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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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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作各的。放了假的男八舍,就是如此朝气蓬勃。 
睡觉时,便是一次又一次意义不明的小冒险。 
我想变成男人,她还想继续当女孩。努力地攻击防守,各司其职。 
「快睡了,你喔!」毛毛狗敲著我的脑袋。 
「是!」我笑嘻嘻地躺好。 
女朋友啊女朋友……真好啊,等过年时死党们打牌聚会,一定要好好跟大家宣布这个消息才行。我抱住暖暖的毛毛狗,看著她睡到口水都流出来,真的无法形容的幸福。 
我的脸贴著她的脸,闻著她口水的味道。 
这个女孩子,真的很勇敢。 
而我,不会让妳失望的。 
「我真的很喜欢妳。」我说,这次是真心真意。 
要过年了,宿舍终於要封关了。 
我载毛毛狗到火车站,她要回台北,我要回彰化,两个人都恋恋不捨。 
还都哭了。 
「要常常打电话给我喔。」毛毛狗红著眼。 
「一定,要想我喔,过年找天到我家拜年吧!」我捏捏她的脸。 
再见了,女朋友。 
大包小包回到彰化,Puma发疯似冲了过来,像是嗑了药,脖子上的绳子硬是拖著塑胶笼子不断前进,完全就是超爱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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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二哥哥回来囉!」我欢天喜地蹲下。 
Puma扑上我的脸,舌头伸进我的鼻孔裡狂舔,好痒,好想打喷嚏。 
「你不在,牠最可怜,每天都被我虐待。」奶奶作势用脚踢Puma。 
「先跟你说,不可以抱牠上去睡,好不容易牠养成了在楼下睡觉的好习惯,不要因为你一回来,就让牠没有规矩。爸爸会生气。」妈妈皱眉:「还有,不要让牠一直吃你的鼻涕啦,不卫生!」 
嘻嘻,不抱牠睡觉,那怎麼可能嘛! 
「哎呀,柯普马,你有没有忠心耿耿啊?」我抱起躁动的Puma。 
只见Puma小小的身子,竟然给我勃起。 
「哇,你又长大了一点喔。」我神祕地看著Puma。 
二哥哥,也开始长大了呢。 
《二哥哥很想你22 绝对不能吵架的地方》
作家有很多华丽又丰沛的词藻用来感动读者,但实际上往往是另一回事。 
但真的, 
即使过了十年,第一次交女朋友的感动还牢牢驻守在我的心底。 
爱情有很多样貌,话永远别说得太早。 
在牵起毛毛狗的手之前,我完全想像不到原来两个人可以先在一起,然后再慢慢熟悉对方、爱上对方。 
深爱对方,深深深深爱著对方。 
好像作弊一样。 
大过年的,我跟我的手下照例聚在一起打牌,零钱堆得满桌。 
玩梭哈,一向只有杨泽于跟我有得拚。 
「你交女朋友了?」许博淳惊愕不已。 
「对啊,小我一岁,念国北师初教系,一开始是网友。」我发牌。 
「很漂亮吗?」曹国胜拿牌,玻Я艘幌隆!
「算可爱啦。」我有点得意。 
「啊你不是在追沉佳仪吗?怎麼就这样放弃了啊?」阿和笑得很畅快,因为连我也没追到大家都追不到的那女孩。 
「…哼。」我不置可否,说:「五块。」 
大家都跟,一堆零钱叮叮噹噹滚到桌子中间。 
「进度呢?到几垒了?有超过牵手跟接吻吗?」廖英宏非常关心这部分。 
「嘿嘿。」我发出第二轮牌,露出所有男生都擅长的那种表情。 
大家发出一阵喔喔喔喔喔喔的鬼叫。真够意思。 
不知所云的寒假过去,毛毛狗跟我回到我们的恋爱基地,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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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狗开始暱称我老公,很快就改叫成公公。 
我则叫她各式各样的毛:阿毛、毛头、毛毛… 
週五天一黑,我就骑车到大学路与光復路交叉路口的加油站,将刚下车、睡眼惺忪的毛毛狗捡起来,为她繫好安全帽的带子。 
「阿毛,很想我吗?」我反手捏捏她肚子上的肉,右手催动油门。 
「搞清楚是谁搭车过来找谁啊,当然很想啊!」毛毛狗嗔道。 
才刚刚见面的时间最快乐了,两个人高高兴兴到清大夜市吃晚饭。 
我们最喜欢光顾一家位於巷子裡、摆设简陋的牛排店,因为裡面有一道「双份牛排」,才八十块,分量却多到可以把我们的肚子都撑大。 
交大学生会跟清大学生会常常在每週五晚上,各自在大礼堂举办两场电影播映。电影都很新,介於首轮电影跟二轮电影之间那麼新,看一次才二十五块钱,不看简直会折寿。 
「交大在演《王牌特派员》,清大在演《非常手段》,妳想看哪一部啊?」 
「都好啊,看你。」 
「妳真的都没关係吗?」 
「那我们去看《王牌特派员》好不好?我很爱金凯瑞啊!」 
吃完绝对超值的双份牛排,我们就去交大看电影。 
问题是,只看一个晚上的电影…怎麼够? 
