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8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十岁,苏娴成为太子妃的热门人选。等到女孩儿进宫陛见,老太太一眼看中了她,拍板定下了婚约。年轻的皇储品格端方性情温和,兼之才貌兼备,仿佛的确是一门极好的婚事。他们断断续续的约会了几年,温开水一样的清淡情分终于还是被突如其来的打破了。
“如果兄长那年没有坚持要娶嫂子,那她就是未来的皇后。”
但现在,那曾经几乎要入主东宫的女子,父母双亡,弟弟远在千里之外,被未婚夫抛弃,丈夫亦猝然去世。唯一与她相伴的,只有肚里三个月的遗腹子。
沈斯晔握紧了锦书的手。世事无常,他低头看着她,感伤之余竟有一丝微微的庆幸。
好在你不必经历这一切。
被突如其来的噩耗打断,自然之前的事情也继续不下去了。沈斯晔俯身亲了亲锦书的额头,轻声说:“睡吧,别多想什么。人各有命,我们也强求不得。”
“嗯。”锦书沉默了一下。“阿晔,我从来……没想过要离开你。”
然后她看见男人的嘴角扬起一个柔和弧度。“我知道。”
海拔两千多米的夜里,锦书耐不住困意,终于沉沉睡去。
次日醒来时,沈斯晔正倚在床头若有所思。看上去他并不像一夜无眠的模样。锦书怔了怔。他在这时看过来,锦书看见他眼底疲倦之外的一丝如释重负。
“我在四点接到另一个电话。他们弄错了。”
出事的不是谢朗臻苏娴夫妇。他们俩还安居在金陵的梅花山下。在车祸里罹难的是他的舅母娘家的侄子,沈斯晔以前一样随着谢家的孩子喊他表哥。虽然也有人在昨夜心碎,但是……至少不是苏娴和她的丈夫。他顾不得那么多人,却实在无法想象,倘若昨夜的讹传成真,苏娴将如何活下去。不幸中的万幸。
锦书微微松了口气。沈斯晔弯腰吻了吻她的脸颊。“睡得怎样?”
锦书尚有朦胧睡意,揉着眼睛点点头:“挺好……我梦到了灰熊。”她伸手梳理长发,忽然意识到自己衣衫凌乱,只得微红着脸背过身去,飞快的把扣子系好。沈斯晔在她身后低声笑:“好啦,该看的我都看见了,不用这么遮遮掩掩的。”他咽下一句可能会惹到她的调笑,扔了手里的报纸,起身伸了个懒腰。
“今天天气不错。我们去吃早饭,吃完了出去走走。”
不论昨夜给人留下了何种观感,至少走出房间时,锦书确认自己还是衣冠楚楚的好女孩形象。罗杰在门外等着与沈斯晔说话,眼珠子直飘,几乎不敢看锦书的眼睛。锦书开始还有点脸红,但看着眼前一米八的高大助理尴尬到连手脚都不知往哪搁,忽然间就无限淡定了。
有所误会就误会好了……她认命地想。
六月正是黄石公园繁衍生息的季节。夏天终于从严寒后到来,带来了葱茏的绿意和无限的生机。解冻的河流奔腾而下,肥壮的鳟鱼正等待着产卵,带着幼崽的河狸和盘旋的鱼鹰则期待着鱼肉大餐。远山层叠,森林、高山草原、高山苔原带逐渐交替,白雪皑皑的峰顶在天顶下闪耀出变幻莫测的光影。漫山遍野都是淡紫金黄的野花,每有风拂过,色彩便宛如飞扬般倾斜流淌。遥遥可见蒸汽在低洼地里升腾,提醒着游客们,其实站在万年沉默的火山口上。
沈斯晔开着车,载锦书沿着山路慢慢前行。轩敞开阔的天地令人心怀一清,锦书摇下车窗,深深呼吸着清新的谷风。沈斯晔虽然话不多,但心情看来并不坏。昨夜他的清冷孤寂似乎不过是她记忆的偏差;太阳升起,又是那个明朗从容的人陪在她身边了。
车开到海登谷,总算有了锦书想看的野生动物。锦书抱着数码相机站在石滩上,对着嬉水的鹿群按快门按到手指发软。风把她的马尾辫扬起来,沈斯晔在这时走到她身后,语气里充满方向意义不明的饶有兴致。
“我说,这鹿肉味道一定不错。”
锦书被他气笑了。“你这焚琴煮鹤的……”
一语未竟,沈斯晔忽然抱住了她的腰,低声笑:“还会用成语了?”身体靠的极近,锦书挣扎一下未果,便倚在他怀里一张张翻看照片,随口刺他一下:“你不是带了烤肉架么?就去打一只鹿来再申请外交豁免权也行啊。”
沈斯晔用嘴唇蹭了蹭她的耳朵。“你是教唆犯,一样没得跑。”他低下头,在她耳后轻轻吹了口气,满足于她的轻微颤抖。“想吃到我烤的肉串,可以用身体来付账哦。”
“不。”纵使知道他只是调侃,锦书仍然微红了脸,冷冷的说。“我付现金。”
看完了鹿群和野牛、看过了老忠实喷泉,他们在路边找到一个野餐区。沈斯晔的车载冰箱里有热狗三明治和可乐啤酒,锦书看见烧烤架,大感兴趣,烤了两个热狗却只吃得下一个。她正在发愁,沈斯晔已接过来,毫不在乎地吃了。
锦书说:“喂,我本来想给熊留着的……”
“这时候熊在山上捉蛾子。”沈斯晔将一粒杏仁抛给来此觅食的灰松鼠,仰头喝了口啤酒,笑的懒洋洋。“明天我跟罗杰他们去爬雪崩山。也许能遇到野生的熊,所以我们准备带枪防身。怎么样,你要不要一起去?”
