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简单生活-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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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释放着自己的怒气。
好不容易才见一次面,结果一见面,这个小子居然说什么。。。。。。
那是什么混帐话!
孙东默站在那里一句话都没说,却用沉默的态度表达自己的立场。
可孙爸爸看着儿子的这副面瘫样子,怒气值那是蹭蹭的不断刷新记录。
“以后不在军队里发展,那你想到哪里去!”孙爸说的有点急,咳嗽了一会儿。
“我是你爸,我能害你么!咳咳!你哪里不满意,军队里有哪一点不好,你今天不给我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我就打断你的腿!!!”
大厅中,孙爸将炮口对准自己的儿子,毫不留情的就是一顿狂轰滥炸。
声音引来了孙老爷子,老爷子在楼上听了一会儿,就开口打断了孙爸的话:“东墨啊,你过来,上来和爷爷说会话。”
孙爸反驳的话语被老爷子的一个眼神瞪得咽回了肚子。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臭小子,从自己眼前走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孙老爷子带着孙东默走进书房,在书桌的后面坐下,桌上有一幅水墨画,孙老爷子慢慢的卷起画对孙东默说:“东墨啊,你爸他有点固执,但终归还是为了你好。你如今也大了,到底是什么想法,能和爷爷说说么。”
孙东墨没有出声,军队的生活虽然没有改变他骨子里的强势,但是至少在军队里,他学会了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这样可以避免暴露表露自己内心的讯息。
“你说你不喜欢当兵?”
老人轻笑着把画卷放在一边,空出双手,从桌下的抽屉里拿出一摞纸,整理了一下,递给孙东默,对他说:“你看,这是当年你刚刚被送进特种野战部队时的资料,呵呵,很差对吧。再看看这个,这是你三年后,也就是现在的资料。里面还有那里的教官对你的评价。”
孙老爷子看着孙东默的目光充满骄傲,他继续说:“你从小就是这个性子,不喜欢的东西,理都不会理,一旦有了目标,就一定会全身心的投入。不要说你不喜欢军队,你不能对自己说谎。”
孙东默沉默,没有谁会比自己更加了解自己,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因为自己是空降兵,同期训练的队员们丝毫没有掩饰他们对自己的不屑和鄙视。
孙东默是一个何等骄傲的人,他从出生就比别人高人一等,即使在自己生活的那三年里,凭借自己的能力,他一样过得都很好,他从不认为自己比别人差多少!他什么时候被人用这种眼光看过。
在军队,一切都要凭能力说话,从那开始,他不得不逼迫自己,不断的练习,他一点点的不断进步,队友的目光从一开始的鄙视到肯定再到佩服。
没人知道孙东默在这短短的三年时间,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虽然后来他的确喜欢上了这种只要努力就有收获的感觉。
不是没有留恋的,他其实根本没想那么多,他还没有思考自己的未来,但是,他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决定。他不想背负着父亲的梦想这样过完一生,他想为自己那未知的未来努力一回,即使他真的很喜欢军队的生活。
“你从小就调皮,总有自己的主见,上次你赌气离家出走,居然一走就是三年,如果不是你爸受伤过重,你是不是打算再在外面呆上三年!!”
听到爷爷说起这件事,孙东墨不禁想起了三年前,自己曾经想要告白的女孩。如果没有意外,自己的确是那样打算的。
那是很普通的一个女孩,不漂亮,但是很可爱,看起来让人很舒服,清清透透的样子,那双眸子清澈见底,只一眼就让他印象深刻。
他不知道她到底是哪里吸引了他,但是后来,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很喜欢她,她那娇憨的笑容,让他想了三年之久。
女孩偶尔会有点小聪明,但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定下目标就会很坚定的完成。
他想起了每次吃完午饭,回学校睡午觉的时候,她总是皱着小眉头,捂着自己的肚子,用自以为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小声的说着:“唉,今天又吃撑着了,这要杀死多少脑细胞才能消耗掉这些能量啊!”
她苦着个小脸,撅着小嘴的样子像个白嫩嫩、红润润的包子,他的手指蠢蠢欲动。后来,他终于如愿以偿的掐上了她的小脸,看着她要笑不笑的样子。当时,他的心里就涌出一股兴奋的情绪。
他曾看见她上课的时候偷偷在书本底下垫上小说。她看着她苦着脸让他不要告诉老师,他看着她神清气爽的走到自己身边要数学作业。
孙东墨笑的很邪恶,数学课代表了不起啊:“帮我抄作业,要不然就告诉老师你上课看小说!”
