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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的男人-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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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治森咧嘴笑了,“你的糙汉子形象随海拔升高而呈现降低趋势,能见你如此娇弱羞怯的一面,我也不枉此行。”

舒晴偷偷往旁边挪了挪,趁着两人斗嘴之际,从包里拿出手机,给顾之打了个电话。

顾之正和李宣然在后街的酒吧里打发时间,看见舒晴的来电之后,走到走廊上去接电话。

李宣然饶有兴致地开着门,倚在门框上听冰山美人顾老师温柔低沉的嗓音,一边感叹舒晴完全激发出了他禽兽肉麻的一面,一边又暗暗地觉得舒口气。

和顾之做了师兄弟很多年,看着他从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天才医科生一步一步走到今天,那个曾经骄傲的男人终于在经历了对他来说相当致命的打击后,变得沉默而疏离。

岁月带走的不仅是那个会为了一台手术彻夜不寐的机器人,还有那个永远带着冷静从容的目光走向手术台的顾医生。

李宣然必须承认,当初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心目中那个前途辉煌的顾之会走下手术台,从此再也不操刀。因为在那之前,几乎所有教授和同学都以为顾之会创造一个神话,只可惜他开了这个头,最终留下一个令人遗憾的结局。

唯一欣慰的是,在四年之后,他的身边多了一个舒晴,那种久违的情绪波动和冲动时光也终于随之再次出现。

李宣然这才恍然大悟,顾之并不是在历经挫折之后丢失了年轻时的和激情,只是把它们都埋了起来,舒晴就是这个触发器,一旦按下开关,那些关闭已久的情绪全部汹涌而出。

顾之一手拿着手机,一手随意地插…在西裤口袋里,声音朦胧而温柔。

他的背影看上去很放松,李宣然能够想象得到那张脸上会是怎样的神情,带着几分宠溺,几分难得一见的柔软。

隔壁包间出来个醉醺醺的年轻女人,进洗手间补妆出来以后,看见了李宣然,摇摇晃晃地经过他身边,用那种娇媚动人的声音说:“帅哥,一个人?”

帅哥没说话。

美女又笑道:“真巧,我也是一个人。”

李宣然忽然露齿一笑,用下巴指了指站在走廊尽头的人,“我是有妇之夫,那个才是黄金单身汉,小姐,你要是想找个伴,去他那儿试试。”

穿着黑色抹胸裙的女人醉醺醺地朝走廊尽头看去,第一眼就被那个挺拔修长的身影吸引住了,朝李宣然比了个飞吻,她笑盈盈地走了过去。

舒晴正在跟顾之说着草原上的景色,忽然听见手机那头传来一个娇媚的女声:“干嘛站在走廊上啊?进屋一起喝酒啊。”

舒晴声音一滞,“谁在说话?”

顾之皱眉看了眼面前那个醉醺醺的女人,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简短地跟舒晴解释:“不认识的人,应该是喝醉了。”

那女人不满意地嘟囔着:“什么喝醉了?你们男人都喜欢把女人灌醉,我可告诉你,我没那么容易醉,所以你要是想对我做点什么……”她的手骤然攀上顾之的胸膛,凑得极近,化着精致眼妆的大眼睛微微一眨,“你长得这么好看,我决定勉为其难接受你。”

顾之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味,几乎是立马后退一步,神情冷淡地说:“不好意思,没兴趣。”

他抬腿毫不迟疑地与她擦身而过,一眼看见了倚在门口的李宣然似笑非笑的表情,当即眼神微眯,又停住了脚步。

那个女人还站在原地,顺着顾之的离去转过身来,看样子头晕眼花的,快要晕了,那神情楚楚可怜,好像在求谁去帮她一把。

顾之挑眉看着李宣然,“大医生,不去帮帮忙?病人已经快要醉死了。”

“抱歉,我是兽医。”李宣然露齿一笑,“你才是替人治病的。”

顾之不置可否地从他面前走近包间,“谁摆的烂摊子谁解决。”

李宣然翻了个白眼,走到那女人身边,“小姐,你没事吧?”

女人扶着墙,看样子越来越迷糊,李宣然赶紧扶着她,“你哪个包间的?我送你回去。”

就在此时,忽听几步开外传来咔嚓一声,李宣然抬头看去,只见顾之极为悠闲地倚在门口他刚才靠着的位置,手机的闪光灯一晃而过。

顾之含笑把屏幕朝他晃了晃,“挺引人遐思的,你老婆看了,今晚肯定和你好好激情一番。”

李宣然:“……”

舒晴在那头一头雾水地等了很久,然后才听到顾之的声音再次响起。

“好了,可以继续了。”

“你刚才干什么去了?”

