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魂记-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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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短短几个月,房子里却弥漫着一股荒芜和陈旧的味道,赵嘉指着门前的一块地方:“当时我就躺在这里。”
一句话让金秋毛骨悚然,看着赵嘉飘浮的身影和惨白的面容,她就觉得自己在鬼片里,白瑄发觉了,牢牢握着她的手,金秋速战速决,拿了那张幸存的照片就走。
照片里是赵嘉,她不知拍摄于哪个景点,穿着裙子扎着马尾,朝气蓬勃的,比了一个v的手势,那样鲜活,但是……金秋对她保证:“我明天就去寄,你家里的地址是多少。”
赵嘉报了一个很偏远的地址:“那里很穷,一直说要修路,但是车还是很难开进去,我爸爸妈妈生了三个孩子,都是女孩,大姐和二姐都嫁人了,只有我,都说我心高气傲想要读书,爸妈本来是不同意的,希望我读了小学就去打工,后来还是我大姐说,既然我要读那就读吧,她和二姐供我……去年大姐怀孕了,我都没能回去,没想到永远回不去了。”
金秋听了觉得心酸,她生长在富裕的城市,虽然不是一线的大都市,但是因为经济发达,有钱人也不少,名车别墅也是常见的,她是独生女儿,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明珠,那样的生活,她永远都没有过过。
“我高中是在镇上读的,从来没有喝过牛奶,我同桌送了我一盒,我到现在还记得,是朱古力味道的,还有饼干,我从来都没有吃过,我们村里的小学到现在吃的还是咸菜。”赵嘉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金秋突然明白为什么白瑄会这样同情她了。
如果没有碰见赵嘉,她或许永远无法想象世界上还有如此之多不幸的人,相比之下,她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考上了大专,大姐和二姐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说是要让我体体面面地去大城市,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所有人一看见我,就知道我是山里出来的穷孩子,那么廉价的衣服,摆在地摊上都没有人要,可是我穿了三年,我很多衣服都是学校里的老师捐的,知道吗,冬天那么冷,我买不起被子,只有一条薄被,所以我把身上所有的衣服都穿上了,可是还是冷,后来宿管阿姨送了我一条别人不要的棉被,真暖和啊……”
金秋吸了吸鼻子,觉得眼眶发红,赵嘉却不觉得悲伤,或许那段大学生活对于她来说,是弥足珍贵的经历吧:“你以为这里的房子是我租的吗,不是的,我怎么租得起,之前我都是住两百块一个人的房间,那么小的屋子里,睡了八个人……我同学付了三个月的房租,但是搬走了,房东不肯退钱,所以就让我来住了。”
可是没有想到,这份好心却成为了她的催命符,如果她没有想省那几个房租钱,如果她没有搬进来,或许……可是没有如果。
她已经死了,只余留这一缕芳魂,在深夜里悠悠向她诉说往事。
金秋抹了抹眼泪,回了房间里,没一会儿拿了牛奶和奥利奥还有香肠过来:“家里没有什么吃的了。”
只有供品赵嘉才能吃到,所以金秋就找了张白纸写了赵嘉两个字,压在了食物下面,以表示这是给赵嘉的,她深吸了口气:“真香。”
“吃吧。”金秋轻声道,“明天我就送你回家。”
她默念着,希望你可以早日回到你的家乡,虽然贫穷,但是和亲人在一起,希望你幸福,希望你放下,希望你来生,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
赵嘉展颜一笑:“谢谢你。”
金秋回了房,却辗转反侧睡不着觉,白瑄把她搂到怀里:“老婆,你想哭就哭吧。”
她一翻身,把脸埋在他的胸膛里默然流泪,说不出是因为什么想哭,是因为赵嘉悲惨的命运,抑或是别的……她说不出来,只觉得胸腔里堵得难受。
“白瑄,白瑄,”她喊他的名字,白瑄把她抱得更紧了一点:“我在。”
