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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和生命约会40周孕妇周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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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尘。对距离自己一米之外的事物,都丧失了兴趣。孕妇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像是一群鸭子。一群约会的鸭子。
    黄帽子
  一顶帽子,黄|色的。是那种明亮的黄——皇帝喜欢的颜色。现在,它浸泡在柔软的绒线上,编织成了一顶软帽,裹在了我的头上。出门的时候,我给自己戴上了一顶黄帽子。不仅是为了取暖,更重要的是,我希望它那璀璨的颜色让我成为一个亮点。当我脚步迟缓地行走在十字路口时,我希望那些司机能很远就看到我,减慢速度,从我的身旁绕行。
  怀孕十三周后突然发现,自己不仅反应变得迟钝,而且还常常发愣。目光里什么都没有,只是僵直地呆在那里,像一个哲学家。后来,丁丁出生后,我常常会在他的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难道,表情也会遗传?或者,他也在思考?其实,我的大脑里一片漆黑。是像深夜广场那样的空旷漆黑。我无法自控自己的迟钝。我深深地陷落进一种担忧中:害怕自己有哪一点小小的疏忽,会波及到肚子里的孩子。
  那一天逛商店,突然看到货架上有一顶黄帽子,马上想购买。不为别的,单为它那耀眼的颜色。这样的明黄,确实有种格外的纯粹。这种逼人的色调最终被皇帝选中,不是没有道理。而走下神坛的明黄|色,如今流落到民间一顶普通的帽子上,效果很是迷人。我试着戴上了它,镜中之人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精气神,似乎一下子长高了许多。
  看了很多书,都写到孕妇对颜色极其敏感。一般的孕妇都喜欢柔和的粉红或者天蓝,讨厌浓黑或者血红,而我却独独对这明亮的黄|色有心动的感觉。
  黄|色——从皇帝的宝座上流落坊间后,竟然有了另一种含义——超出颜色的含义——特指一种不道德。这种转变是巨大的,是皇帝老儿做梦都没有想到的。道德的黄,或者不道德的黄,其实都是黄。我喜欢阳光。喜欢黄|色。看到这顶毛绒绒的帽子,我更加喜欢!如果没有人为的道德介入,这种颜色多么温暖。这是从阳光中剥离出来的温暖颜色,是吉祥的金子的颜色,是戈壁晚霞辉煌的颜色。
  记得一次和一群朋友去吃大盘鸡,回来时车驶在高速公路上,路旁是一群风力发电站。那时,正是夕阳西下,道路上的车辆都停了下来,大家都来看这难得一见的戈壁、夕阳、大风车。我们身旁停下来一辆豪华大巴。一群个子矮小的南方人纷纷手持摄像机,对准晚霞狂拍;另一辆吉普车上下来了一群年轻人,又是打灯又是撑支架,原来是要拍情侣照。镜头中是一对维吾尔青年,青春迫人,睫毛翻飞,天生一对。加上那辽阔的戈壁晚霞,高耸的白色风车,简直就是一副油画!而我也被那晚霞的金边所吸引,久久不愿将目光收回。
  夕阳在云层中将最后的辉煌要收拢回去,红黄的光线将浓黑的云团边际烧成明亮的金黄。这种金黄是含了饱满质地的那种沉甸甸的黄。有种火焰燃烧到最后时不管不顾的味道。而开阔的戈壁像一个沉睡下去的大锅,我们只是一些沙砾,被风吹着,到处跑。那辉煌的金边只停留了很短很短的时间,几乎就几分钟,很快,金色消退而去。呼啦一声,夜幕就拉了下来,天空变成了深深的蓝黑色。
  年轻的时候,发狂地喜欢黑色。感觉只有一身黑,才能技压群芳。而现在,突然喜欢起大红大紫大黄。有人说:你老了!老了吗?我对着镜子看自己:简直不能相信,这就是自己。老,几乎是一夜之间完成的。现在,我已经要安心地接受“老”这个现实。
  自己还“年轻”的时候,多么排斥“生孩子”!想到好端端的生活中,要凭添一张吃饭的嘴,一个花钱的小机器,凭什么啊!啊——凭什么!那时候,我是这样想的。她们都说,那是因为你还不老。没有老到足够接纳一个孩子,就最好不要生孩子。虽然,孩子是上帝的创造物,但当他通过你的身体时,你的一点拒绝就会让他自卑。看那些游来游去的小蝌蚪多么急切,它们向着一个环状透明体奋力游去,死命地用头互相撞击,你就知道什么是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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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 我成了一个惊叹号(5)
