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哥哥很想你 九把刀
故事外的人生
序
一直以来,每当小说出版成书后,我都会反覆看几次,唯独两本例外:一本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一本是《妈,亲一下》
一群笨拙长大的好朋友,一起追同一个女孩的热血故事。后者,是妈妈二○○四年生病时我所作的病榻日志,与追忆母子之间二十七年来发生的种种,希望妈妈能够从我珍藏的回忆里得到努力生存下去的勇气。
这两本书,没有经过改写,没有为了「好看」用虚假的桥段去滋养并不存在的情节,没有一个把自己写得很帅很酷的九把刀。我所作的并非天马行空地创构故事,而是将真实发生过的一切说得有趣、说得好看,说得让我身边的家人朋友也能认同书里的所有。
我没有反覆看这两本书,各自有不同的原因。
没有一直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因为怕被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打断腿。至于没有重复看《妈,亲一下》,是因为每次不管翻到哪一页,我看了都会流泪,甚至哭到没有力气…一个大男人老是哭哭啼啼的,看起来很欠揍。
现在,还没开始写,我已知道这个故事会非常不像一个故事。
那是一段意义非凡的岁月——在那些日子里,有puma的陪伴,我也陪伴着puma。
而前几天为了着手这个「新故事」,我必须确认哪些人生片段已经被自己写过一次,于是再度拾起了这两本书,坐在沙发上好整以暇读了一遍。
先是大笑,然后又哭到发抖。
我拿起手机,抽抽咽咽打电话给女孩,说了好些话才平静下来。
「…我想起她,妳会吃醋吗?」
「不会,我只是很担心你。」
「嗯,我哭一哭就没事了。」
「把逼,等一下快去睡觉喔,明天我陪你去看puma好不好?」
「谢谢。」
再过一个半月,我就要去当兵,我可以写这个故事的期间也不多了。
所幸发生过的美好往事,我记忆犹深。
并非我的记忆力特别好,而是,我常常回忆。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七点二十六分。
距离她的生日结束,还有四个多小时。
坐在彰化最熟悉的咖啡店里,最习惯的位置。一壶漂着枸杞的人参热茶,一盘腻在奶油里的松饼,对面的女孩一边翻着电影杂志,一边吸吮手指上的蜂蜜。
女孩抬起头,问我:「开始写了吗?」
我说,快了。
女孩轻笑:「有灵感了吗?」
我说,普普通通,只起了两句话。
女孩很开心:「那么,掰掰啰。」
我笑了,掰掰。
()
她回到杂志里,我则进入从前。
就这样吧。
有些人用书信保存他与朋友间的秘密。
有些人用照片记录她与死党们的年华。
有些人在日记填满他的暗恋单恋痴恋。
关于那段岁月,那些人,那只狗,我就用这个故事将他们通通装进。
从一滴眼泪,一串微笑开始。
Puma,二哥哥很想你。
开车最忌讳左右颠晃、迂回闪躲,那样开车的人累,坐车的人晕。
写小说也是。
我想,先将镜头放在小时候的桃园外公家吧。
即将升上国小三年级的暑假,妈妈把哥哥跟我丢在外公家,交给还在念辅大的小舅舅各两本国小数学题库,希望他能拨空教哥哥跟我新一年度的数学,不要荒废了整个夏天。
唉,当父母的都有这种幻觉,以为小孩子的暑假是要拿来努力用功的,其实提早一个夏天学会最大公因数跟最小公倍数哪这么重要,尤其在乡下地方,一辆脚踏车就可以是小孩子生命的全部。
说是乡下地方一点都不是在乱讲。
外公家附近都是稻田跟低矮的农舍,有条蜿蜒的小路可以通到大马路,沿着小路走,会碰见十几只很臭屁的肥鸡昂首阔步在邻人的三合院前,如果我走得太急,那些鸡就会冲过来啄我,我一大哭,他们就会振翅乱飞起来。
小路的弯角处,还有一只老是泡在池子里睡觉的水牛。
「阿公,那只牛怎么一直泡在水里?」我狐疑。
「泡在水里比较爽快啊,要作息的时候它才会起来啦!」阿公漫不经心。