她紧紧贴着他的胸膛,仿佛这样会让她觉得好受一些,白瑄亲吻她的面颊:“我在,我永远在。”
与此同时,赵嘉迎着夜风,看着这国内最为繁华的都市,万家灯火,亮如白昼,车流不息,灯红酒绿,这是一个不夜城,它曾经寄托了她无数的梦想和憧憬,也曾经以为自己可以改变命运,但是没有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
她已经永远永远没有机会了。
她现在只希望回到故乡,回到亲人的身边,然后长眠在那里,得到永远的安息。
第31章 善念
金秋昨晚没有睡好;今天一大早又醒了;直接就出门办事;赵嘉附身在照片上;白瑄不放心;一定要跟着来,谁料金秋居然没有直接去邮局,而是先去了超市。
买了几袋糖果;又买了几件厚衣服,都是在街边很便宜的店里买的;做工都很粗糙,款式倒是很时髦,赵嘉说过她的父亲有关节炎,一到冬天就疼得厉害,还有几双球鞋。
因此去寄东西的时候好大一个箱子,金秋结结实实地把东西塞在箱子里,没忘记往里面塞了一封昨天晚上就写好的信:
“爸妈,大姐二姐,我在海城过得很好,工作也很顺利,寄了些东西回家,不用担心我,我过得很好……你们要注意身体,好好照顾自己……不孝女赵嘉敬上。”
她没有把赵嘉死亡的消息传回去,希望她的亲人以为她还在海城,她过得很好,这也是赵嘉的心愿,与其知道自己死了,不如就让他们以为自己还活着吧,哪怕是骂她不孝,也总比伤心来得好。
随之附上的,还有金钱汇过去的一千块钱,她自己也没有多少存款,只能尽力而为,算是一份心意。
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需要帮助的人,她却只能做到那么一点点。不仅仅是因为同情赵嘉,她也有自己的私心,如果善有善报,她希望自己和白瑄的感情可以顺顺利利的,少些磨难。
所以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准备晚上喂流浪狗流浪猫吃饭,荔枝小区里有一块空地是留给小区里的人锻炼身体的,包括几件简单的健身器具,一片沙子,上面还有一个滑梯和秋千,不过金秋就没有见过有人去那里玩儿过……所以那片空地已经成了猫狗的天下。
她喂猫喂狗的食物都很简单,剩饭加一些剩菜,拌一拌闻起来还是很香的,又热乎着,她刚端下去没多久就有几只流浪狗嗅着过来试探了,她知道它们的警惕心很高,因此没有留在原地,而是放下了就走,到了楼梯上从公共阳台往下眺望,可以看见它们狼吞虎咽地吃着食物。
就是那一刻她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这件事情要坚持下去:“如果我忘记喂了,你要记得提醒我。”金秋这么和白瑄说,“天气冷下来了,到冬天的时候要记得给它们做几个窝。”
白瑄牵着她的小手指,撒娇说:“遵命,女王陛下。”
金秋忍俊不禁:“乱讲什么呢。”她转身回屋去,免得被人看见她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不过不得不说,被他这么哄了几句,她因为赵嘉而低落下去的心情明显好得多了。
正好没事,她就把从红婶那里拿来的红线找了出来,让白瑄拎着一头,她在那里给他编手链,这还是读初中的时候流行的了,女孩子们买了大把的丝线,可以编出很多花样的手链,再串上小珠子和铃铛,不比店里卖得差,金秋以前也做过这种事情,只不过很多女孩编了送给暗恋的那个他,她却是给丢在抽屉里。
没有想到今天会重新拾起来,具体的编织方法她已经不记得了,特地去百度了,这才动手开始编,白瑄一直好奇地看着:“老婆你要干什么呀?”
“乖。”金秋不让他乱动,专心致志编着,时不时量一量他的手腕调试一下长度,最后编了一个松紧扣,把手链给他戴上了。
不过是一条红绳,白瑄却格外喜欢:“是送给我的吗?”
“不然呢。”金秋抓着他的手,白瑄的手生得很漂亮,手指修长而白皙,手上没有茧子,简直像是富家公子养尊处优的样子,指甲修得整洁干净,掌心透出粉红来,摸上去暖暖的,“要好好保管知不知道,这是我们之间的红线,断了的话,我们就不能在一起了。”
她故意危言耸听,白瑄却信以为真,紧张地摸了摸:“我一定好好带着,洗澡都不拿下来。”
他真的高兴坏了:“老婆送我的定情信物呢。”他戴在手腕上都有些紧张兮兮的,“这样带着会不会掉了啊,我是不是应该找个地方藏起来?”
