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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大明枭-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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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支成都义军很简单,就是成都府那些官宦子弟组成的义军,据说领头的四川右布政使的远房亲戚,名为张剑,这些官宦子弟,光是的护卫都能组成的一支精兵,装备也是非常精良,那些护卫,不是武艺高强的武者就是从战场上退下的勇士,战斗力很强,据说死在他们手下的人早已过千,不过也有声音说他们杀良冒功。”
  程朱义军,成都义军?
  有意思,这次游戏越来越有趣了,现在的不沾泥,就像一块喷喷香的肥猪肉,谁都想咬上一口。
  “有意思”陆皓山大手一挥:“所有人听令,准备出发。”(未完待续。。)
  ps:  节日快乐!!!


204 穷途末路

  报斥候小队所提供回来的最新情报,不沾泥携着的余部向着顺庆府内的大小蓬山进发,意图躲进深山老林,躲过这一次大规模围剿行动。
  据说不沾山原计划是攻打巴中,希望获得粮食和补给,主要是想抢一些马匹来重建飞电营,可是不沾泥地忘记了以前他“攻无不克”那是因为他手里有威力强大的火器,人多势众,用火器一压制,然后用火炮把不坚固的城门轰开,差不多大事可成,那些小的城镇,直接就一拥而入,然后就可以为所欲为。
  没有火器,那就是没牙的老虎,飞电营和虎头军被歼,更是断了一腿,战斗力在一夜之间连下几个台阶,实力一差,不沾泥觉得自己的运气也变得不好起来,先不说攻城比昔日更艰难,就是伤亡也变得大了起来,好在胜在人多,在不沾泥许下重赏,那些暴民又被城内的女人、财货所以吸引,一个个舍命向前冲,眼看破城在即,没想到探子急报,说有大队官兵朝这里扑过来,不沾泥只能功亏一篑,落荒而逃。
  有官军跟在后面,就是攻下也无福消受,一旦被包围,那就是队伍的末日,不沾泥可不敢搏,毫不犹豫地再次踏上逃亡的道路,这叫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从巴中败走,不沾泥率众过了的清水江,避大道走小路,直奔环境复杂的大获山地区出发,韩文登等官兵一直死死咬着不沾泥,而陆皓山等义军也闻风而动,到时围追堵截不沾泥人,一时间不沾泥就像过街的老鼠,到处东躲西藏,不过他倒也狡猾,遇到小股义军或官军就想办法除掉。碰上大股的敌人撤腿就跑,专挑那些马都难走的山路,不时用裹挟的的百姓故设疑阵,一时间,韩文登竟然拿不沾泥没办法。
  对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很难去预测他下一步的行动。
  相反,拥有信鸽传书、望远镜的陆皓山优势明显,一直吊在不沾泥的后面,伺机而动,一直在等侍一个最佳时机。
  原来只有八百人。其中还有三百人只是临时集结的乡勇,为了护送那批财货的江油,又派了一百多赵氏一族的子弟回去,除去斥候,手上只有六百可战之兵,陆皓山自然的非常谨慎。
  就准备捡现成的了。
  于是,陆皓山就像一只不散的阴魂,一直紧紧吊在不沾泥的后面,而不沾泥的确有过人之处。在官军三万大军和大量的义军围剿下,就像一条滑不溜手的泥鳅,一直游走那些缝隙之间,让韩文登一次又一次地扑空。当然,随着围剿的力度加强,不沾泥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有的看到势头不对。找机会就逃了,有的跑得累倒在路旁,有的运气不好。掉队让官军或义军抓到,大多直接被枭首作为功劳的一部分,不沾泥由原来的过万人,最后身边仅余一千多人,有点像树倒猢狲散、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味道。
