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月梧桐-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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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我不早生四十年,易先生真乃好对。。。知己。”慕容秋水不经意的说出了这句话。
他的意思霍长风很明白,棋逢敌手,将遇良才,慕容秋水在夸易月着实是个了得的对手。
慕容秋水说着话,眼睛余光却在扫霍长风有何表情,不过霍长风显得很高兴,他很有威严的一笑:“五弟是我长乐帮之宝,没有人比我们兄弟更了解他的了,我们五个人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这话说得不卑不亢,既夸了易月,又说了五老的团结。
慕容秋水也是一笑:“对了,厉先生我也要感谢,他居然亲自带人去搜索,唉,这次和贵帮合作,真让我感慨颇多。这么多年的邻居了,我们两家早就应该如此精诚合作。”
送走霍长风,挥退了长乐帮的佣人,文从云在旁边过来,笑道:“公子,这易月果然是老狐狸,他也想到了。”
“呵呵,”慕容秋水笑了起来:“打了那么多年,谁不了解谁?长乐帮要是好对付,我们也不会坐在这里和他们喝茶。”
“我看公子你老夸他们,不要太长他们威风。”文从云笑道。
“呵呵,我只在霍长风面前夸易月和厉千秋。一个是最有权力的,一个是最有能力的,一个是最有野心的。虽然这是些小事,但只要有机会,小事也要做啊”
这个时候,齐元豪来了,他带来了绝密的情报。
慕容秋水面无表情的听完汇报,想了一会,只说了一句话:“从现在开始,对于叔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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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思几乎是小跑着跟着霍长风,虽然霍长风年纪大了,不复当年的勇悍了,但他仍是武林好手过,走路如风,刘远思文弱书生跟他十分费力。
“帮主,我看你脸色不好。”刘远思一边小跑,一边歪头观察帮主脸色。
霍长风陡的停下脚步,摸了摸自己的脸,叹道:“年纪大了,心里有事藏不住了。每次和慕容公子谈完话,我就。。。唉!”
说罢,脸色一冷,对刘远思命令道:“用最快的马最好的骑士,把易月叫回来!”
“您是想讨论。。。那个。。那个人?”
“除了他还有谁?!”
卷四 凤凰劫 第三十七节 男子多情
王天逸的手此刻并是不冰凉而干燥的,而是粘呼呼的还伴着热辣辣的刺痛。
这种粘汗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它,好几次剑柄都从王天逸的手里滑开了。
剑柄上缠着的布条本来是为了防止手滑的,此刻却已经被汗水浸透了,每次王天逸剧烈拉动剑柄的时候,反而像蘸了盐水的鞭子抽在手心里一样,以致他两个手心都变成了触目惊心的血红色。
俞世北推开门出来的时候,看见的正是这双红色的手。
手的主人正站在河边不停的握拳松开,来缓解手里的剧痛。然后两手又开始从腰间像抽匕首一样,反手抽剑,拔出来之后,王天逸两手的手腕划着一种奇怪的弧度,再把反手剑翻成正手剑,然后再收剑入剑鞘,然后再拔。
王天逸两把剑现在都挂在了腰上,一左一右。
俞世北已经见怪不怪了,看了王天逸拔了几次,拔剑的时候十次中有八、九次成功,这八、九次中又只有六、七次可以翻剑成功。
其他的时候,不是剑没拔出来,就是翻剑的时候,长剑脱手,那种时候,剑像一条滑溜溜的大鱼在王天逸惊恐的注视下跳来跳去,最后落在地上。
这种时候最开心的就是一直在旁边看的翠袖,总是用袖子捂着嘴笑好长时间。
俞世北知道,拔剑的姿势最舒服的莫过于把剑挂于左腰,右手顺势正手抽出长剑,那样拔剑的时候就攻守兼备了。
但现在他们易装而行,王天逸背上插着两把剑活像打把式卖艺的,这么引人注意怎么行?所以古日扬让王天逸把两把剑挂在腰上。