“我没,我没在数学课上看小说,那是语文课,而且,而且我只看了那么一次。”真奇怪,她心虚的样子也能让自己那么开心。
“帮我做作业,如果你帮我,我就不告老师!”看着女孩脸上纠结的表情,孙东墨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一定是什么自己作为课代表却帮着同学糊弄老师,心里不舒服啦,什么愧疚呀。
孙东墨就喜欢看她满脸纠结,却不得不照着自己的话做的模样,真是,真是让人想继续欺负下去啊。
他逃家的时候遇到一个同样逃家中的孩子叫林杨,因为他爸老逼着他学什么经济、股票之类的东西,他不耐烦,就逃家了。两个孩子就这么结下了革命的友谊。
可惜,他最终还是被抓了回去,不过从那以后,两人之间也有了联系,他将那些经济、股票之类的书籍发给自己,他出钱,孙东墨出脑子,居然也赚了不少。
林扬其实对他窝在这么个小学校很不解,其实他也不解,他很少对一个东西产生兴趣,但是一旦产生兴趣,那么就一定会做的最好,但是如果把这个东西换成人呢?
他一定要她留在自己的身边。
孙东墨其实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他们班级领头的存在。只有那些反映迟钝的,比如张茜这个胖妞。
她对周遭的事情很不关心,她看不见他身穿的名牌,在她眼里衣服只要书是就好;她听不见周围人谈论他的帅,因为她知道自己从不属于她。
她什么都看的很明白,但是为什么没看见我眼中的在意。我对她的在乎!!
他有时候很讨厌她的这种类似直觉的选择,选的一定是对她伤害最小的那个。虽然,貌似这种直觉是被自己锻炼出来的,但他还是不爽。
快要毕业了,初中的人他还能应付,但是高中的话,虽然他可以调到她身边,但是,已经高中了,如果她情窦初开,被哪个男生勾了魂,那怎么办啊。
孙东墨决定和她告白,他特意去了一家很受学生欢迎的书店,买了店员推荐女生都喜欢 的信纸,用自己最好看的字一笔一划的写:放学后,在教学楼后的梧桐树下,不见不散。
据自己手下的小弟说,那里风景很美,被评为十大告白场合之最,成功率高达百分之百。
其实,主要是那里大家都清楚,只要约到那里,肯定是要告白的,去了,自然就代表已经答应了,如果不去,那就表示拒绝。所以,目前在那里告白的人成功率百分百。
孙东墨不知道,但是,张茜知道!
孙东墨是趁着课间操张茜值日的时候,郑重的将纸条放在她的桌子的正中央,因为看到张茜快回来了,他只是随便用一只圆珠笔压住,就赶快的走出去,然后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和男生聊起数学课小考的答案。
张茜收到纸条的时候,其实是有点惊喜的,甚至是有点惊吓的,她很怀疑这信的真假,不过作为给他写了N久的作业的人,经常模仿他的笔记,张茜可以肯定这是他写的。想了半天,她最后还是决定去了,带着一颗充满忐忑和羞涩的小心脏。
后来,他没有来,人也走了,谁也没打招呼,张茜感觉自己的心里似乎空了一块。
她曾经怀疑孙东墨给错了人,毕竟那张漂亮的信纸只是放在自己的桌子上,也许是谁掉了,被人捡起,放在自己桌子上的??
