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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言色-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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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在家,家里有点乱,孙言言扫扫擦擦,忙到了九点,想着这时候出去,可以想去商场的服装区逛逛,然后找个地方吃个中饭,再买点食物之类的,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孙言言穿了一身休闲服,带着小包出了门。

因为是周末,商场的人很多,孙言言到处转了转,实在没有什么喜欢的衣服,就出了服装区。商场附近的街道有一些不知名的小吃,她倒是挺喜欢吃的。转了两圈,肚子吃了个半饱,连同午餐都解决了。

再看看时间,差不多十二点了,到了正午日头毒,她担心会达不到车,赶紧去超市采购东西。水果、零食、饮料,还买了点菜,虽然她不是做菜的料,但是如果运气好,做出来的菜味道还是过得去的。

这样东挑西捡,竟然买了不少东西,足足装了两个塑料袋。孙言言本身力气就不怎么打,再加上她还不喜欢锻炼,从超市里面把东西提到大街上,累得她直喘。

好不容易看见一辆出租车,她正要招手。咔擦,塑料袋应声而断,孙言言只觉得自己是乌云罩顶。

她气呼呼地蹲在地上,将日用品捡起来,有些水果散的四零八落,她没好气地捡着,看见一个苹果在旁边一个人的脚下,她抬头望了望,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帅哥,能不能帮我捡一下?”

她人本来就长得漂亮,更何况还笑得这么甜。旁边的男士马上就蹲下来帮她收拾,收拾完毕之后,男士琢磨了一番,“小姐,我看你提了这么多东西,不方便,要不我送你回家?”

孙言言眼睛一亮,免费的人力车夫,不要白不要,正准备点头之际,耳畔响起一个冷冷的声音,“孙言言!”

作者有话要说:能猜到任重和Doris三年前发生的事情了吧,嗯~~~了断以前的,就可以一心一意了,慢慢渗透,彻底潜掉言言~~~

☆、动作大于声音

天气很好,阳光灼得人眼睛睁不开,孙言言闭了闭眼,缓解脑袋的晕眩之感,再抬头定睛一看,站在面前的人分明就是任重,而且还是个满脸怒意的任重。她抱着破掉的袋子,缓缓起身,“叫我做什么?”

任重整个人周身透着一股低气压,偏偏孙言言还不自觉。

“小姐,需要我送你回家么?”旁边的男士虽然觉得孙言言和任重的感觉有点微妙,但是为了赢得孙言言的青睐,不怕死地又问了一句。

“不需要!”任重压抑着心头的怒意,瞧瞧孙言言的表情,一脸的喜色,就差没点头说好了,不过是一个陌生人送她回家,她就这么开心么?

任重一把接过男士帮孙言言捡起来的东西,牵着孙言言的手一扯,笔直往前走。

孙言言不知道任重发什么疯,忙回头对那位好心的男士感谢道:“谢谢你!”

“谢什么谢!”任重的车就停在对面的西餐厅,只要过了马路就能看得见。

“任大Boss,你干嘛?松手啊!”孙言言抱着一堆的东西,手还被他拉着,生怕怀里的东西会掉出来。

任重把车门打开,把东西和她直接往车里面一塞,自己坐上驾驶位,一踩油门,离开街道。

孙言言把怀里的东西放到后座,揉了揉手腕,他真是不知道轻重,手劲大得吓人,捏在她的手腕上,疼得要死。不过看在他送她回家的份上,她就不计较了。

车里两个人都沉默着,尤其是任重还冷着个脸,孙言言觉得有必要找些话题来驱散这种诡异的气氛,于是开口问他:“你怎么出现在这儿?”

任重冷哼一声,嘲讽道:“如果我不出现在这儿,你是不是会直接让那个男人送你回家?然后再交换一下电话号码,再吃吃饭之类的?”

“咦,你这么一说,我才想到,真应该这样,那男人长得不错,最重要在别人有事之际能伸出援助之手。”孙言言摇头,苦恼道:“刚才真应该问他要个号码,都是你的错,你怎么突然就出来了?”

任重越听脸色越发不好,她语气中充满了遗憾,频频回头,似是想去问看看那男人还在不在,他简直是佩服极了她这种心态,怒急,他喝道:“孙言言,你能不能良家妇女一点!”

良家妇女?孙言言头一遭在任重口中听到这个词,这什么意思,说她不够良家妇女,还是喜欢勾三搭四?