  不知不觉,时间已进入更为炎势的七月,七月,骄阳似火,那是传说中的三伏天,碰上的小冰河的时期,更是炎热,在太阳的炙烤下,天地之间好像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在这么热的天赶路,被毒晒一会,整个人都头昏脑涨,纠察队的人没有问题,经过训练的他们可以克服这些困难,可是那些乡勇就不行了,一个个叫苦连天,不时有几个中暑倒地,以至陆皓山不时调整时间,不时让他们休息一下,以保持体力。
  精心挑选的乡勇骑马前进,在粮草充足的情况下还有这种情况,就更不用说靠一双腿拼命跑的不沾泥和他的手下了。
  吊在后面,一路走来,只能路边倒毙的人越来越多,都是被官军和义军追得活活累死的,任何事都有代价,不沾泥领一大批手下有裹挟的百姓,在韩文登的重重包围之下一再逃脱,他不能飞天,也不会遁地,靠的就是快速转移,不要命似的跑路,硬生生累死不知多少人。
  “大队长,那边又有二个。”李定国指弟路边倚在石头两个中年男子小声地对陆皓山说。
  那两个人那像累着一般,靠在石头上,一动也不动,就是陆皓山率领大军到了,可是还靠着石头一动也不动,那样子好像天塌下来都不能打扰他的睡觉一样。
  陆皓山知道,这些所谓的“熟睡”,其实是假象,这些百姓太累了,累得一倒下就已经再也起不来,硬生生把自己的累死。
  “去看看。”陆皓山停下马,淡淡地说。
  “是,大队长。”
  李定国应了一声,走到那两个人身边,叫了二声没有反应的,然后轻拍了一下,没想到二人一下子倒在地上,样子要多难看就多难看,没一点声息,没错,又是两个活生生累死的。”
  “回大队长的话,这两人已死。”
  陆皓山早就猜到,犹豫了一下,下令手下两个百姓掩埋,算是积德吧,这么热的天,那尸体留在这里,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在这里腐烂、变臭,都说入土为安,只要看到,陆皓山都会下令掩埋,以后有手下江油义军快成了“路尸”掩埋队了。
  看着那两具累死在路边的人,陆皓山突然想起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这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掩埋完毕,陆皓山率队继续赶路,一边走一边说:“现在我们到哪了?”
  “回大人话,我们应忠县的地界了。”一旁的唐强恭恭敬敬地说。
  什么,忠县?
  这不是重庆府的地盘吗?这不沾泥还真能跑啊,眼看逃回陕西无望,带着众人一直跑,从保宁府跑到的重庆府,真是传说中人飞毛腿,居然从几万人的重重包围中跑出来,真不愧是逃跑宗师级人物,不过,估计他也蹦达不久了,据情报所说,现在的不沾泥的手下,已不足八百人。
  是时候下手了,现在陆皓山有兵强马壮,又有火器之利。
  当陆皓山经过一座山谷,突然一声锣响,从树林里突然冲出几队人,一下子把陆皓山等人团团围住。(未完待续。。)


205 程朱义军

  “什么人,报上名来。”突然冒出来的人一下子陆皓山一行围住,不少人手里还拿着的弓箭对准陆皓山一行。
  陆皓山看到,这些人大多穿着铠甲,少数人穿着棉甲,手里的武器比较精良,在举手投足间,隐隐有一种默契,显然平日没少操练,不难看得出,这些应是大家族训练出来的子弟。
  “干什么,把弓放下。”
  “再乱动我就开枪了。”
  “不要动”
  纠察队的队员反应很快,不是拿弓瞄准那些人,就是用火枪对准,有些队员连火折子都掏出来了,大有一言不合,马上就抄家伙的意思,场面充满火药味,大有一触即发的味道。
  “我们是江油的义军,敢问兄弟是哪一路的好汉?”唐强走到队伍前,向前面的人拱供手,大声说道。
  这说中气十足,就是远远都能听得清楚。
  “放下,把武器都放下”突然从人群中走出一个穿着山纹甲的少年,只见他骑着一匹白色健马,马鞍上挂着两把长长的弯刀,手里挟着一顶头盔,一边轻策着马一边笑着说:“朱兄,江油义军不错,对吧。”
  后面跟着踱出一骑,看得出也是一名小将,不过他全身穿着铠甲,只露出一双的眼睛,不过他话不多,闻言只是点点头,算是同意同伙所说的话。
  “误会,都是一场误会,都放轻松一点。”那少年手下并没有武器,面带微笑地说。
  看到对方率先把武器收了起来,唐强挥挥手,示意手下的将士把武器收起来,这才笑着说:“不知两位公子尊姓大名?”
  从这些人的言行举止来看,多是出自大家族,不沾泥的手下什么人都有。不过没有这份素养。
  走在前面的少年向唐强拱拱手说:“在下姓程,名兴武,这位是朱,单名一个枫,不知这位兄弟尊姓大名?”
