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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一揽众美在三国-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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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洞口一出来,一个长宽足有百米见方的巨大墓室出现在了袁新等人的面前,只见中央的一所石棺高高凸起于地面,石棺的两侧是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钻石玛瑙,在长明灯的照射下让人眼花缭乱。“呀呼!”
  众人的眼睛一下子雪亮雪的,内心雀跃不已,十几只眼睛齐刷刷的看着袁新。


  “呵呵,大家不要客气,能拿走的就都拿走它。”
  袁新笑着说道。“哈哈哈!”
  众人大笑着向财宝上走去,五行使者一个个眼睛通红,拼命的向把珠宝怀里装着,许禇的优势现在就发挥出来了,身大力不亏,他只用一条白布护住要害部位,把衣服裤子都脱了下来做成了一个大包,使劲的向包里装着,就连一向不贪财的徐庶现在也活跃了起来,到底是高智商的人,徐庶把裤腿角一扎,向里面一吹气,把外裤吹鼓起来,大把的钻石直往裤腿里塞。
  袁新笑呵呵的看着众人,也走到财宝面前,不过他只是挑了几个样式精致的小物品,比如发钗、骨肉同手镯之类,这些东西以后即能泡妞用,也可以送给老婆几个做礼物。找了几样后,袁新就觉得有些索然无味,袁新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辽东发达的商业让他日进斗金,宝藏对他来说只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
  看到别人还在忙碌着,袁新独自走到了一边,有意无意的观察着环境,突然,几个样式老旧的青铜箱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里是赵武灵王的陵墓,几个如此破旧的青铜箱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带着满腹的疑问,袁新走了过去仔细看了起来。
  只见在角落里,一共整整齐齐摆了九口大箱子,用刀劈开了第一个箱子上的锁,二柄寒光闪烁各有五尽的长剑出现在他的眼前。轻轻的用手捧起两柄长剑,一片竹简出现在箱底,上面写着:此二剑名为干将剑、莫邪剑,乃铸剑大师干将为楚王所铸,其利断金,此剑曾刺杀楚王,一举成名。
  袁新一阵欣喜,这样的两把名剑竟然被自己得到了,真是莫大的机缘。于是他又打开了第二口箱子,只见箱子里放着一把血红的大刀,箱子下的竹简写着:血饮刀,上古神兵,煞气冲天,锐不可挡,刀出必饮鲜血,最宜万军之中搏杀。
  袁新点了一下头,又打开了第三个箱子,只见一把朴实无华的巨斧平放在箱内,拾起箱底的竹简,只见上面写着:开天斧,相传为盘古开天劈地所用,其势汹涌,无可匹敌。
  这时,室内的其它人也被吸引了过来,一个个怔怔的看着兵刃发愣。袁新又打开了第四个箱子,一把短柄大刀展现在众人面前,竹简上写着:鱼鳞刀,刃长六尺,柄长三尺,君临天下,无比争锋,乃上古轩辕大帝所有。原来这时黄帝的一把指挥刀。
  第五个箱子被打开了,里面也是两柄刀,一柄乌光闪动,一柄发着刺眼的的白芒。竹简上书:阴阳双刀,为天下刀之鼻祖,双刀一出,风云变色,天下惊动。
  第六口箱子里放着五样兵刃,分别是量金尺、太极棍、分水刺、火焰枪、厚土盾。五行使者一看一个个眼睛瞪的溜圆,恨不行立即把兵刃抱在自己手中,袁新看他们那急切的样子,立即说道:“这五行兵器正好配你们五行使者,你们就取去吧。
  感激的看了袁新一眼,五个迫不急待的取出各自所需的兵器,一个个欢天喜地。这边许禇也是个急性子,一看五行使者都有了神兵宝器,立即嚷嚷着要那把血饮刀,袁新毫不犹豫把血饮刀递给了许禇,乐的许禇差点没晕过去。
  袁新又打开了第七口箱子,只见这口箱子竟是一口空箱,一片竹简孤单的放在箱底,上面写着:乌龙吐水枪,百兵之王,惜未得之。原来赵武灵王只是听说乌龙吐水枪的大名,但没有见过,所以设了一口空箱以示对此枪的热爱。
