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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华灯初处起笙歌-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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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谢谢你。谢谢你把我从那个噩梦中拉回来。

还没跟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3

今天戴高乐机场上的中国华人似乎特别的多。

跨出机场大门,笙歌拢紧了自己的大衣。阳光洋洋洒洒的落下来,万里晴空下的巴黎也并不暖和。

她松了松脖子,小幅度的伸了个懒腰。思忖着是直接去医院还是先去酒店。尹昕给她预定的佩斯都大酒店距离戴高乐机场只有35分钟的车程。

她往前垮了一步,心想着还是先去医院,她想快些见到Yves。

“叶笙歌!”这漂洋过海异国他乡的,她似乎听到身后有人在叫她,听着声音很近,但是很陌生。

她一回头,还没反应出一个究竟,手腕就被人擒住,她脚步趔趄的被拉到高高的柱子后面。

那人带着一顶烟灰深蓝拼布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巨大的黑超几乎将他的面容隐去。笙歌根本看不到他的脸。

“你干什么?”她挣开了手上的桎梏。

“帮我个忙。”

他往笙歌身后看了看,言语里有些急迫有些恳切。丝毫不给笙歌问清楚的机会,就轻轻的把她往怀里一带。

他的黑色皮衣吸附了冬日的所有温度,那么冰冷,笙歌一个激灵,狠狠的用手去推。他却越搂越紧。

身后忽然一阵嘈杂,呼啦啦的涌出一大队的人马,有人捧着鲜花,有人举着牌子。那些花色繁乱的牌子上,隐隐绰绰,她似乎看到了三个字“林言澈”。

林言澈……

她忽然想起那日北苑里的绅士和嘉宾席上那簇炙热的目光。

而刚才,他似乎还喊了她“叶笙歌”。

鼻间萦绕着淡淡的青草味,那是与宋华楠迥然不同的一种味道。男人并没有更过分的动作,笙歌推了几次推不开,就干脆停住了手上的动作,一动不动的任由他抱着。

也许,他真的需要帮助。

身后的人群似乎渐渐地散去了,没有人发现这个将脑袋深埋在她的长发里的男人,就是她们追逐的那个人。

“走了,放手吧。”

笙歌冷冷的开口。即使他是有原因的,但她真的不喜欢,和一个陌生人靠的这么近。

那人松开了手,顺带摘下了他脸上的黑超。英俊的脸庞露出来,比杂志上的更添几分气质。

果然是林言澈。

“你……”笙歌开口却忽然不知道说什么。

“冒犯了,谢谢你,叶笙歌。”林言澈扬起嘴角。这次将她的名字喊得清晰又自然。他伸出自己的手“我是林言澈,我们是子英的校友。”

“你认识我?”笙歌终于把刚才那句话接上去了。

“校庆的时候我们还遇到过。”他笑意越发的浓,毫不掩饰自己的赞扬之情,“你的京剧唱的真好。”

笙歌笑起来,握住他还伸在面前的手。“没想到幕后导演还有这么多的粉丝。”

话虽这么说,但是笙歌看过报道的,他在奥斯卡颁奖礼上的完美的表现。中国媒体几乎用尽了赞美之词,这般的光芒四射,又怎会不受欢迎。

“大家厚爱了,不过这次只是私人出行,不想被打扰。”

笙歌看到他脸上流露的谦逊,没有丝毫的骄傲和做作。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过如此。

还没跟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4

林言澈看着叶笙歌坐进出租车里,转头笑着对他说“回见。”

“回见。”他挥了挥手,看着车子绝尘而去。他将黑超重新架回自己的鼻梁上,那两块黑黑的镜片挡去了带着深深笑意的眸子。

叶笙歌。叶笙歌。这绝对是他这次巴黎之行的意外收获。

刚刚开机不久的手机忽然急促的响起来。他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名字,接起来。

“Eva,对,我到了!……暂时不要告诉琳琅……”

笙歌跨进医院的大门,明明那么亮堂的大厅,竟让她觉得有微微的窒息感。

Yves的主治医生比她想象的还要年轻。他讲话的语速极快,双手很有节奏的比划着。笙歌只会简单的法语,根本就听不懂他的意思,倒是他繁复的手势让她觉得有些头晕了。

她直接把病例给了医院里专门的翻译,主治医师似乎还想对她说点什么,笙歌直接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听不懂。

她转身问翻译“Jacques-Yves的病房在哪里?”

