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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汉风1276-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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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小毛、张魁、许铁柱,一个接一个跪下了,跪在地上泣不成声……所有人都跪下了。

楚风最后问了句:“诸位可以想想,如果没有我,如果没有我来建立军队,那么,敌人到来的时候,你们是不是束手待毙?好好想想,回答我,当兵杀敌,是为了我楚风,还是为了你们自己,为了生你养你的父母,为了可爱的娇妻幼子,为了琉球的三千汉人?!”

三天后,村西头的空地上,钱小毛发狠的把长矛刺进芭蕉树,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每一下都刺进树身两寸多深。

别人跑十里,他要跑二十里;别人做五十个仰卧起坐,他做了一百个;别人每天做三百个突刺,他要做六百个!

腰酸了、腿疼了、手臂软了,连手掌都磨破皮了,他裹上布条继续练。

那天楚大人讲话之后,钱小毛走在街上,大姑娘小媳妇的窃窃私语传进他耳朵,“胆小鬼”!

回到家里,往常热情的邻居大婶,见面都是一个白眼。

这些都能够忍受,让他崩溃的是,从小最亲的妹妹,用陌生人的眼神看着他!

钱小毛咬破手指写了血书,楚大人才同意他回到汉军,但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不能和大家一起吃饭,也没有军饷可拿。

这都没什么,只要给我个机会,我会用行动证明自己!钱小毛每天近乎自虐的训练着,等待洗雪耻辱的机会。

那天所有溜号的士兵,都写了血书,大哭着跪到楚风的小屋前面,他们在离开家之前,往日慈祥的父母都说了句无情的话:“不跟着楚大人干出个名堂,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

他们的待遇和钱小毛相同,没有军队供应的伙食,没有粮饷,但每个人都对楚大人感激涕零:因为他给了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再一次招兵的时候,几乎所有适龄男子都来了,作揖、磕头、长跪不起,甚至托人说情要参军,楚风从这些人当中选了五十名新兵,主要要求是会射箭的。选上的人,欢天喜地,落选的人,垂头丧气。

“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在琉球,这句话绝对没人相信。他们不是为了某个皇帝、将军或者王公贵族而战,他们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家人不受屠戮而战。

这样的军队,士气一定高昂。

上次那些临阵私逃,现在戴罪立功的士兵,训练起来不把自己当人的狠劲儿,让后来者暗暗心惊:要是我稍有松懈,岂不是连这群胆小鬼都不如了?

练兵的劲头,从来没有这么足过。

知耻而后勇!

不到半个月,考验这支年轻军队的时候到了。和平坝人的商贸很快兴起,五十里的距离可以头天去、第二天回来,平坝人的鹿皮、鹿茸、麝香、鹿血和鹿肉脯都是值钱的好东西,从匠户村贩铁器、盐巴过去,一来一回有一倍的利。心思灵活的郑发子,就是率先参与这种贸易的人,前两次都赚了不少,但是第三次,他没能回来。

酋长阿泰连滚带爬的跑来报告,郑发子跟随他们的商队一起回匠户村,路上遇到山越人袭击,郑发子和另外几个平坝人,被捉走了!

在郑发子的老婆带着三个小孩子跪到王家竹楼之前,楚风就已经下定了出兵的决心。

从阿泰嘴里,他已经知道了那些山越人的实力。鹿角矛、燧石箭、单木弓,体格和平坝人相差无几,无非是常在山林中狩猎,所以性情凶悍一些。

这次袭击商队的山越人,就是曾经攻破那个汉人村庄、吃掉汉人的部落,阿泰说他们有两百多人,平素最为好斗,算是附近的一霸,不仅平坝人,就是其他的山越人也常被他们欺负。不过除了老弱妇孺,真正能战的不会超过八十个人。

阿泰还表示,如果汉人愿意出兵,他可以派五十个人助战。

楚风想了想,有熟悉地形的平坝人帮忙,有一百名身体强壮训练有素,手持强弓、钢矛的士兵,如果还对付不了八十个装备简陋身材矮小的土著人,那还不如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行军宿营,必须向四个方向派出暗哨,每人轮流值夜,分上下半夜两人轮替。”楚风说,侯德富用竹管笔在本子上记录。

这是从匠户村到阿泰部落的路上,为了练兵,特意安排的野外宿营。楚风根本没有一点儿带兵经验,他考虑再三,决定使用大量规范化的条例条令来管理军队。

现代工厂中,一条精密生产线的技术手册,叠起来往往会比这条生产线本身还长,但是吃透了技术手册,再复杂的生产线也会变得简单、透明。

楚风在特大型工业企业实习的经验,让他移植到了军队管理上。他想把所有的行军打仗后勤支援等等全部内容,根据实际经验提炼成条例条令,以后再有战事,就按照这些条例条令逐项落实,那么就算对军事一窍不通,也能指挥好一支军队。

毕竟,一支古代军队的管理再复杂,都不可能超过构成现代精密加工线的数十部机器、数百个检测仪、数以百万计的零部件和亿兆字节的数控程序!既然这样复杂的生产线都能用手册管理好,那么军队也一样能!