“交流感情。”

“和谁?”

“李宣然。”顾之的声音饱含笑意,慵懒的靠在沙发上看了眼一脸幽怨的李宣然,语气悠闲又轻松,“他和老婆今晚要吵架,我打算陪他一起回家作证。”

“做什么证?”

“他老婆以为他在外面胡来。”

“所以你是去劝架的?”

“劝架?”顾之诧异地挑眉,“怎么会?我是去插刀的。”

“……”

到了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草原上的温度很低,哪怕学校是在镇上,夜风也呼呼的刮着,不留情面。

学校很破旧,规模也小,完全没法和A市相提并论。

舒晴和秦可薇住在一间宿舍里,同房间的还有另一个A市的女生,她是A大教育学专业的学生,这次也参加了顶岗实习。

长途赶路都累了,三人把床铺好后,得知要去学校的另一头打热水,都有点不想动,最后干脆就这么钻进被窝里睡了。

舒晴闻着被子略微潮湿的霉味,看着天花板上斑驳的裂纹和水渍,想象着明天会面对怎样的一群学生,隐约有些期待。

而当真正面临教室里的学生时,舒晴才明白贫困山区的孩子在教育条件上与城里的孩子简直是天壤之别。

她负责的班上一共有二十七个孩子,最小的十一岁,最大的十七岁,那些脸蛋因高原气候而变得红彤彤的孩子用一种新奇喜悦的目光看着她,在那句“上课”之后,用带着地方口音的不标准普通话响亮地喊道:“老——师——好——”

声音拖得很长,一个个都很激动。

舒晴一开始还有些忐忑紧张,可是渐渐的,面对那么多求知若渴的目光,就慢慢平静下来了。

她曾经想过要当翻译、去外企、出国留学……这个专业能考虑过的全部可能性她都考虑过,唯独没有想过要当老师。

而今,在长达两个月的时光里,她忽然发现自己也在渐渐喜欢上这个职业。

每晚她都轮换着给妈妈和顾之打电话,讲着在这边遇到的各种事情。有时候顾之晚上有课,她就在午间休息的时候跟他说几句。

有天中午正在打电话的时候,班上那个最小的男孩子在办公室门口探头探脑的,舒晴顿了顿,让顾之等一下,然后笑眯眯地站起身来,“高逸,你找我?”

高逸今年才十一岁,是班上的国宝级生物,长得虎头虎脑很可爱,性格也很活泼。

他有些局促不安地站在门口,双手背在身后,脸红红地点点头:“我来送点东西给老师。”

舒晴朝他招招手,待他走近以后,才注意到到他手里拿着一个盖得紧紧的铁杯子,笑着摸摸他的头,“这是什么?”

高逸献宝似的把杯子递给她,害羞地说:“是我和爷爷一起做的青稞酒,想给老师尝尝。”

舒晴笑着逗他,“怎么办,老师不喝酒的呀?”

高逸一愣,黑漆漆的大眼睛无措地转了转,然后停了下来,以最快的速度泛起了泪光,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好像受了无可比拟的创伤。

舒晴吓一大跳,赶紧接过杯子,打开盖子喝了一大口,被苦涩的酒呛得边咳边说:“老师逗你呢……咳咳,很好喝……”

高逸顿时被她面红耳赤、边咳边笑的滑稽模样给逗乐了,眼泪一下子缩了回去,也跟着哈哈笑起来。

他一边笑还一边凑到舒晴耳边,用不太标准的英语生涩地说:“Sibyl;Iloveyouch;sososonuch!”

舒晴到来以后,他第一次上了英语课,这个年轻的老师很爱笑,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他们的各种问题,向他们描述那个陌生的国度里,说英语的人们都过着怎样多姿多彩的生活。

有年纪大点电话孩子不愿意上英语课,赌气说:“反正我们以后也用不上英语,住在这里也不会接触那些人,浪费这些时间做什么?”