她暗地里调查了好久,也没什么结果,反正人已经走了,去了哪里都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见面都不知道,她看了看这几天一直逗自己开心的许欢和李丹丹,露出了以往一样的笑容。还是那样清透的笑容,在那个时候却染上了淡淡的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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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承诺了给他两年的自由,孙东墨其实也明白家里的意思,不就是给自己放两年假,以后说不定就没那机会了。
孙东墨其实并不在意什么假期,只要给孙爸添堵的事情,他都会做的,这两父子虽然心里都在乎对方,但是似乎从小就不对盘,给他找点绊子也行。
离开这里,孙东墨脑中闪出一个女孩的影子,顿了顿,最终他踏上了去往D市的车。
孙东默走后,孙爸曾经不解的问过老爷子,为什么轻易地让他离开。
东墨他孙家的孩子,迟早会回来的,这么想着,老爷子却神秘的笑笑没有回答,然后随口提了一句:“惠月快要回来了吧。”
孙爸顿时浑身僵硬,想起妻子护犊子的模样,孙爸眼前一黑:老婆大人,我错了。
作者有话要说:先送上番外~~~
另外
撒花~~~谢谢系风捕影的地雷。
呜~~~第一颗雷~~~
☆、47第四十五章
再次见到那个妖孽般的人物;张茜表示自己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从厕所回来以后,她也不说话就这么安静的呆在座位上,直到现在脑袋还转不过弯。他是什么意思;到底认没认出自己;那个笑容是怎么回事。
其实张茜的模样挺漂亮的;包厢里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人邀请她上来唱歌的,但是,很不幸他们的思维没在一个频率上。张茜瞪着眼睛看着他们;但是显然人家的心思根本没在这里面。
最后;像明洋这样唱歌跑掉的人都被拉了下去;吼吼的唱了一首,但是张茜愣是凭借着她粗壮的神经一直木然的乖乖坐在那里待到了聚会结束。
好不容易出来玩一趟,当然不能就这么简单回去了,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上夜市去逛一圈。男生中有几个表示自己要回去了,她们也并不勉强,毕竟他们也不是太熟,人家没有那个义务不是么。
不过,小白和于晖自告奋勇的留下,说什么要坚持有始有终,一定要将她们安全的送回去才行。
真绅士呢。
紧接着几个人就被小白他们开车送到J市的夜市,夜市很繁华,人也很多,卖什么东西的都有,讲价声、吆喝声、谈话声将整条街道烘托的热热闹闹的。
在这种环境下,张茜很快就放开了自己的心情,不就是一个厉害点的大佬么,姐身上还有随身空间呢。
人比较多,大家都分组走着,街边的东西很多、很杂,仔细看的话,还会淘到一些好东西的。张茜就找到了一些很便宜的小东西,像是鼠标垫,带软垫的那种,一个只要八元钱,还等什么呀,果断买下来。
人多的情况下最忌走丢,虽说是分组走,但是都在彼此的视线范围之内,找不到了就吆喝一声,反正周围都是人声,没人会在意你声音的大小。
张茜不爱逛街,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在这种环境下,她会管不住自己的,手头这么一松,哎呦,一个星期的伙食费就没了。
对于抠门的张茜来说,最不愿意面对的就是这种时候,你觉得这东西不错,价钱也合适,加上旁边的人一鼓动,一个冲动,买了。
结果回去仔细一看,虽然东西很好,价钱也便宜,但是你会发现你根本用不到他们。
好不容易将夜市逛了一圈,已经九点半了,这个时间已经有些晚了,在回寝室之前,她们还请小白和于晖吃街边的小吃,虽然不怎么值钱,但是也代表了她们的一点心意。
回来的时候张茜和明洋坐在于晖的车上,明洋一路上都在和于晖说着话,那兴奋的架势引得张茜看了她好几眼,什么时候和人家那么熟的啊。
回到寝室,看到摆在床上的一堆东西,张茜欲哭无泪,果然,又乱花钱了吧!
鼠标垫,本来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鼠标垫了,结果贪便宜又买了一个多余的。
眼罩,光想着眼罩的好处了,结果却没有考虑到自己的情况,靠着枕头就睡的人要眼罩干什么呀。
手链,这个最不值了,光觉着好看了,带上去也挺漂亮的,但是手上连个手表都不带的人,你能指望她手上套着一圈珠珠到处晃荡么 。
幸好没有买那个仙人掌盆栽,听说电脑旁边放个仙人掌有助于防辐射,张茜考虑了好久才决定不买,要是真买回来,那东西要放哪儿呀,就那个小桌子,放个电脑什么的还行,要是再加一个仙人掌,指不定什么时候一碰即倒的刺你一脸血呢!!
床上还有一条裙子,抹胸碎花的裙子,材料不怎么好,但是胜在十分漂亮和便宜,而且它不仅是连衣裙,还可以单纯的把它当成一条裙子,再配上一个好看的上衣,又是一种不同的风格,时尚又漂亮。
她们寝室六个每人都买了一条,张茜的那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