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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男祸--太女请上榻-第2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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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之前还在叫骂不休的人们,立刻四散奔逃,再也不提报仇雪恨的事了。

看向血瞳,挑挑眉:“走不?”

血瞳回头看了眼那珠,眼中露出不忍:“我们就这么把她丢下?”

“不然呢?”

“她……一个人,不好吧。”血瞳为难道。

“你同情她?”轩辕梦神色黯然,这个女孩,确实值得同情,但这份同情,却不是她能给予的。

血瞳定定看着那珠,他觉得这个女孩真可怜,他想帮她,却怎么也帮不了。许久,他转过头,朝轩辕梦道,“我们走……”吧字还未出口,就见对面的轩辕梦神色剧变,接着听见“砰”的一声,他下意识回头——

满地的血,一支利箭穿透那珠头颅,将她牢牢钉在地上。

“谁!”轩辕梦反应极快,在对方射出手中弓箭时,立马一个滑铲,躲在了一块岩壁后。

没有声音,整个洞穴安静得就像一座巨大的坟墓。

“呵呵……”濒死的少女突然笑了起来,轩辕梦惊讶的发现,她此刻的笑,就像最美的蓝天,没有云朵的遮蔽,清凌透彻,神圣而干净:“真的……好开心,终于可以见到娘亲,还有阿弟……外面的月亮,一定很圆吧……”

☆、第154章 以后跟我姓

抱着双臂,轩辕梦百无聊赖地看着血瞳在山洞外挖坑埋尸。

她从来没有在他的脸上,见过如此认真严肃的表情,对于那珠,他有着一种近乎于执拗的同情和怜悯,简直是毫无根据,或许真像那珠说的,血瞳和她是一类人,有着同样的遭遇,所以才会感同身受。

她是不懂,也没有办法去懂,被人当成怪物排斥甚至追杀,换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对生活抱有什么乐观态度,这是人之常情,那珠虽然变态,却变得理所应当,死也死得理所应当。

想到她最后的那抹笑容……那才是她这辈子,最美丽,最纯粹,最开心,最真挚的微笑。

或许从她懂事起,从来都没那样笑过,人生第一次真正的微笑,却也是最后一次。

目光转向正被血瞳小心翼翼放入挖好大坑中的少女,视线掠过少女那干瘦的身躯,蓦地一怔。

那是什么样的身体啊,除了脸和手臂与正常人无异外,整个身躯就像干瘪的木乃伊,吸干了血肉与精髓,别说是玲珑有致了,连起码的正常形态都没有。

终于明白,为什么失去了傀儡术,那珠会瞬间崩溃。

她这个样子,永远也做不了一个正常人,失去了傀儡术,就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或许,死亡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解脱。

顺手从身旁摘下几朵小百花,丢在那珠的身体上,“她很可怜。”

血瞳一边埋尸,一边赞同道:“是挺可怜的,就这么死了。”

轩辕梦望着被尘土一点点掩埋的少女,并不搭话,她说的可怜,与血瞳口中的可怜,并不是同一个意思。她可怜那珠,是因为少女活了十五年,却从来没有为自己而活,她甚至不知道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为自己活一次,哪怕只有一天,也不算白来这个世界,可她浑浑噩噩过了十五年,直到最后一刻,才真正明白生活的真谛,可惜,已经太晚。

“你……也觉得我们是怪物吗?”填平最后一捧黄土,血瞳忽地出声道。

轩辕梦将手中最后一束花丢在土堆上,淡淡道,“要听实话吗?”

血瞳吞了吞口水,认真点头。

站起身,拍拍手上的灰尘:“在我看来,那珠不论从外表还是内心,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怪物。”

血瞳没想到她会这么说,还以为至少会说点婉转的话来搪塞自己:“这么说,你也认为我们是怪物?”

“血瞳。”她转向他,脸色有些不悦:“为什么一定要我们我们的,那小变态折磨了你两年,还利用你害死夜鸦,你就这么维护她?”

血瞳摇了摇头:“我不是维护她,她真的很可怜。”

“那你呢?你觉得自己可怜吗?”

“我?”血瞳仔细想了想,道:“还好吧,我就是觉得自己挺倒霉的,可怜……倒不至于。”

“血瞳,选择不同,命运就不同,那珠选择憎恨这个世界,所以她活得很累,很无趣,很没有意义,她自己把自己当成怪物,又怎能怪得了别人?我说她从内到外,都是个怪物,那是因为她心理已经扭曲,不管是谁,只要拥有一颗扭曲变态的心,那他就是怪物。”她顿了顿,然后问:“你呢?认为自己是怪物吗?”

