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神医-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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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走私货?”古枫还是如坠迷雾般糊涂。
平时伶牙俐嘴的苏曼儿被问得无语了,这家伙的疯劲又上来了啊。
把电视打开后,苏曼儿伸了伸懒腰对古枫道:“你自己看电视吧,有什么疑问就问它!”
“它会回答吗?”古枫愣头愣脑的来了一句。
苏曼儿无力的翻给他一个白眼,“你认为呢?”
“我没问过,不清楚!”古枫老实的摇头道。
苏曼儿被弄得哭笑不得,“笨蛋,它只是个机器,要它能回答你,那他就不是机器,是个机器人了!明白了吗?自己好好看,我去睡觉了,明天周一,还得上班呢!”
家里凭空多出一个人来,她的压力大了,要更努力的挣钱养家才行了。
古枫似懂非懂的点头,其实他还是很想问,什么叫做机器人!不过看着苏曼儿已经很疲倦的样子,他也不好意思再烦她了,只好自己在那个有很多小人的框框里寻找答案了。
第二天早上,苏曼儿起来准备上班的时候,惊讶的发现古枫竟然还在看电视。
“天啊,你看了一整夜的电视?”苏曼儿咋舌问。
“没有,我昨夜睡了的,天亮的时候才起来!”古枫发现这个框框,不,应该称之为液晶电视才对,这确实是个好东西,它教会了他许多许多的新鲜事物。
“你可真勤力,把看电视当成上班一样了!”苏曼儿苦笑,不过也有点欣慰,喜欢看电视总比喜欢去赌去嫖去疯的好,男人嘛,总要有一两样嗜好的,不然怎么叫男人呢。
“我在学习!”古枫很认真的回答道。
“呵呵,看电视学习?好吧,随便你了,我上班去了!你自个照顾自个吧,中午回来给你做红烧肉!”苏曼儿拿着包准备出门。
“好,再会!”古枫头也不回的道。
苏曼儿汗了汗,“是再见才对!”
“哦,再见!”
“……”
与此同时,市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办公室内。
彭院长正在大发雷霆,拍着桌子质问负责传染科全面工作的肖主任与昨夜值班的许医生刘护士,“你们搞什么鬼,为什么病人会在一夜之间昏迷不醒?你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个病人有多重要?我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叮嘱你们,这个病人,必须得悉心照顾,绝不能出任何差错吗?”
肖主任也很纳闷,昨天晚上他下班的时候,病人的身体虽然虚弱,可是体温,血压,脉搏,心跳,呼吸等等的基本情况都还是良好的,交待了医嘱,又吩咐值班的许医生要谨慎对待该名病人之后,他就回家去了,谁知今天早上查房一看,却已发现病人已经昏迷不醒了。
许医生与刘护士就更委屈了,昨天肖主任千叮咛万交待之后,他们对这个病人已经上了心,从夜班起,他们每隔一小时就查一次该病人的房,一直到夜里十二点,他们才先后去值班房休息的,半夜三点,他们还特地的查了一次房,那时候病人还是好端端的,可是今天早上跟着院长主任去查房的时候,却惊愕的发现躺在床上仿佛还没醒来的病人竟然已经陷入了深昏迷的状态。
不用问,能让彭院长如此上心的病人,那仅仅只有丁老头了。
可是为什么丁老头会在一夜之间昏迷不醒呢?不但彭院长不明白,就连传染科时刻关注着丁老头的医生护士也摸不着头脑。
彭院长赶紧召集传染科的专家教授进行会诊,在给丁老头做了检查出了病房之后,众人落座在传染科的会议室里进行商讨。
“肖主任,你认为该名患者突然昏迷是何原因?”肖主任是传染科的一把手,出了问题,彭院长自然是第一个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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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主任面露难色,好一会才犹豫的张口,“我觉得,患者是因为肝炎所导致肝昏迷。”
传染科的权威诊断,那自然是有点道理的,众专家教授纷纷点头,该患者原来的诊断就是肝炎,出现肝昏迷的危重症状并不稀奇。
彭院长也早有这样的猜测,只是他心中还是疑云团团,丁老头的检查结果虽然证实其患上了肝炎,可也仅仅只是轻度,并没有到肝硬化肝昏迷的程度,而且病情稳定,况且昨天就已开始了肝炎的常规治疗,照理来说,病情是不会突变的,就算突变那也不可能在睡觉的时候出现肝昏迷这等严重的症状啊!
