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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重启大明-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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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进城,也不过是有惊无险。”
    丁一听着,不禁对文胖子高看了几分,这厮还真是好胆。
    什么有惊无险?万一杜子腾那边赶到怀集已陷敌手呢?或是杜子腾的攻击不力时,那在城里的文胖子。就是身陷死局了。丁一摇了摇头对文胖子说道:“不必如此,一个怀集,咱们输得起。没有必要弄到每战都是生死之役一般。”
    不单是怀集县城,就算是肥球那五百新军,还有杜子腾那三千新军,丁一都同样做好了输掉的准备。他分派兵马时,专门和杜子腾还有肥球都提过,关键是那些南京书院的学生,如果事不可为。一定要把他们撤出来,那个他的军官团和参谋团,只要那些学生的损失不太大。几千军马来对侯大苟战力做一个试探,不单单是输得起,也是必要的。
    他不打算让文胖子去冒这样的险。
    “就按胖子的章程办,在亲卫里找个自愿的兄弟入城去。不用火油了。绑一块炸药就足够了。把引信留出来。”丁一吩咐着,看着他下了决断,文胖子和刘铁便带领着亲卫去一一办妥。
    “胖兄,接着做什么?”在过了桥的小土坡后面,刘铁不敢去打扰正着举着望远镜张望的丁一,向身边文胖子低声问道,他颇有些焦虑,就算在关外的密云前卫经历了那一战。也没有让他就脱胎换骨。
    文胖子笑了笑,对他道:“等。”
    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等。若是杜子腾能咬着对方杀到这怀集县城之下,那么装备了手榴弹的四百精锐重骑从土坡上直接碾压下去,绝对是解决胶着战局的一把利刃;如果杜子腾不能如期杀到,或是杀到之后轻易让对方战败,那么丁一这边自然马上就过桥,然后点着炸药,接下来是隔江放枪还是撤回肇庆,再做打算了。
    至于肥球,没有人提及他的问题,就是于军略方面完全没有什么天分的刘铁,虽然不知道郑昂分兵,但也很清楚肥球是不能独力挡下近万军马的,只是希望他能撑住,撑到大局抵定之时,再挥军去援就是了。
    若是支撑不到?自古至今,沙场之上,安少得生死两字?
    而身处关塘的肥球,在看着郑昂上马之时,他就知道完蛋了,已经马上对身边的朱永说道:“快!领着南京书院的学生,马上撤啊!”朱永一时间也是脸色铁青没有想到战局这般急转直下,肥球犹在叫着,“咱在这里给你断后,他娘的,明年今日,给老子烧点纸钱!”
    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雷霆书院,集合!”然后是急促的冲锋声。
    肥球抬头望去,何麻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解开了军鼓,他站在队伍的最前方,庄飞就在他的身侧,一支唢呐凑在嘴边,急促而明亮的声音在吹响:“滴滴滴答、滴滴滴答、滴滴滴滴答滴答答答!”,伴随着何麻的吼叫声,“雷霆书院!集合!”
    一个又一个,相对于那些新军矮小的身影,从队列跌跌撞撞地冲了出来,站到了何麻的身侧,只有十来个人,而这时候郑昂的骑兵,已经离何麻何们大约只有四十步,也就八十米左右的距离了。
    “手榴弹!预备,投!”何麻吼叫着,掷出了最后的一颗手榴弹,然后他拔出刺刀,“上刺刀!”尽管只有十数人,但没有一个人犹豫,“华夏不朽!冲啊!”他们在手榴弹炸响之后,迎着大约七八步外,因为爆炸而受惊,生出些慌乱的敌军骑兵,刺了过去。
    庄飞站在原地,他仍在吹着冲锋号:“滴滴滴答、滴滴滴答、滴滴滴滴答滴答答答!”
    又有一些身影从队列钻出来,这一次已经来不及列队了,因为何麻他们掷出的手榴弹,并不足以和先前一样,制造出一块无人区域,只是炸伤炸死了二三十骑,又有一些战马受伤而使得敌军的攻势略有所滞,所以这一次的二十来人,一言不发地扯开手榴弹的盖子,勾上拉环,然后他们就迎着数步外的骑兵冲了过去。
    爆炸,一声声的爆炸,在高昂的冲锋号里,如永不屈服的誓言。
    这不是那些为了护卫家园,为了保住祖坟民壮,也不是那些还没完成新训的新军。
    他们很清楚自己将会在下一刻死去,他们很清楚自己是为何而死,不论他们在冲锋号里,是否有喊出那一声:“华夏不朽!”
