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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红袖添乱-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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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结果,可能是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上千年才体现出来。每当多米诺效应体现了,总部就会检查到。随后通知杀手。穿越到在这效应出现前,过去阻止。这就是杀手工作的本质!‘

“嗯。嗯!”李红袖猛点头。以前她一定会认为胡说八道,但她已经亲身体验过二次了,这些已经不是写小说、说胡话,而是真实的。

赵衡深吸了口气:“如果在昭君出塞后,胡拉海有子嗣,那么他现在被带到了这里,已经开始产生多米诺效应了。这些天,历史可能已经改变了上百年,总部应该知道了。但是,什么消息都没有,这证明了什么?”

“证明了什么?”李红袖侧着脑袋想了半天,随后摇了摇头。

可真愚钝,赵衡翻了翻白眼,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证明胡拉海在这之后没有子嗣。。。或者说,有可能他快死了。我们只是碰巧在他死前,把他带回了现在。”

“怎么会?”李红袖差点没跳起来。

“别急,也许没有那么坏。”赵衡看着她,做了个安静的手势:“说不定他受伤部位不对,以后生不出孩子也有可能。”

李红袖差点没翻白眼:“男人成了太监,那还不如死了。你以为人人都是司马迁,身残志更强,成了宦官还能写出《史记》吗?”

突然明白了什么,如果说胡拉海在西汉该做的全部都做了,往后有没有他,都不足以影响历史发展。如果送回去,那反而有可能改变历史。六个月后,将胡拉海送回总部,总部可能做得事,就是杀了一了百了!

“怎么会这样,那么早就死了呢?”李红袖想不通,胡拉海就算在古代也正处壮年,怎么就完成了历史任务了?

赵衡的答案很简单也很残酷:“古代平均年龄本来就不高,有着太多的意外。送亲路上遇到其他部落袭击、生病、失足从马上跌下,什么都有可能。。。他应该活不过二年了。”

王昭君在去匈奴的路上,据说先走三个月,后来因病等了半年后继续,前后走了一年。胡拉海如果回到了匈奴,二年时间,应该可以生下一个孩子。

就算总部愿意将胡拉海送回去,他回到西汉也活不长了。

“红袖,鸡杀好了!”胡拉海在楼下喊,打破了房间里的宁静。

赵衡转身又对着电脑:“下去煮汤吧,早就知道你不会杀。我网上订餐去!”

“来了,来了!”喊什么喊,不是说好她会去煮汤,李红袖微红着脸,走了下去。

下了楼,厨房的水槽里,放着一只光鸡。李红袖看到后,不免皱眉:“你索性开膛破肚弄个干净呀。”

“不是说杀了去毛。。。”胡拉海好似原本想得到表扬的。

“那我就这样带着内脏烧,你们吃得下去吗?弄吧弄吧,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最好再切成块噢。”李红袖转身坐在了一张餐椅上。

胡拉海叹了口气,于是拿起剪刀开始剪开鸡肚子。

看着胡拉海强壮的后背,李红袖有了种淡淡的忧伤,忍不住问:“胡拉海,你为什么要娶我?”

“嗯。。。”胡拉海想了想后,很是随意回答,继续忙手中的活:“不知。。。或许就想娶一个象你这样的汉女。你们汉人不是看到身体就必须成婚嘛,你看到我的,所以我非娶你不可。”

“那是古代!”李红袖想起那时认错人的搞笑场面,不由地又笑了出来:“现在不必了,你可以去选择你喜欢的呀。”

“不用找了。”胡拉海轻声回答:“已经找到了。”

一股暖意顿时从心底流淌出来,充满了整个身体。真的是寻找了千年,找到了真爱。

李红袖简直要哭出来了,她偷偷吸了吸发酸的鼻子:“我有什么好的?”

“怎么说呢!”胡拉海洗干净鸡,开始剁了起来,将刀板震得微跳:“谁能找到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杀手?所以就你了!”

李红袖站了起来,因为不站起来找一些事情做,她一定会感动得哭起来。她走了过去,翻了个汤锅,走到水龙头下洗了起来,准备等一会炖鸡汤。

在她心中有了一个决定,‘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胡拉海交给总部有危险,回去也会有危险,那么就让他自己选择去哪里住。无论发生什么,结果会如何,都一定会保住他到新的地方活下去。毕竟找一个愿意娶她的男人,大约比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杀手难度差不到哪去。

和胡拉海一起煮鸡汤,好似繁琐的家务事都变得不烦心了。

“好香!”李红袖打开锅盖,闻了闻夏天依旧能冒出热气的鸡汤,舀了一勺尝了尝,在嘴里品着:“很鲜呀,但好象少了些什么。你来尝尝!”

