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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三国之兵临天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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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郡爆发了战争,到处都是被杀死的人,成群结队的野狗在荒野里乱窜,一旦被它们撞见,自己必死无疑。

刘健沿着官道向西而行,大约走出两三里,他发现前面出现一条岔路,再细细聆听,岔路前方似乎有潺潺流水声。

刘健心中大喜,飞奔向岔路跑去,大约跑出百步,他看见了一条一丈宽的小河,从树林里蜿蜒流过,月光穿过树梢照在河边上,使它多了几分半明半暗的神秘。

但刘健在十几步外却猛地停住了奔跑,目光紧紧盯在一丛灌木的后面……

灌木丛后有一辆侧翻的牛车,一只粗大的木车轮高高翘起,四周躺着几名死者,一名老者躺在车轮下,被砍得血肉模糊,车夫挂在车辕上,后背中了数箭,不远处还趴着一名白衣男子。

车里还有一具尸体,是一名少年,大概十五六岁,和他年纪相仿,长得也蛮高,只比他略矮一点,身中数枪,浑身是血。

刘健叹了口气,乱世之中,人比狗还不如,这群人看似有点身份,可身份又有什么用,在乱世之中,还得像自己一样,会跑会躲,才能逃得性命。

这时,他忽然发现那名白衣男子似乎动一下,刘健愣住了,此人竟然还没有死吗?

他快步上前,这是一名中年男子,后脑被砸了一棒,血肉模糊,其他地方好像没有伤,他伸手摸了摸男子的鼻子,还有鼻息,似乎只是晕死过去。

他撕下男子的袍襟,在河里浸一点水,慢慢挤进男子口中,又在他额头上擦一擦。

或许是水起了作用,男子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朦朦胧胧看了刘健一眼,低微声道:“遇到了……曹军骑兵,告诉刘州牧……”

刚说完,他又晕了过去,刘健挠挠头,只感觉一阵头痛,是哪个刘州牧,也不说说清楚,是豫州牧刘备,还是荆州牧刘表,还是益州牧刘璋?这三人好像都是刘州牧。

刘健放下男子,在牛车里找一圈,除了一些破碎散乱的竹简,再没有别的东西,令他有些失望,就算有把刀也好啊!

他向四处又望了一遍,尽量把目光放远一点,忽然,他在十几步外的一处草丛里似乎看到了什么?

刘健快步上前,竟在草丛里找到一只皮囊,皮囊沉甸甸的,令他一阵惊喜,怎么会丢在草丛中?

他连忙打开皮囊,一把短剑跳入眼帘,短剑剑鞘装饰华贵,用金丝银线缠绕,还镶着几颗宝石,他抽出短剑,白森森的剑刃锋利异常,一看便是名贵之剑。

就在这时,他若有警觉,他有一种在无数次行猎中练就出来的躲避危险的本能,这种本能使他不由自主地向左一翻身,滚出去一丈远。

‘嗖!嗖!’破空声响,两支箭前后射来,正射在刚才的位置。

刘健这才发现,一前一后竟出现了两名曹军士兵,手执长矛和弓弩,无声无息地包围了他。

这是两名曹军骑兵,草丛里的皮囊便是他们藏匿,两人悄悄回来取时,却发现被人捡到了,令两人怒火中烧。

“小子,把东西放下!”一名士兵恶狠狠吼道。

刘健放下皮囊,却抽出短剑,目光凌厉地盯着对方,两人把他逃路都堵住了,不是要杀他是什么?

他已经豁出去了,就算死,也要杀一个赚回本来。

“小子,真不想活了。”

一名士兵扔下弓箭,大喝一声冲上前,狠狠一矛刺向刘健,这两名士兵是夏侯渊的骑兵巡哨,原是青州军出身,训练精良,格斗能力很强,不过他们军纪却比较涣散,趁战乱杀人抢劫是他们家常便饭。

若不是怕马蹄声惊动刘健,被他泅水而逃,两人早就骑马砍杀而来,尽管此时没有骑马,但两人依旧凶狠异常。

刘健一闪身躲过这一刺,一个前滚翻,迅疾无比到了士兵面前,狠狠一剑劈向对方的小腿。

他的思想虽然是来自后世,但他的身体却是一个少年猎手,有着丰富的行猎经验,这种经验如潜意识般积累在脑海深处,每当遇到危险时,自然而然便被激发出来。

他一眼便看出这两人是骑兵,罗圈腿,腿上奔闪肯定不够利索,他记得这是骑兵普遍的弱点。

他的快疾如电令这名士兵没有提防,更重要是,他的模样只是少年,两名骑兵都有一点轻视之意。

一声凄厉的惨叫,士兵的右小腿竟被一剑斩断,连刘健也没有意识到这把短剑竟锋利若斯,他的惊愕只是一闪而过,随即向猛虎一般扑起,将士兵掀翻在地,手起剑落,狠狠一剑插进了士兵的胸膛。

