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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6章

权柄大明-第4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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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看着这天空,胡惟庸满是焦急。

焦急归焦急,胡惟庸还是无可奈何,那个小凤,一去就不回来了,她究竟和薛婉瑜说了没有?而薛婉瑜,究竟相信了她没有?

胡惟庸自以为很聪明,但是,做这种工作,其实还是第一次,他的手段,也不高明。

想要知道小凤的情况,只要花些钱,收买一个陈氏地砖的伙计就知道了。

眼看着,太阳慢慢西下,这一天,又这么过去了。

如果小凤没有成功,胡惟庸知道,就是自己亲自前去,也无法说动薛婉瑜,弄不好,自己暴露了,还会被人干掉。

要知道,这里可是陈风的地盘,就算是胡惟庸是朝廷命官,陈风想杀,还是敢给杀了。

胡惟庸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还是老老实实地呆着好了。

陈氏地砖的后院,二楼房间内。

薛婉瑜的手里,捧着一个发光的东西,天越黑,这东西就越亮,这就是无价之宝,夜明珠。

对于薛婉瑜来说,这夜明珠,更是有很深的意义的。

凭借这夜明珠,薛婉瑜重新恢复了所有的记忆,知道了之前的情况。

风哥不和自己说当初的事情,不是内心有愧,是怕自己受到太大的心理压力,毕竟,自己的身世凄惨,认贼作父,这是她最大的悲哀。

现在,跟着风哥,薛婉瑜是全心全意的。

这个胡惟庸,注定只能是一个笑话。

“谁?”薛婉瑜正在把玩着夜明珠,就听到外面的敲门声。

“小姐,我是小凤,给你端洗脚水过来了。”小凤说道。

听到小凤的话,薛婉瑜将夜明珠重新放回去,然后说道:“进来吧。”

门打开了,小凤端着木盆,里面是冷热正合适的水,给薛婉瑜放到了面前,说道:“小姐,以前你每次跳完了舞,都会泡一泡脚,每次都要撒上菊花瓣,我还是按您原来的样子,给您准备好了。”

泡脚,菊花瓣,看着这些,薛婉瑜说道:“小凤,你有心了。”

“小姐,跟着你,小凤做什么都愿意,小姐要多保重身子,毕竟,小姐还肩负着为老爷报仇的重任。”小凤说道。

听到小凤这么说,顿时,薛婉瑜眉头一皱,问道:“小凤,你去找胡公子了?”

“没有,小姐,没有小姐的吩咐,小凤哪里都没有去。”小凤立刻跪倒在了地上。

其实,小凤哪里都没去,薛婉瑜是知道的,她已经派人,专门盯着小凤。

而且,也有人专门盯着胡惟庸,这段时间内,胡惟庸一直都呆在客栈里,哪里都没去,也没有见任何人。

这些,薛婉瑜都是知道的。

“起来吧。”薛婉瑜说道:“小凤,你觉得这个胡公子,究竟怎么样?”

“小姐,若要报仇,那就一定要与胡公子合作,要不是胡公子,小姐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小凤没有起来,而是继续跪着说道。

薛婉瑜将脚泡到了洗脚水里,一种熟悉的感觉,重新传了回来,这几年,薛婉瑜忙着赚钱,自己的曾经的生活,跳舞,唱歌,谈文,这些,似乎都已经远去了。

“小凤,既然如此,你去回报胡公子,这血海深仇,我薛婉瑜是已经知道了。但是,现在我在平江,而陈风在大都,更有说法,陈风要去高丽了,一切,都需要从长计议,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薛婉瑜说道。

想到这胡惟庸一直呆在这里,薛婉瑜就感觉到一阵阵的恶心,而且,薛婉瑜也知道,必须要敷衍一下这个胡惟庸,将他背后的人揪出来。

一切,都得等到风哥回来再说,现在,还是打发这个人走算了。

小凤听到薛婉瑜答应,伺候完了薛婉瑜洗脚,端出了洗脚水,这才走了出去。

她一走,背后,就已经有人跟着了。

小凤只是个普通的丫鬟,后面有人跟踪,根本就毫不知情。

小凤走得匆匆,心中有些激动。虽然小凤只是一个丫鬟,但是,小凤却一直都觉得自己和小姐是心连心的。上次小姐走得匆忙,都怪自己睡得太死了,否则,自己绝对不会让小姐一个人孤零零地上路,一定会陪着小姐,一路伺候小姐。

这些,都是因为那个陈风!小凤对于陈风的憎恨,几乎就到了顶点。

现在,那个陈风,已经成了高高在上的王爷,即使如此,小凤也不害怕什么,小凤没有亲人,只有小姐一个人,就算是到时候东窗事发,大不了,小凤将所有的罪名顶下来就是了。

一定要给老爷报仇!

