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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春色和夜色-第47章

小说: 春色和夜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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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半小时了,这会儿应当到了你那房介所。你往四周看看,穿降紫色的连衣裙……”雪晴没说完,我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穿降紫色连衣裙的女人站在中介所的楼口处,风将她的裙子吹起,远远看去,是一个幽雅的女人。她显然到房介所屋子里才向人打探过我,然后又在门口四处张望,撑起一把浅银色的遮阳伞,准备离开。

  我站在房介所的大院门前的一棵大树荫下,等她。这是条通往外面的必经之路。

  她从我身边走过去,风将她的遮阳伞吹向一边,她的注意力集中在把持住遮阳伞上了。

  “请留步好么?”我跟随在她后面,轻声地说道。

  “洛科,对吧?”她将手中的遮阳伞慢慢地摆放到垂直的位置,眼睛立即生辉,现出淡淡的喜气。

  “我们,我们认识?”我吱吱唔唔、语气有点怯生生,两手在我和她之间不自觉的晃了几晃。我感觉我在哪儿见过她。尤其是那双眼睛,它不使我感到陌生。

  “算是认识吧。”她幽雅地投以我一个淡然地微笑:“我是柳迎风的朋友。也就是你和柳迎风曾经同住在一起的那套公寓里的房主。”她略微倾斜着头,看着我,用眼神提示我是否想起来。我当然想起我和柳迎风同住一起的那套公寓。我怎么会忘记呢?我笑笑,点点头,心里在琢磨着她说的“算是认识”这样暧昧模糊玩味的话儿。在我的记忆中,我能准确无误地保证,我一次也没有见过她。

  我表面装得漫不经心的样子,实则在不失时机的仔细打量着她。身材小巧、有点偏瘦,胸部平平的,屁股也不大,皮肤白晰,五官标致、宽额,一双眼睛躲在深色墨镜后面,叫人猜不出是眼睛的大小。说话时爱动眉头,一看就是表情丰富的型的女人,长发,挺正经的一副模样儿,言谈之中会不断的比划着她的手势,属于那种典型借着知识来把玩着风情万种的百魅女性。但还是带有少许的腼腆,矜持。总之,我面前的这个女人是那种能在外表上就能给异性带来好感的人。从身后看她,她的年龄并不象从前柳迎风跟我说过的那个数字——三十六、七岁,但我这样近地同她面对面的站着时,这个数字并不夸张。我的眼睛还在不断地注视着她,尤其是注重看她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相信这句话。我想透过她眼睛的这扇窗户来了解她的心灵。可是,她的眼睛隐藏在墨镜里,很深,很深。连眉毛也埋进去大半截了。她当然能看到我,我却看不到她。

  我不知道她的姓名。但我认为我还是了解她的,多多少少的了解一点儿。

  从前柳迎风说她的性格非常的孤僻,不怎么与外界打交道,也不怎么情愿与人打交道。我能从她说话时的细微的举动中发现,她是那种看到陌生人就感到不自在的女人。尤其泛指是男人,呵呵,即使是象幼稚园里的小小男人也会使她感到不安。也就是说,倘若我是个女人的话,她也许会显得非常的自在。这,我倒是看出一点来了。她刚刚同我说话时,有点紧张与局促,因为害怕有点乱了方寸之意,所以她尽量闭紧嘴唇不说什么。这是同外界打交道太少的缘故。而且,说完一个问题后,就要陷于短时间的沉默之中,之后,再才接着说下一个话题或进行下一个问题。从她的表情中,我的确能够感受到她有些冷傲、有些孤僻,或至少是习惯于孤独、拒绝喧闹喜欢宁静。当然,她身上保留着我从他人身上少见的单纯。

  我越来越注重和尊重人具有的单纯的这种美。我谈不上喜欢她,也谈不上不喜欢。但我绝对从内心里愿意尊重她,并生出敬意。

  她又沉默了,低着头,偶尔推推鼻梁上下滑的眼镜。推眼镜是一个最可暴露人的个性的小动作。

  “您是来想租房给我?”我问。除了这个,我想不起她找我还有别的原因。于我来说,我们还是陌生人。

  “哦,不、不是,我是受迎风之托。哦,柳迎风,你应当不陌生吧?!她托我给你送一样东西的。”她好象这才记起来似的,又推了推她的眼镜,然后打开皮包的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鼓鼓的信封给我。

  我接过信封,问:“是什么?”