“喂,你什么意思?”孙言言皱眉。

任重的鼻息微微阖动着,扭头看向孙言言,一字一句道:“你以后不要随意和陌生男人搭讪,尤其是对你有企图的男人!”

“不至于吧!”孙言言明显不喜欢他的这种说法,什么叫对她有企图的男人,刚才那男人不就是帮她捡了一下水果么?这都能看成对她有企图,他真当她是万人迷么?真可惜,她脸皮没那么厚。“难道你陪女客户吃饭的时候,那些女人都是对你有企图的?”

“这不一样。”任重直视前方,心底有一丝烦躁,看着前方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即将变红,猛踩油门,总算是在红灯之前过了十字路口。

“有什么不一样。”孙言言无所谓,模拟他刚才的声音,粗声粗气说道:“任重,你能不能良家妇男一点!”

任重听她蹩脚的语气,脸上的冷色终于降了下来,开车的速度也平稳了一些。“我那是工作,不过就是陪着客户吃吃饭,是为了签合同。刚才那男人分明就是有企图……”

“好好,你别说了。”孙言言打断他,“别一副我男朋友的样子,任Boss,我们除了上司和下属的关系,再没有其他,所以不管别的男人是不是有企图,它都不是你能管的范围。”

嗞……油门一踩,车停了。

“孙言言,我早就对你说过,我对你感兴趣,而且很不巧,上次我们很不巧地发生了一些不和谐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理一理我们之间的关系。”任重侧着身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孙言言。

孙言言笑了笑,“我们的关系没什么变化,那时候大家都喝醉了,谁知道发生什么了呢?我一个女的,都不计较。你一个大男人,婆婆妈妈干什么?”

“我觉得好计较一下。”任重斟字酌句,“你是第一次。”

孙言言真想揉揉自己的脸,免得表情会僵掉,什么玩意儿?就因为第一次,男人都忒么的有处女情怀,难道就因为任重上了她的初次,以后确定关系,就必须让他上一次又一次,简直是不可理喻。

“任Boss,现在什么年代了,我们代沟也太大了吧。”孙言言耸耸肩,无奈道:“如果你认为我的第一次被你上了,我们就要成为男女朋友,那我请问一下,你的第一次还在么?”

任重被她的冷嘲热讽气得肺都要炸了,“那不一样。”

“你除了说不一样还会说什么?我就不信你还有什么所谓的第一次,不说Doris,你以前肯定也有过女朋友,早八百年就不是了。即便我们以后再不小心发生关系,那也只能证明我们是纯洁的肉体关系,而不是男女关系,懂了没?”

任重一把抓住她的手,手背上的青筋都跳起来了,刚才那番话着实是惹恼了他,什么肉体关系,要是只在乎这些,他又何必缠着孙言言不放,“我只说一遍,我不希望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沾染,尤其是你!”说完之间低下头,扣住了孙言言的唇。

孙言言大惊失色,这样突然袭击,她还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之际,任重的舌头已经蛮横地伸了进来,用力地绞着她的舌根,舌尖更是毫不客气地侵犯着她口腔中的领地,她耳畔只能听到二人口腔中蠕动的水声。

她正要推开任重之际,任重已经起身,舔了舔唇角,冷笑道:“你确实牙尖嘴利了一些,不过有时候我更喜欢用行动说话。”

孙言言的心砰砰砰直跳,凭她以往在辩论队的作风,嘴皮子功夫确实不弱,可是也禁不起他时不时的偷袭啊。她咬着唇,正要反唇相讥,才发现嘴唇上面残留着他的口水,呸呸两声,又用手背擦了擦嘴唇。

任重浅浅地勾着唇,有时候唯有这样才能制止她说出恼人的话来,“我和Doris已经结束了,现在男未婚,女未嫁,我完全可以追求你,所以你刚才说的话,我都当没听过。知道了么?嗯。”后面一个嗯字拖得老长。

孙言言咬着牙,从来不知道RC公司的老总竟然这么无奈,偏偏她还极为欣赏这种强硬的无奈,男人的强硬有时候真的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孙言言叹息,指了指前面,“我家就在下一个路口,如果你不开车,我现在就下了。”

