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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商洛爱情经典-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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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说:〃你怎么还不吃?〃女人又哽咽了:〃二十年前,你也是这么问我的。我记得我当时回答你。要吃就一块吃,要不吃就都不吃,现在,还是这句话!〃

男人默默无语,伸手拿起了汤匙。不知什么原因,拿着汤匙的手抖得厉害,舀了几次,馄饨都掉下来。最后,他终于将一个馄饨送到了嘴里,使劲一吞,整个都吞到了肚子里。当他舀第二个馄饨的时候,眼泪突然〃叭嗒‘叭嗒〃往下掉。

女人见他吃了,脸上露出了笑容,也拿起汤匙开始吃。馄饨一进嘴,眼泪同时滴进了碗里。这对夫妻就这和着眼泪把一碗馄饨分吃完了。

放下汤匙,男人抬头轻声问女人:〃饱了么?〃

女人摇了摇头。男人很着急,突然他好象想起了什么,弯腰脱下一只皮鞋,拉出鞋垫,手往里面摸,没想到居然摸出了五块钱。他怔了怔,不敢相信地瞪着手里的钱。

女人微笑的说道:〃二十年前,你骗我说只有五毛钱了,只能买一碗馄饨,其实呢,你还有五毛钱,就藏在鞋底里。我知道,你是想藏着那五毛钱,等我饿了的时候再拿出来。后来你被逼吃了一半馄饨,知道我一定不饱,就把钱拿出来再买了一碗!〃顿了顿,她又说道,〃还好你记得自己做过的事,这五块钱,我没白藏!〃

男人把钱递给服务员:〃给我们再来一碗馄饨。〃服务员没有接钱,快步跑开了,不一会,捧回来满满一大碗馄饨。

男人往女人碗里倒了一大半:〃吃吧,趁热!〃

女人没有动,说:〃吃完了,咱们就得走回家了,你可别怪我,我只是想在分手前再和你一起饿一回。苦一回!〃

男人一声不吭,低头大口大口吞咽着,连汤带水,吃得干干净净。他放下碗催促女人道:〃快吃吧,吃好了我们走回家!〃

女人说:〃迩放心,我说话算话,回去就签字,钱我一分不要,你和哪个女人好,娶个十个八个,我也不会管你了……〃

男人猛地大声喊了起来:〃回去我就把那张离婚协议书烧了,还不行吗?〃说完,他居然号啕大哭,〃我错了,还不行吗?我脑袋抽筋了,还不行吗?〃

女人面带笑容,平静地吃完了半碗馄饨,然后对服务员:〃姑娘,结帐吧。〃,

一直在旁观看的老板张先锋猛然惊醒,快步走了过来,挡住了女人的手,却从身上摸出了两张百元大钞递了过去:〃既然你门回去就把离婚协议书烧了,为什么还要走路回家呢?〃

男人和女人迟疑地看着店老板,店老板微笑道:〃咱们都是老熟人了,你门二十年前吃的馄饨,就是我卖的,那馄饨就是我老婆亲手做的!〃说罢,他把钱硬塞到男人手中,头也不回地走了……

店老板回到办公室,从抽屉取出那张早已拟好的离婚协议书,怔怔地看了半晌,喃喃自语地说:〃看来,我的脑袋也抽筋了……〃

分手时想想以前,那个陪你甘苦与共的人,一路走来。其实你们的故事并不短。时间慢慢过去,那些感动却一点一点封存。其实最疼你的人不是那个甜言蜜语哄你开心的人。也许就是在鞋底藏5元钱。在最后的时候把最后一点东西省着给你吃,却说不饿的人……

暖,一百度爱情

刚刚结婚时,他没有钱,带着她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她从北方城市来,习惯了北方冬天房子里的暖气,随他到这里,房间冰冷,四处漏风,没几日,便病了一场。他守在她的病床前,心疼得说不出话来。她病好后,他就习惯了每天晚上睡觉前为她端来洗脚水,热腾腾地冒着水汽,然后拉着她的脚放在水里,帮她洗着搓着,小心翼翼地,好像洗的并不是脚,而是一件瓷器,极其珍贵的瓷器。为她洗好擦干后,他再脱掉袜子,把脚放进已经凉掉的水里,嘴里唏唏嘘嘘地说,这水可真热啊。

冬天,她每周要洗两次澡,周三和周日。他也跟着养成了这个习惯,并且每次他都执意要先洗,洗好了再叫她去浴室,那天,她想快快洗过澡后看电视剧,对他说,今天我要先洗澡。他摇头,不行,我先洗。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一边向浴室走去一边撒娇着说,不,我要先洗,洗好了可以看电视。他却一步冲上来,拉住她,一脸严肃,我说过我先洗!说完,转身进了浴室。