金秋又是感动又是好笑的,拉着他的胳膊让他重新坐回到自己身边:“瞧你那傻样。”她见他这模样,忍不住凑过去在他唇上吻了一下,轻轻的一碰,却是她难得的主动了,只觉得虽然和舌吻不同,但是同样让她面红耳赤。
白瑄轻声道:“我喜欢你亲我,只有这样我才觉得我是拥有你的。”
赵嘉走了,他又要恢复到孤零零一个人的生活,早上等她出门了就默默地守在空无一人的家里,看日出,盼日落,等到她下班回来再一脸欢欣地迎出去。
没有朋友,没有娱乐,时间仿佛特别漫长,白瑄有的时候站在阳台上看一朵花都可以看很久,如果有两只麻雀吵架,他可以津津有味看几个钟头,每次楼里有什么八卦吵架的,那简直就是大热闹了。
但是更多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呆着,没有人看得见他,他就像是一个幽灵,但是他又知道自己是活着的,他没有死,但是从前种种,全都想不起来了。
只有在她身边,他才能觉得自己是活着的,她是他生存的全部意义。
金秋虽然不知道他平时有多么孤单,但是她听出了他语气里的落寞,略一沉吟:“唔,你想和我出门吗?”
“想啊想啊!”他可喜欢和她一起出去了,虽然没有人看得见他,但是能够出去透透气也是好的。
只要在她身边。
金秋点了点他的唇:“那要看你表现,我满意呢,明天就带你出去。”
白瑄哦了一声,站起来去坑了一样东西出来,然后恭恭敬敬说:“主人,请带着我去遛弯吧。”
……金秋面对他时不时装一回忠犬已经麻木了:“你是想让我给你套狗链吗?”她觉得胸口憋着一股气,“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真把自己当成狗了?”没有一个女人会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她也不能例外,女人总是渴望有一双更加强壮的臂弯守护着自己的,但是白瑄每次都让她很囧很无语。
谁料白瑄委委屈屈道:“男人不管在外面有多威风,在老婆面前就该像狗,忠诚不二,有错吗?”
“……没有。”金秋被他这句比喻弄得哑口无言,“你赢了。”
白瑄讨好地抱着她:“老婆你不是喜欢养狗吗,我满足你的心愿,你给我顺顺毛呗。”
金秋没好气地在他胳膊上掐了把:“这么没脸没皮,服了你了。”
“追老婆,关键是要脸皮厚。”白瑄一晃脑袋,得意洋洋,“如果我不死皮赖脸缠着你,你才不会答应我呢,快快,老婆快来抚摸我。”
金秋抚摸着他的背脊,看见他那么舒服地枕在她的腿上,她心里的那口气不知不觉就散了,还有些赧然,女人对男人的要求总是无穷无尽的,希望他有钱了又希望长得帅,长得帅了又希望他还忠诚,忠诚了还需要他浪漫……她也犯了这个毛病。
“是我不好。”金秋有一个优点就是勇于承认错误,“我不该怪你的,你已经很好了。”
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白瑄亦是如此,他已经有了许许多多她喜欢的优点,性格如此,她怎么可以强求他做到完美又无可挑剔呢?何况他卖萌她还真的挺喜欢的。
她这么一说,白瑄反倒是有些忐忑:“不不,肯定是我做的不好,老婆你不喜欢我这样,我以后不做了。”他一下子坐了起来,规规矩矩的,“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我可以改,喜欢我更man一点,还是冷酷一点儿,或者你喜欢谦谦君子那一种?”
这种任君挑选包你满意的态度让金秋笑了,她摸了摸他红红的耳朵:“我啊,就喜欢白瑄这样的,变态,不要脸,一天到晚就爱和我撒娇。”
她这番话的后果就是让白瑄把她扑倒了,他非常卖力地要表现一番,好让金秋明天带着她一起出门。
这么热情还真的吃不消,但是偏偏又在最关键的地方停下了,他用手指和唇舌为她服务,这让金秋依旧很不习惯,但是轮到白瑄的时候,他倒是挺喜欢的,可以敞开了肚皮让她抚摸。
金秋托他的福,从一开始的无所适从到现在的习惯,她已经可以正视他的身体了,比如说此时此刻正被她握在手里的东西,也不知道是白瑄生得好还是怎么样——毕竟她无从比较——她发现一点儿都不像是小说里描写得那样狰狞恐怖,粉粉嫩嫩的,干干净净,看久了还觉得蛮可爱的。
不能否认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
他微微喘息着,那声音太容易让人脸红了,他还催促着:“快一点,再快一点。”他扭动着,闭着眼喃喃,金秋业务不熟练,因此折腾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