众专家教授研究来研究去,最终的结果也是一致认为肖主任的诊断是明确的,该患者就是出现了肝昏迷。
彭院长虽然也有点认同,可是更多的还是疑虑,离开了传染科,他直接去了化验室,因为丁老头那个呕吐物的化验,到这个时候应该有结果了。
第二十八章 你到底在哪里
当化验科主任把结果交到彭院长手里的时候,他却吓了好大一跳,因为化验结果清楚明白的表明,胃容物含有红细胞!
胃容易里出现了红细胞,这就证明了胃里面确实是带血了,之所以肉眼看不到,一个是胃容物颜色的问题,另一个是红细胞计数的问题。
然而这还不是最让彭院长吃惊的,吃惊的是化验科主任接下来的话。
“彭院长,在你送来的胃容物样本里,我们还验出了一种毒素……”
“什么?”彭院长脸色大变,急急的打断他问,“是什么毒素?”
化验科主任摇头,“目前还不清楚,因为我们没有条件验出这种毒素是什么!”
“我们都没有条件?”
“是的!”化验科主任点头,“不过我们虽然没有条件验出这种毒素到底是什么,却已验出了它的毒性,这是一种很恐怖的毒素,在你送来的时候,它还属于活体,起初我们还只认为这是一种普通的细胞体,可是放到显微镜下进行监测观察,数据表明,它具有隐性的强烈毒性,可以浸润与侵嗜胃壁,速度虽然缓慢,但它确确实实是一种毒素,十分罕见的毒素!”
彭院长听了这番话,一张脸顿时变得煞白,整个人无力的软坐到椅子上,因为这个时候,他想起了丁老头说过那年轻人判定他胃里有腥血与邪毒,命将不过半月的话。
曾经把这个事当作是天方夜谭狗屁胡扯的彭院长,在铁证如山的化验结果面前,终于不得不承认,那个年轻人所说的话是正确的。
想通了这一事实,彭院长的心里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那年轻人仅仅凭着嗅觉与视觉,就已得知胃容物里含有血液与毒素,那证明了什么,证明这个人是绝对的医学奇才,加上昨天在外伤科里发生的那件事情,那就更加肯定了他的这种想法。既然这个人如此的神奇,那么自己如果能通过手段把他拉拢旗下,又何愁创造不了奇迹,打破不了以往的业绩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不就可以借着此人更进一步了吗?
忧的却是丁老头的胃容物里带着这两种不应该有的东西,那他的病恐怕就不再是普通的肝炎那么简单了,也许自己一开始就走入了一个误区,他被丁老头表面的症状所欺骗了,通过胃容物化验结果,还有那个神秘的医学奇才当时在CT室对自己肝炎诊断嗤之以鼻的态度,他大胆的猜测,丁老头很可能得的不是肝炎,而是中了某种毒,而越往下想,他也越肯定自己这种猜测。
肝,是人体最大的解毒器官,外来或体内代放谢产生的有毒物质,均要在肝脏解毒变为无毒的或溶解度大的物质,丁老头的胃容物内带有毒素,那肝脏的负荷就加重了,肝脏的功能一旦超出它所能承受的负荷,那产生肝炎的概率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了。
如此推论下来,那么丁老头的病情就明朗了,丁老头确实患了肝炎,但这只是症状,并不是病因,病因是这种罕见的毒素,肝炎是由毒素所引起的,所以就算自己把丁老头的肝炎治好了,也是治标不治标,要治病去根,那就得弄明白这种毒到底是什么?要用什么药来解?