钱小毛提着裤子从草堆里钻出来,正巧和到处乱转的楚风撞个正着,正感尴尬的他,就见楚大人鼻子抽了抽,然后诡异莫名的笑了。

欧耶,又想起一条。

“猴子,记下来。宿营地每百人挖厕所一处,设粪坑一个,至少阔三尺深三尺,坑边横架扶手木一根。离开宿营地前,用挖坑的土回填掩埋。”

第017章 杀戮

山越人的村落外,影影绰绰的出现了不少人,他们利用草丛、灌木作掩护,由阿泰部落的人带路,顺利潜行到了村落外两百步的距离。

二百多人的村子并不大,长宽各有百十步,此刻村里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中间平坝上,这些家伙断发纹身、戴骨头耳环,有的男人还挂着人顶骨项链,所有人都唱着鬼哭狼嚎的歌儿,如群魔乱舞般跳来跳去。

人群中间,烧起了一大堆篝火,郑发子被绑在木柱上,熊熊火焰映得他的脸色越发苍白。从被这些野人抓到,他已经三天三夜水米不沾牙,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而且,亲眼看到那三个平坝人,被开膛破肚后砍成一块块的,放到火上烤了吃掉,从精神上,郑发子已经垮了。

想起家里的三个小孩子,不晓得老婆要怎么辛苦,才能把几个猴崽子拉扯大!可怜我的几个孩儿,这么小就没了爹!

郑发子的泪水一滴滴落下。

阿泰指着郑发子,轻声告诉楚风:今天是山越人的节日,他们将杀掉这个汉人祭神,然后吃掉他祭自己的肚皮。时间就在日落的那一刻,因为山越人认为那个时候杀掉的人味道最鲜美。

“等日落?嘿嘿,你们见不到今天的日落了!”楚风冷笑一声,下达了作战计划。

陆猛领二十名长矛手、十名弓手从西侧掩杀;侯德富带同样数量的人从东侧掩杀;楚风带着剩下的二十名弓手、二十名长矛手从南边强攻……北边就不需要了,二十丈高的悬崖,要是谁能跳下去而不死,“仁慈”的楚大爷就放他一马好了。

听了这个计划,大家点头表示懂了,只有阿泰打着手势:“我滴,平坝人,要打仗滴,嗯?嗯?”

楚风摁住跃跃欲试的阿泰:“我滴,打仗的干活;你滴,望风的干活!”然后对手下两员大将说:“猴君,陆君,悄悄滴进村,打枪滴……不要!”

侯德富带着士兵潜到自己的战位,心头还在犯嘀咕:怎么今天楚大人说话和阿泰头人一个调调,滴过去滴过来的?貌似和结巴呆一块,呆久了也会变成结巴。嗯,我以后要离他们远点。

村中,“晚宴前的狂欢”还在继续,太阳已经快要到山巅了,人们互相传递竹筒,喝着自酿的米酒,如痴如狂。

莽岳十分得意,当上村寨的头人以来,他带领战士们四下劫掠,为部落打下了赫赫威名,不管是平坝人还是山越人,都害怕他的强大,现在已经有附近部落的青年零星前来投靠,部落的兴盛,似乎已在眼前。

要知道,在两年多前,部落战士甚至打下了一个汉人村子!

