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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刀笔吏-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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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高掌柜搞鬼。但是衙门的人说要她拿证据,她哪里有甚么证据?衙门就把她撵出来了。”

邱笙开始哭,很伤心:“我是知道的,高掌柜吃人不吐骨头,天天上门逼债,卖豆腐的每一文钱,都被他拿走抵债了,桑莲母女吃糠咽菜地还债,也还不清。还要被高掌柜天天威逼,说还不了债就拿桑莲抵债,每次我看见桑莲哭,我就心如刀绞……”

武月娘插话道:“所以你恨高掌柜,那天就借故杀了她!”

“我真的没有想过杀他,虽然我真的很恨他!他欺骗了桑莲母女,把桑莲往火坑里推。我恨他,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人。是他要用斧子砍我,我吓坏了,才抱着脑袋,胡乱扔了一块石头。谁想到……”

萧家鼎心中一动,问道:“你是抱着脑袋扔的石头?你看见打中了他没有?”

“没看见,我也不敢看,只是抱着头,后来我看见没有动静,才看见他趴在地上,斧头扔到一边,我也顾不的别的,撒腿就跑了。”

“当时旁边有没有别人?”

“没有。那是一条死胡同,没有人在里面。听说后来是晚上才有人发现了他的尸体的。”

“没有人目击?”萧家鼎摸了摸下巴,沉吟片刻,对一旁的承办书吏道:“我要再次询问案犯,你作好笔录,每一句话都记录下来,不准遗漏!”

“是!”书吏赶紧准备好笔墨纸砚。

萧家鼎问邱笙:“你把事情的详细经过说一遍,从他拿斧子追你出酒楼厨房,一直追到死胡同里的详细经过,说一遍。”

“好!”邱笙详细说了事情经过。一旁的武月娘和长孙嫣然听着并不觉得有甚么奇特的地方,有些奇怪地望着他。

记录了笔录之后,萧家鼎让人把邱笙带下去。随后,他拿出了卷宗里的尸格,放在桌上,对二女和那承办书吏道:“你们看,尸格上写的是死者鼻子流血,一颗牙齿松动,嘴唇有破裂,面部有擦伤瘀青。对吧?”

三人看了,都点点头。

萧家鼎又拿出现场勘察笔录和示意图,指着上面道:“你们看,现场勘察有血迹的地方,正好有一块石头!”

三人凑上去一看。只示意图上的确标注着一些圆圈,表示这条死胡同的地面是用大小不等的卵石浦铺成的,而标注血迹的地方,正好也有一个圆圈。

武月娘撇撇嘴,道:“这只是仵作画图的时候随手画的,表示这里是鹅卵石铺的,并不表示有血迹的地方正好有一块鹅卵石啊。”

承办书吏忙道:“现场我刚刚去察看过,那处血迹早已经被冲洗了,找不到具体的位置,不过,地上的确铺着很多鹅卵石,血迹处正好有鹅卵石也不稀奇。”

萧家鼎赞叹道:“很好,能亲自到现场察看,这种办案精神的确很不错。”

书吏讪讪笑了,心里很高兴。

长孙嫣然道:“就算石头上有血迹,又能说明什么?死者到在地上,当然有血迹了!”

“不是这样的。”萧家鼎道:“现场没有别的目击证人,而被告人自己扔石头的时候,是抱着头胡乱扔出去的,他自己也没有看见石头是不是砸中了对方。”

“那又怎样?”

“既然没有人证明邱笙扔出去的石头是否砸中了对方,那凭什么说高掌柜就是被邱笙扔出去的石头打中头部而死的呢?”

“不是他打死的?那高掌柜又是怎么死的?难不成是自己摔死的?”

“为什么不可以是?”

三人都是一愣,面面相觑,片刻,武月娘才问:“你认为是他自己摔死的?”

“是!”萧家鼎很肯定地点点头,“从尸检情况看,死者鼻子出血,——试问,石头打中太阳穴,鼻子会出血吗?”

武月娘摇摇头:“这个应该不会吧。”

“嗯,死者面目有擦伤和瘀青,——试问,石头打中太阳穴,会造成整个面部的擦伤和瘀青吗?”

“不会。”这个武月娘倒是可以肯定的。

萧家鼎道:“那这些伤痕怎么来的?邱笙的口供和先前厨房的目击证人的证言证明,邱笙一直只是躲避,没有任何还手。所以,这些伤痕肯定不是邱笙造成的,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跌倒时撞击鹅卵石路面造成的!”

