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相依为病 >

第45章

相依为病-第45章

小说: 相依为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简明都来不及回话,充当司机的仲恒添油加醋,“尤其是生孩子的时候。’

在前座还不老实东扭西望的冬冬居然小老头似的感叹:“生孩子,太可怕了。”

仲恒又气又笑,“你小不点儿,懂什么啊?”话说,他爸妈等二叔的孩子可是望眼欲穿,就算是“可怕”,估计简明也得生啊。在冬冬那儿探询,“你不想有弟弟或者妹妹吗?”

冬冬斩钉截铁,“不想!”

仲恒给二叔二婶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须努力的眼神,三人心照不宣,俱摇头轻笑。

今天为着简明搬至凌励处,二爷家宴。这次搬家没用简明操心,凌励一手包揽,为了让简明住得舒服,大主卧的家具换掉,厨房新添了双开门大冰箱,阳台也重新整理过,凌励已经很少动的钢琴专为正学琴的冬冬摆阳台上,甚至细心准备好冬冬练素描用的画架画板。总之,力求尽善尽美。

—文—凌励花心思准备下的一切,简明当然满意,更乐的是冬冬,凌励住的小区设施完善,夏天,小区里的游泳池碧波荡漾,冬冬在楼上看到,已是跃跃欲试。不过,简明还是按照惯例先付的房租,而且,一付就是半年,凌励对此的回报是在租约合同方面,特别备注,如果租约期内他违约让简明搬走,会付一大笔天价违约金。所有手续是当着冬冬的面办的。然后他们听到冬冬用一种好像很安心的语气说:“哦,原来是租的哦。”简明给凌励一个歉疚的眼神,凌励报以宽厚的笑容。凌励还是能理解孩子的心情,一方面,挺喜欢医生叔叔,但这种喜欢一时间也没办法顺利过渡到就心甘情愿当他是后爸的程度。现在,冬冬已经不问“叔叔,你要不要和我妈妈结婚了”。他用的是另一种方式。

—人—简明恢复上班后,这一家三口的生活安排是这样,早上起早,一起出去打球、游泳,做个运动,吃简单的早餐,凌励开车送冬冬去学校并送简明去公司,再回医院。中午,不忙的话和简明约个午饭。下午,凌励去接冬冬,先回家烧饭,简明则必须打车回家。晚饭毕,简明洗碗整理家务,凌励陪冬冬练琴、画画、散步,或者看个卡通片,直到冬冬洗澡睡觉。孩子睡了之后简明和凌励才有机会窝在沙发那儿腻歪腻歪,一天之中,心心切切等的就是这么个空儿。

—书—不过,没一阵子,冬冬就会从卧室出来,睡眼惺忪,困得叮叮当当,坚持着,“妈,我要你陪我。”

—屋—一开始,简明和凌励没太弄清楚孩子的意图,还以为是到了新环境不适应,也都顺着他。后来,渐渐察觉不对味儿,罗冬同学对新环境不知有多爱,他每天玩球游泳,跟着凌励拼模型,加上写作业啊,画画、弹琴,过得忙碌又充实。他除了有点怕黑之外,与早前比健壮不少,心情开朗,食欲也涨了,他看上去明明比简明还喜欢现在的生活环境呢,所以结论是这样。凌励说:“冬冬怕我和你睡到一张床上。”他拥着又从冬冬卧室溜出来的简明,门口处暗暗的灯影里,细细碎碎亲吻着,细细碎碎分析,“可长此以往,他睡眠质量肯定不行,影响成长,要不,我搬出去住?”

简明摇头,“怎么可以呢?要搬也是我带着冬冬搬走。”

凌励脸一板,“说什么傻话!我搬走那也是暂时的策略,你和冬冬搬走,这我哪儿摸人去啊?”劝简明,“我明天先搬去我哥家住阵子,让冬冬习惯习惯,觉得我这个叔叔确实不会侵犯到他什么,他自然而然就好了。”

简明神情忧悒,“我就知道,我会让你为难。”

凌励额头抵着简明的额头,“不为难。”

“我又没和你睡到一张床上,你一直睡客房。”简明叹气,幽幽的,“以前他爸和苏曼也没见他反应这么大。”

“以前孩子五岁,独立意识没觉醒,很多事情也不懂。现在大一点嘛,有主意了。”凌励持理解态度,“这要是我妈,我多半也不高兴,我希望我妈天天神情忧郁,以泪洗面,坐在窗前,怀念我爸。”

简明哭笑不得,捶凌励一拳,“这把年纪了你,也没个正形。”

凌励抿嘴乐,听见里屋冬冬好像翻个身,抓紧时间,狠狠吻住简明,给她个几乎让她缺氧的长吻,说:“我的目的可是和你睡一张床上,所以,现在得先分开,快回去陪冬冬吧,不然又得醒了。”

翌日,给冬冬洗完澡,冬冬还没上床之前,凌励拎简单行李,说要去大哥家住几天,冬冬很担心,“叔叔不回来了吗?”