“对,就是这样!”想通这一切之后,彭院长霍地站了起来,把站在一旁的化验科主任吓了好大一跳。
“院长……”
“主任,你这样,赶紧的把这个毒素标本送到上级部门去化验,务必弄清楚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好!”化验科主任忙不迭的点头道。
走出化验科在回院长办公室的路上,彭院长仍显得心事重重,在得知那胃容物的化验结果之后,他想了很多。
他感到惭愧,因为自己身为两院之长,看病对症竟然还没有一个不足二十岁的年轻人透澈,人家一眼就把丁老头的病因看出来了,而自己还在瞎琢磨犯迷糊。
转而再想,又觉得没有什么好惭愧的,不管是这年轻人一针见血犀利的诊断,还是那神乎其神的接骨之术,那都是他自叹拂如的。
若换了以前,遇到了丁老头这么奇怪的病,不管是冲着这忘年之交的情份,还是冲着求学的热诚,他肯定是要刨根问底非要弄个清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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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同样希望能弄明白,只不过用意却已完全不同了,坐在高位上久了,心态早已经发生了变化。
彭院长早已不再是当年那勤恳好学重情重义的胖大海了,他现在是彭院长,在名和利之间渐渐迷失方向的彭院长。
他已经不再会为了一个病症而废寝忘食了,更不会为了某个病人交不起手术费而忧心如焚了,在这个位置上坐得越久,他就变得越是麻木,水平不如人家又怎样?医术没人家的高超又怎样?现在小学差好几年毕业的人不是照样做大老板,照样坐拥身家数百亿吗?硕士生,研究生,博士生不照样替那些大字不识一箩筐的人打工吗?
丁老头的病,必须得治,而且得治好,但彭院长之所以如此坚决却并不是完全看在忘年交的情谊上,情谊值几个钱啊,论斤称还是论两卖啊?他是因为丁老头在年前答应投资的那两栋医务大楼。
两栋医务大楼要是能顺利落成,那他彭院长的政绩肯定又加了辉煌的一笔,丁老头要是玩完的话?那他也什么都不用想了。
此时此刻,彭院长觉得迫在眉睫的事情是两样,一,赶紧的把丁老头的病治好。二,立即找到这个年轻人,用尽一切手段把他拉拢到旗下为自己所用。
所以眼看自己的办公室就要到了,他还是调转过头往门诊部的资料室走去。
院长大人驾到,管资料档案的工作人员自然诚惶诚恐,听了院长的要求之后,工作人员赶紧的调出了昨天所有做CT检查的门诊病人,通过资料上性别,年龄,与及做检查的时间对比后,彭院长很快就找到了他想找的人,对上门诊号,就把他登记的详细资料给找了出来。
姓名:古枫,性别:男,年龄:十九岁。病因:车祸后查体。住址:钵兰街。
看到这个资料,彭院长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身份证一栏空白,电话一栏也空白,连护籍一栏也是空白,唯一勉强算得上有用的,仅仅是住址钵兰街,然而仅有这三个字。
钵兰街,彭院长是知道的,离市人民医六站路,可是那条街上大巷小巷无数,住宅区,商品楼数不胜数,那么大的地方,他上哪去找人呢?
第二十九章 敢查我的身份证
两天来,古枫一直在勤奋努力地学习!
不过他这个学习却和别人的不一样,别人像他这个年纪,是呆在学校里,端端正正的棒着书,听老师讲课,目的是为了考上清华北大,而古枫的学习却是呆在家里,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握着摇控器看电视学习,目的只是为了做一个现代人。
电视是个好东西,它教会了古枫许多他必须问苏曼儿大半天才能闹得明白的事情,现在他对现代大都市已经有了基本的概念了。
最起麻,他已经知道那种没有马的车子不叫马车而叫矫车,还有分门别类的牌子,而它们的动力是来自一种能源,叫做汽油,至于这矫车内部的构造与及它发动的原理,他就懒得去弄明白了,吃猪肉不一定得知道猪是怎么走路的吧?
他也知道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没有了官差,却多了警察,没有了朝廷律法,却有了法制法律。
他还知道了那天他去砸场子的地方叫做的士高,而那一群男男女女在昏暗闪烁的闪光下摇来摆去不叫走火入摩,而叫蹦的,那是一种时尚,只不过穿得那么少,甚至连上身都光着,古枫很清楚,就算是他再活一千年也不可能接受这种时尚和。
他更知道……反正他知道了很多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现在,他已经有了半个现代人的感觉了。
没日没夜的看了两天的电视,古枫觉这个东西能教给他的东西也就是那样了,他就开始有点呆不住了,看了看墙上的时钟,苏曼儿还有两个多小时才能回来,想到她身上还没有好的那点女人的问题,于是就想上药铺去给她抓剂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