  她说:“我也不知道。”把信件交给我之后,她就向我道别。我向她道谢。

  她走后,我就急不可待地坐在树荫底下拆开信件。柳迎风的一张简短的信及几张照片。信的内容非常简单,只三言两语,除了说抱歉之外,再就是向我说,如果想了解关于她的一切事儿,就请问章言女士。

  “章言女士是谁?”这名字怎么这样的眼熟?对,在一本小说上,我看过这个署名。可是,难道是她么?除了她之外,还有谁呢?

  我实在是太疏忽了,与她讲了半天的话,我却一直没有问她的尊姓大名。仿佛我遇到的是一个熟透的朋友、同事似的,彼此了解,用不着互道姓名。我觉得我有点可笑。

  我想叫住她,可是,她的身影已经由我的眼睛里消失了。

  我又坐回到树荫底下,又看了一遍柳迎风的照片。共有四张照片,除了一张我们到郊外同雪晴和阿帆几人在站在黄灿灿的油菜花里的四人合影之外,其它的都是柳迎风的照片,照片里只她一个人,三张又全都是穿着旗袍照的,有一张是银色的布料,有一张是黑绒料子,还有一张是穿着玫瑰色缎子的,柳迎风简直将旗袍的美展现得淋漓尽致的了。除了电影里看到的张曼玉穿旗袍外,我再也没有见到一个女人能将旗袍穿得这样完美的了。

  放下照片,又去看那段文字,越看脑子越迷乱:


()
  “关于我的一切事儿,请去问章言女士吧……”关于一切,这是什么话儿?柳迎风这句话多么充满悬念,不得不叫人产生联想呵。想想,除了她的身体之外,我的确对她的一切均无从了解。

  会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或隐秘的话呢?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在信里或那个分手的电话里?

  细细想想,和柳迎风相处两年来。这时间不算短。我对她了解有多少,我也说不清楚。我一向都觉得恋爱就是恋爱,爱的是对方的现在和将来,跟过去又有何干系?!她的过去不是已经告诉我了么?包括她比我大六岁、曾经做过模特儿的职业、一次破碎的婚姻。当然,现在又团圆了。破碎了的东西,能够团圆,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够做到象雯所说的那样,失恋了还这样洒脱。尽管洒脱是由许多个不眠之夜的痛苦换来的。

  不洒脱点,死缠滥打的爱情有什么意义?!难道非得象我妈那个样子,从楼顶往下跳拿自已的性命去讨那怎么也挽回不来的婚姻?

  我得忘掉迎风。是的,我如果无法做到,但至少也应当把和她在一起的日子藏在心底。可是,就那么容易吗?这张纸条再一次勾起了我的思绪。

  我抬头看太阳,七月中旬十一点多钟的太阳,跟十点钟的是多么的不相同,都红得透亮,仿佛由这边能看到那边了,液体状的,动荡不安。

  一只长相精瘦的哈巴儿狗,不知由哪里冒出来,阔嘴唇,喘着粗气,吐着干燥的腥红的长舌,在我脚边围着我喝了一半的矿泉水水瓶边转着圈儿,蹭来蹭去,贼眉贼眼的。我的眼睛有点近视,后来才注意到它的脖子上的套了一根跟它的毛色一样的铝制链锁。链锁的断面处有明显的凸凹的痕迹。好家伙,一看就是由哪里逃出来的。它想喝水,倒也客客气气,知道怕个人,我把还剩下半瓶的矿泉水拿起来,亲自将水喂给它喝。就半瓶儿水的功夫,我和这一只狗便有了点感情了。

  但总还是不及养它的主人的感情深厚。它的主人一喊它,它便摇着尾巴走了。它的主人我认识,就是从前我和阿帆一起租的那套旧屋,我们对面的邻居。她看上去老了少许,也许是一夜没睡好才引起的,暂时的。四十多岁是一个悲哀,尤其是女人。所以,处在这种年纪的女人,在各方面是马虎不得的,即使一根头发丝没梳理齐整,也能够藏纳老态的。我想到了柳迎风,但我想象中的柳迎风若是在这个女人所处的这个年纪,是绝不会象这个样子的。