凌励温和应允:“不是,叔叔只是回大伯父家去睡觉,白天,叔叔还是陪着冬冬的,跟你一起游泳、打球,也陪你吃饭,送你去学校。”

冬冬放心又快乐,他没失去叔叔,“那太好了,叔叔,明天见。”

凌励拎着行李去大哥家借住,凌康、文娟是没意见,也好长段日子没和阿励朝夕相处了。如果说是二爷带着简明冬冬一起来住,哪怕是长期住,凌康夫妻都无比欢迎,可二爷借住的原因,咋说这也太……皇帝不急急太监,凌康和文娟坐不住,不日,凌康执意,让司机开车,车里坐着文娟和凌励,一起去托管班接冬冬。等冬冬出来,他们送上一只草编篮子,篮子里娇怯怯卧着还没断奶的贵宾犬,不丁点大,瞪着无辜的大眼。冬冬欣喜莫名,“哇”的那个惊叹呼之欲出。

凌康语气轻松,“大伯父听说你很了解它们,想请你帮忙照顾。”

文娟接口:“我家院子大,可以养好几只,不如你跟我们去宠物店选,把狗屋、狗粮啊,一起搬回家,你还可以帮我喂它们。”一只具有无限诱惑力的奶瓶送进冬冬手里,鼓励冬冬试着喂小东西喝奶。

凌励一声没吭,这下手又狠又准,啥孩子也抵不住这个大动作。可是,他忍不住提醒:“简明怕狗。”这大哥大嫂是不是想简明今后对大哥的大屋望而却步?

凌康悄声,背着冬冬教二弟:“人生,有舍有得,简明不去我家没事儿,能和你早早成事才要紧。”

所谓成事也是需要机会的,凌励因工作需要,时间上和简明的休闲时间不太容易配合,可就算休闲时间配合到一起,身边有个孩子,加上去超市购物或者三个人找空一起培养个感情,也就耗过去了。只能说,情路坎坷啊。

17

都说情路坎坷之时,事业上必定得意,对简明而言,情况或许如此。

这个夏天,在物业部锻炼到符合凌康标准的简明,被调去销售部,新楼盘推出前的企划上,简明需要帮她上司出谋划策。与凌励无意间聊起此事,凌励也是随便那么一讲,“建筑是记录一个城市的历史,这可能会是一个思路。”简明选择了这个思路,引申,“房子,是记录一个家的历史……”她学中文出身,文字上煽煽情,倒难不倒她。再说,正在恋爱中怀有憧憬的女人,对家这个题目,是可以好好发挥的。简明的提议在会议上被采纳,主管认为,以前的推销方案都嫌硬了,或者这次换个方式会有意外收获呢?试试吧。于是让简明这一组将提议的每个步骤加以细化,做出详尽的企划案来看。既然是简明提议的,她主要负责,这是个可以很好展示自己的机会,简明狠狠忙了起来。

曾有一次,竟然在一次应酬的饭局上见到罗世哲,简明却镇定自若。不是她有意做作,是真的释然了。大方明媚,主动招呼罗世哲:“有些日子没见,一向可好?”

罗世哲眼里有意外和惊诧,表面上礼貌雍容,也与简明客套:“还不错,你怎么样?”从土次酒后失礼之后,罗世哲再没见到简明。每次与冬冬会面,都是凌励操控,电话是凌励接,冬冬被凌励送到凌励家小区门口,会面结束,也是凌励将孩子接上去。总之,凌励划下道天河,把他和简明隔开来。在罗世哲眼中,简明好像更美了,皮肤光洁红润,身材窈窕曼妙,无一处不散发着女性妩媚娇柔的气息。头发盘在脑后,戴贴耳设计的珍珠耳饰,身上的真丝连衣裙花色别致,杏色底子,黑条纹压着图腾图案,大气,却又低调华丽。黑色高跟鞋和手包,浑身也没什么其他装饰,仍光芒四射,这女人是浴火重生,或是破茧成蝶?与凌励一起的生活,是快乐的吧?所以,她竟美成这个样子。罗世哲不无失落,又有许多不服气,再给他机会与简明共度,他的爱也会滋养着简明的。

因为罗世哲的关系,简明虽然没怎么沾酒,还是打电话给凌励,让其来接。凌励如临大敌,不过真身临其境,发觉一切如常。虽说同席宾客有些知道罗与简之前的关系,可罗世哲和简明都表现得落落洒脱,大家也都不把话题触到会令人尴尬的部分,所以气氛还融洽。