他从没有在任何一件事情上不迁就着她,唯独这次,为了洗澡,这么微小的事情,她在浴室外,听着流水声,委屈得哭了起来。那天,她赌气要回家,并收拾了衣服,他苦苦求她,她坚决要离开他,她说,连这么点小事都不迁就我,还算什么好丈夫。

还是哄好了她,他许诺下次任何事情都让着她,不再同她争。可是,她的气渐渐消了后,他依旧是先她一步洗澡,她便也不与他计较,忘记了谁先谁后的诺言。

从冬季过渡到夏季,房子热得像蒸笼,不动也会出一身汗。不再泡脚,每晚都要洗一次澡。他反倒磨蹭起来,不是说自己要看足球,就是说自己要看新闻,总是让她先洗,便又颠倒了顺序,每天都是她先洗,然后才是他。

后来,他的弟弟准备结婚,买了房子,同样没有暖气,让哥哥嫂子去新房子看看。他首先进了浴室,左右看了看,对弟弟说,新房就是比老房子好,没有暖气也不会漏气,不过你要记住,女人怕受凉,冬天洗澡,你要先洗,洗过以后,浴室的温度就会上升,我试过,至少也能上升一度呢!弟弟笑,哥你可真细心,那夏天呢?夏天是不是一定要让她先洗,这样会比后洗的人凉快一度?他拍着弟弟的肩,点点头。

他以为正在参观厨房的她没有听到,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听得泪流满面。她想呀,自己太笨了,这么多年,从老房子搬到新房子,从没暖气到有暖气,他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她竟然从未认真揣摩过里面的意义。

当晚,她第一次为他端了洗脚水。有了新房子后,洗脚的习惯反而因为每天洗澡而忽略了。他拗不过她,只好把脚放在热水里,她为他洗着搓着,那脚板上满是硬硬的茧,她眼底渐渐潮湿,他走过多少路,受过多少累,才给了她如今这个温暖的家啊,而她自己,竟然从未为他洗过一次脚。

她抬起头时,他只笑着说了一句,原来,媳妇给洗脚这么舒服啊!她便哭了。

他洗过后,她学着他当年的样子,脱了袜子,把脚放在水中,却发现,水已经凉掉。原来,一个人洗过后的水,第二个人洗时,是凉的,而非仍然热着。

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个先洗后洗的顺序,因为她知道,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所给予她的爱,实实在在的爱。冬天为她增一度,夏天为她减一度,只是一度温暖,却是一百度爱情……

重逢爱情

记得刚新婚的时候,早晨时必定会在他怀抱中醒来,我总是红着脸不敢说一声早,怕嘴里的口气弄皱了他的眉;漱口杯与牙刷坚持要和他用同款不同色,摆在一起看才有夫妻的感觉;我会帮他打点上班的衣物,什么衬衫配什么领带,经过我的审美才准他穿上身。起了床到餐桌上,为了他的健康,我每天变换不同花样的早餐,晴朗的天可能是培根蛋加上烤土司;有些下雨的话,或许来点小米粥搭酱瓜咸蛋;要是阴天,不如就吃些外头的烧饼油条和豆浆……招式用到我变不出新把戏,可是我乐此不疲。除了当一个贤慧的妻子,我亦毫不掩饰对他的热情,「我爱你」是每天恭送他出门上班一定说的话,然后附加一个亲密的吻,即使他大多时候只是浅浅一笑,也足够我高兴个老半天。

但是,五年过去了。

我相信还不到痒的时候,可是,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和他的互动?早晨起床,他的位置往往已空荡,只能由皱褶的床单证实他确实存在过,即使他偶尔睡过了头或者小赖一下床,也绝对是急急忙忙由床上跳起来,匆忙的梳洗着衣。

我已经快忘了被他拥抱迎接朝阳的感觉。盥洗室里的漱口杯,在几年前被打破一只后,再也找不到一模样的,而另一只因为掉到马桶里,所以也换了新的;五年内,牙刷已换了不知几支,甚至有时我们睡迷糊了,还会用上同一支,什么口气的问题都不需要掩饰了。