血瞳立刻大叫起来:“当然不是,我怎么会认为自己是怪物!”

轩辕梦摊摊手:“那不就好了,你既然认为自己是正常人,又何必问我?”

血瞳低着头,咕哝一声:“我在意你的看法嘛……”

“什么?”

“没什么。”血瞳转过身,面无表情地把自己做好的木牌,插在土堆上。

轩辕梦转过身,看了眼黑漆漆的山洞,“那个射杀那珠的人,你看到了吗?”

“没有。”他当时背对着那珠,又怎么会看得到?

轩辕梦摸着下巴,眼中闪过隐忧,“如果我猜的不错,那一定是轩辕慈的人。”更有可能,一直混在那些被控制的傀儡仆人中。

“这个地方不能久留,我们必须马上离开。”那个人一定以为她的内力已经恢复,所以才没有向她下手,但自己没死的消息一定很快就会传到轩辕慈耳中,她必定会再次派人来狙杀自己。

两人匆匆下了山,轩辕梦仰头看了眼远处的山峦,猛地停下脚步。

血瞳吓了一跳,以为有敌人,“怎么了?”

轩辕梦拧着眉,好半天才收回目光,果断道,“不能回去。”

“不能回哪?”

“军寨。”

“为什么?”血瞳表示不解,两人被困的时候,她连做梦都念叨着想要回去,怎么现在脱困了,她反问不要回去了。

轩辕梦也很想回去,她更想女儿,但此刻有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摆在自己面前,她不得不谨慎行事。“轩辕慈已恨我入骨,若得知我没死,一定会派手下的人继续追杀我,我现在回去,不但会给军寨带来危险,自己也同样危险。”

血瞳抓了抓头发,觉得她说的好像挺在理,却又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是说,你回军寨,会把杀手也一同引去?”

轩辕梦“咦”了一声,笑着拍拍血瞳的脑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

血瞳躲开她的爪子,不快道:“你别老是把我当傻瓜行不?”

轩辕梦撇撇嘴:“好,我不把你当傻瓜,当蠢蛋总可以吧?”

“蠢蛋也不行!”

“那就笨蛋。”

“笨蛋更不行!”

“那混蛋总可以了吧?”

“你才是混蛋!”

轩辕梦笑眯眯:“我本来就是混蛋!”

血瞳没话说了,和轩辕梦比脸皮厚,他差得远呢。“哼,不跟你吵了,反正也吵不过。”

轩辕梦脸上笑意突然陡然敛去,郑重道:“血瞳,这一路上,有可能会遭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危险,你没必要牵扯进来,所以你还是……”

“你发过誓的!”猜出她的意图,血瞳连忙打断她。

“啊?”她发过誓?发过什么誓?

“你若抛弃我,小心一辈子没男人!”血瞳提醒。

诶?诶诶诶?她真的发过这么狠毒的誓言吗?

“轩辕梦,我虽然人不聪明,但也知道什么是义气,你帮我解了傀儡术,让我不必每个月圆夜再遭受傀儡虫的折磨,我没什么好报答的,就陪你一起面对危险好了,如果我死了,那算我倒霉,你不必自责!”血瞳拍了胸脯,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轩辕梦现在不但觉得他傻,而且痴。

混蛋!明明蹩脚到不行的气势和决心,竟让她这铁石做的心肠也软了下来,真是要命!

“好,生死有命,你若因为而丧命,我可不会自责的。”话先说清楚,以免他后悔。

血瞳毫不在意,“没事,我命大,不会那么容易就死,再说了,我们两人合作,胜算更大,你不是要还要夺武林盟主之位吗?要是连小小的杀手都对付不了,那还怎么参加武林大会,夺盟主位?”

轩辕梦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看似傻乎乎的男子,发现他聪明的时候很聪明,愚蠢的时候也很愚蠢,真不知他到底是聪明还是愚蠢,或者,他只是糊涂而已。难得糊涂,人活在世,糊涂的人,才最幸福。

轩辕梦算算时间,离武林大会正式召开还有一个月左右,于是决定,干脆直接朝武林大会的举办地岳阳进发,一路吃吃喝喝,边走边玩,顺便再干掉几个鬼鬼祟祟的杀手,这样玩也玩了,吃也吃了,正事也办了,充分利用时间,凡事不耽误。

但计划不如变化,两人走在荒山野岭中,才发现附近连个村庄也没有,走了一天一夜,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

咕噜噜,咕噜噜……

轩辕梦停下脚步,侧眸瞥了眼跟在身旁无精打采的人:“什么声音?”