那节课上,舒晴第一次停止了讲课,开始认真地给大家讲一些题外话。

她说他们虽然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也许在很多方面没有城市里的孩子有优势,但是未来是任何人都说不准的,重点在于你想不想改变现在的状况,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她说了钱学森的故事,说了童第周的故事,几乎是绞尽脑汁把以前读过的名人故事都告诉了大家,最后还唱了一首英语歌,Stronger。

Whatdoesn’tkillyoumakesyoustronger;standalittletaller。

那节课,孩子们似乎学到了很多,年纪最小的高逸甚至一下子喜欢上了舒晴,喜欢上了英语。

他连续好几天,每天下课都来问舒晴几个词语怎么用英语表达,舒晴也就教了他。

而今,他这样红着脸在她耳边说出这句话,舒晴才骤然明白前几天他为何要问她那些莫名其妙的词语。

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她忽然一下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摸摸高逸的头,笑着对他说:“SodoI。”

高逸眨眨眼,“什么意思啊?”

舒晴也朝他眨眨眼,“不告诉你,想知道意思,以后就努力学英语。”

高逸又羞又开心地跑开了。

再次接起电话,舒晴那声“喂”都变得有些低沉朦胧。

顾之顿了顿,好似在分析她这语气里的感情成分,最后淡淡地说了句:“看了我的小女朋友到了哪里都是桃花朵朵开啊。”

“他才十一岁啊顾老师!!!”这家伙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十一岁?”顾之不置可否,“十一岁就明白Iloveyou了uch不够,还sosuch,看来对舒老师你已经情根深种了啊。”

“你也知道他才十一岁,所谓的Iloveyou还不就是随口说说,哪里知道是什么意思?”

“嗯,十一岁……确实不太明白。”顾之的声音陡然一转,冷静犀利地指出,“那你呢?二十一岁了,sodoI的意思应该明白吧?”

“……”舒晴被堵了个哑口无言,两秒钟之后,忽然明白了一个事实,“我说,顾老师你不会是在吃醋吧?”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从容不迫地说:“我去洗碗,就这样。”

嘟——通话终止。

舒晴想了想,终于还是没忍住,发了条短信过去:你家不是有洗碗机吗?→_→难道是我记错了?

顾之的脸微微一热,淡定地回道:嗯,你记错了。

回头扫了眼好端端的洗碗机,顾老师开始琢磨着要不要在舒晴回来之前,把那家伙送到李宣然家里去。

洗碗机:T…T关我什么事?我是无辜的……

作者有话要说:留个言吧!

什么?不留?

↓↓↓

顾老师:舒晴: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实习进行了将近一个月时;舒晴因为不适应高原气候,嘴唇也裂口了一个月;每天喝稀饭都会疼得眼泪哗啦啦的。

唇膏和多喝水压根不管用,听本地的老师说,只要在这里生活上几个月;就会适应这种气候,只可惜舒晴待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只能默默地继续忍受下去。

最严重的那几天;舒晴甚至连说话都有困难;一张嘴就会拉动嘴唇上的口子;钻心的疼。

她不是娇气的女孩子;不会因为晒黑了或者吃不好睡不好就抱怨,但是这样的疼痛持续了一个月;她也受不了了。

晚上给顾之打电话的时候,她一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红了眼,一边说:“……你都不知道,血口子张得很开,都看得见里面血肉模糊的样子……我上课的时候只要一说话,就痛得不行,有时候说上一阵子还会流血……”

人一旦遭遇挫折,就变得娇气起来,特别是心知肚明身边还有一个可以依赖的人。

“我忽然开始后悔当初拒绝辅导员的提议,坚持要来这里了,真的很难受……”她其实压根不是这么想的,却因为对方是顾之而难得地撒起娇来。

顾之安静地听着,最后淡淡地说了句:“舒晴,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去学校之前应该就明白一切不会如你想象得那么简单,现在后悔有什么用呢?”

“所以呢?”舒晴心一凉,静静地看着镜子里那个嘴唇又开始流血的人,忽然觉得这样的回应有点出人意料。

顾之说:“所以不要抱怨,秦可薇也忍下来了,不是吗?”

舒晴从镜子里看了眼趴在床上玩手机的秦可薇,对方的嘴唇好端端的,虽然有些干燥,却并没有倒裂口子的程度。

隔壁班的老师告诉她,这种情况也要因体质而异,可能是她比较不适应这种干燥的气候,而秦可薇的适应能力要好很多。

舒晴忍了忍眼泪,生硬地说:“我没有后悔自己的选择,只是跟你抱怨一下,难道你连这点小事都不允许我诉下苦?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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