礼拜五过去,到了礼拜六,我还是很喜欢跟毛毛狗在八舍交谊厅,翻著报纸的电影时间表,研究二轮电影的配片,讨论等一下应该去竹北的金宝戏院、还是在新竹市中心的新復珍戏院看。可以便宜看电影真的太幸福了。 
为了省钱看二轮电影,别说我可以骑好久的机车到竹北,就算是更远的、比竹北还北的新丰我也肯去。毛毛狗没有意见,都说好,她只要在后面紧紧抱著我就很快乐。 
有时是看电影前,有时是看电影后,我们会在竹北二轮电影院附近的家乐福逛逛。 
那时真的是口袋空空啊,家乐福那种什麼都有、什麼都便宜的大卖场最合适我们这种穷穷小情侣去走一走了,因为我们可以什麼都不买,也不用承受店员关切的眼神,就只是手牵著手瞎逛。 
「哇,好贵啊。」我嘖嘖嘖,拿起一件绿色的无牌衣服。 
「公公,你觉得这件小背心适合我吗?你看你看嘛!」毛毛狗犹豫了好久,对著镜子比了比。 
只要超过三百元的衣服或裤子,在我眼中就是名牌等级了。如果有衣服竟然能卖超过五百,我大概连试穿都省下来。 
毛毛狗也是个穷宝贝,挑个三百元的裙子可以想上一个小时不嫌累。 
我最喜欢逛相机部门。 
眼睛贴著展示橱窗,注视著茫茫机海中olympus品牌的精巧小相机,鼻子慢慢吐出的气雾掉了面前的玻璃,呼吸变得小心翼翼。 
「好小喔,除了装底片的空间以外,好像没有多餘的部分耶。」我目不转睛,讚嘆不已。「可是好贵喔,竟然要五千多块,这是怎样…」毛毛狗的手指情不自禁抠著玻璃,留下可爱的指纹。 
不想装出一副「认真考虑」的表情,只要店员一走进,我们就默契地走开。 
「如果将来有钱,一定要买一台这种的。」我老是嘀咕。 
「好啊好啊。」毛毛狗晃著我的手。 
常常,我们连当天的晚餐都一併在家乐福解决。最喜欢合吃八十块钱一隻的全鸡,外加一大瓶巧克力牛奶。只要超值,就会被我们吃进肚子裡。 
吃完晚餐,我们就在顶楼的游乐区裡玩刚刚盛行起来的投篮机,或是挑一场赛车。全部都是快乐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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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我看著刚刚投完篮球、满身大汗的毛毛狗。 
「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我突然有个感触。 
「什麼约定?」毛毛狗用手掌搧风。 
「在家乐福裡,绝对不可以吵架喔。」我伸出手指。 
「好,真的喔!」毛毛狗甜甜笑著:「这是我们的幸福基地。」 
勾勾手。 
有了这个珍贵的约定,不管我们起了什麼幼稚的争执,只要我们走进了家乐福,在自动门叮咚一声的瞬间,手牵著手,都不会继续吵下去。 
约定之所以珍贵,就在於它无论如何都要被遵守。 
后来的后来,我们总算买了相机,开始纪录共同的画面。 
但不是梦想中的一台五千多元的名牌袖珍机,而是一台一千元的廉价相机,不仅不迷你,还有够大台。 
可惜我们只用它拍了几次,就因为用错了碳锌电池烧坏了内部机板,永远报销…… 
《二哥哥很想你23 可是,前面有她》
儘管省吃俭用,约会的花费终究比一个人宅在宿舍裡多很多。 
平常一个人的时候,能不花钱就不花钱。钱要留著週末约会。 
我从哥哥那边A来的小一○○机车,排气管会喷出爆炸性的黑烟。 
我问车行师傅:「车子会爆炸吗?」 
师傅寒著脸:「不会。」 
喔,那我就不修。 
不久,油表也坏了。 
我问车行师傅:「油表修要多少啊?」 
师傅温情地说:「一千块。」 
一千块,那…那修个屁?当然就是靠超能力感应油箱还剩多少。 
不过依靠超能力是有点虚无縹緲的,因此发生了很多次半途熄火的糗事。 
记得有一次,我骑机车载毛毛狗从市区回到交大时,又没油了。 
没油,推机车去加油站也就是了。 
问题是,我没有钱。 
毛毛狗也没有钱。 
两个人身上加起来的铜板,只有五十元整。 
讽刺的是,在机车突然熄火前我们的讨论话题,偏偏就是如何利用五十块钱度过今天晚上。当时的答案是在宿舍福利社买一包麻油鸡丝麵泡麵,外加一颗鸡蛋充充场面。 
而现在,濒死的机车正在跟我抢劫那最后的五十元。 


