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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锦绣良缘-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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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承光惊呆了,蹦蹦跳跳地跑到阮清歌面前,开心得简直要高歌一曲了:“清歌,你听到了吗?刚刚温叔叔他,竟然,夸我了!”
    温锦言有点郁闷,究竟是阮承光太会知足常乐了,还是自己平时就给人吝啬表扬的刻板印象?他走过去,双手插袋,俯下身,观察着阮清歌手上的设计稿。“蜗牛,这条叶子半裙还没画完啊。”他笑眯眯地说。
    “这个面料太惊艳了,将叶子的脉络丝丝缕缕地表现出来,叶子与叶子间形成流线的s型,看起来就像是秋天的落叶一片一片地飘下,好棒的设计!”阮清歌毫不吝啬她的称赞。
    温锦言听得极为受用,缓缓地说:“这是我从小时候做的树叶书签那得到的灵感。为了做成这种面料,我跑遍了全国的面料产,最后是云城的赖师傅试验了两个月,才终于做了出来。”
    阮清歌深深觉得面料也是一门大学问,正要请教温锦言其它的细节,这时,儿子用埋怨的口吻插嘴道:“温叔叔,你明明在电话中答应我会帮我卖香囊的,可是你一来这里就只顾着盯着清歌看,你到底什么时候帮忙啊?”
    温锦言脸上微微发烫,清了清嗓门,问阮承光要怎么帮忙。
    阮承光双眼一抬,有点败给他了,“当然是像我那样吆喝啊。”这个温叔叔真是大傻佬!
    温锦言:“……”让他这么一个高大上的人在地摊上吆喝,这画面太美,温锦言只是稍稍想了下,哽在喉咙的那口老血差点就吐了出来。
    他是打死都做不出自降身价的事,环视四周,搬来一张桌子,把阮承光抱到上面。
    “温叔叔,你想干吗?”阮承光皱着小眉头,好奇地问道。
    “跳广场舞,吸引消费者。”温锦言打开手机,播放着《最炫民族风》。而他则脱下西装外套,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纽扣,性感的一字锁骨若隐若现。然后又极为风骚地撩了下刘海,露出宝光灿烂的一笑。
    温锦言身高一米八三公分,而且锻炼得当,身材比例好得惊人。只是往人群中随便那么一站,就像发光体一样牢牢地吸引着众人的视线。不少小女生拿出手机,对着这边一通狂拍。
    阮承光舞着小手,抖着小腿,扭扭脖子扭扭屁股,在温锦言的映衬下,完全成了小丑。他粉嫩嫩的小嘴撅得老高,几乎可以挂个香油壶了。这人怎么能这么无耻啊!
    温锦言用眼神示意阮承光不许停下,对着蜂拥而来的女士们笑道:“买一个香囊,就可以捏一下这小孩的脸。”
    阮承光惊恐地望着那些怪姐姐怪阿姨们,嘴巴动的比脑子还快:“!买一个香囊,就可以免费拥抱这位帅哥!”
    ……
    温锦言一脸嫌弃地闻着衬衫上那些女人留下的异味,阮承光则一脸兴奋地用口水沾了下指头,乐不可支地数钱。
    “不用十分钟就卖光了,温叔叔你的功劳最大。”情商指数爆表的阮承光仍不忘安抚温锦言受伤的心灵,很大方地从中抽出五十块钱,作为给他的酬劳,“辛苦你了,温叔叔。”
    温锦言脸上好几条黑线,却不好当着阮清歌的面发作。收摊后,他带着那对母子去附近一家装潢高档的寿司店吃宵夜。
    阮承光看了下菜单,一度怀疑自己多看了一个零,小声地提醒道:“温叔叔,太贵了,我们还是去烧烤店吧。”
    “这条街的地都是我家的,你还怕我吃不起。”温锦言给了阮承光一个“没错本少爷我就是个土豪”的眼神,点了三份鲷鱼、金枪鱼、三文鱼,然后又点一些各式各样的寿司,最后还要了三碗味增汤。
    不久后。
    “用手拿起寿司,中指和大拇指捏着寿司,食指在上面按着鱼生,往左蘸一下酱油,再往右蘸一下酱油,然后一口送到嘴里。”温锦言教授着正统地道的吃法,不想,对面两人已经用筷子夹起寿司,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脸上同时露出满足的笑容。
    真是两只傻傻的土鳖。
    不过,怎么会傻的如此可爱?