  “呵呵,赵武灵王没得到的,却让子龙占了个先手,也算是天意了。”
  袁新暗自思索着打开了第八口箱子。一条乌黑的短式上衣放在箱子里面,袁新拿出来一看,此物非金非绵非丝,入手柔韧又拉扯不断,不知是何织成,正想着,徐庶拿起竹简读了起来:天蚕衣,取天山万年冰蚕丝所织,为天下第一宝衣,万物不透,长期穿戴可延年益寿,强健盘骨,祛病消灾。袁新一看就乐了,这不正是给自己准备的吗,他也不客气,一下就把宝衣穿在了身上,这宝衣弹性十足,穿在衣上异常合体。
  最后,袁新又打开了第九口箱子,相对较其它箱子令人的兴奋,此箱让人不由大失所望,只见箱中只有一根长约一米五左右,有一寸粗的黝黑铁棍,此棍似金非金、似木非木,袁新拿在了手中,只觉棍身有些微热,丝毫觉不出什么重量,其它的就再也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就连每个木箱下的竹简对此棍的介绍也只是寥寥几笔,“此棍乃名将赵奢出击匈奴时所得祭天之神物,缘出不详。看到众人对此均棍均没有多大兴趣,袁新就将此棍收入了怀中,准备以后再研究一下。
  眼见众人都有了所获,只有徐庶还没有称手的兵器,袁新说道:“元直,那把干将剑就给你用了,莫邪剑就给奉孝留着吧。”
  徐庶一听大喜,立即向袁新致谢。袁新又接着说道:“开天斧就给徐晃了,他正好是用斧的,阴阳双刀就分给廖化与管亥使用,鱼鳞刀就给高顺了,呵呵,这下我们往那一站是要多拉风有多拉风了。”
  “主公,此地我们还是要暂时封存起来,待日后再将财宝运走。”
  徐庶说道。
  “不错,也耽误了不少功夫了,先把这封存起来,不要让别人找到痕迹,我们这就去邺城,那里有更重要的事在等着我们。”
  “是,主公!”
  众人一拱手,和袁新一起走出了墓室。


正文 第121章 偷窥美人出浴
  袁新通往邺城这一路可算是奇遇连连,不仅收了五行使者,更是得到了赵武灵王的宝藏与十几件神兵利刃,武装到了牙齿,这一日,一行人终于来到了邺城。
  作为冀州的州制所在,邺城城防坚固,经济繁华,众口重多,乃是北方有数的大都市之一,也是袁绍的根基所在,所需钱粮大半于此。冀州有甄氏、辛氏、审氏等几大家族,其中辛氏代表为辛评,审氏代表为审配,他们都在袁绍手下充任要职,家族日益兴旺,只有甄氏因为男丁稀少,堂堂的冀州第一大家族竟然没有顶门立户之人,幸好甄家孀居的儿媳刘氏乃女中巾帼,才能出众,于是整个甄氏就全靠他一个妇道人家苦苦支撑了,不过现在,形势悄然发生了改变,这一切全都因为刘氏生了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儿,她就是甄宓。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曹植的《洛神赋》将甄宓的美貌描述的淋漓尽致,为百世传诵,不过现在,甄宓虽说才十四、五岁,还不曾有未来的绝世容颜,但也是初露峥嵘,色绝邺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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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甄宓的母亲在生她之时曾在梦中见宓神入腹,算命先生说,如果是个女孩,就是宓神转世,将来必贵为皇后,无数的达官贵人,王孙公子因此更是对甄宓趋之若物,其中就包括袁绍的二子袁熙,但甄宓不喜袁熙,其母刘氏痛爱独女,就以甄宓年幼为由把此事拖了下来。当此事传出后,所有原来上门求亲的人都打了退堂鼓,袁绍的儿媳,谁还敢来争?于是本来车水马龙的甄家大门又冷清了起来,现在,又一个胆大包天的人来到了这里,想趟一趟这混水,找找袁绍的晦气,他就是袁新。
  此次来邺城,袁新有两个目地,一是帮助徐庶把情报网建起来,二来吗就是要打打这个甄家小姑娘的主意,洛神要是嫁给袁熙那个混小子岂不是太可惜了?再者,只要娶到甄宓,那就等于赢得了甄氏的支持,未来如要取冀州,甄氏的五万家兵可是一个强大的助力呀。所以说,袁新此次真的是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哪。
  袁新与徐庶等人在邺城最好片的酒楼最高档的单间住了下来,虽说此地日出斗金,但袁新他们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一切都用最好的,一千两、二千两不过是小费,一甩手连眼睛都不待眨一下,把个店小儿乐的屁颠屁颠找不着北了,老板一见这几位主如此大方,干脆把店小儿打发走,自己亲自侍候起来。
