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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锦医卫-第4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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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哲别的用武之地,便劝他留下来辅佐三娘子和不塔失里,哲别才遵命而行,但心目中终究视秦林为主人。

这下秦林不夸还好,夸了一句哲别更加意气风发,左手持弓,右手搭箭,中指、无名指、小指的指缝里又扣着两支箭,双腿一夹马肚子冲到了最前面。

果然,第一条狼被射死之后,驻牧点内又蹿出几道黑影,这些凶残狡诈的野狼竟然知道怎么和人类打交道,四条狼从四个方向朝着哲别包抄过来。

“好个畜生,纳命来!”哲别怒吼着,绷绷绷三声弓弦响,连珠箭如流星追月般连环射出,几乎同时响起了三条恶狼的哀嚎。

原来他以极快的速度射出第一支箭,然后夹在指缝里的两支箭也先后搭弦开弓射出,连环三箭一气呵成,登时断送了三条恶狼。

第四条狼却没被他的精妙箭术吓住,也许这畜生晓得在拥有弓箭的人类面前逃跑只会是送死,竟趁着哲别射杀它的三个同伴,飞快地跑过来,后腿蹬地借力,腾身跃起,张牙舞爪,朝着哲别咽喉扑咬!

这时候再取箭已来不及,哲别拔出厚重的大汗弯刀朝恶狼直劈下去。

没有刀锋入肉的刺耳声音,身后却是啪的一声脆响,恶狼便像截木头似的直挺挺栽倒。

秦林吹了吹枪口的青烟,将掣电枪插回腰间,笑道:“看哲别将军杀狼杀得痛快,本官也忍不住试试枪法。”

哲别弯腰致谢:“多谢长官!那狼爪子乱舞,哲别还担心它抓瞎马眼睛呢!”

众人枪上膛、箭搭弦,小心的走进驻牧点,再也没有恶狼蹿出,但之前所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满眼所及,尽是血腥,面积不大的营地里面到处都是扑地的尸首,老人被长矛刺穿,青年被斩断了头颅,还有青年女子赤裸的尸身,体表遍布着青紫的淤痕,可见她们生前遭遇的不幸。

牛羊都还好好地活着,但它们的牧人全都失去了生命。

也有不少尸身残缺不全,留着恶狼啃咬的牙齿印痕,但是所有的人都很清楚,狼是不会使用长矛和弯刀,更不会扒下青年女子的衣裳,恶狼只是闻着血腥气前来捡点便宜,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人。

是的,这根本就是一场屠杀,驻牧点以老弱妇孺为主,面对有备而来的袭击者,完全没有任何防御能力。

陆远志强忍怒火检查了尸身,根据尸体眼球浑浊程度、尸僵尸斑出现的情况,以及检查胃内容物的消化水平,确定他们遇害的时间就在今天凌晨前后,也就是把汉那吉丧命一个多时辰之后。

“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屠杀!”秦林的声音罕见地带上了愤怒,眼底燃烧着来自地狱的一缕火焰。

草原上部族互相攻杀并不稀奇,但土默特部是草原霸主,控弦之士二十万,别的中小部族害怕还来不及,谁敢来捋虎须?于是,驻牧点牧民遇害的幕后真凶,已然呼之欲出。

哲别也很生气:“把汉那吉这个蠢货,他的驻牧点不派军队防守吗?这样连野狼都对付不了……我记得以前这里驻有一支精锐的骑兵百人队。”

哦?秦林听到这里,笑容又变得古怪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将军……”哲别的声音有一丝焦虑:“咱们应该尽快离开这儿,血腥气太重了,会引来狼群的,刚才已经有几只孤狼被咱们杀了,我担心……”

大草原是牧民的天堂,也是野狼的天堂,牧民有谚语“孤狼狡、狼王凶,狼群最难敌”,说的是被赶出狼群、一两只三五只共同生活的孤狼最狡猾,统帅狼群的狼王最凶猛,但都不如整个狼群来得可怕。

草原上大大小小的狼群,少则百余条,多则上千条野狼,大群出没,所过之处片缕不存,任你英雄无敌,也要被千百条野狼吞噬。

就连素称悍勇的蒙古铁骑,也得以百人队甚至千人队的规模进行围猎,才能解除狼群的威胁。

现在驻牧点的血腥气已经引来了孤狼,接下来出现的就将是可怕的狼群了。

秦林听得狼群可能出现,饶是他胆子大也觉得心头发毛,连忙招呼正在四下检查各种痕迹的校尉弟兄:“快走,狼群要来了!这里的蹄印脚印找了也没用的,只要狼群一到就全毁了,当不得证据。”

虽然锦衣官校们来自中原,也多听说草原上狼群的厉害,立刻按照秦林的命令解开马匹,准备开溜。

唯独陆远志不晓得跑哪儿去了,秦林冒火:“胖子,给老子死出来!你那身肥肉想留下来喂狼吗?”