但最要命的不是这个,是俞世北更给王天逸指出从背上拔剑舒服,但拔剑时候不仅速度慢而且破绽巨大,试想身体站直双手同时后伸去拔背后的长剑,岂不是门户大开,将整个身体都卖给了敌人?要是遇上暗器高手,恐怕剑都不拔出来就丢了小命。
所以王天逸马上躬身受教,开始苦练双手从腰里拔剑,但如果两手同时拔剑,等于是双臂在胸前打了个交叉,一样是暗器高手的好靶子或者是长兵器好手劈刺时候的木桩子。
王天逸倒也是异想天开,他和唐博很熟,知道他绝对是反手拔蹑魂刀,这样够快,但反手拔一是难拔,二是就是拔出来反手拿剑也让人笑掉大牙。
暗器好手燕小乙倒是很爽快的教了他推剑法。
所谓推剑法就是利用手腕、手指和手背去推剑柄,效果就像变戏法一样,长剑陡地就变成了正手。“这其实是匕首的招数。长剑太重太长,我也不知道效果。”
从此以后,王天逸就和在凌晨放哨的人一起起床,从黑乎乎的凌晨练到微明。
正好王天逸又一次失败了,右手剑脱手了,王天逸一边杵着左手长剑,右手晃来晃去的在抓脱手的剑柄,脸上的表情既震惊又无奈,好像最小气的财主在接一个飞在半空中的瓷花瓶一样。
俞世北也笑了起来。他往在河边大树上面打了手势,一只手从枝叶繁茂的树叶里伸出来,回了个相同的手势,然后燕小乙就如同一只燕子从树冠里飞了出来。昨晚最后一哨却是轮到了他。
他们昨晚很走运的在河边找到了一间塌了半边的茅草屋,八个人就在这里过了一宿。
燕小乙在空中的身形极其飘逸就如同他这个人一样,“不错嘛,才七天进步就很大。”燕小乙夸奖王天逸道。
“幸好这两把剑都不是重剑。看来以后我应该换对短剑了。”王天逸累的坐在了地上,两臂好像钻进了两只耗子,胀鼓鼓的痛。
“呵呵,剑法岂不是也要改了?”
“没法子,我觉的反手剑很对我的胃口啊。”王天逸仰头看着他们笑道。
“找罪受啊。以后你专门改良武功得了。伸出手来,宋鹰领让我给你的。”俞世北笑了起来,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小包药粉,倒在王天逸手心里。这是宋影给王天逸的小礼物——活血消肿的药粉,每次练完,就让王天逸合水涂在手上,晾一盏茶的功夫,倒是有效的很。
“我来帮你涂。”翠袖直起身子走了过来。
“我怀里有方巾。。。”王天逸赶忙合拳向往怀里拿方巾,但又怕药粉撒了,一时间手足无措。
“用这个吧。”翠袖从袖子里拿出手帕,蹲下身子在河里蘸了水,仔细的把王天逸手里的药面涂在他手心里。
王天逸的手上都是泥巴,黑糊糊的,和汗水混在一起发出一种酸酸的怪味;而翠袖的手帕却是洁白如雪,还透出一丝香味,这样的手绢轻轻的在自己掌心里涂抹,就像一只白色的天鹅落在了黑色的泥土里,有些害羞的王天逸此刻突然发觉的捏着这手帕的手居然很好看。
“我怎么以前从来没发觉她的手好看呢?!”王天逸对自己的发现都感到吃惊,以致于两手往后缩了起来,好像前伸简直是亵渎这双玉手一般。
“别动!”翠袖说道。
“手上肉太多,指头都是圆滚滚的,手的皮肤也黑,都是皱纹!和沈小姐的玉一般的手简直是没法比!”这是左飞偷偷取笑翠袖的话。
但是此刻,王天逸却惊奇的发现:圆滚滚的指头显得可爱,皮肤略微有点黑看起来顺眼,至于皱纹嘛,每一条都显得手充满了秀气。
王天逸抬起头,看着低头专心涂药的翠袖, 觉的虽然比沈小姐差的太远了,但非常娇小玲珑,也是挺好看的,“怎么以前没注意?”王天逸暗想。
“你天天练拔剑真好玩,我最喜欢看你失手的样子,哈哈。”翠袖一边涂药一边说。
“啊?”王天逸回过神来,吓了一跳。
“我看了你七天了。你真逗,你那么努力练剑是为了杀人吗?”
“怎么会?你怎么老提杀人杀人的?”
翠袖抬起头来,满脸的憧憬:“程先生说有人要杀小姐,我觉的杀人很美啊。”
“什么?美什么?”王天逸眼珠子瞪了出来。
“我一直在想象,英雄死的时候,脖子被砍断了,失去头颅的躯干却紧握着长剑屹然不倒,血从脖子里喷出来,像飘落的花一般在空中飞舞,头虽然在空中,但眼睛却睁的老大,嘴里还发出最后一声大喊‘杀!’多么的完美,多么的壮烈。。。”
“我宁可当普通人,也不当你这种英雄,我家里还有父母,我。。。”王天逸说了一半停住了,因为翠袖还在自言自语似的念叨:“若是女子,当是皇后,或一个尊贵的小姐,一手握着三尺白绫,一手对镜给自己补妆,然后轻轻的站起来,双手一抛,白练穿梁而过,芊芊素手打出一个死结,轻移莲步。。。。。。”
“打住,打住!”王天逸惊恐的叫了起来:“你怎么心里想这个?!”
