦,张国斌和聂亚下五子棋,狗狗给小乔梳辫子,阿布手里拿了一本漫画《天是红河岸》,我看见她腿上还搁了很多。泡泡在摆弄着钥匙扣还哼着一首什么歌声音太小听不清,而桌上摆的是一本装模作样的音乐杂志。老师在讲《诗经。卫风》中的《伯兮》。我看着泡泡像极了那个思伯的怨妇,齐肩的头发光滑地垂着,细细的脖子上戴了一条用小木珠串成的项链,然后是一条极薄的淡紫色白底碎花连衣裙,仔细看似乎还能看见里面的白色内衣,有花边和纽扣并布满细小的脉络。我拍拍自己的脸告诫自己不能那么花痴,转眼飞来一张纸条。
  康:
  如果想跷课,就用左手打一个OK的手势,我想去平和堂玩,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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