    可爱到温锦言想一辈子拿山珍海味喂饱他们。

  ☆、第27章 横刀夺爱

上午。
    阮清歌提着一个保温饭盒,敲了敲总监办公室的门。得到温锦言的许可后,她走进去,微微一笑:“总监,谢谢你昨晚款待了我和承光。我煮了点苏城的甜点——糖粥,不嫌弃的话请拿去吃。”
    话音刚落,江乔惊讶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清歌,你怎么也煮了糖粥?”
    也?
    难道江乔也煮了一样的东西送给一样的人?
    阮清歌顿时有点无措,僵在原地,这时,男人清冽的气息迎面扑来。
    温锦言拿过她手上的保温饭盒,旋开盖子,热气顿时冒了出来。粥煮得十分浓稠,黏黏的,仿佛水和米都融合了。颜色也甚是好看,晶莹剔透的糯米上还撒了一层红豆沙。看上去,犹如皑皑白雪上覆盖着一层红云。
    温锦言忍不住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放进嘴里。口感黏稠,软糯香甜,好吃极了。
    “阮清歌,看不出你还真有一手。上次你给我煮的鸡蛋面也很好吃。”温锦言夸赞了句,顺便把江乔的那份给倪好吃了。
    倪好用余光瞥见江乔尴尬的笑容,心中有一匹草泥马奔腾而过。老板也太没心没肺了吧,这样很伤江小姐的面子有没有?在两位大美女相继离开后,倪好对吃的津津有味的温锦言说:“总监,你不会等江小姐离开后再给我吗?”
    “早给晚给,不都是给?有区别吗?”温锦言一脸无辜地反问。
    “当然……没区别。”倪好呵呵地打开精致的进口保温桶,“总监,好像是一样的。”
    “当然一样,要不然怎么都叫糖粥?”温锦言无语地看了笨助理一眼,从他的那份舀了一勺,品尝完后做出了对比,“还是阮清歌煮的更好吃。”
    “真的吗?”倪好也去舀他的糖粥,勺子还没伸到瓶口,就被温锦言冷冷地打了回去。额滴神啊,也不差这一勺吧,真你妹的小气!
    **
    吃完午饭后,阮清歌回到地下仓库。她用橡皮筋绑好头发,正专心致志地画着一条真丝印花连衣裙,蹬蹬蹬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这是天鹅湖系列的主打产品。这里领子设计为天鹅的喙。”江乔轻声提醒着。
    “难怪领子那多了一块突起。厉害!”阮清歌用盲文笔在纸板上做好笔记,又拿起铅笔补充着细节。
    江乔扬起眉毛,叫着:“不是这样的,天鹅的图案也不是这样的。错了——”
    阮清歌直接打断她的话,“总监让我随意发挥。具体的细节他等下会手把手地教我。”
    江乔注意到,在桌面上放着两摞设计稿。左边一叠几乎就是原稿了,右边一叠则是阮清歌自己天马行空的发挥,看起来倒也别具一格。
    学长真的很用心在教,只是,手把手地教……
    “清歌,总监他,是不是喜欢你?”江乔小心翼翼地询问着。
    “怎么可能?”阮清歌敏锐地捕捉到她语气中的失落,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漫不经心地说,“公司到处在传,说你们现在在交往。董事长夫人甚至还说你们不久后就要订婚。是真的吗?”阮清歌不是爱八卦的人,只是最近她上洗手间都会听到这样的风言风语,想必也不是空穴来风吧。
    江乔很想默认,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虽然最近跟学长单独相处的机会是越来越多了,可是……
    “怎么?害怕我横刀夺爱吗?”阮清歌冷淡地问。
    这次,江乔默认了。
    “江大小姐真是太看得起我了。以我现在的状况,你觉得我会是你的对手吗?从小到大,我身边的男人都只喜欢你,不管是江枫还是宋瑾。所以,江大小姐,自信点。”阮清歌凉笑一声,声音透着一股森然的冷意,“以前你明知道宋瑾喜欢的是你,还一直鼓励我给他写情书,不愧是我的好姐姐。”
    “我是真的想撮合你们。”看着她流露出的浓烈的疏离与冷漠,江乔叹了口气,“清歌,我一直都把你当成是我最爱的妹妹,你不要因为宋瑾和爸爸的事恨我好不好?”
    啪嗒一声,阮清歌折断了手上的铅笔,声音因薄怒而低了八度:“江乔,你还不知道我为什么恨你吗?你明明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为什么还要接近我?是同情我,还是想嘲笑我?我这个名正言顺的女儿被江枫百般嫌弃,而你一个私生女却得到了他所有的宠爱!因为我和妈阻碍了江枫和乔龄的伟大爱情,所以我们活该被抛弃,我们活该就是失败者!”