任重转眸偷看她的表情,她的脸颊因为方才的吻浮出一层淡淡的红,着实好看,他抿着唇,心底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喜悦,脚下一踩,直接开车往她家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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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就到了晚上,孙言言咬着筷子看着锅里的面条,思忖道,白天的时候她怎么会一时脑抽没有反唇相讥,让任重掌握了主动权。

她想了想,开始见任重第一面的时候,其实还是挺对胃口的,只是后来他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让人讨厌,再后来就是公司里面,一系列的凌乱不堪,他们的关系大打折扣。直到海南之行,她才感觉到他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要不她也不会邀请他去喝酒。

最烦躁的就是,喝酒喝着喝着就滚到了床上。

为什么她记不起细节,偶尔在脑中,只能想起他肌理分明的胸膛,以及自己破碎的呻、吟?

以往在感情中,她一直处于一个主动强势的地位,这次似乎是任重比较强势,所以她才不得不示弱,她拿下筷子搅动着面条,难道自己对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这点认知让孙言言有点不自在。

夹好面条,放好鸡蛋,孙言言端着碗吸溜吸溜吃着面条。

理论上来说,女人都喜欢强势一点的男人,看起来比较有安全感,任重还不错。

什么啊?孙言言拍拍自己的脑袋,瞎想一些干什么,吃面吃面。

手机这时候发出尖锐的铃声,孙言言咬着面条在沙发上摸索,看了看屏幕,按开通讯键,“喂,老头,怎么了?”

“没大没小的,叫老爸!”孙国栋在电话那头叫嚣。

“嗯,老爸老爸。”孙言言拿着电话继续吃面条,“打电话给我干嘛,我肚子饿了,在吃面条,你等会再打过来吧。”

“你就这么不待见老爸吗?就说几句话。”孙国栋无奈。

“说吧说吧。”

“我过几天去S市谈生意,正好看看你,对了,你还没跟我说过,你在什么公司上班呢?”

“唔……”,孙言言转了转眼珠,生怕孙国栋要她回T市,含糊道:“一个小公司,我工作得还不错。”

“真是,小公司也有名字的。”

“好了,不跟你说了,你到了S市再给我打电话吧,我肚子饿了,挂了。”

孙言言看着挂掉的电话愁眉不展,孙国栋要是把她领回去可怎么办,他一直想让她去自家的公司上班,奈何自己实在是受不了别人的眼神,只好独自出来打拼,好不容易工作稳定了些,可不能让他搞破坏。

唔,如果他真的打电话过来,自己就装作没听见,忍到他谈完生意回T市。

嘿嘿,好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事实告诉我们,有时候对付口才好的人,行动才是硬道理~~~p那个s:多谢八七的地雷,mua啊

☆、送花风波乍起

过完周末,孙言言如期上班,到九点的时候,有快递人员抱着一束花直接奔到了孙言言的楼层,让她签收。

孙言言觉得莫名其妙,她在S市基本上不认识什么人,也不知道谁会送花给她。最主要是的花还是一束鲜艳的红玫瑰,闻着味道实在太过浓郁了些,她签收之后,从花束里面拿出一张卡片,本来以为能知晓是谁送的,一看,大失所望,花店特有的卡片,上面的祝福语都是打印出来的,完全看不出来是谁送的。

孙言言无法,正愁该怎么办的时候,Amy进来了。

Amy看见孙言言桌上一大束花,惊喜道:“言言姐,这花真漂亮,谁送的?”

“不知道,对了,你那里有瓶子吗?”孙言言问她。

“有,你等等,我去拿。”Amy屁颠屁颠地跑开了。

孙言言本来想问Amy那儿有没有瓶子,让她把花拿过去,玫瑰的香味太浓了,她并不喜欢。见Amy走了,孙言言只得抱着花去了Amy办公室。

“言言姐,你怎么跟着来了?瓶子我等会送过去就好。”Amy翻箱倒柜,总算翻出来一个瓶子。

“不用了。”孙言言把玫瑰花放在Amy的办公桌上,说道:“你去把瓶子洗一下,花就插在你这儿,香味太浓,我不习惯。”

Amy见孙言言一直用手扇着风,估计是确实不喜欢玫瑰的味道,也就没有推辞,洗完瓶子,直接把花放了进去,看起来倒是生机勃勃。

孙言言看出来小姑娘喜欢得紧,笑了笑,出了Amy的办公室,往自己的办公室走,今天一天都很轻松,期间任重下来了一趟,并没有进来,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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