汉人的好东西真多啊,漂亮的布匹、珍贵的铁器、醇香的美酒,以他们的怯懦,怎么配享用这么好的东西?可笑那个愚蠢的白胡子老头,大概是汉人的头人吧,跪在自己脚下苦苦哀求,说要用钱财买全村人的命。

哈哈,我英勇的莽岳,当然不能让他如愿。想起汉人少女白晰的身体,在那具诱人身体上发泄欲望之后,再把她烤熟吃掉,莽岳的眼神变得血红。

他又看了看木柱上的郑发子,可惜,是个男的。少女的味道,比男人好。

不过其他人的“口味”没有这么挑剔,此时的山越人,不管男女老幼,看着绑在木柱上的汉人,就像看到了一大块儿香喷喷的色泽金黄的烤肉。

没有人想到,末日即将来临。

“呜……”苍凉浑厚的海螺号角吹起,声音响彻整个山谷。

这是平坝人进攻的信号!山越人纷纷从微醺的状态清醒过来,拿起武器准备战斗。

哼,懦弱的平坝人也敢来山越的地盘撒野,今天要把他们都杀死,串到木柱上烤熟!山越村寨的头人莽岳大声呼喝着,号召战士们集中到自己身边,山越人的武器从不离身,八十多个族中最强壮的战士,很快拿起弓矛站出来了。

似乎东边的敌人喊声大些,莽岳拿着鹿角矛往东一指,一群人就乱纷纷的冲了过去。

看到了,对面的敌人竟然是一群汉人!莽岳的至尊心受到极大的侮辱,平坝人来袭就够让人丧气了,居然是汉人打上门来,我呸,怯懦的汉人也配和我们山越勇士较量?!

“大家冲啊,杀光汉人,吃掉他们!”

山越人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哇哇叫着往前冲。但是他们很快发现这伙汉人的不同寻常:敌人的箭矢,能够从想像不到的超远距离射来!

为什么汉人的弓能射这么远?这个距离,至少是山越弓箭的三倍!

山越人以猎鹿为生,他们的弓是单木弓、箭头是青石磨制,打猎时总是花很多时间慢慢潜行到鹿群十多步远的地方,然后暴起射击。他们完全不能想象汉人的双曲复合弓和铁叶狼牙箭,能够在一百步的距离上倾泻火力!

侯德富非常惬意,他面对的敌人,不懂得结阵、没有盾牌、没有铠甲甚至连衣服都没有,汉军强弓收割他们的生命,比用镰刀割水稻还要轻松。

尽管弓手的射击准确度不高,但对付这些野人,足够了。一波波带着死亡尖啸的箭矢,不间断的落到山越人中间,十名弓手,一轮齐射总能带走两三条生命。

短短的一百步距离,至少有十个野蛮人永远的倒下了;负伤的数目更多。

侯德富觉得,剩下的战斗应该不会太吃力。

莽岳快要疯了,他辛苦训练出的勇士,被敌人轻轻松松像猎鹿一样杀掉,就是目前的损失,也会使部落的根基动摇。

必须杀光汉人,重新建立威信,否则,附近的敌对部落会吞掉我们的!

在卫士的掩护下,莽岳终于冲到了单木弓的射程内。他早已把弓箭拿在手中,此时用尽臂力把弓拉到满圆,飞快的开弓、发箭,石质的箭头泛着一缕青光,直奔领头的汉人而去。

钱小毛正巧站在侯德富左前方,他想用长矛拨打箭矢,不知怎的脚下一个趔趄,身子一歪正巧挡在箭矢前进的轨迹上。

完了!

正中胸口,一阵剧痛,钱小毛浑身一震,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胆小鬼,快起来,装什么死!”侯德富提着钱小毛的耳朵,把他从地上扯了起来。

见他一幅魂飞魄散的样子,侯德富脸色一整,难得的严肃:“不过,还是谢谢你替我挡那一箭!兄弟。”

啊,我没死?钱小毛浑浑沌沌的站起来,看看自己身上没有一点血迹,只是胸口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隐隐作痛。

多亏了楚风在村里征集的棉甲……其实就是冬天的厚棉衣。在作战前一刻才穿上,对身体活动影响很小,防护力则足以抵挡鹿角矛和青石箭,唯一的缺点就是现在刚交七月,天气很热……

“死”过一次的经历,反而让钱小毛完全抛弃了所有的恐惧。

一个山越人挥舞着鹿角矛,幸运的躲开了三支射向他的长箭,血红着眼睛冲上来。他呲着一口白森森的尖牙,

看着扑上来的敌人,钱小毛低吼一声,钢矛没有任何阻力的刺进了山越人裸露的腹部,比烧热的小刀切黄油还要顺利,此时敌人的鹿角矛离自己的胸口,还有两尺的距离。

看着鲜血飞溅,看着敌人不甘的倒下,看着他腹部伤口冒出的血泉,钱小毛忽然觉得自己以前是个傻瓜。

原来杀一个人这么容易,原来死亡一点儿也不可怕!那个曾经懦弱怕死的人,真的是自己吗?

钱小毛只觉得喉咙管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仰天长啸,又想要大哭一场;但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操起长矛,继续和战友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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