又舀了一点,吹了吹,直接踮起脚尖,将汤勺送到了胡拉海嘴边。

胡拉海喝了一点,砸吧着味:“就是这味呀,那时盐少,还不放盐。”

“就是不对,家里烧的不是这味道。”李红袖又尝尝,回想着家里是怎么烧的,突然想了起来:“是黄酒,倒一些黄酒可以去腥加香味的。”

胡拉海打开壁橱,找到写着黄酒字样的瓶子递给了李红袖。倒上些黄酒后,香味一下就冒了出来。

看着锅子里飘着一层黄黄的鸡油,李红袖抽动着鼻翼,一副陶醉样:“嗯,香呀!快点去喊赵衡下来喝汤,外卖快来了没有?”

“噢!” 胡拉海用抹布擦了擦手后转身准备去叫。

“不用了!”赵衡已经站在身后了,他走到餐桌旁坐了下来:“外卖马上就到,今天点的是炒面和扬州炒饭。”

吃饭时,反而安静了下来。也不知道鸡汤好喝,还是从赵衡刚才过来时就感觉的不对劲。怎么不对劲,说不上来,反正就是不对劲。

“嗯~”李红袖试图打破这样的沉静,于是开口问:“不知道下次任务什么时候。”

“说不定!”赵衡吃着,淡淡地回答。

又是长时间的沉默,除了传出轻微的咀嚼、喝汤声音,没有任何响动。

“希望下次任务不要那么难。”李红袖只能又找了一个话题。

“这次算难吗?”赵衡好似冷嗤一声,端着鸡汤碗:“只不过是杀个没背景的人,不算难。”

“噢,那么真正难的是什么?”李红袖来了兴趣,侧头看了看胡拉海:“哎,你这几天看了那么多历史,如果是你,愿意去哪里?也许下回我们可以带你去哦!”(未完待续)

第81章 最难任务

李红袖是想听听胡拉海心中愿意去哪里,但话出口后,又有点后悔,如果胡拉海穿越去了古代,改变了历史,不是惹得杀手去杀他?

胡拉海暂时停止了吃喝,想了想后对着她,表情很是认真:“红袖在哪里住,我就在哪里!”

噢~李红袖差点没感动得晕倒了,此时此刻胡拉海刮干净胡子的脸显得如此的英俊,简直比广告中照顾妻儿的好男人还要吸引人。

“是不是听到你回不去了,所以才说这话?”赵衡冷冰冰的话,让李红袖当头倒了一大桶冷水。

胡拉海不语中,半响才对着赵衡说了句大约刚从电视上学来的话:“你可真残忍!”

是真的!心中的暖意顿消,随之而来的无底深渊。李红袖胃口全消,将手中剩余的草草塞进嘴:“我吃饱了!”站起往楼上去。

拿起替换的衣服,走进浴室洗澡。此时此刻,那种失落的感觉,让她有了死的念头。

死什么死!她对着喷洒惨然一笑,她还年轻着呢,以后还会有机会的,先想着如何在剩余的三个任务中活下来再说吧。

洗完澡,走出浴室,用一条浴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到了电脑房内。打开一台电脑,坐了下来。

门外的灯光被遮盖,象这种身材除了胡拉海还有谁?李红袖继续装模作样的看着电脑,其实电脑刚启动,页面还没有可以打开的阶段。

“红袖!”胡拉海站在门口柔声轻语:“我确实知道回去就是死,但也确实想和你在一起。外面的世界已经不是我所能想象的了,如果你不想要我这么一个大累赘。。。也是正常。”

“胡拉海!”李红袖扔下电脑,跑了过去,一头扎进了他怀中。此时不需要说话。什么都不需要说,只要这样就好了。。。

在胡拉海温暖的怀中,听着他强而有力的心跳声。李红袖侧头突然看到站在楼梯口的赵衡,转身下楼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赵衡此时的背影,有着很多的惆怅和内涵。

她推开了胡拉海:“嗯,我先去睡了。”

“我陪你吧!”胡拉海立即接着。

“不、不!”她忙着解释着:“我只是要去睡。不是那个睡觉,其实、这个。。。你懂我的意思吗?”

