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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神偸"国舅"不安乐-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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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无意间洞悉了此处的秘密,哦不,应该说是思女心切的吴彩莲主动找机会现身与她相见的才是。”好似看出包拯的疑惑,庞昱开口解释道:“原本吴彩莲并不打算告知实情,可母女连心,血浓于水的亲情又岂是可以轻易磨灭的?而‘认贼作父’这四个字更是将十余年来的父女亲情瞬间击溃,连一丝的余渣都不剩……”

“但没多久,吴彩莲便去了世,被王侍郎葬于莲花池之下。于是,知晓自己身世的王小姐便开始悄悄策划她的复仇大计。打着问候的名义来到书房向王侍郎请安,再顺便绕到王侍郎身后,以按摩垂肩为由,伺机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毒汁滴入王侍郎的耳中,夺其性命!”

语毕,庞昱看向王晓莲,而后者却甚是从容。只见她莞尔一笑,幽幽开口道:“侯爷的故事的确讲得生动有趣,令民女着实佩服不已。”言外之意:“你所说不过都是凭空臆测,毫无实际根据,完全不能取信于人。”

对此,庞昱并未勃然大怒,反倒朝公孙策三人抛了媚眼,胸有成竹道:“为博蓝颜一笑,本侯怎会空口无凭?不知,王小姐是否还识得此物?”

第020章 宁在花下意风流

说罢,庞昱从怀里掏出那方包有半截断裂指甲的锦帕。唛鎷灞癹晓。请记住本站

“这是?”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安乐侯此举意欲何为。惟独那王晓莲的神色变了变,原本倔强的明眸多了一分灰败。

“此乃本侯在案发后,于书柜之下找到的。”庞昱伸手指了指立在另一侧纹丝未动的书柜,展昭随即过去俯身查看。

的确,隐约可见几丝干涸的血迹。庞昱将锦帕递上,展昭取出指甲,与地上的痕迹做了对比,待证实两者完全吻合之后,朝包拯点了点头。然后望向庞昱,剑眉微蹙,责怪道:“如此重要的物证,侯爷为何不上报府衙,反而私自携带?”

“哦,是它主动粘在本侯身上,直至刚刚本侯才注意到。”庞昱不以为然的耸耸肩,空口白牙,睁着一双无比诚恳的大眼睛说着一戳就破的瞎话。

可最令众人无奈的是,他们对此楞是无法讲出一个‘不’字!

“王小姐,倘若方便的话,能否伸出双手让大家看一看?”庞昱的嘴角噙着一抹戏谑的弧度,明明是问句,却不给对方丝毫选择的余地。

“回侯爷,民女前些日子确实磕断了一处指甲。”意外的,王晓莲竟大大方方的抬起她那白葱般的手指,毫不避讳的让众人观看,振振有词的辩解道:“兴许是被有心人拾得,故意嫁祸民女,望侯爷明察。”

闻言,庞昱忍不住轻笑一声:“想必王府的人都知道,王侍郎素来对卫生的要求是极为严格的。别说纸屑,哪怕是些许灰尘都会令他大发雷霆。根据当日负责清扫书房的翠绿回忆,她大约在申时(下午三点)打扫完。没等她离开,王侍郎便回府,屏退下人,把自己关在书房,直到本侯前去拜见才发现他已死在榻上。而展兄三人又随后而至,封锁了现场,排除了后期栽赃的可能。试问:在此期间,一直独自呆在闺房的王小姐所断裂的指甲为何会凭空出现在案发现场?”

“这——”王晓莲的身子略微向后推了推,一时不知该作何回答。

“确实,你完全可以一口咬定此乃凶手故意陷害栽赃,自己毫不知情。然而,有一件证物你是无论如何也赖不掉的!”庞昱还是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说出的话却越发的咄咄逼人:“虽然本侯不知你究竟在何处寻到的毒物,但碍于那提取出来的毒汁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为了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就算不是当天炼制,前后也相差不了几日。假如不出本侯所料的话,那株原本极具观赏价值的毒物一直被你当做盆景栽植于房内。”

“当然,以王小姐你的聪明才智,很可能早在毒汁大功告成之时便毁尸灭迹。”庞昱‘唰’的合拢扇子,用扇柄敲了敲头,补充道:“不过,本侯如果请对此物知之甚详公孙先生把毒物的样貌跃于纸上。想必只要拿着画像跟王小姐的贴身丫鬟稍加询问,应该会有所收获才是……”

“侯爷不必如此麻烦,那毒物此时正放在民女的闺房。”短暂的沉默过后,王晓莲终于不再负隅顽抗,而选择了低头认罪。

“晓莲,真的是你?老爷把你视如己出,你竟下得了手?”刚消停没多久的王刘氏,又哭喊了起来。

“娘,您何必在此惺惺作态?”王晓莲嗤笑一声,话中带着浓浓的嘲讽:“您早就知晓了密室的玄机,并以此来要挟那人,让他不得不妥协,为您的侄儿谋个一官半职。”

王刘氏像被踩了尾巴似的,跳脚道:“你这死丫头,在胡说些什么?”