  向老板打听好了甄家的位置后,袁新和徐庶来到了街上,准备去探探路,许禇也嚷嚷着要去,无奈他的形像过于引人注目,所以袁新只好把他让在店中,让人订了最高档的一桌酒席送给他,有了吃的东西,许禇的嘴也就堵上了。
  刚一走出酒楼,只见街上一片混乱,百姓纷纷四处躲避,袁新与徐庶远远看去,只见一彪人马从远处走了过来,混在人群中的袁新二人只听百姓议论纷纷,“看看人家袁二公子,这排场可真够大的了,想必又去甄府了。”
  另一个声音说道:“甄大小姐可真是面子大呀,袁二公子都去了有十几回了,连个面都见不到,每次都是甄夫人陪袁公子说几句话就送客了,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袁公子才能娶到她呀。”
  听了百姓议论,袁新也知道了事情的大概,这个袁熙总是去缠着甄宓,可是连人家的面都见不到,不过这小子可真够有诚意的,竟然连续吃了十几次闭门羹而不气馁。旁边的徐庶听了袁新的话微微一笑,“主公,这可不是一场简单的求爱,他涉及到甄家能否全心全意的支持袁绍,袁熙这小子当然不敢偷赖了。”
  “啊。”
  袁新愰然大悟,可不是吗,这要是换了别人袁家早就动手了,还有这耐性?可见甄氏在冀州要基之深,势力之大。既然袁熙去了甄家,想必甄家必戒备森严,两个人也没法再去了,反正出来一趟,正好顺路到邺城的市场之上逛了逛,却没想到这一逛却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邺城的市场果然繁华,各种物品应有尽有,琳琅满目,让人目不睱接。这时,两人见到一处场地之上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风雨不透。这是在做什么?二人好奇的挤了进去,只见一个年约四十左右的青衣人的四周被一群白色的鸽子所包围,只听青衣人说道:“来!”
  数十只鸽子立即飞到了他的身上,把他装饰成了一个鸟人。青衣汉子又叫道:“去!”
  鸽子立即一振翅膀远远的飞上了天空,这时,青衣人从衣服里掏出一个树皮哨子,用嘴吹了起来,空中飞翔的鸽子听到哨音立即又飞落到地面上。
  “呵呵,有意思,只看过耍猴的,还头一次看到耍鸽子的。”
  徐庶笑呵呵的说道。一听这话,袁新心中不由一动,一下子想起了后世的飞鸽传书。“呵呵,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没想到困扰自己多时的就把情报传递问题就这样简单给解决了,袁新兴奋的来到青衣汉子的近前,在他耳边小声说道:“想不想找一个永远不愁吃穿,每月有二百两纹银固定俸禄的差使?”
  “什么?”
  青衣汉子觉得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现在这个世道,每个月能赚到五两纹银就不错了,二百两纹银,那是想都不敢想的。“请再说一遍!”
  青衣汉子说道。
  “呵呵,每月两百两官银,一周还有一天假期,你做是不做?”
  袁新笑着问道。
  “老天,我是不是在做梦?”
  汉子喃喃自语着。
  “呵呵,你不是在做梦,不过这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你能在半年之内培训出能日行千里可以传讯的鸽子吗?”
  袁新问道。
  “别说日行千里,就是日行两千里的鸽子半年内我一样能训的出来。”
  青衣汉子脱口说道。
  “那就好,你跟我走吧。”
  袁新转身走出了圈外,青衣汉子连行头都不要了,只拿了鸽哨匆匆跟了出来。
  无意中的一游,没想到让袁新解决了传递信息的办法,袁新不由大喜过望,先给了养鸽人五千两的安家费,把养鸽人乐的当时差点没休克过去,于是袁新交等,以后他就跟着徐庶,信鸽一旦训成,对新组建的情报网发展将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让养鸽人退了下去,袁新与徐庶又商谈起了对情报网组建的一些细节,正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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