“不对啊。”武月娘道:“邱笙的石头打中他之后,他摔倒在地,也可能造成啊!”

“不一样!”萧家鼎瞧着武月娘暗自点头,心想这女人倒也不是波大无脑,“死者脸上的是擦伤,知道什么是擦伤吗?擦伤就是往前扑到,在脸上形成的一种摩擦伤。如果是他头部被石头大中,他应该往后仰面摔倒才对,再不济也是就地软倒,不可以往前扑到的。”

“是吗?”武月娘歪着脑袋望着长孙嫣然,二女琢磨了一下,觉得也有几分道理。

萧家鼎又道:“死者嘴里的牙齿松动,鼻子出血,更进一步说明死者是面部朝下往前摔倒形成的啊。要是石头从前面击中,是不可能往前摔倒伤到鼻子和嘴巴牙齿的。——综上所述,邱笙的那一石头,没有打中死者,死者是自己朝前摔倒,正好头部撞在太阳穴上,死了。”

这个结论太意外了,三人都有些一时反应不过来。

萧家鼎望向长孙嫣然。

长孙嫣然知道,心上人这个时候是最需要支持的,立即道:“我觉得萧执衣的分析非常有道理,结合了案件的尸体检验和现场勘察,完全吻合,又没有证据证明是邱笙的石头打中了死者造成死者死亡的。所以,应该认定死者高掌柜是自己摔倒导致死亡。”

“可是……”武月娘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是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

长孙嫣然扯了她衣袖一下,低声道:“这高掌柜不是什么好人,放高利贷欺骗人家借钱,把人家母亲整得为了还债活活累死,还强行拿人家闺女抵债作妾,这种恶霸死有余辜,干嘛替他说话?”

武月娘想想也是,点头道:“没错,萧执衣,我也赞同你的看法。这高掌柜是摔死的,而不是邱笙的石头打死的。”

萧家鼎轻舒一口气,望向那承办书吏。这书吏赶紧陪笑道:“我也觉得执衣所言极是。他是摔死的,不是被打死的。”

萧家鼎道:“既然这样,你重新制作判词报来。”

“是是!”书吏答应,快步走了。

随后,承办书吏按照萧家鼎刚才的分析,重新制作了判词,拟认定高掌柜死于意外,是自己摔倒撞击石头而死,因此,邱笙也有不是斗杀亲夫,因而他们两的故意杀人罪就不成立了,只是因和奸罪判处了两年徒刑。两人死里逃生,当真是恍若梦中,他们并不知道是萧家鼎从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而是感激上苍,感激朝廷。

两年之后,两人刑满,携手远奔他乡,有情人终成眷属。

后面报送上来的一个案子,同样是涉及到恩怨情仇的。案情是这样的:一男子有妻妾二人,非常的恩爱。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结果婆婆总是看儿媳妇和那小妾不顺眼,最后强迫儿子休妻弃妾。儿子非常的孝顺,不敢违抗母亲的命令,只好违心休妻弃妾了。一个恩爱家庭就这样生生被拆散。儿子因为思恋妻子和爱妾,伤心之下,一时想不开,上吊死了。

妻子和那小妾得知之后,非常伤心,一起上门祭奠,但是婆婆不准她们进门,这两人伤心之下顿时发狂,喊着要掐死婆婆,然后自己去死,跟丈夫在阴间在做夫妻。两人掐婆婆的脖子的时候,被人拉开,扭送衙门。衙门认定妻妾两人企图谋杀故夫的母亲,虽然未得逞,但按照《永徽律》的规定,判处流二千里。

妻妾两人都没有喊冤,只恨没有杀了婆婆。但是两人的娘家人帮着喊冤的,说是她们只是一时发狂,要求从轻处罚。不要判流刑,她们两个弱女子,要是被流放到流所,那只怕会活不成的。因为家人喊冤,这个案子也就作为录囚案处理了,承办书吏提出的拟处意见,是维持原判。

案子送到萧家鼎这里,武月娘和长孙嫣然听了汇报,看了材料之后,武月娘手里拿着《永徽律》,一边指着上面的条文一边说道:“这个案子没有错。虽然这小媳妇值得同情,可是,那也不能因此就可以原谅她谋杀婆婆啊!那是以下犯上!你们看,《永徽律》上写得很清楚:‘诸妻、妾谋杀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流二千里。已伤者,绞。已杀者,皆斩。’所以,小媳妇谋杀婆婆,那就必须判处流刑的,这没有错!”