  女人显然没认出我来,她眼里心里尽想着她的狗儿。她见到它的狗儿,就象见到她的情人而非见到她的丈夫,满脸露出一副失而复得的惊喜。

  房屋中介所的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走出大门,看见我,友好的通报说有个女的好象是找我的,并说把我的手机号也给了她。还问我那个女的有没有打过手机给我。

  我说,是的,我们才通过电话的,谢谢。

  
春色和夜色
第十三章

  我终于还是在两天之后走进了那座我熟悉的十七层高的公寓。心情复杂,带着对那张纸条上写着的内容产生的好奇心的目的。我觉得我必须要消除我的好奇心。我甚至觉得我有权“知道那所谓的一切”。

  在敲响那扇我曾经住过的、熟悉的、并给我带来无限的幸福的门时,我的手有些不自觉地抖动着。人,不止只有脸才是发表或刊登表情的。其实,手,也是有表情的。激动、兴奋或者怅惘。但是,连叩了数次门,门依然紧闭。我想,大概女主人出门了。门口,一双宽大的、至少有43码的大号男用布料托鞋工工整整、安安静静地摆放在暗红色的鞋垫上。托鞋看上去崭新崭新的,叫人疑惑它一次也未被人穿过。

  见门始终未开,我迟疑了一阵,下楼去了。在楼底那一片翠绿翠绿的人工草地旁的石椅上坐下,一边抽烟一边儿等。我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进出那个门栋的人。特别是三十来岁的女人。其实,都市里的二十多岁和三十多岁的女人在外表上也不是很容易区别的。三十多岁的女人若是保养得好,有时是看不出年龄的。爱漂亮的女人,是懂得如何将年龄藏得不露痕迹这个要领的。

  这一次,没有遇到章言。之后我又陆陆续续的去找她,直到这个月只剩下三天的时间,我才遇到章言。说真的,每一次进入到这座公寓里,我的内心容易产生一股怎么也按奈不住的激动与伤感,一次比一次更加的浓厚了。

  章言见到我,一点也不惊奇和感到意外,脸上的表情非常淡然。我从她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到,既看不到热情,也看不到冷淡或其它什么。有的只是极其平常的、最起码的客套。只不过是简单的三两句问候语。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并不就等于我和她就完全的陌生到从未谋面的那种生涩彻底的地步。冥冥之中,是相识的。至少,我从柳迎风那儿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叫章言的女人;至少章言也知道柳迎风和一个比她小的男孩在恋爱。

  我尽量以深呼吸来抑制自已的激动与伤感。我摁响门铃,门立刻就开了,她象是早就等候在门后边儿似的。没有特别浓烈的笑貌,也没有特别的感到意外或惊奇,表情温存平静得使人觉得她象是在迎接回到家里亲人一样。这感觉在我的生活中遗失了有一段日子了,现在它突然回到我的怀里,很好。

  我也没有客套地问候,连一个你好也没有说。她给我的感觉显然不允许我客套,我也不允许我说这类话,不然,我就会有一种对她给我的那一份美妙的亵渎。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我还站在门口,她就这样对我说,很有把握,一派料准了的姿态。说话更是干脆、利索,微微翘起一边嘴角,似笑非笑。

  我当然要来的。我嘴上没说什么,可我的脸上就是这么写着的。

  “听我对门的说,看到你来了好几次了。是吗?!”章言其实已经相信她对门的说的话是真的。倒是我一次也没见过她的对门在我面前露过脸儿。也许,那个对门的是从猫眼儿洞里看到我的,鬼鬼祟祟的,而且还要配以一副誓死捍卫自家财产不受侵犯的姿态。这世界怎么啦?人与人之间总有这么多无想的危险存在呢?

  章言断断续续的说了一些她不在家的原因。说得很抽象,只说她去别的城市去看望一个朋友了。看望的是怎样的朋友,章言没说。我只是点点头,表示在听。其实我觉得她去哪里,跟我一点儿关系没有。

  我进屋放下随身的行礼,一把象征性的吉它。一只大号帆布包,里面装着我的日子。我走哪儿就背到哪儿。直到她转身为我煮好咖啡并端到我面前,也有好十来分钟,我还没和她说上一句话。

  趁她煮咖啡的时间,我独自打量了一下这套房间,屋子里有了不小的改动。每个窗户都安装了宽大的落地窗帘,冷色调的。客厅里多了一架电子琴,地毯也换了绿色的,簇新,好象是刚换不久的,绿油油的,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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