    “清歌,爸和阮老师离婚不是因为我妈,而是阮老师她——”江乔抿着唇,没有再说下去。
    “你也觉得我妈会在外面偷男人吗?江乔啊江乔,亏我妈把你当成亲生女儿照顾你十多年,你居然还不信她的为人?”阮清歌苦笑了一下,脸上的神情阴冷得可怕,“她是被人陷害的,而陷害她的人一定就是江枫和乔龄那对狗男女。为了找到和我妈离婚的正当理由,江枫还真是煞费苦心。江乔,你回去告诉江枫,我祝他们夫妻早日下地狱!”
    江乔没忍住心中那股巨大的酸涩和痛楚,两行清泪潸然而下,正好被前来找阮清歌的宋瑾看到了。→文¤人··书·¤·屋←
    宋瑾跑过来,一把拽住阮清歌的手腕,瞪着她的样子好像要直接从她脸上钉出两个血洞似的。“你这女人,又欺负乔乔!我就知道你来freya居心不良!”
    他捏住她手腕的力道很重,捏得阮清歌整个手臂都麻痹得失去知觉。
    “宋瑾,你发什么神经?”江乔连忙拉开他,挡在了阮清歌的面前,生气地叫道,“你以后离我妹妹远点好吗?”
    宋瑾委屈极了,告诫道:“乔乔,她在装可怜博同情,等你放松警惕,就会反咬你一口。”见江乔不予理会,他用不屑的口吻地对阮清歌说,“阮清歌,你以为freya真的是因为你的才华聘用你?公司想用你搏眼球搏出位,第一位盲人设计师,这会让天弘的名望上去一个台阶。”
    阮清歌唇边泛起一抹讥诮的笑:“没想到我的残疾反倒成了我的优势,我还头一次觉得瞎眼是件好事。”
    僵持片刻后,江乔心寒地质问着她的青梅竹马:“宋瑾,你出国到底学到了什么?是尖酸刻薄还是以怨报德?清歌可是为了救你才失去眼睛,你怎么能这么对她说话?”
    宋瑾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正要反驳时,背后响起了一声凉淡至极的“白眼狼”。
    温锦言迈着大长腿走来,周身上下仿佛笼罩着层寒气,眉梢眼角都写满赤~裸裸的嘲讽和鄙夷。“宋经理,这里是我的地盘,不是你可以来的地方,可以给我滚出去吗?”
    宋瑾脸瞬间垮掉,讪讪地向总监点点头,拉着江乔离开了。
    阮清歌深吸了口气,回到座位上,想要作画,手腕却是火辣辣的生疼。突然,一丝清凉的风吹来,瞬间冷却了她*的疼痛,却一下子燥热了她的心。
    即便她看不见,她也知道温锦言此时此刻正在给她的手腕处吹气。是那样的柔和,那样的细致,那样的轻缓。阮清歌从来不知道,原来温锦言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总,总监。”她的脸因为羞涩涨得通红,连忙缩回手,手腕那里愈发的熨热了。那片热源,一路蔓延进她的心底,烫得她心跳加速,烫得她不知如何是好。
    温锦言低头看着她,声音冒着酸气:“我说阮清歌,你以前的眼睛是装饰用的吗?怎么会喜欢那种男人?”
    “我那时很寂寞,而他正好出现了。就是年少时的好感呗,也谈不上爱。”阮清歌说完后,咬着下唇,想了想,询问道,“总监,宋瑾说的那事是真的吗?”
    “或许董事有这样的打算。也有记者想采访你,被我打发掉了。衡量一个设计师成功与否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作品是否受到大众的喜欢。你的身体情况会带来关注度,但绝不会提高销量。”温锦言又正色道,“阮清歌,我不会因为你的眼睛而降低对你的要求。你看你画的是天鹅吗?分明就是胖板鸭!”
    ——
    天弘办公大楼的天台。
    往下一看,城市的繁荣尽收眼底。
    宋瑾扯着头发,心中是烦躁,是失落,是不甘:“乔乔,小时候我们很亲的,你还答应要做我的童养媳。可是后来,阮清歌出现后,一切就变了。”
    宋瑾永远不会忘记,在他八岁那年,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冬日夜晚,他在马路边遇到了一个衣衫单薄瑟瑟发抖的小女孩。
    “来,牵着我的手,我会给你温暖的。”小宋瑾把小江乔带回了家,让她住下,一住就是十一年。
    而她在他的心间,一住就是二十一年。
    江乔双手抱胸,神情显得极为的无奈,“宋瑾,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只当你是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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