凌励接简明时与罗世哲打了个照面,招呼过后,车上跟简明到:“失去你,打击可能很大吧。那个活得跟计算机似的罗世哲,连吃饭走路都用鼻孔的家伙,现在有点萎靡不振似的。”

简明笑,她是笑凌励的形容,笑了会儿,忽想起来,“很久没见世华了。”

“冬冬前几天还念叨姑姑呢。”凌励提议,“叫世华哪天来家里吃饭。”

简明开心,凑过去亲凌励的面孔,娇憨,“亲爱的,谢谢你。”

凌励开车,很稳,故意说:“别招我,再把车给开沟里去。”

上次简明被罗世哲“冒犯”之后,世华再没出现于她面前,有打过电话给她,哭,“我没脸见你了。”

当时,简明安慰她:“别想太多,这不关你的事。”

谁知,世华真的避见简明。冬冬暑假,她给冬冬买的衣物、零食、故事书和玩具,还都是快递到简明公司的。

“该不是以后都不要再见了吧?”简明打电话给世华,“你怎么想的?”

世华语气萎靡,“你还愿意把我当朋友?”

简明失笑,“不然呢?我要是事事搞株连,哪至于还和你相处到今天?”不知第几次强调,“你是冬冬的姑姑,我是冬冬的妈。”她温柔哄世华,“好啦,哪天有空,一起吃饭?”

这顿饭并不豪华,足见诚意,都是世华爱吃的,简明当主厨,凌励当副手,冬冬负责陪姑姑。差不多酒足饭饱,凌励识趣,带冬冬去客厅摆弄遥控飞机,餐厅角落留给女人。世华多喝了两杯,话多了起来,都是些平素无法与人言及的琐碎家事,唠唠叨叨,嘘唏感慨:“我和我哥也闹翻了一阵,无论如何,出于女人的立场,都是没办法原谅他对你的粗暴。可出于兄妹的立场,又可怜他。”看看简明,“你不好奇我哥和苏曼到底怎样?”

简明真不好奇,不过世华问,她配合,“是不是真的没希望了?”

“没希望了,我哥肯定铁了心,苏曼怎么想我不知道,没和她谈过。”世华始终不喜欢苏曼。长长叹气,一口饮尽杯子里的酒,罗世华头靠在椅背上,慢慢地,眼角滑下泪珠,哽咽,“我记得小的时候,我哥不这样,腼腆,心软,看人杀猪都觉得残忍。现在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当然,他很疼我,这从没变过……”

这天,想是憋闷太久使然,世华像开闸放水一样,跟简明聊了很多:

除了二哥罗世哲和小时候不一样了,大哥也变了很多,曾经憨厚耿直的人,如今嘴碎、啰唆、爱计较,似乎很厉害,很拎得清的样子,却事事被老婆控制,偶尔从老婆的铁幕里钻条缝出来放个风,必与年轻小姑娘搞搞暧昧,勾肩搭背。

还有妈妈,曾经硬朗要强的罗老太,却又回乡盖大屋,大屋落成,还没等她好好享受,身体变差了,中风一次,好在及时发现尚无大碍。痊愈后,医生建议最好不要独居,于是在罗大哥家休养,却屡屡与儿子媳妇口角。

罗老太一向讨厌简明软绵绵、嗲兮兮、娇滴滴的个性,那大儿媳妇端庄朴实,她应该满意,却有嫌弃人家小气市侩。苏曼是大家闺秀,人中龙凤,罗老太太该挑不出毛病吧?谁知见过两次,嫌苏曼骄傲刁蛮;再见两次,又说忍不了和苏曼呆在同一屋檐下。老太太还都是背地里说,表面上对苏曼恭敬有加,不知多热乎的样子。

世华提起乃母,头痛得很,“变得越来越挑剔难以相处,有时想陪她聊聊天,进行不到十五分钟便难以为继,不得不放弃。”

还有世华自己,看上去似乎什么都好,事业顺利,可身边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如花年纪,却寂寞得心里千疮百孔……大部分时间,世华讲,简明听,不得不承认,似这般姹紫嫣红开遍,都付断壁颓垣,女人一生中最好的花样年华,总是在如此琐碎庸碌的伴随下,逐步消耗殆尽。

又一杯酒下去,世华有点醉意,搂住简明,眼泪下来,“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简明拍着她哄着她:“什么话,我对你好,当然是因为你对我很好。”

“你一定忘了,”世华提醒,“你和我哥结婚头几年,那么艰难的时候,仍给我寄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