    到了第三批赶出来的七十来个学生,他们已经连手榴弹都来不及扔了,因为敌军已经冲到了跟前,他们所能做的就是上刺刀,用还没有长成的身躯的,以良好的纪律性,下意识靠拢列成三条细细的刺刀锋线,去面对敌人。
    没有什么奇迹,他们手里不是长枪,他们也不是大力士,很快的,就有好些人被撞得飞出,口鼻溢血在地上抽搐着,但他们挡住了,毫不退缩的雪亮刺刀,刺入了奔驰而来的战马身躯,在它们把他们撞飞的同时,也惨嘶着倒地。
    而余下那些刺刀,失去队列杂乱便仍坚定指向前方的刺刀,让许多战马惊恐地停下步子。
    冲锋号还在吹奏着,更多的学生从队列里冲出来,他们冲着敌军扔出最后一颗手榴弹,然后卡上刺刀加入了前方那三道细细的刺刀防线。
    孙志强是从南海被征募的新军,他对这些还比自己小四五岁的教官,向来是不太看得起的,他认为这些教官不过是命好,被丁容城这种大官收为弟子,才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在自己这些成年人面前拿腔拿调。
    但在他呕出最后一口酸水时,他抬头却看着,在肇庆府的新训之中,时常骂他的那个教官,此刻就在他身前,七孔溢血虎口崩裂,看怕是被战马生生撞飞出来的,孙志强爬过去想将那个教官抱起来,却发现对方明显已经不行了,那教官就在他怀里,喷出一口血,嘴唇颤抖着,孙志强凑了过去,听到他是在说:“妈的……好、好痛……”然后就没了气息。
    但孙志强放下他时,却发现教官的手,指着的方向,仍旧是前方。
    新军并没有手榴弹的配给,连雷霆书院的学生,也只有一人两柄手榴弹,但孙志强抹去眼角不知是惊怕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渗下的泪,他站了起来,向前而去,他虽然没有手榴弹,但他还有刺刀。
    在孙志程的身后,还有许多同样拔出了刺刀的新军。
    雷霆书院的学生,是为了他们的信仰而冲上去的。
    而孙志强他们,并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
    “佢老母!教官为了护着我们死球了,我们就这么看着?做了那班陷家铲啊!”孙志强这么呼喊着,这么冲上去。
    一点也不崇高,一点也不伟大。
    但他和他的战友,加入到那三道刺刀防线,一样用自己血肉之躯,去抵挡战马的冲击,去阻挡敌人的冲锋。
    被战马掀翻的郑昂从地上爬起来,生生呕了一口血,整个战场乱套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是,丁容城的五雷正法很利害,但明显也就那群少年会使,架不住二千铁骑踏过去,杀得了三百骑,还杀得了二千骑么?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挡住,但郑昂很清楚,他输了,因为肥球那边扛着长枪的民壮已经涌上了,开始在刺刀防线后面,用丈余长的长枪乱捅着,面对战马他们也许还缺乏胆气,但在刺刀防线后面,用三米左右的长枪,往那些战马、骑兵身上乱捅的本事还是不缺的。
    而当捅翻了几个骑兵以后,民壮的胆子也上来了,他们开始挤向前去,毫无疑问,密集长枪阵,本来就是以步对骑最标准的武器了,尤其是当这长枪阵里的民壮开始处于亢奋、骑兵又因为同伴尸体和手榴弹声响使唤战马受惊等等的因素,而失去速度的时候。
    败走的郑昂不明白,但赢得战斗的肥球却明白:是信仰改变了本该溃败的结局。(未完待续。。)

第一章 督广西(十八)
    春雨洋洋洒洒地飘下,洗去了风中的硝烟,冲淡去地上的血污,但它洗不去的却是,那深重的死色。肥球跪在地上,抱着庄飞丝毫没有身为战胜者的喜悦,时不时发疯乱来的肥球,此时却难禁热泪满腮,他喃喃地低语:“挺住啊兄弟!你他娘的不该死在这里啊!你是先生的学生,日后就算混不上指挥使,怎么也得当个千户的人物,你傻啊!我都叫了朱永带你们快跑了……”
    他不懂什么叫军官团,但他知道丁一教出这批学生,不是用来这么当敢死先锋之士,用血肉之躯,用自己的生命来拦住铁蹄的。可是无论他如何愧疚和后悔,不停呕着血块的庄飞,生命的气息已渐来渐淡了。
    “兄弟!醒醒啊!你这么去了,我怎么跟先生交代啊!”肥球撕心裂腑地痛叫起来,似乎他发自于内的声音,点着了庄飞最后的一点生命力,在肥球怀里的庄飞,睁开了眼睛,他举起了手中的唢呐,那先前一直不曾停歇的冲锋号。
    “华夏……”庄飞又呕出一块淤血。
    肥球点了点头,含泪接着道:“华夏不朽,兄弟,我知道,华夏不朽……”
    庄飞满是血污的脸上,迸现出笑意来,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将把唢呐塞到了肥球手里,“厉、厉兄……保……保……先生……”肥球捏着那唢呐,拼命地点头,“保护好先生,肥球知道。肥球知道……兄弟你撑住啊!”