  “原来是程朱两家的义军,听说程朱两家是蜀中名门望族,两族二位一体,平日可以说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现在应是响应动员令来的剿,在下江油县令的陆文华。有缘与两位相见,幸会。”此时陆皓山骑着自己的那匹追风马,在人群里走了出来。
  程兴武和朱枫明显是领军人物,让唐强让他们交涉,显得有些不对等,要是传出去,说不定还引人诟病,说自己架子大什么的,程朱两族是蜀中大族。从三国时期在蜀中就很有名,刘备入川后,为了缓和当地人的关系,还请两族的人才担任官职。就是现在,两族在四川仍有很大的影响力。
  不沾泥祸乱四川,这些名门望族总得表示一下,不过也得师出有名。不然会让人诬告作反就惨了,韩文登的动员令一出,他们马上起兵响应。
  陆皓山这次出兵。除了抢功,还想扩大自己的人脉,那程朱两族是四川的名门望族,日后肯定要打交道的,一听到是这两族的人,就主动出来套近乎,结识了再说。
  “见过陆大人。”程兴武和朱枫闻言,相视一眼,很快心有默契地翻身下马向陆皓山行礼。
  有功名的人,无论在哪里的地位都高。
  “两位请起,现在在不是在官衙,我们都是杀贼的勇士,应是平辈相称,如果不介意,唤一声陆兄或皓山就足够了。”陆皓山一边说,一边翻身下马。
  让别人仰起头来说话,的确不好。
  “好马”陆皓山一出场,程兴武的目光就被陆皓山的追风马吸引,不时把目光落“追风”身上,那眼光,犹如一个好色之人突然发一个倾国倾城的绝色美女一样。
  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这算凑和吧”陆皓山笑着说:“以程兄的身份,想弄一匹好马,还不是轻而易举吗?”
  程兴武突然说道:“陆兄,程某愿出黄金一百两购此宝马,还望陆兄能割爱。”
  程氏一族平日的座上宾都是高官贵人,对于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程兴武也就应陆皓山的提议,以平辈相称。
  这个程兴武还真是直接,别人一见面,不是叙旧情就是套交情,就是有什么事也是熟络了再说,可是这位程兴武却是一个爽快的人,开门见山就给了一个绝大部分无法拒绝的价钱。
  一百两黄金,折合一千两白银,如果陆皓山没有外快,仅靠那份俸禄,不吃不喝得攒25年才攒够1000两银子,现在是明末,人命贱如草芥,有的父母为了让儿女活命,不要钱也送到有钱人家为奴为婢,十两银子就能买到一个眉清目秀的丫环,这一匹马,顶一百个眉清目秀的丫环。
  这就是乱世,这就是明末。
  换着别人,陆皓山或许心动了,赚到一百两黄金,又能认识程家的人,可以对刚刚获得三十万两白银横财的陆皓山来说,这一千两也不放在眼内,闻言只是笑着说:“这马是陆某的座骑,就是出再多的银子也不卖。”
  “陆兄,小弟一看到好马就忍不住,如果是价钱方面的问题,我们还可以商量一下。”
  “不是价钱的问题”陆皓山轻轻拍了拍身边的追风说:“千金难买心头好,这马就是陆某的心头好,无论多少钱都不卖,程兄,只能跟你说一声抱歉了。”
  看到陆皓山的态度坚决,程兴武的眼珠转了转,很快笑着转开话题道:“陆兄组建军的义军,果然精锐,一个个反应迅速,神情坚定,就是遇到突发情况也不乱阵脚,特别是那装备,天啊,至少有几百杆火器,这样强大的武力,难怪仅以一已之力,全歼不沾泥手下最精锐的飞电营,一开始程某也怀疑是不是夸大其词,现在看来,这些都是真的。”
  “呵呵,侥幸罢了,不提一提,说程朱义军在渠县击毙潜地龙鲁定中,这才是大功的一件。”
  花花轿子人人抬。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程兴武有心示好,陆皓山也投桃报李。
  “哈哈,也是侥幸。”
  陆皓山好奇地说:“程兄,你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刚才突然冲出来,把我吓了一跳,好在彼此比较克制,要不然说不定要弄出什么大事。”
  刚才突然被包围,这把陆皓山吓了一跳。幸好这只是一场误会。
  “哦,无意中得知江油义军从这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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