唐朝的谋杀,不是现代意义的预谋杀人,而是合谋杀人,也就是说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意思。

长孙嫣然也在翻看《永徽律》,她迟疑了一下,道:“可是,这句后面有律注啊,写的是‘故夫,谓夫亡改嫁。’——这就是说,故夫仅限于丈夫死了的这种情况,这个案子不一样的是,丈夫死的时候,这小媳妇已经被休了。也就是说,她已经不是丈夫家的人了,因此,跟《永徽律》上规定的这种儿媳谋杀故夫母亲的情形不相同。不能适用这一条的。”

“怎么不能?”武月娘瞪眼道,“她的丈夫死了,是不是故夫?她杀了以前的婆婆,那就是谋杀故夫的父母!跟这一条完全一样!”

“不对!”长孙嫣然也毫不相让,“故夫只是丈夫死了之后的妻子,不包括休妻之后死这种情况。”

“怎么不包括?我觉得就包括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个不亦乐乎。萧家鼎看得好笑,这个问题其实在一年之后的《永徽疏议》中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妻妾若被出及和离,即同凡人,不入‘故夫’之限。”因此,故夫只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死亡这种情况。不包括休妻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后丈夫死亡。所以,长孙嫣然说的是对的。只不过,这个规定现在还没有,萧家鼎一时拿不出太有说服力的依据说服她。

萧家鼎想了想,道:“武姑娘,如果你是这个儿媳妇,你被丈夫休了……”

“哼,我丈夫敢休我?他不想活了?”

“我是打个比方,比如你是这个小媳妇,而不是你。”

“好吧,你说。”

“假如你是这个小媳妇,已经被丈夫休了,再假如,你前夫家犯了谋反重罪,要株连你,砍你的头,你觉得冤不冤?”

第229章 公平正义

武月娘道:“那当然冤!我都被休了,已经不是他们家的人了,凭什么还要株连我?——这个我记得以前的谋反案,也有你说的这种情况,妻子已经被休,后来男方家谋反,而没有株连这个被休的妻子。”

萧家鼎道:“对啊!谋反重罪不株连已经被休妻的妻子,原因是因为妻子已经不是男方家的人了,对不?”

“没错。”

“既然休妻就说明不是男方家的人,同样道理,这个案子里,小媳妇已经被休妻了,也就不再是男方家的人,对吧?”

武月娘有些明白萧家鼎想说什么了,犹豫了片刻,点点头。

“既然不是一家人了,她跟以前的婆婆,也就不再是婆媳关系了。那他……”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毕竟曾经是她的婆婆啊!”

“不能用曾经来说事的,比如过继子嗣。孩子一旦被过继给别人,他跟生父母这边的关系就全部断绝了,就算他对生父有不孝的举动,也不构成不孝罪,对吧?”

“嗯……”武月娘想了想,终于还是点点头,“是这样的,好吧,算你们说对了好了。这小媳妇的案子,不能用《永徽律》这条规定。因为她丈夫死的时候,她已经被休了,跟他们家没有关系了。所以她们谋杀这妇人,也不算是谋杀故夫的母亲。——那这个案子该怎么办?”

长孙嫣然道:“按照一般人的谋杀处理啊。”说着,翻到了《永徽律》中的一篇,指着上面道:“呐,这上面写的:‘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按照这个规定,他们应该判处徒三年。”

徒三年只比流二千里低一等。但是,不用发配流放所,不用离开家乡,这已经满足了两人的家人最大的愿望了。

那承办书吏也很赞同他们的观点,赶紧的重新草拟判词,萧家鼎签署意见后保送侯长史作出了改判。

这边的录囚结束之后,一行人继续前行,在资州录囚之后,进入了陵州,到了仁寿县进行录囚。

在这里,他们又遇到了不少有争议的案子。

其中有一个,在现代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但是却在古代作为重罪加以处罚。

案情是这样的,案犯李三的祖父被同村的王老五因为琐事所杀,本来这王老五已经被判处了死刑。可是皇帝李治登基的时候大赦天下,包括死刑犯都全部赦免。于是王老五获得赦免了死罪。衙门下令让他一家人迁移到发配地点去避开两家的仇怨。可是这王老五是地方上的一霸,加之他们那山村又很偏僻,衙门也忙着别的事情,就没有督促他迁移。这李三又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不敢惹事,明明知道王老五没有迁移,却也没有吱声,更没有到衙门去告发。

直到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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