「公公,怎麼办?」毛毛狗眼神陷入绝望。 
「我现在还不能提款,距离我上次提款的时间太近了,我妈会骂。」我苦恼。 
这阵子才因为花钱太凶被我妈要求记帐,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妈一定会对毛毛狗印象不好的。我原本预计在明天中午再提款,能多拉长一天是一天。 
「那还是先加油好了,这样才回得去啊。」毛毛狗沉住气。 
「把钱拿去加油的话,我们今天晚上不就没东西吃了?」我嗤之以鼻。 
「我们可以…喝水啊。」毛毛狗有点生气了。 
我只好跑到最近的电话亭,打到宿舍求救,要我的室友到光復路来救我。 
十几分鐘后,我的室友骑机车姍姍来迟。 
「要跟你们借钱加油啦!」我直接说出重点。 
「赛咧,我也没钱了,我还想等一下跟你借咧!」室友傻眼。 
「真的假的?我只是要跟你借五十块耶!」我硬要比穷。 
「五十块?我身上只剩下一百,怎麼借?」室友也是穷翻天了。 
毛毛狗在一旁,听到这种烂对话完全就是呆掉。 
「一百已经比我多了啦!你晚餐吃过了没?」我不放弃。 
「吃过了啊。」 
「吃过的话就借我五十,明天就提款还你啦!」 
就这样,我抢走了室友全部身家的一半。 
我跟毛毛狗坐在熄火的机车上保持平衡,室友在后面用脚踢著我的机车屁股,一路踢踢踢,直到踢到最近的加油站为止。不过我只加了二十块钱的油,好把晚餐基金提高到八十元…说不定可以一併解决明天的早餐。 
「公公,我觉得好丢脸喔。」毛毛狗头低低的。 
「哈哈,真的耶!」我却一直哈哈大笑。 
「有什麼好笑的?真的很丢脸啊!」她恼道。 
「十年后想起今天晚上发生的事,一定会觉得超好笑的啦!」我大笑。 
「一点也不好笑。」她在我的腰上拧了一把。 
贫穷的情侣也有贫穷的生存之道。 
漫画看一本才五块钱,於是漫画租书店也是约会的重镇。 
话说大学时,我进出租书店的次数远远多过进教室,在那个幽闭的书丛空间裡,我可以一边解决晚餐一边跟湘北打山王。以十年后的现在的语言来说,就是宅。 
「《七龙珠》超级好看的,不看活著也没意思。」我首先推荐。 
「可是我不喜欢看打来打去的漫画。」毛毛狗嘟著嘴。 
「悟空小时候算是走可爱路线的,不会一直打,到了后面才是打到宇宙都快撑不下去了。」我绝不放弃推荐我爱的女孩看《七龙珠》。 
「那我可以只看悟空小时候吗?」毛毛狗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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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好啊!」我欣然同意。 
我心想:鸟山明超凡入圣的功力,怎麼可能让妳停留在悟空小时候呢?到时候一票怪物跑到那美克星,打翻天就打翻天了吧! 
几个礼拜后,漫画裡天真无邪的悟空长大了,也就不那麼天真无邪地生了悟饭,还一起变成金髮不良少年超级赛亚人。入迷的毛毛狗果真不可自拔看到全剧终。 
永远记得,毛毛狗在看到赛鲁殴打尚未觉醒的悟饭时,悟空一副老神在在的画面。她很气,闔上漫画跟我说:「我不喜欢悟空。」 
「为什麼?」 
「因为悟空脑子裡只有打架,根本不关心他儿子。」 
「是喔。」 
「我喜欢比克,因为他很爱悟饭。」 
「嗯,可是他变逊了。」 
「变逊又怎样,我还是喜欢他。」 
说是这麼说,可我记下了毛毛狗喜欢比克这件事。 
在漫画店约会的日子,不可不提恐怖漫画家伊藤润二。 
「这个漫画家,脑子一定被奇怪的细菌感染了,不然不可能想出这麼诡异的故事。」我讚嘆地从架子拿下一本伊藤润二全集其中一本,说:「他真的很厉害,别人都在画鬼吓人,他根本不搞那套,他靠的是创意!」 
「是吗?真的很恐怖吗?」毛毛狗半信半疑,显然不懂什麼叫靠创意吓人。 
我翻到我最喜欢的短篇〈长梦〉,请毛毛狗鑑定。 
那是一个梦境很长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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