小凤一边想着,一边走到了与胡公子联系的客栈里。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

“胡公子。”小凤说道。

“小凤,你怎么直到现在才来,这都多少天了?你知道我在这里,有多担惊受怕吗?”胡惟庸说道,说完,又觉得不合适,改口道:“你不知道,我在这里,非常关心你的安危,关心我的事情是否已成,你也一直不给我个回信。”

“对不起,胡公子,小凤去了陈氏地砖之后,就一直没有机会出来,不过,小姐已经答应了。”小凤说道。

“她答应了?那她可否愿意来见我?我们一同商议一下具体的行动。”胡惟庸说道。

这薛婉瑜,还真是个慢性子,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了陈风乃是她的仇人,薛婉瑜居然还会等了这么长时间,才和自己联系。

“胡公子,小姐说,报仇兹事体大,不能鲁莽。现在,那奸人陈风,正在大都,得等到他回平江之后,才会有机会。所以,现在先需要按兵不动。”小凤说道。

听到小凤这么一说,胡惟庸才想起,的确如此,陈风不回来,也没有机会啊。

“不过,她也应该和我见一面啊。”胡惟庸还是不死心,这么说,自然是有着自己的想法的,好久没有和薛婉瑜面对面地交谈过了,真的很期待,哪怕就是只让薛婉瑜在自己身边,什么都不说,就让自己看着她,这就满足了。

“小姐做事,自有分寸。”小凤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直到小凤离开,胡惟庸才反应过来,怎么也没有和小凤订个联系方式?以后有事也能方便通知啊。

这个小凤,真是忘恩负义,见了薛婉瑜,就把自己当初救她的事情都忘了。

不过,小凤好歹还算是来了一次,自己也该回去了,等到行动的时候,自己的官职,要是更大了,那也是有好处的。

第691章 匪人很多

相比刀光剑影的战场,官场之上,不用刀剑,却更能杀人于无形。

胡惟庸回去了。

来的时候,胡惟庸的心情还有些忐忑不安,回去的时候,已经变得舒畅起来。回应天之后的第一件事,胡惟庸就是悄悄去丞相府拜访了。而这一切,胡惟庸不知道,身后还有一双目光,在看着他。

到了吏部之后,胡惟庸迎来了自己更美好的前程。

李善长对胡惟庸也格外照顾,但是,让李善长没有想到的是,最后,居然还是这个胡惟庸,彻底地将李善长带进了坟墓,还拖累了全家。

而陈家,依旧是大明朝的望族。陈风立下了赫赫战功,而且,手下又有精锐的士卒,就是朱元璋,在整个执政的期间,对陈风都是客客气气的。

转眼间,十几日就过去了。朝廷又催促了一次,陈风不得不离开了自己刚刚焐热的被窝,踏上了去高丽的路途。

整支军队,人数不多,只有四百多人,但是,论战斗力,却是非常强悍的。

走在最前面的,是铁花带的一百女兵。这些女兵,性别上的女子,但是,论那身板,论那力气,绝对都是女汉子。她们是一群虎狼之兵。

身后,背着弓箭和箭壶,手里拿着长枪,这可不是花架子,随时都是可以开动的杀人的机器,任何人要是小觑了她们的实力,肯定都会吃亏。

打起仗来,她们冲得比男兵还狠。

为了提高这支女兵部队的战斗力,陈风还特地给每一名女兵都配备了一把手铳,四枚震天雷。

此时,这支走在最前面的女兵部队,更有一种杀气,仿佛这次出去,不是去接人,而是去战斗一般。

女兵的后面,是刘狗儿的三百神机营的士兵。神机营是陈风的卫队,武器的配备,也是最高档的。一把手铳,四枚震天雷,适合骑兵作战的马刀,以及那标志性的长火铳。

虽然外观和以前的火铳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他们这次拿的火铳,和以前已经有所不同了,威力更加巨大。玄机,就都在那长长的铳管里,里面,已经有了四条膛线。