是否一样颜色,一样款式,他说这些根本不重要。因此,洗手台上HelloKitty和小叮当图样的两只漱口杯左右对峙,小叮当的杯里插着一支绿色牙刷,是我的;HelloKitty则是空的,因为他前一阵子已改用电动牙刷,摆在架子上。分属两个不同故事的漱口杯,以及位于两个不同位置的牙刷,彷佛在嘲讽我们的夫妻关系,渐行渐远。因为他出门的时间早,打点他的衣着已经不再是我的事,他自己会搞定早餐?很久没有一起吃了,我同样不必费尽心思去想菜单、查食谱,反正没人赏光。更不用说「我爱你」这句话,还有热情的早安吻,他无福消受,而且现在说起来也有些矫情了。

仔细想想,五年来,他没有说过一次「我爱你」,一次也没有。

我和他相聚的时间,严格上来说是从晚上七点开始,也就是他下班回来之后。如果他加班的话,那时间可能要延到十点、十一点。

刚结婚的时候,我为了他去学烹饪,「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我深信这个铁律。所以,一些餐馆名菜常出现在我们餐桌上,宫保鸡丁、五更肠旺、葱油鸡、东坡肉……。见他吃得高兴,我也开怀,虽然不全是我爱吃的,但是,他爱吃就好。

饭后,我们会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我陪他看新闻,听他评论国政、批判社情;他陪我看八点档,听我调侃剧情、大哭大笑。所以我知道行政院长、立法院长是什么人,他也知道当红的李世民是谁演的。

我没有料到的是,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这一切。

烹饪班我可以说是半途而废,不知道从哪天起,他开始干涉我做菜的方法,宫保鸡丁他不喜欢太多辣椒,五更肠旺他开始抵制,葱油鸡叫我别淋油,连卤东坡肉要放多少酱油,他都有话说。我做的菜渐渐变得简单,烹饪班也不想去了,有时候一盘炒青菜、贡丸汤和皮蛋豆腐就打发掉他,他反而没什么意见。

我想,我抓不住他的胃。

随着他加班次数的增加,我们甚少在一起看电视了,我对于国家大事可说一无所知;而他,问都不用问,台湾霹雳火的男主角是谁他绝对不可知道。

夫妻之间开始言不及义,他对我说的话,大多都是「不用等我」、「早点睡」,我跟他说的话,也几乎是「你回来了」、「菜在电饭锅热着」。

我们没有相同的话题,没有相同的兴趣,除了「夫妻」名义上的联系,我们的交流空泛的可怜,比普通朋友还不如。

多可笑的夫妻关系,不是吗?

婚前,我们曾描绘着未来的愿景,他说要生两个孩子,先男后女,哥哥可以保护妹妹;我却认为应该先享受一段两人生活,生孩子的时情倒不急于一时,只是我不想坏了他的兴致,并没有说出口。

婚后一阵子,他很积极的和我「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他想要孩子,从他不戴保险套的行为可以看得出来,可是我还不想要,又怕他不高兴,于是我背着他吃避孕药。

犹记那时,他还兴冲冲的带我到医院探视一名女性朋友,她刚生完一个四千两百公克的巨婴,神色萎糜的躺在病床上。我忘不了他隔着一块玻璃看新生娃娃时,眼中绽放的神采,可是我更忘不了,那位女性朋友用着虚弱的语气告诉我,她整整痛了一天一夜,才求医生由自然产改为剖腹产。

我更不敢生小孩了。

五年后的今天,他似乎已经放弃生小孩这回事,毕竟只有他一头热是没用的。

可是,待在他上班之后空洞的房子里,我突然觉得生个孩子也不错,至少屋子里会热闹点,我的寂寞也会少一点。

他早就在数年前就开始用保险套了,我不清楚是什么让他改变心意,不过这也松了我一口气,我对避孕药似乎过敏,不论换什么牌子最后都落得一个水肿的下场。

我猜他六百多度的近视加闪光,应该看不出我水肿前和水肿后有什不一样,重点是,他的保险套解决了我一个大麻烦,同时又带来另一个新烦恼。

我现在想要一个孩子了,他却似乎不想,我不知怎么跟他开口。

更别提他频繁的加班,晚上常累得倒头就睡,如果我再开这个口,似乎变相增加他的压力。

两个人之间,已经够低潮了,不需要再增加一个会引起冲突的话题。

在我们恋爱的时候,他很喜欢带我到淡水,坐在河堤旁看落日,沿着码头走一遭,可以吃到不同口味的各式小吃。淡水的海产颇富盛名,他似乎是只识途老马,总知道哪家是最道地的。

有时候,他带着我坐渡轮到对岸的八里,那里热闹的只有一条路,卖的全是孔雀蛤,两个人可以吃掉一大盘,还觉得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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