越说越乱,胡拉海看着她微带窘迫的样子,不由地笑了起来:“我明白,你先去吧!”

笑的样子真好看,李红袖忍不住回头再看了眼。短短十几天,胡拉海已经从一个古代匈奴王子。蜕变成一个现代大帅哥,他的适应能力简直强得超过她无数倍。

象杀手这种职业,指不准总部什么时候又会发来指示,她和赵衡穿越到古代去送死。还真想索性心一横,拖着胡拉海去卧室,在那张黑色大皮床上解决第一次算了。

躺在皮床上,她翻来覆去,心中如火一般燃烧,而且越烧越旺。一个念头萌发后,就再也收不住了。

门开了。她坐了起来。但进来的不是胡拉海。而是赵衡。

赵衡用浴巾擦着刚洗过的短发,坐在了皮床的另一边。边擦边斜着眼:“动心了?”

李红袖又躺下,赌气地将背对准了赵衡,不理睬。

“动心就接受吧,这个年龄还不知道男女风情,也算是少有。”听声音,赵衡擦完头后,双腿上了床。靠在床头上:“下次任务一旦没那么幸运,结果你知道。什么事想做就去做,不要到时有遗憾。”

李红袖羞恼地翻过身,冲着赵衡就咬牙切齿的质问:“是不是就是这个原因,你们这些杀手无论爱不爱的都上?有爱才做,就算动物,也要等发情的时候,还选择对眼的才要。”

赵衡好似没有顶回来,悠悠道:“那是你的事,算我多说了。”

他半躺着,床边灯光将他厚实的胸肌轮廓照得很是山峦起伏、富有层次。只可惜李红袖不是杀手,至少目前还没有适应杀手有的不顾一切、及时行乐想法。

门又开了,胡拉海进了屋。与以往不同的是,他拖着厅里一张沙发进来了。

“红袖,你就睡这里吧!”胡拉海将沙发放在皮床旁边,笑呵呵地看着露出诧异的她。随后对着赵衡问:“让红袖睡沙发,你不介意吧?她就算是杀手,一个女孩子家的,和我们两个爷们凑一起,总是不大好。”

赵衡躺了下来,闭上了眼睛,鼻子里喷出两个字:“随便!”

李红袖不由地苦笑了起来,赵衡要看住她,所以她要睡在屋里。既然不想睡在同一张床上,拖一张沙发进来不就结了?

她喃喃解释着:“其实穿越回来,浑身疼得不想动。已经习惯睡在一起了。。。”

“哦,那我再把这放回去。”胡拉海会错了意,动手要拖沙发。

“不用!我就睡这里。”她赶紧的从床上跳起来,躺在了沙发上。这样睡也行,那样睡也行,当命都快没的时候,怎么睡都无所谓。但胡拉海能想到她,让她感觉到很温暖,真的很温暖。

躺在沙发上,李红袖睡不着,于是接着刚才吃饭的话题:“你们说,下一次的任务去哪里最好、最轻松?”

沉默了一会儿,没人回答。李红袖自己问自己答了:“清朝不错,而且最为熟悉。”

赵衡冷哼了一声:“小说看多了吧?”

“小说确实看了不少,这样才对清朝最了解。”李红袖满是不服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清穿的小说看多了,到时真去了,总归有用吧?

“只要对历史有点了解,不是片面的看小说,没一个杀手愿意去清朝。”赵衡简直象是教训人的口吻说着:“清兵入关时,是靠尸体堆出来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好好去看看。清朝满汉不通婚。清晚期与汉同化也就算了,乾隆以前,你不会满语还冒充满族,查出来就是个死。而且清朝是穿越者最多的!”

“为什么那时穿越者最多呢?”总算打开话匣子了,李红袖接着问。

“可能是时间比较近,时间越是近的,穿越得越是多。”赵衡当了那么久的杀手。属于资深级别的,当然懂得也多,透露出一个案例:“任务中最难的是雍正,那时就知道难度,总部同时派出了十组杀手,二十个人,只有一个回来。因为雍正临死前。他和活着的近二十个嫔妃都是穿越者。差一点就没完成任务!”

呃,一个穿越者就弄得差点没命,那么多的穿越者在一起斗法,确实够难的。

“那么那次任务是杀谁呢?”李红袖很好奇。

赵衡吐出了两个字:“雍正!”

胡拉海也来了精神:“被吕四娘杀死的清皇帝?”

“你怎么也知道?”李红袖有点诧异了。

“清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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