“秦哥,秦哥看看这里!”陆远志的声音从一处蒙古包传出。

秦林走过去,就看见胖子撅着大屁股趴在支撑蒙古包的中心支柱上,大概三尺高的位置有被利器刻意刮削的痕迹,那些印痕是非常新鲜的,甚至擦上了淡淡的血痕。

也就是说,袭击者杀死营地里所有的人之后,用带血的刀刮去了柱子表面的某些东西。

“很好、非常好!”秦林非常高兴,立刻改变了命令:“所有人都来搜查这个蒙古包,要快!”

校尉们重新下马,以最快的速度和挖地三尺的态度,一寸一寸搜查整个蒙古包。

哲别焦急的踱着步子,时不时的朝着远方张望,几次开口想催促秦林,看看他那种专注的样子,又忍住没说。

这处蒙古包不大,看装饰就像女子住的,但铺陈比普通牧羊女的居处要整洁舒适得多,地上有厚厚的羊皮褥子,光洁如新的牛皮凉席,亮锃锃的铜茶壶……

“有发现了!”一名校尉叫起来,从地面被羊皮褥子盖住的缝隙里,发现了一枚镶嵌红宝石的银戒指,粗大而厚重,不像女子所用之物。

秦林拿着戒指端详,笑道:“看来这就是那位神秘客人无意间失落的东西了,我们的对手削去了木柱上刻着的字句,却没有想到还这玩意儿……恐怕这间房子的女主人也不知道呢!”

“亏得对手没有在这里放火,否则我们要找到线索就困难了……”陆远志擦了把额头的汗水。

秦林摇摇头:“不是他们不想,是他们不能放火。”

那样的话,烟柱会在几十里外就看得清清楚楚,罪行会更快暴露,所以袭击者想把这里人杀光之后利用血腥气引来恶狼,伪造成狼群袭击的效果。现在已经出现了孤狼,狼群还会远吗?秦林如果再来晚一点儿,就只能见到一塌糊涂的驻牧点了。

“对了,狼群!”秦林一边招呼众校尉撤退,一边问始终待在院子里、骑在马背上瞭望的哲别:“咱们现在走,还来得及吧?”

哲别的笑容有点发苦,“也许吧,要快……”

北面的远处,地平线上渐渐出现了许多灰蒙蒙的小点,东面、西面也有很多,竟隐隐呈三面包抄之势!

狼群,真的来了。

“操了!”秦林大骂一声,跑到院子里飞身上马,“弟兄们赶紧的,谁慢了就等着喂狼,到时候谁也不准回身救!老子要是掉队也一样!”

那是当然,谁慢了一步就只能丢下,否则就得拖累全部人马都送命。

锦衣校尉们身手非常敏捷,一个个飞快地跳上马背,就连陆胖子听说迟一步就得喂狼,也像个皮球似的滚出来,滚啊滚的就滚到了马背上。

驾!秦林一声呼哨,马鞭子朝踏雪乌骓屁股抽落,那马儿似乎也晓得危险将至,长嘶着蹿出去,四蹄翻飞速度快极,宛如黑色的旋风刮过草原。

众校尉紧紧跟随,哲别也抽了三支箭夹在指缝,颇为警惕的护在秦林身后,预备一旦有野狼拦路就射出连珠三箭,替秦长官开路。

起初还觉得狼群很远,刚从驻牧点跑出去就又近了不少,只见东、北、西三面都有大批狼群朝着这边疯跑,这些畜生张着的嘴巴露出尖牙,口中滴着涎水,眼睛是红彤彤的,格外可怕!

就是哲别多曾见过狼群,此时也觉心惊肉跳,这里怕不有上千条恶狼?

时值秋季,狼群要为越冬做准备,驻牧点的屠杀那浓重的血腥气,竟然把附近的几大狼群都引了过来!

秦林心头暗骂,自己和手下这几十名校尉弟兄,给这么多狼塞牙缝都不够呢,笨狼,去咬驻牧点的牛羊啊,干嘛追老子?

也许是看到他们这群活人吧,狼群竟然紧追不舍。

“哎呀!”突然陆远志一声大叫,所骑的马前蹄跪下去,把他从马背上颠了下来!

第668章 狼口脱险

陆远志所乘的一匹黄骠马,匆忙奔行间马蹄正好踩到了一块石头,顿时马失前蹄,一条前腿断折,哀叫着跪下去,马背上的陆胖子顿时成了滚地皮球。

陆远志一身肥肉,摔下去倒也没受重伤,鼻青脸肿的爬起来,大声叫道:“秦哥快走,别管我”

狼群三面合围,南面张开的口子只有五十来丈长短,而冲在最前头的恶狼,距离陆胖子连十丈都没有了。

这时候谁回身,只能陪着葬身狼腹。

陆远志拔出绣春刀,脸上肥肉一抖,头也不回,盯着越来越近的狼群,厉声叫道:“秦哥,兄弟跟着你做到锦衣副千户,这辈子值了,替我照顾爹妈和张小花(女兵甲)!”