认真回想起来,我从未看过那只水牛走出池子做点像水牛该做的事。
烧稻草的气味,猪粪的气味,满身大汗的气味,就是乡下外公家的主题。
乡下地方房子都很大,除了用篱笆挡住外人,阿公跟舅舅还养了好几只狗分别守住前门跟后院。
后院的狗特别大特别凶,例如德国狼犬之类的怪兽,除了舅舅谁都不敢靠近。而把守前门的狗就和善许多,毕竟很多亲戚朋友都会从前门走动,养太凶的狗会吓到人家。
话说那房子大归大,格局还有点奇怪,如果要洗澡的话,还得从一楼打开门,走到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小柴房兼浴室里,用最传统的方式——烧柴煮水洗澡。
小柴房的旁边养了两条非常爱叫的狗,尽管用铁链拴住,我每次从那里经过都还是被它们的叫声弄缩了身子。
被公鸡啄哭过好几次的我,对这些防范宵小用的看家狗非常恐惧,虽然每天见面,它们龇牙咧嘴的叫声还是让我不寒而栗。我不懂它们为什么天天跟我见面,却还是跟我不熟,我自己也没想过要跟它们亲近。
——直到守前门的杂毛狗,生下它的小狗狗为止。
它没有名字。
也许我曾叫它小白,但我几乎没有这样的印象。
依稀,就只是叫它「小狗」。
二哥哥很想你2
会吃蚂蚁的小狗
狗狗puma陪伴我们家14年,它年轻的时候我们青春洋溢,它老的时候,我们家也老了。在那14年里,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我遇见了她,写了小说,学会放声大哭,开始战斗…
总是堆得很丰盛的饭桌,总是吃得很慢的哥哥跟我。
「吃那么久,啊是吃饱了没?」阿公不耐烦起身。
「还?没?」哥哥跟我异口同声,拿着沉甸甸的碗。
「吃饱了要记得喝汤啊!」阿嬷收拾碗筷:「吃完自己把碗浸在水里。」
「好?」我们摇头晃脑,踢着脚。
等阿公跟阿嬷离开饭桌去睡午觉后,哥哥跟我就胡乱把饭吃一吃,迅速夹几片香肠塞进嘴里,左右手各拿一大块肉,小偷般跑到前门。
门一开,本来趴在地上的杂毛狗霍然站起。
「嘿!给妳吃!」我口齿不清,将一块鸡肉丢到地上。
杂毛狗拖着链子冲了过来,一下子就把肉吃光光,而它才刚刚学会走路的狗孩子跌跌撞撞跑来时,根本连碎肉的影子也没看到。
还好,我们从餐桌偷到的肉还有很多。
「不要一下子就丢过去啦,要叫它坐好。」哥吐出嘴里的肉,放在掌心。
「为什么要它坐?」我不懂,也吐出嘴里的肉。
「你白痴喔,它一下子就把肉吃掉了,不是很无聊吗?」
「喔。」我看着杂毛狗说:「坐下。」
杂毛狗没有理会我们的命令,只是咧开嘴,任口水淌到地上。
「坐下。」
「坐下!」
被链住的杂毛狗甚至没有看我们,只是盯着地上的肉瞧。
倒是没有绑着链子的小狗笨拙地走了过来,慢吞吞舔着地上的肉。
—这个画面,让杂毛狗躁动了起来,不安地叫了两声。
「乖乖喔,要吃就要坐下。」哥哥循循善诱,晃着一片香肠。
「快点坐下啦!坐下!」我开始不耐烦。
「…」杂毛狗。
僵持没有很久,耐心只有葡萄干大小的我们就放弃了。
我们将香肠逐一丢到半空中,任杂毛狗追着香肠飞翔的弧度甩尾,猛扑吃掉。
「真的是教不会耶。」哥不悦。
我们不敢正大光明地拿东西喂狗吃,是因为阿公养狗的理念是「看门」,而不是「宠物」。好几次被阿公发现我们偷偷喂杂毛狗东西吃,阿公就会一直念念念:「不要把人吃的东西拿给狗吃,这样狗会很难教!」
被念归被念,每天看阿公拿着铁盆装干冷的白饭给杂毛狗吃,就觉得杂毛狗吃得很惨,哥跟我还是会偷渡大量的香肠给它打打牙祭。
()
但不管我们喂了杂毛狗多少次,始终不敢靠近杂毛狗的被链住的范围,说穿了,就是单纯地害怕,完全不懂怎么跟它建立起喂食之外的关系。
杂毛狗吃完了香肠,懒洋洋地睡起午觉。
「它比较可爱。」我看着小狗。
「嗯,如果不小心被咬到也不会痛。」哥同意。
我们看着连牙齿都还没长齐的小狗,用爪子跟舌头辛苦翻弄地上的肉块,很想吃却不知道该怎么着手的蠢样。很可爱。
小狗没有所谓的品种,样子颟顸而骨架结实,黑溜溜的眼睛很有朝气。
由于还不具攻击性,小狗没被阿公拴起来,随它自由晃荡。