“民女自认为毫无破绽,敢问侯爷,您是如何发现的?”无视一旁叫嚣的王刘氏,王晓莲双目直直地望向庞昱,大有刨根问底之势。

“你的演技确实不错,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无懈可击。不过,有些东西不是光靠演技的就能蒙混过关的。”庞昱叹了口气,解释道:“也许是因为你长期与那毒物共处一室的关系,你身上或多或少的沾上了那种植物所特有的香气。尽管你在衣服上熏了香粉,但可惜的是,本侯的嗅觉比常人要灵敏一些,很容易分辨出两者之间的差异。”

“不愧是侯爷,连狗见了都要自叹不如呢。”公孙策慵懒地靠在太师椅上,凉凉的丢出这么一句,呛得庞昱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噎到。

丫的,有那么夸人的吗?还不如直接骂她两句来得痛快!

庞昱随即朝公孙策抛去一记无比哀怨的眼神,而后者的唇边绽起一抹优雅的浅笑,顿时把某女电了个七荤八素,像献宝似的,继续乐呵呵的往下讲:“不知王小姐是否还记得,本侯当时在大厅轻薄与你,你只是微微偏头,却并未再赏本侯一巴掌。”说罢,庞昱指了指自己的左半边脸。

想当初,俯身调戏美女的‘庞昱’,就是被王晓莲一巴掌扇下马,撞坏了脑袋,进而一命呜呼的。这还是她后来软硬兼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一名家丁口中探听出来的。

“所以,侯爷便确信民女的手有异,那半截指甲乃民女之物?”不待庞昱作答,王晓莲径自说道:“世人皆知开封府包大人断案如神,今日看来,安乐侯头脑灵活心思缜密,在查案方面也豪不逊之,实在令民女佩服不已。可民女尚有一事不明,望侯爷赐教。”

“王小姐但说无妨。”

“侯爷明明身怀旷世奇才,为何不报效朝廷,成就一番伟业,流芳百世;反而甘愿顶着鱼肉百姓的骂名,遗臭万年?”相信,王晓莲的此番话道出了在场许多人的心声。

“何为流芳百世?何为遗臭万年?归根究底,不过是后世的评价罢了。”庞昱摇摇头,眉宇间隐隐带着几分看透世俗的沧桑,随口道:“功名利禄责任重,金玉繁华乐逍遥。不愿朝堂殿前列,宁在花下意风流。”

“啪啪——啪啪——”

忽然,屋内响起一阵突兀的掌声。寻音望去,原来是斜靠在太师椅上的公孙策:“好一个‘乐逍遥’,好一个‘意风流’。不知侯爷此诗是不是已有题目,如若不曾,可否交由学生代劳?”

“难得公孙先生有此雅兴,本侯自是愿闻其详。”庞昱偷偷抹了把汗,心说,就她信口胡诌的这几句也叫好?

“《安乐赋》这名字如何?”公孙策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眼波流转,媚态横生。明明是询问的话语,可从他的口中讲出,却让听者无法拒绝。

可不待庞昱点头称是,王晓莲便抢先一步出声:“侯爷才高八斗,出口成章,又深谙处世之道,的确不失为一良人。可惜——”

没等王晓莲说完,她的身子突然直直的向前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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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1章 以身相许

见状,距离最近的庞昱急忙伸手将王晓莲抱住,以免她摔到在地。唛鎷灞癹晓。请记住本站然而,当庞昱瞄到从王晓莲嘴角渗出的丝丝鲜血,面色不禁微微一变。

“你——”动了动唇,庞昱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重重的叹了口气,喃喃道:“王小姐,你为何那么傻?”