Yves的病房在二楼。窗户采光极好,整个病房暖洋洋的。

他闭着眼睛躺着,眉目祥和,看不出一点痛苦。那把络腮胡还是打理的那么整齐干净。

病房窗头柜上放着两盆洋甘菊,一左一右。细白的花瓣张扬而开,内层筒状的黄色花冠在一片白色中星星点点。

笙歌听说过,洋甘菊有帮助睡眠的功效,也可以缓解病人的发炎和疼痛症状。看来,是一个有心人在照看着Yves。

门口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笙歌转过身去,门口站着一个妇人,金色的发挽成发髻,深色的高领毛衣衬着她保持的很好的身材。整个人看起来舒服高雅。

她先笑起来,开口竟也是中文,只是她的中文比起Yves生疏许多。

“你找他?”她看着笙歌的眼睛,并没有伸手去指躺在病床上的Yves。但笙歌知道她说的就是Yves。

“我只是来看看他。”笙歌有些拘谨。

“谢谢你来看他。”她伸出手,手指干净纤秀,无名指上一枚纯金的素环。她记得,Jacques-Yves的手上也有这么一枚素环。“我是他的妻子,Emma!”

笙歌看了看病床上一脸宁静的Yves,这个将她照顾的这么细致的人,原来是他的妻子。

她伸手握住了Emma的手,暖暖的。

“我是叶笙歌。”笙歌除了自报家门,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她和Yves的关系。

“我好像见过你。”Emma忽然说,她还是亲昵的拉着笙歌的手。

“嗯?”

“四年前Yves去中国出差,拍了好多照片,我在那相册里见过你。”

笙歌记起来,那时候Yves是拉着她拍过一张照片,在出院的前一天。说是留个纪念,谢谢她的照顾。笙歌当时脸就红了,哪里是照顾啊,分明是折磨。

“您真是好记性。”笙歌笑起来,Emma和气的没有一点距离感。

两个人坐在温暖的阳光下轻声的聊着天。她的中文真的不好,很多话都表达的别别扭扭。但是笙歌还是能听出她的半世深情。她说Yves的癌症已经是晚期了,他不愿意化疗,她也不愿意他太痛苦,她会一直妥帖的照顾他,陪着他,直到最后一秒。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时而微笑,时而蹙眉……笙歌的心却从头到尾都是被紧紧的揪着的。

要走的时候Emma说要叫醒Yves,打个招呼再走。

笙歌笑着摇摇头,她说“Emma,我明天还会再来的。”

还没跟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5

巴黎的佩斯都酒店位于繁华的富伯格?圣奥诺雷大街,这条大街是世界的时尚中心。宋华楠每次来巴黎都是住在这个酒店。

他最喜欢的就是佩斯都的花园。这是巴黎最大的酒店花园。花园按传统法式风格建造,一到夏天,中心的四翼喷泉与四周修剪整齐的草坪、树桩篱笆以及芳香四溢的玉兰花相映成趣。

这美好的画面一帧一帧的闪现在他的眼前。

他忽然想起,佩斯都花园的这感觉,与锦绣山庄有点相似。当初他对锦绣山庄的设计也是相当满意的,可惜,最后竟被叶笙歌那个女人占了去。

宋华楠想起那天晚上她的样子,那么大言不惭的说自己是锦绣山庄的主人。

嘴角不自觉的扬起来。

锦绣山庄,他也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名字取得还是很贴切的。

汪赫在大门口给他卸行李,其实行李不多,很多东西都提早空运过来了。

宋华楠坐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打电话。Emma说Yves今天都快睡了半天了,还没有醒呢,你明天再过来吧。华楠笑着说好。

Emma的声音听起来比那天显得有生气。他的心情也跟着好了很多,之前太压抑,压抑的他都不太敢来巴黎看他们。

他放下手机的时候略微松了一口气。

汪赫正走进来。他俯下身轻轻的说“我好像看到了叶小姐。”

叶小姐?

宋华楠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所说的叶小姐是谁。他淡淡的说“汪赫,我们这可是在巴黎。”

J市那么点地方他们一年都遇不上几回,这会儿到了法国还能遇上?况且她明明一大早就出门去医院了。

她似乎比他还要忙。

“需要我去接阮小姐吗?”汪赫忽然问。

他记得每次和老板来巴黎,他总是负责将那位金光闪闪的大明星接到用餐的地点。今天宋华楠却没有交代,他也是有点好奇才忍不住问的。

“不需要。”宋华楠站起来,往电梯口走去。

他出机场前就打过电话。Eva有些惊讶的问他“宋总您也来巴黎了吗?”