「看起来很笨。」我摸着小狗卷起来的尾巴。
「它还没长大啊,当然什么都不懂。」哥索性坐了下来。
一只苍蝇飞到小狗的鼻子上,小狗随即起身追逐挥赶不去的苍蝇。
面对这个新奇的世界,小狗总是精神奕奕。
但面对一个只有一片杂草跟大把阳光的院子,哥跟我就显得无聊多了。
小孩一旦无聊起来,行为就会变成让人匪夷所思。
我们最常做的,就是骑着脚踏车在空地上不停绕着圈圈,常常可以绕上整个下午。要真累了就休息,一边喘气一边研究杂草堆里的昆虫世界。
这时小狗会加入我们的行列,抽动湿湿的黑鼻子在草堆里东闻西嗅,看我们如何用草尖刺弄缩回壳里的蜗牛。或是把蚯蚓挖出土,再看看蚯蚓是怎么钻回土里的。或是在水沟边比赛用石头砸烂《小百科》里提到的,粉红坏蛋福寿螺。有时看蚂蚁搬香肠屑,也很有趣。
乡下的蚂蚁特别大,大概是都市里看到的五、六倍,全身金黑,如果用指甲掐爆它的头,会发出「搭」的一声,油滋滋地流汤!这么大一只,几乎可以单独扛起一片小碎肉。
某天,我们将一只蜗牛处死(小孩子很恐怖,蜗牛我对不起你),好吸引蚂蚁雄兵过来搬蜗牛尸体。
「沿着蚂蚁搬蜗牛的路径,蚁||穴应该就在这附近吧…你看这个洞,像不像是入口?」没等我回答,哥哥就做出结论:「一定是,绝对是,百分之百是。」
「然后呢?」我感到兴奋。
「灌水进去好了,逼那些蚂蚁通通跑出来,一定很壮观。」哥微笑。
「进去拿水太麻烦了,要尿尿吗?」我做出脱裤子的动作。
「…先用口水好了,用尿的阿公知道了会骂。」哥要升五年级了,比较成熟。
「呜。」小狗不置可否。
我们开始在嘴里贮存口水,然后瞄准蚁||穴,小心翼翼滴下。
很快,口水泡沫形成的表面张力大于被土壤吸收的毛细现象,蚁||穴暂时被口水给封住,这下子,一群将蜗牛分尸的蚂蚁在洞口快速走来走去,不得其门而入。
哥摘下一片草,用草尖将蚂蚁的队形拨得更乱。
小狗挨近,好奇地在草堆中瞪着找不到家的蚂蚁大队。由于鼻头靠得太近,有只蚂蚁竟顺势爬上小狗湿湿的鼻尖。
小狗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伸出舌头将鼻头上的蚂蚁卷进嘴里。
「…」看到这一幕,我不知道是怎么起的念头,将手指伸到土堆上,让一只茫然失措的蚂蚁爬上手背。
我将手背递向小狗,小狗的眼睛跟着蚂蚁在我手上走来走去的路线移动。
「吃掉。」我说。
小狗伸出舌头,将蚂蚁卷进它的嘴里。
小狗抬头看了看我,我赞许地摸了摸它的头。
「哇赛,这个好玩耶。」哥见状,也抓了只蚂蚁放在手上。
还搞不清楚自己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的小狗,很顺从地舔掉了哥的蚂蚁。
「太厉害了,原来狗也会吃蚂蚁。」我又抓了一只。
小狗再度吃了一只。
「狗才不吃蚂蚁,是因为我们叫它吃它才吃的。」哥又抓了一只。
小狗照吃不误。
哥说的没错。小狗不会不理我们,一条狗蹲在草丛里大啖蚂蚁。
小狗只吃我们抓给它的。
「狗吃蚂蚁不会有事吗?」我有点不安,但还是手贱地捏了只蚂蚁。
「不会。」哥很有把握。
就这样。
那年夏天,我们偷了很多香肠给杂毛狗进补,也抓了很多只蚂蚁给小狗当零食。
小狗一直没有什么不舒服,强壮得很,每天都要吃几十只的蚂蚁,可以说是外公家蚂蚁最可怕的天敌。
我一直幻想着,等到开学了,我一定要跟同学炫耀我有一只会吃蚂蚁的超狗。
—但,若同学不信的话,怎么办?
二哥哥很想你3
未解的童年
暑假快结束了,我们就快要离开外公家,回到彰化。
小狗变壮了,眼睛里的聪明藏也藏不住,扣掉吃蚂蚁的超能力,小狗跟我们的感情也不是一句「再见喔!我们以后会常来看你的喔!」可以打发的。
根本不必问,我也看得出哥很想养小狗。
「哥,我们可以跟妈妈说,我们想把小狗带回彰化养吗?」我看着膝盖上的红药水,忍不住用手指去抠它。
「这个要问外公吧,小狗是外公的。」哥遗憾,吹着膝盖上的红药水。
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