“侯爷不、不必惋惜。”王晓莲艰难的扯了扯嘴角,想要挤出一抹笑容,以示安慰,可谁知一张嘴便连吐好几口鲜血,让她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近乎透明。

“你先别讲话,本侯这就派人去宣大夫。”庞昱一面七手八脚的将人扶好,一面抬头四下张望。

可是,王晓莲却抓住庞昱的手,轻轻摇了摇头:“不劳侯爷费心,晓莲知道,杀人偿命。早在前来书房之时,便服下毒药,此刻毒发,已是回天乏术。可惜晓莲无福,此生注定与侯爷无缘,倘若有来世…不知,侯爷是否愿意娶晓莲为妻?”

额——

自认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但实际却毫无恋爱经验的庞昱被突如其来的告白打了个措手不及。想她两世为人,帅哥没勾着,倒是被美女主动以身相许。

天啊!

难道是因为她实在太过优秀,进而导致异性望而却步,同性前赴后继?

哎…

她这个人还真是罪孽深重呢…

“侯爷,晓莲自知高攀不起,更是无法与那颖儿姑娘相提并论。可尽管如此,晓莲仍想跟侯爷道个歉…那天…只是无心之举…晓莲真的没有…”

王晓莲的气息越来越微弱,说到最后,那原本抓着庞昱的手像是骤然失去支撑般垂落在地,而她整个人也随之陷入了永远的长眠……

包括庞昱,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料到事情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完结。一时间,不由得纷纷愣在原地,久久无法回神。

“小姐!您、您怎么——”祥伯大喊一声,接着两眼一闭,晕死过去。

不过,庞昱此刻想的却是:颖儿是谁?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听王晓莲的口气,那颖儿应该对自己很重要,甚至可以说是非比寻常。

难不成,她的‘前任’确实有那方面的倾向?

想到这儿,庞昱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可王晓莲最后的那番话让她十分在意,什么是无心之举?而又真的没有什么?

其实,她对‘庞昱’的死一直都心存疑惑。但无奈她每回提及此事,身边的人就像哑了似的,除了摇头就是摇头,任她软硬兼施,也不过挖出几条无关紧要的信息罢了。

这让她不禁疑惑:‘庞昱’的死究竟是场经由无数巧合堆加而成的意外,亦或者……

尽管案子破了,但每个人的心情却变得很沉重,丝毫没有惩恶扬善,以慰死者在天之灵的快意。王晓莲过了头七便被王府草草的入土为安,并受安乐侯之命,与那吴彩莲同葬一处。

阵阵微风吹过,夹杂着淡淡的青草气息。庞昱和包拯等人列在王晓莲坟前,分别为她那孤零零的坟头添了一炷香。

“敢问侯…昱哥哥…我、我尚有一事不明。”包拯刚开口便收到庞昱警告的眼神,一紧张弄得他连自称都忘了用。

“小包子,只要是你提的问题,哥哥我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那一声‘昱哥哥’叫得心花怒放的庞昱,轻佻地扬了扬下巴,嘴角的弧度也随之逐渐加深。

“那个,下官回去查阅了当年的卷宗。准确来说,那具男尸是在十九年前被发现的。而王晓莲今年满打满算也不过只有十七岁,从时间上看,即便她真是吴彩莲所生,但其父也不应该是已死的秦华……”包拯眉头紧锁,百思不得其解。

闻言,庞昱先是一愣,然后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说:“小包子,既然案件已了,又何必拘泥于一点不放呢?”

王侍郎素有洁癖,而大部分人以为他不过是对周围环境卫生比较苛刻。殊不知,那是一种心理疾病。试问:一个在心里上有洁癖的人,又怎么会和他人的妻子同榻而眠?

“只有把案件查个水落石出,才能不愧天地,不愧死者的亡灵!”耿直的包拯钻起了牛角尖,紧抿双唇,大有刨根问底之势。

“真拿你没办法。”庞昱随手在包拯那气鼓鼓的小脸上捏了一把,笑道:“不如哥哥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讲故事?”感觉被当孩子对待的包拯,不满的撅了撅嘴。

“从前,有两个情同手足的男孩儿同时喜欢上了一户人家的女儿。两个男孩一个是身体孱弱,但家世殷实;另一个是满腹经纶,却家徒四壁。当女孩到了论及婚嫁的年龄,两家都上门提亲。而女孩的父亲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虽说那时女孩早已跟后者私定了终身。

可即便娶到了朝思暮想的娇妻美眷,身患顽疾的新郎却不能与心爱之人行那周公之礼。觉得对妻子有所亏欠的新郎遂决定进京考取功名,打算用荣华富贵来弥补这一缺憾。为了照顾体弱丈夫,新娘不顾劝阻毅然的决定随行。

恰逢那名倍受打击,惨遭错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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