他霍地转身,像豹子般盯着另一名士兵,慢慢用手背擦去脸上的血迹,这是他搏杀野兽的经验,杀完一头猎物,不能有半点留恋,否则他会死在另一头野兽的口中。

另一名军士在十几步外,他也反应过来,想救已经来不及了,刘健杀人太快,没有给他一点机会。

两人对峙,两双眼睛一战不眨盯着对方,谁也不敢轻易发动进攻,曹军士兵已抽出刀,一手长矛,一手战刀,长短兼顾。

刘健忽然弯腰去捡死去士兵的长矛,两人就像绷紧的弦,只要一人稍稍有点变化,就会立刻触发另一人的攻势。

军士大吼一声,狠狠一矛投掷而出,直刺刘健,随即猛扑而上,劈头就是一刀。

刘健弯腰捡矛不过是虚招,就是为触发对方先动手,就像触发野兽扑上来,他佯做捡矛,身体却向前翻滚,躲过对方凌空一矛,纵身一跃,从侧面刺向对方的大腿。

这名曹军军士是一名什长,身高八尺,长虎背熊腰,要比刚才被杀士兵厉害得多,他一刀劈空,便知道不妙了。

但他并不慌张,刀光划闪,横劈出一刀,正好劈在短剑上,将刘健手中短剑劈飞出去,但他人却被刘健扑倒在地。

刘健将他按在地上,用膝盖压着他的一只手,揪住他的耳朵,将他头死死摁在草地上,两人的另一只手在空中较量。

时间一点点过去,刘健忽然隐隐听见远处传来一声战马嘶鸣,心中大急,眼一斜竟发现那个白衣人已经坐起身,在二十几步外呆呆地望着他们。

“你这个白痴,还不快来帮我!”刘健急得大喊。

他分神的瞬间,曹军什长大吼一声,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巨大的力量几乎将他窒息得晕过去。

与此同时,刘健也抓到了地上的一支箭,狠狠一箭插在对方脸上,曹军什长惨叫一声,拼命要捏断他的喉咙,两人就是在比谁先能杀死对方。

刘健发疯似对准他眼睛和额头一箭一箭戳下,曹军什长呛窒着,手渐渐松了,这时身后数十步外有人大喊:“在那里!”

刘健从曹军什长身上一跃而起,一把抓起地上的皮囊,又随手捡起短剑,跌跌撞撞向前奔跑几步,跳进河中,几下游过对岸,没命地向树林深处奔去。

那名白衣男子也吓得爬起身,跟着他奔跑,“公子,等等我!”

……

第3章 天大的赌注

天渐渐亮了,阳光照进树林内,躲在一株大树上的刘健慢慢睁开眼睛,他的喉咙一阵疼痛,不由又想起昨晚的事。

昨晚搏杀两名曹兵是他来到这个时代来最惊心动魄的一次遭遇,甚至还超过了被驱赶去攻打黄巾军。

若不是刚开始两名曹军士兵轻视大意,他以一敌二,肯定不是两人的对手,必死无疑,现在回想起来,心中就一阵后怕。

他又想到了皮囊,刘健蓦地坐起身,身后取过挂在树上的皮囊,就是为了这只皮囊,他险些丢了小命,不知里面的东西值不值得他如此拼命。

先取出短剑,短剑没有了鞘,简单地用一块布包住,他从皮囊里又掏出一只沉甸甸的小方盒子,盒子是用上等金丝楠木雕成,各种花卉图案,十分精致,刘三顿时兴奋起来,难道盒子里装着什么金珠宝贝不成?

他几乎是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盒子里用金黄色的锦缎做内垫,锦缎打了个结,包系着什么,解开锦缎结,里面是一只青铜官印,龟为钮,方方扁扁,只有拳头大小。

原来是官印,刘健心中有些失望,又看了看其他物品,还有一封信和一卷竹简,没有什么值钱之物。

他又取出铜印,眯眼对着阳光看了片刻,勉强能认识上面的篆字,‘金平亭侯印’。

这竟然是侯爵之印,他倒吸口冷气,这才意识到昨天那群被杀的人身份不简单刘健不由抬头向树下的一块大石望去,只见那名白衣男子坐在大石上,呆呆地望着朝阳。

好像天不亮他就这样坐着了,心事重重的样子,不过刘健也能理解,和他同行的人都死了,他心中肯定很难过。

刘健从树上跳下,慢慢走到他面前,将皮囊放在旁边大石上,“这个还给你吧!对我没有用。”

白衣男子叹息一声,人都死了,给他又有什么意义呢?