“我……我肚子饿。”血瞳不好意思地摸着自己干瘪的胃。

轩辕梦探手入怀,血瞳满心期望她能掏出什么吃的东西来,哪怕是个干巴巴的馍馍也行。

“刷——”寒光一闪,轩辕梦手中匕首脱手飞出,吓得血瞳差点一屁股跌地上。

噗噗噗。

几只扑棱着翅膀的乌鸦掉在两人脚边,轩辕梦接住匕首,淡淡问道:“吃这个,可以吗?”

血瞳嘴角一阵抽搐,望着脚边犹自挣扎的乌鸦,抬袖抹了把脸上的冷汗。

恢复了武功的轩辕梦真是可怕,他突然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以她的身手和战斗力,真的需要自己这个拖油瓶来助阵吗?

炊烟袅袅,鸟毛乱飞。

轩辕梦望着连内脏都不清洗干净,就直接将乌鸦上架烤的血瞳,顿时没了食欲。

想起曾经小楼给自己烤的那只山鸡,那才是人间美味,眼前这玩意……幸好胃中空空,否则定要吐个昏天黑地。

乌鸦肉开始流油,夹着焦糊的臭味,一个劲往鼻腔中钻。

轩辕梦终于受不了,起身道:“我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慢慢吃。”

血瞳正大口大口嚼着半生不熟的乌鸦肉,没空理她,只挥挥手:“去吧去吧。”

绕过树丛,轩辕梦用匕首割着地上的草茎,发现地上竟然有踩踏过的痕迹,虽然对方已经在尽力掩藏自己的行迹,但显然功力不到火候,留下了轻微的痕迹。

她轻轻一笑,目光在周围空旷的草丛中略微巡视一圈,然后漫不经心朝前走去。

微风吹过,草丛发出沙沙的声音,阳光略显刺眼,不过照在身上却挺舒服的,轩辕梦悠哉悠哉朝前走,如同散步一般。

走了几步,她脸上突然现出一丝微笑来,因为她看到了一只野兔。

野兔啊,可比乌鸦肉好多了。

掏出怀中匕首,锋利的刀刃,映出她如樱般丰润的唇瓣,唇角微微翘起,弧度刚刚合适,不张扬,不做作。

如镜面般的刀身,不但映照出了她粉润的唇,还映出了紧随身后的黑色身影。

她走得不紧不慢,身后的影子也跟得不紧不慢,前方草丛中的兔子似乎感觉到了危险,长长的耳朵不停转动。

难得出现的美食,难道要因为紧跟身后的臭老鼠而放弃吗?

她感到十分为难,匕首只有一把,是甩向身后呢?还是射向身前。

老天爷为什么要给她这么一个难以抉择的选择题呢?如果有两把匕首不就好了?

野兔的直觉是很敏感的,在两股杀气一同接近时,它终于意识到危险的来临,拔腿就跑。

就在这眨眼的刹那,身后那道黑影,也骤然爆发,如离弦之箭,朝轩辕梦的后心疾速掠来。

野兔,杀手。

二者离她的距离,被拉至相同时,手中匕首蓦地脱手,“哧”的一声,杀手因为惯性,匕首穿心而过后,依旧保持高速向她而来,在杀手近身的刹那,拔出对方才抽出一半的短刀,朝远处疾奔逃离的野兔丢去。

“吱”的一声,野兔被长刀牢牢钉在了地上,发出绝望的悲悯。

轩辕梦先捡回自己的匕首,然后拔出长刀,拎走野兔。

血瞳已经将乌鸦肉全部吞入腹中,正满足地摸着肚子打饱嗝时,看到轩辕梦拎着一只野兔回来了。

瞬间,他风中凌乱了。

她说的没错,自己跟着她,真的很倒霉。

轩辕梦不急不缓将兔子剥皮,洗净,然后架火,烤得香气四溢,血瞳摸着被乌鸦肉塞满的胃,一脸菜色地盯着轩辕梦手里的兔子腿。

她是故意的吧?血瞳如是想道。

我就是故意的。轩辕梦大口嚼着喷香的兔子肉,如是想道。

没让他吃老鼠肉就已经不错了,乌鸦肉怎么了?有人想吃还吃不到呢。轩辕梦一点也不觉得内疚,这只兔子本来就是意外收获品,要不是那个傻兮兮的杀手,她估计还享受不到如此美味呢。

血瞳只好认栽,此后数日,强忍不适,努力消化肚子里的乌鸦肉。

翻过鸟不拉屎的破荒山后,终于到达了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小城镇。两人就跟从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的野人一样,一看到酒楼,立马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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