一头冲在最前面的恶狼,已张开大嘴朝陆远志这块大肥肉咬过来,甚至能看清那畜生血红眼睛里的贪婪。

“呸,你想得美!”一声断喝,陆远志只觉身子一轻,已经腾云驾雾般飞起来,那恶狼的大嘴离他的肚子只有半尺远。

咔的一声,狼嘴狠狠咬合,却没有咬到活人鲜美的肉,反而用力过猛崩飞了两颗狼牙。

咦,今天的晚餐呢?那畜生正在奇怪,就看见一支黑洞洞的东西指着自己脑门儿,火光绽放。

砰的一声,恶狼脑袋被高速飞行的铅弹炸开。

陆远志已坐上了马背,他清清楚楚地看见,是秦林骑着踏雪乌骓飞驰而回,电光石火间左手将他提上马背,右手一枪崩飞了恶狼。

秦林一勒缰绳,踏雪乌骓西律律长嘶着朝斜刺里冲过两步改变方向,与此同时三条野狼已经冲近,张开大嘴朝着马腿狠狠咬来。

一旦马腿被咬,踏雪乌骓失去奔跑能力,这一马两人就死定了。

绷绷绷弓弦连响,三支利箭流水连珠般射来,竟是箭无虚发,支支射在张开的狼嘴里,将恶狼的内脏捅得稀烂。

与此同时,爆豆子般的枪声响成一片,二十来条正在奔跑的恶狼立刻摔倒,口吐鲜血,身上多了一处两处殷红的血洞。

猛然响起的枪声,让狼群为之一滞,秦林趁机兜转马头,也亏得踏雪乌骓神骏非凡,载着两个人仍然极为灵便的转身,这才调转了方向。

不料一条中枪未死的恶狼又跳起来,恶狠狠的猛扑,尖牙利爪闪着寒光。

糟糕,陆远志身躯肥胖回身不及,秦林手里只拿着把击发之后没装子弹的掣电枪,情急之下正要扔掣电枪去砸那狼,突然踏雪乌骓往前踏了一小步,堪堪躲开那狼的扑咬,同时左后腿飞起,砰的一下好似铁炮,把那恶狼踹得头骨破裂,死在地下。

古代名将有了好马,往往战斗力能够倍增,秦林这下算是见识了。换成别的马,离狼群这么近,只怕吓得骨软筋麻,跑也跑不动了,这匹踏雪乌骓以前是魏国公徐家的,不仅是千里良驹,还经过严格的战阵训练,竟能在千钧一发之际大显身手,一蹄子踹死恶狼。

秦林大喜,把缰绳一抖,踏雪乌骓极通灵性,泼拉拉撒开四蹄,朝着狼群还没合上的口子奔去。

众锦衣校尉纷纷策马跟上,这时候装子弹已来不及了,人人将雪亮的绣春刀握在手中,前呼后拥,一股脑往南直冲。

可本来还有数十丈的口子,经秦林回马去救陆远志这一耽搁,就堪堪将要合拢。

“杀呀!”校尉弟兄们红了眼,秦将军拼了命回身救陆远志,这号长官把命卖给他,值了拼着杀出条血路,也保秦长官冲出去。

秦林心中也焦急万分,就算他智谋百变,面对不通人性的野狼也没办法施展呀,难道去和狼王说,本钦差大臣家财万贯又是三娘子的好朋友,这会儿放我一马,将来送你大群牛羊尽情享用?

无意间摸到腰里有个小纸包,顿时有了主意,秦林把牙一咬,妈的,死马当活马医,老子总要碰碰运气!

狼群在正南面的口子将要合拢,略高的土丘上一只格外健壮的大公狼对着这边嗷呜直叫,似在指挥部众合围,将这些可恶的人类尽数吞噬。

随着狼群口袋阵的开口越来越小乃至完全消失,数十骑人马组成的小小队伍,眼看就要淹没在无数恶狼的汪洋大海之中。

“啊……”校尉们发出心底的呐喊,举刀朝着挡路的恶狼斩落,而恶狼也不甘示弱的吠叫着扑上来。

关键时刻,秦林伸手朝空中一扬,刹那间碧幽幽的烟霞升腾而起,半空中大一团青光烁烁。

这是何物?狼群的攻势立刻为之停顿,所有的狼都被那团闪烁不定的青霞吸引了注意力,有的还畏缩不前。

土丘上的狼王也困惑了,眼前这群人总是出人意料,不,出狼意料,那种乒乒乓乓作响,会喷出火光的武器,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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