“多谢小哥!”

白衣男子从皮囊中取出信和竹简,信是用细麻纸写成,打开又看了一遍,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当初他可是信誓旦旦答应主公,一定会把璟公子带回襄阳,现在人死了,让他怎么回去向主公交代。

“这个……金平亭侯是谁?”刘健好奇地问道。

“是我主公的弟弟,我主公也就是荆州牧。”看在刘健救他的份上,白衣男子没有隐瞒。

“哦!”

刘健这才明白,原来他说的刘州牧是刘表,不过他还是有点奇怪,刘表的弟弟至少也该有四五十岁了吧!牛车之人分明是个少年。

“昨天死在牛车上那个,就是……你主公的弟弟?”

“不是,是他的儿子,也就是我主公的侄子。”

白衣男子叹息一声,“我奉主公之命去山阳郡老家把他接到襄阳,没想到昨晚遭遇曹军骑兵巡哨,竟……竟被他们杀了,唉!”

‘侄子!’

刘健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个少年是刘表的侄子,竟然在半路被曹军杀死了,这着实令人意想不到。

刘健叹息一声,又问道:“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我还能怎么办?我无颜去见主公,只能丢弃妻小,亡命天涯。”

说完,白衣男子站起身,向刘健深深行一礼,“在下荆州伍修,得公子相救,不胜感激,将来若有机会,我一定会回报公子。”

说完,他拾起皮袋转身要走,刘健却叫住了他,“请留步!”

白衣男子回头问,“公子还有什么事吗?”

刘健瞥了一眼露在皮囊外的剑柄,笑道:“那柄短剑,如果没有用,能不能送给我?”

昨晚那把短剑的锋利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可以!”

白衣男子把短剑递给了他,刘健接过,“多谢了。”

他心中极为喜欢这柄短剑,轻挥两下,可惜剑鞘昨晚丢掉了,还得去配一只剑鞘。

“公子,后会有期。”

白衣男子转身便走,可刚走两步,一个的念头忽地从他脑海里跳出来,公子!十四五岁的少年,难道这是老天爷在救自己吗?

他蓦地回头,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刘健,身材是有点像,年龄也差不多。

“你……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白衣男子颤抖着声问。

“我名叫刘健,是山中猎户。”

“你也姓刘。”

白衣男子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这真是天意啊!

想到了家中的妻儿,伍修一咬牙,猛地下定了决心,上前跪拜行一礼,“荆州书佐伍修恳求公子一件事!”

他目光注视着刘健,眼睛流露出哀求之意,刘健心念一动,他也想到了什么,心中也开始热切起来。

“你有什么事?说吧!”

“恳求公子扮作我家少公子,与我同去襄阳。”

……

“公子必须要忘记自己原来的名字,记住!你叫刘璟,今年十六岁,山阳郡高平县人,口风上要咬紧,不能有半点差错。”

一条北去的山道上,伍修在反反复复教授着一些最重要的事情,如果这小子露陷,他的小命可就难保了。

刘健笑眯眯道:“我叫刘璟,记住了,不过我记得刘表字景升,我的名字里为什么不避讳?”

“你不能提伯父的名讳,绝不能提,这一点一定要记住。”

刘健见他的态度十分严肃,也收起了玩笑之意,点了点头,他也告诫自己,刘健是他前世的名字,已经死了,他今生就叫做刘璟。

伍修他态度开始认真,又道:“你这个名字就是你伯父所赐,他十分喜爱你,便把自己表字中的景字给了你,你是玉字辈,所以叫璟。”

刘健……不!从现在开始,他叫做刘璟了,首得就把先刘健这个前世的名字忘掉,他默默地告诫自己,他想在三国时代混下去,就必须有一个属于这个时代的身份。

刘表之侄这个机遇,他无论如何要抓住了。

他心中又重复一遍自己的名字,‘刘璟,这是你新的开始。’

低头沉思片刻,刘璟眉头一皱道:“其实我觉得这里面漏洞挺大的,比如我父母总认识我吧!还有家中族人怎么办?只要一见面就揭穿了,我该怎么应对?”

伍修笑了笑,“这些你不用担心,你父亲在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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