子弹在往前飞的时候,由于空气的作用,会越来越不稳定,准头逐渐丧失,所以,虽然这火器的弹丸能打很远,但是,远了之后,准头小了,起不到什么作用,除非是大面积的覆盖。

想要增加子弹飞行的稳定性,那就需要让子弹像陀螺一样旋转起来。所以,就需要在铳管内刻出旋转的膛线来。

在膛线的压迫下,子弹飞出的同时,也是跟着膛线,一同旋转起来,就非常稳定了。

以前的时候,陈风就提到过这膛线,但是,当时泰州军械局的锻造水平,还达不到这种程度,就是冶炼出合格的精铁来制造火器,都存在着一定的残次品。而现在,几年过去了,随着焦玉不断地研究和改进,现在,终于做到了这一点,经过几个月的试用,首批新式的火器,装备给了神机营。

虽然装填弹丸的时候更加麻烦了,这曾经让神机营的士兵们有些抱怨。但是,在他们第一次射击之后,就立刻改变了主意,开始爱不释手了。

以前的火器,打到二百步的时候,准头就很差了。而现在,三百步内,指哪儿打哪儿,最优秀的人,甚至将靶子放到六百步的地方,都能够打中。

射程远,那就代表着在激战的时候,他们可以在更远的地方消灭敌人,此时敌人连个射箭的机会都没有,也意味着他们可以多射击几轮,能够在敌人近身之前,消灭更多的人。

这样的武器装备,让陈风更加有信心去面对任何挑战。

陈风骑着马,走在队伍的中央,青青和敏敏,跟在一旁。

除了他们,队伍之中,还有两名身穿长袍的男子,这两人,就是秋香找来的向导。

“王爷,辽阳之地,树林很多,我们要尽量捡大路走,很多小路,都只有当地的人和拿些常年来挖人参的人才知道。”一边走,赵老板一边说道。

这个赵老板,经常往返于大都和平壤之间,做一些生意,因此,对沿途的大道非常熟悉。这个赵老板是汉人,对鞑子十分不满,所以,忠心上也没有问题。

如果只是认路的话,有赵老板一个人就行了,但是,虽然赵老板经常去平壤做生意,这高丽话,却学得不多。所以,他每次去高丽的时候,都带着他的仆人阿三。

阿三早年,曾经到辽东来挖人参,也已经挖到了野人参,但是,却被人追杀,那时,人参被抢走,阿三也气息奄奄,刚好赵老板路过,救下了阿三,从此,阿三就跟了赵老板。

赵老板也离不开阿三,因为,阿三和辽东的高丽人呆过,会熟练地说高丽话,赵老板每次做生意,都非常顺利,也和阿三的帮助离不开。

所以,这次出行,连阿三也带上了。

阿三很自觉,走在队伍的后面,而赵老板,听到陈风的召唤,就赶紧上前,来给陈风介绍。

作为文科生,陈风自然知道东三省树林遍地,年代越早,森林的覆盖就越多,所以,到处都是森林,也不为过。

“行,那我们就走大路。”陈风说道。

“只是,走大路,也有走大路的坏处。”赵老板说道。

走大路,还有坏处?听到这赵老板这么说,敏敏问道:“赵老板,有何坏处?”

“我们的行踪,就会泄露了,现在,去高丽的商队,很多都在沿途被打劫过。”赵老板说道。

“这是为何?”听到赵老板这么说,敏敏很好奇。

赵老板经历得多了,见识也很多,他知道,这名女将军,可是个蒙古人,所以,鞑子两个字,也不敢随便说出来的。

“自从陈大人横扫了辽东兵马之后,辽东这里的很多地方,就出现了守军不足的情况,很多守军第二次被抽调走了,听说是去了大都,这样,这里的守军少了,治安更加混乱。原本的时候,那些匪人们只敢在深山里面作乱,现在,很多都跑到大路上来了,商队要是没有充足的保镖护卫,根本就不敢再出来了。”赵老板说道:“就是小人自己,上次也被劫了,后来,就一直也没敢出来。”

若不是赵老板的商队被劫,此时,赵老板应该在高丽才对。

他们碰到的匪人还算是给面子,没有伤人,只是劫财,饶是如此,也让赵老板心里很不痛快。

这次,跟着陈大人,这四百多人,赵老板底气十足,还幻想着,万一再碰到上次的劫匪,陈大人一定会痛殴那些匪人,给自己出口恶气。

所以,这样想着,赵老板就不由得将这一点,给说出来了。

没有想到,蒙古人连自己的地盘,都统治不好了。

东北民风彪悍,这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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