    但不论肥球再怎么叫喊,庄飞终于去了,无论他怎么带着笑。无论他给肥球什么,也无论他如何改变了这战局,他终于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永远的十五岁的少年。但他却又不曾离去,至少握着那把唢呐的肥球眼里,于他的疯魔,他的痞气。他的散漫之中,便多了一缕庄飞的刚毅。
    相比之于肥球,朱永要振奋激昂得多。他领着那些新军还有民壮。正漫山遍野地追击着对方溃散的骑兵。他父亲就是边镇大帅,他如今就有着抚宁伯的爵位,他早就看习惯了生死,打仗。死人是很正常的。边镇上,每战皆是如此。
    重要的是,自己活着,自己战胜。
    将种,始终比之于普通人,还是有着许多不同的,不是一同成为了丁一的弟子,便无区别。朱永对着身边的新军吼叫着:“快点!保持队形!要不要把那些教官喊上来押阵啊?他们还有百来人能站着。要不要啊?”
    那些比起新军们还至少小了三岁左右的教官,他们刚才抵挡于前的身影。是这些新军之中,血性汉子抹不去的耻辱——自己,被一群十四五岁的教官保护着,真真实实的,那些先前自己不以为然的少年,用他们的死,来让自己活着。
    听着朱永的话,他们咬着牙加快了步伐,摔倒了,便籍着同伴拉扯,爬将起继续前进。
    朱永看着很满意这样的效果,他又拖后了几步,对着那些怀集的民壮吼叫着:“真他娘的爽,就有那么些外地佬,来替怀集人抛头颅、洒热血地去死,用他们的命,来换怀集人的平安,很爽吧?怀集的男人,就他娘的扛个枪凑个热闹好了!你们他妈的脸红不?这些甘愿为了怀集去战死的傻子,就他妈的死余前头那几百人了!你们接着缩!他们要死光了,你们就当狗,给侯大苟的手下舔脚,把自家的女人送给他们玩弄,孬种!”
    “俺们不是孬种!”那些民壮里许多人不甘心受污辱,大声地吼叫了起来。
    朱永冷笑着抽刀指向前方:“那跑起来啊!他娘的,嘴上的大侠谁不会做?现在还不是要你们阵列于前,追击溃兵啊!二傻子都会的事,这要是在边镇,正是捞战功抢人头好时机,哪个当兵吃粮的,不一窝蜂往前涌?你们象个娘们一样,稀稀拉拉拖着几里路长,不是孬种是什么?”
    那些民壮扛着长枪,拼命向前,至少有七成人终于也跟上了前头那些新军的步子。
    事实上,这真是二傻子也能做的事?扯吧,两条腿的步卒追六条腿的骑军,对方又是一心逃命,哪里是什么易事?只有一个法子,就是凭仗着人的意志,生生把马拖垮,毕竟侯大苟手下,还没奢侈得和鞑子一样,一人数马。
    朱永没有骑马,他也在咬牙赶路,他的脚上也是一样火辣辣地痛,他也心痛那些倒下的学生。但将种出身的他却知道,如果放弃追击,那才是对那些倒下的兄弟最大的不敬——不单将教那些敌军逃出生天,而且对方如果训练有素的话,还可以在撤出沙场脱离接触之后,整队重来。
    这个时候,他无法跟肥球一样抚尸痛哭,他不想让那些倒下的学生,白白地死去。
    朱永用他的方式,悼念着那些英魂。
    不是眼泪,是敌人的血。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杜子腾的战局上,却就没有肥球这么多起伏曲折,可以说,是极为无趣和平淡。他率军追上了侯五领着准备去奇袭县城的五千步卒,然后杜子腾用二千人,以连为单位展开齐射,基本形成三秒一百多发子弹的不间断射击。
    这种射击只持续了三分钟,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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