他没有计较她用了一个“也”字,只是略微有些不耐烦,直接说把电话交给阮琳琅。他来巴黎有什么奇怪的吗?每年这个时候,他不是都在巴黎!

阮琳琅的声音有点疲乏,听到宋华楠说要一起吃饭的时候似乎还犹豫了一下。隔了一会儿她才说“那晚上我去佩斯都吧,好久没吃那里的鹅肝了,竟有些想念。”

听到她这么说,宋华楠紧皱的眉头才舒展开来。

他什么都不想念,他只想见她。

阮琳琅,他只想见她。

笙歌侧蜷在房间的大床上。手搁在小腹上,有点难受。

佩斯都酒店最富特色的大概就是他们戈布兰风格的壁毯。她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些纷繁的花纹,眼睛涩涩的。

她不敢闭眼,一闭眼就是Emma那双经历风霜后还是澄明的眼睛。她们明明只是初相识,她对她的心疼却已经到了极致。

她和Yves都是好人,可是上帝,似乎并不眷顾好人。

那么相爱的眷侣,还是有人要先离开。

还没跟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6

佩斯都餐厅的大厨埃里克?弗朗松算是宋华楠的挚友了。

高山流水,知音难遇。华楠欣赏着他,他感激华楠的欣赏。

埃里克?弗朗松才华横溢,力图创造至高无上的美食以飨四海宾朋。他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认真但不矫情——即不破坏每一道菜肴的形,又能让人品出其中的自然风味。

宋华楠和埃里克打过招呼就去了包厢。阮琳琅进门的时候围脖遮面,黑超、线帽,整张脸就没一处是看见皮肤的。

“大明星,不觉得这样有些掩耳盗铃了么?”

“最近狗仔队追的紧。”

阮琳琅笑着,将物件一样一样的摘下来。

个性利落的短发,闪亮的眸子,嫣红的唇角。

宋华楠站起来替她拉开了椅子。问,“想吃点什么?”

“鹅肝咯,虽说我天天在巴黎,也没机会过来吃一回。”阮琳琅拢了拢鬓角,将菜单推至一旁“参加去年的松露节引起了骚动,我都不敢再过来佩斯都。可想死这美味了。”

宋华楠笑着,将菜单递给侍者,用流利的法语说两份鹅肝。这里的鹅肝烹调简单,味道确实是非凡的。

侍者拿着菜单退出门外。

宋华楠将红酒缓缓倒进她面前的高脚杯。顿时酒香四溢。

阮琳琅打量着俊朗的脸,好久不见,轮廓似乎更深邃了。宋华楠抬起头,目光正好对上她的。他微微扬了扬嘴角,打趣道“是不是忽然发现我很帅?”

阮琳琅笑着,并不答话。她将目光收回来,落在这餐桌上。利摩日的哈维兰瓷器,克里斯朵夫银质餐具和精致的亚麻桌布,佩斯都的餐厅,永远那么让人回味无穷。

“你不用每年这个时候就过来。”阮琳琅开口,一句话生生就隔出些距离感。

“你又不回国,我只能过来。”

“华楠,你又何必呢……”

“阮琳琅,我说过,喜欢你这件事我做主。”宋华楠抿了口红酒,看着她。

阮琳琅也看着他,这个男人还是这么的霸道。

“你真的不回来吗?”宋华楠见她不说话,又问了一遍。

“今天能不能不谈这个话题?”

宋华楠点点头,都等了几年了,他也不差这么几分钟。她总有她自己的考虑,而他,似乎永远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偏偏自己还从不死心。

鹅肝很快被端上来。阮琳琅笑着端起手中的高脚杯,往前面一伸。

“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你特地过来。”

宋华楠也扬起手中的酒杯。碰了碰她的杯壁,很急的一口下去,并没有细细的品。琳琅知道,他的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不快的。

这餐饭吃的有些沉重,阮琳琅借口去洗手间出来透透气。她和宋华楠之间,不知何时开始,一见面就是让人窒息的压抑。

这份压抑消磨着他,也消磨着她。

阮琳琅穿过宽敞的走廊。一支烟刚刚在她的指尖燃尽,心中的烦闷总算消散一些。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迷恋上了吸烟时的快感。自己最近的压力是真的太大了。

一抹秀丽的身影站在大门口。

阮琳琅愣了愣,然后像是着了魔一般退到柱子后,目光却不自觉的投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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