叶公好龙的锦书打了个寒颤。“不……还是算了。”
沈斯晔不由莞尔,正要说话,锦书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他便顿住了话,静静看着她。
锦书犹疑了一下,按下接听键:“您好。”她捂住听筒,对他眨眨眼。“是燕大的教秘。”
“……是这样?好的……我在外面,几天没查邮箱……是七月中旬之前去报到对吧?”女孩子的眸子越来越明亮,脸颊亦透出了淡淡的玫瑰粉色。“好的,谢谢您……再见。”
锦书挂了电话,仿佛有点儿不知所措地深深吸了口气,忽然跳起来扑进他怀里,脸上漾起一个大大的笑容。“等了这么久,总算给我等到录用函了,居然一直没看见……”她笑着微微喘了口气,抓住他的肩膀。“阿晔我找到工作了!”
沈斯晔搂着兴奋不已的女孩子,目光投向远山,嘴角微微的扬了起来。
迄今为止,一切似乎都如此顺利。锦书会回到燕京,他得以不用付出惹恼她的代价插手她的工作。她父亲已脱离国内政坛,这桩婚事不至于引起工党的反感。吴家那边虽然麻烦,但他根本就没打算真让她参加选妃。他觉得那对锦书和自己都是个污辱。
幸福的未来似乎就在不远的地方。沈斯晔笑着亲一下她的额头:“何老师,恭喜。”
“去!少笑话我。”锦书嗔他一眼,兴奋的光仍未从脸颊上散去。“教务秘书告诉我,他们也许会酌情给我安排课程。只是去做几年博士后,将来未必留得下呢……”
沈斯晔没有说话,笑着又把她抱紧了一分。心想你的将来我还不知道?储妃的位置空置几年了都。
82别离之前
六月,锦书正式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从这所她就读了八年的大学顺利毕业。
她从礼堂长长的石阶上走下来,和风扬起了学位服的衣摆。宽大的衣袖随风飘扬,柔软帽穗时不时被拂到脸上。她看见沈斯晔举着相机站在台阶下,不由笑了,拎起黑色的衣摆加快了脚步。
沈斯晔微笑着伸出手,锦书在最后一步直接跳进了他怀里。
自从黄石公园回来,他们的关系仿佛又进了一步。虽然某些尝试被无情的打断了,至今仍未继续进行,但心境亦因之有所不同。无论如何,锦书都觉得如今的相处模式就很好,倒没必要强求什么,单看沈斯晔的脸色也无异样。兼之她开始忙于收拾东西,倒把胡思乱想的时间都省下了。
“东西居然这么多……要开集贸市场啊你?”
沈斯晔站在锦书与玛丽合租的公寓里,看着满地的纸箱子,本来想不予置评,终于还是没忍住。锦书也觉得发愁,七八年攒下的东西若都托运回国,不说要多少钱,光数量就够可怕了。她拿个本子计划了半天,终于还是叹了口气。“书办托运,能送人的就送人,剩下的捐出去——”
沈斯晔挑了挑眉,举起一只巨大的泰迪熊问:“这个也不要了?”
果然锦书脸上流过一丝犹豫。这只熊只有七成新,鼻头的绒毛已有磨损,显见是主人的心爱之物,睡觉也要抱着的。沈斯晔心里酸溜溜地把熊扔回床上,过去坐在苦恼的女孩子身边,口是心非地建议道:“实在不行,先寄存在苇园也可以啊。”
锦书如他所愿地摇摇头。“……那多麻烦,再说这么多东西也占空间。”
她的目光一一掠过用惯了的桌椅橱柜,临别之际愈发觉得不舍。就连只养了几个月的那盆学名天竺葵别名洋绣球的花,她都觉得抛不下,然而植物是不可能带过海关的。沈斯晔这个正主倒是一片轻松的表示不管是卖掉还是送人都没问题,还抱怨她对盆花比对他还好。
锦书嗔了他一眼。“我送给师兄好了,他喜欢养花。”她小心地把花盆装进纸箱。
沈斯晔一扬眉:“师兄?”