“你不觉得很美吗?”翠袖微笑着说:“我母亲天天骂我喜欢瞎想,我就喜欢。”
“你想试试吗?”
翠袖歪着头想了一下,正经的说道:“若是不疼,倒是很好。。。。。。”
“呵呵。杀人哪是什么好事?”王天逸忍俊不止。
“既然不杀人,你练剑干什么?怎么不练弹琴赋诗?”
翠袖一句话问住了王天逸,剑生来就是为了斩人的,“我。。。我尽可能。。。唉,谁知道以后呢,我只想拿个青城派的比武第一。。。。”
翠袖绝对是个说了后句就忘了前句的人,她听了比武二字就忘了刚才聊什么了。
“为什么要得比武第一呢?”
王天逸又呆了,是啊,这个比武第一有什么用呢?
“嗯,荣誉吧,男人的梦想。”王天逸想了很久才这么说。
“有了荣誉能干什么?”
“这,这,这,也许能过得好一点,多赚点钱。不过我们不要提比武了,求你了,小姐。”
“有钱?你很穷吗?”
王天逸愣了一下,苦笑着说:“是啊,我是个穷人。”
“穷人就是你吗?哎呀,我总算见到一个穷人!”翠袖显得很高兴。
王天逸彻底无语了。
“什么是穷人啊?你和我们有什么不一样?”翠袖认真的追问。
“我没钱。”
“咦,没钱就是穷人吗?你可以去钱庄拿啊。”
“打不过那么多护卫。”
“为什么要和他们打?他们可好了,又是倒茶又是鞠躬的,都是好人呢。”
王天逸嘴的一角都咧到耳朵了,是惊骇,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是被讽刺了还是被鄙视还是被戏弄了,难道是这个丫鬟就是这样想的?
“涂好了,涂好了,谢谢谢谢。”王天逸赶紧转移话题。
翠袖站了起来,看着自己洁白的手帕已经成了黑的,还有一股药味和酸味散发出来:“啊!怎么成这样了!”
王天逸看翠袖那目瞪口呆的样子,心道:“是你自己要用那个来涂的。怎地又变卦了?”
“你赔你赔!我就剩这一条手帕了!”翠袖嚷嚷起来。
王天逸都要哭了,这哪里是我的事啊?他手忙脚乱的从怀里掏出了自己的粗布方巾,“拿去这个。”
“哼。穷人!”翠袖哼了一声,把手帕放进河里洗了几把。
“吃饭了,穷人,把你手洗干净。”翠袖冲王天逸做了鬼脸,向屋里跑去。
看着翠袖像小孩一样展开双臂像屋里小跑,王天逸摇头笑了笑,把手在河里洗了。
突然一个念头闯进了他心里:“莫非翠袖对我有意思?”
这个念头让他早饭都没吃好,虽然小姐和丫鬟是在一张三条腿的桌子上吃的饭,自己和其他人离的老远蹲在地上咽干粮,但他老觉的翠袖还不停的看自己在对自己笑,草草的吃完了饭,王天逸去赶马车准备上路,因为有女眷,他们不得不准备了一辆不起眼的破旧马车,让她们可以中途休息。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王天逸心里暗想:“她是个丫鬟啊。我一直在想以后最少要娶个大家闺秀,就像去年八月十五看花灯的时候,瞅见的青州李员外女儿那样的。我以后的贤妻不仅身份好,而且相貌也好,更要是相夫教子的贤良女子。虽然现在看来,这种想法几年内还无可能,但怎么能娶个丫鬟呢,唉,她要是缠着我可怎么办? 要是让程先生又用沈家来压我怎么办?我一个青城的怎么斗的过他?难道就屈从了?唉。”
正胡思乱想,差点和一个人撞在一起,抬头一看却是左飞,左飞一脸的愁容:“天逸,我告诉你个秘密,你有没有看到沈小姐吃饭的时候一直在看我?”
“啊?我没看见。”王天逸吃了一惊,因为这个朋友居然和他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而且沈小姐吃饭的吃相是相当完美的,垂头不语。
“你武功不行,看不出来,她脖子的动作,筷子的位置,我每次用余光偷看她的时候,一切一切都说明她在看我,怎么办呢?”
“呵呵,我说就是嘛,你不看人家怎么知道人家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