锦书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动什么龌龊心思,不由得翻了个白眼:“比尔喜欢的是男人。”
沈斯晔碰了一鼻子灰,灰溜溜的扭头去给箱子填标签了。
她的衣服有一多半带不走,其中不少只穿过一季度就再也没见过天日;还有一些小玩意儿可以拿给本地的慈善组织代买,至于卖出的钱是去了非洲还是本地的少数族裔学校,锦书也没精力再去关心。有点纪念意义的东西,则让她送给了多年来相处甚好的同学。玛丽已经定下来继续留校,还要住在这所公寓里,锦书于是忍痛把大熊送给了她;天竺葵让粉嫩师兄搬走了,许诺说一定每个月拍照上传;杰瑞则蹭走了她的网球拍和滑板。
“劳拉劳拉我会想你的……”感情丰富的红头发小朋友抱着锦书泪眼朦胧。然而锦书比他娇小的多,这种哭诉场景实在有些诡异。锦书哭笑不得的把他拍开:“你是想我做的饭吧?”
杰瑞吸吸鼻子:“……还有,劳拉我有点事想请你帮忙……”
他说了半天,锦书才明白了他所求为何。原来杰瑞选修了中文课程,但他这半年忙于与女朋友加深感情,只在考试前通宵了一晚上,自觉状态不佳。想想给教授写求情信如果用汉语想必能事半功倍,于是只好来求她。锦书没干过给导师写求情信的事,对文体文风都把握不准;沈斯晔听了自告奋勇,锦书想他的文辞修养比自己强得多,索性就请他帮忙。
然后她就拎着天竺葵去同学聚餐了。她是实验室今年要离开的唯一一个人。因为老头会来聚会,锦书怕他看见沈斯晔触景伤情想起亡妻,也没敢带“家属”来参加。聚会十分热烈,老头也露出了消失一个多月的笑容。她被灌了好几大杯酒,回公寓的一路上都在担心遇到警察。
好在有惊无险。锦书抱着宜家买来的折叠纸箱走进门厅,吃力地伸手去按电梯按钮。
“我来帮您吧。”
礼貌的男子语声从身后传来,一只手为她扶住了电梯门,是沈斯晔的助理罗杰。
罗杰把锦书抱着的纸箱接过来,结结实实捧了一个满怀。锦书有点不好意思的解释:“谢谢……我要把书托运回国,怕一般的箱子不结实。”她有好多全铜版纸的解剖图册之类。
罗杰努力地把头从纸箱后伸出来,微笑:“您真不简单。”
站在电梯箱另一侧的女孩子垂眸嫣然一笑,双颊微微泛着酡红,静美宛如照水桃花。罗杰隔着纸箱子望着她,心底有些感叹。锦书并没有成为王妃的自觉,然而他和同事们私下里已经在以对待太子妃乃至未来皇后的态度看待她。
……也许自己是目睹了一段现代童话,已婚的文学青年罗杰想。
锦书上得楼去,先把纸板箱丢进了对门。沈斯晔并不在,这间曾经承载了他们无数记忆的小公寓也已基本搬空了,她打好包的行李都丢在起居室里。望着昨天还摆着天竺葵的窗台,锦书微微叹了口气。
反手关上门,她走向自己的公寓。果然,那人正在电脑前看新闻,嘴里还叼着她的薯片。
锦书坐到他身边,放松地伸了个懒腰。腰身在这时被沈斯晔伸胳膊环住,锦书顺势倚在他肩上,安静地把那半包薯片拿走。腰上被抗议地捏了一把,然而锦书毫不动摇:“不行——你有高血脂。”
沈斯晔每个月都要进行一次常规体检,体检报告总会落进她手里。其他一切数据都正常,只有俗称的富贵病;虽然都是轻度超标,然而锦书知道他祖父就是死于突发的心肌梗塞,才三十几岁就英年早逝,自然不敢掉以轻心。她甚至最近都不怎么买蛋糕了。
沈斯晔终于扭过头来,脸上的神情又无奈又有点纵容。“你喝醉了?”
锦书反驳:“才没有。”
他笑了笑,凑过来亲亲她的脸颊,随即把一个信封拿过来:“喏,这是帮你学弟写的信。”
还没拆信封,锦书就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