而现在,一想到丁丁,我的眼前就是一片淡淡的黄|色。他似乎就是这样一个小肉团团,而我能否用手将他抱起?甚至在梦中,我在给这样一个肉团团戴帽子,穿鞋子,可我手忙脚乱地,将他滚落到了床下。他哭了,我也被吓醒了。
  初冬的夜色下,我起身走到客厅,发现路灯的光芒照得窗外辉煌一片。只是比白天更安静一些,更神秘一些。新安装的路灯格外明亮,习惯了黑暗的我,突然被这一串串出现在窗外的灯光弄得迷茫起来。这些免费的黄|色就这样倾泻在客厅的地板上,让这一间深夜的屋子有了属于它自己的辉煌。
  无数的异乡人在这样的时候都睡去了。他们有自己的路灯。像海水一样,一点点地浮现出来,又一点点地沉落下去。白天和黑夜,这样交替着进行。我目光所及的道路在无限延伸,向前和向后都那么遥远。现在,在路灯晕黄的照耀下,它更像一条疲倦的蛇。而路灯熄灭之后,它又变成了一条涌动的河。它不试图与人融合。甚至不靠近。但它有自己的节奏和使命。
  突然,一辆红色的桑塔纳驶过,仿佛一个音乐炸弹,射出去。车内的人看不清楚,但那重低音的“咚咚”声直敲我心。里面坐着的人一定很年轻。开始看到这样炸响着摇滚的出租车时,我大吃一惊,以为里面坐着疯子。后来听知情人说,这是都市年轻人发烧的一种游戏。他们就是要享受这种急速中的疯狂——并且有音乐相伴!在我看来,浪漫倒很浪漫,但却太过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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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灯依然闪烁。窗外恢复了一片沉寂。仿佛什么都没有来过。黄|色的灯光如同拉近到眼前的星辰。虽然很辉煌,但背景的天空却格外寂寥空旷。我将手放在了腹部。不知道这样的时候,丁丁是睡了,还是醒着。如果没有他的存在,这一瞬间,我会产生一种幻觉,感觉自己根本不是生活在人间。
  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证明自己想爱,所以才要有一个孩子吗?在拥有一个孩子之前,我们是不是因为自己太过软弱,而希望用一种给予的方式来强调自己的强大?
  一位女友,害怕生孩子,拒绝生孩子。理由是:世界这样不和平!她的悲观是发自心底的。我钦佩她的决心。但愿到了老年,她所期待的世界和平能如期到来。张曼玉也说,“9?11”之后,一点也不想生孩子。的确。这些都是不生孩子的理由。
  可是生育,却早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就代代相传了下来。一个人之所以出生是因为别人出生过,也是为着其他人的出生:正如他自身的增殖一样。如果不这样,人类便会灭绝。或者,那些不想生育的人会说:人类为什么一定要存在?它的目的是什么?它有什么意义?在我的宇宙中,存在就是意义。既然存在,就要出生。我已经在强迫我的孩子相信:人,生下来,是快乐和自由的,是可以去探险、求知、发现和创造的——不单单是为了死亡。
  我是乐观的、喜欢明亮的、整天笑呵呵的——那种傻女人。我就这样喜欢上了明黄。所以看到了这一顶黄帽子时,就有了想拥有它的欲望。戴上它后,我突然感觉自己变得“卡通”了。这一点黄|色,让我成了一个惊叹号——这么显眼,这么炫耀。走在大街上,我终于成了自己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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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 一朵终将开放的花(1)
  第14周
  “一个女人的子宫就像一个倒置的梨。这样的子宫孕育着一个孩子的时候,会扩展几千倍。如果让子宫恢复到未孕状态,需要至少42天的时间。”到孕妇沙龙听课后,我的笔记本上记下了这样一段话。
  没有子宫叫什么女人。作为一个女人的身体器官,子宫之所以比阑尾或者指甲更重要一些,是因为它直接是生育工具。子宫是婴儿的摇篮和养料库。没有子宫,就没有生育的可能。比之没有奶水的Ru房来说,子宫似乎是女人的代名词。没有||乳汁的母亲比比皆是,没有子宫的女人却寥寥无几。
  是一朵花——当我第一次以一个研究者的眼光打量子宫图时,不禁失声惊叹!而且是一朵没有完全被打开的花。半遮半盖,但却已经在吐露芬芳。谁能把我打开?一个子宫携带着一个问号。一个问号的背后是一个女人的一生。一生,全都与这一朵花有关。
  这样一个美丽得惊心动魄的器官,却是用来养育孩子的。它由子宫底、子宫腔、子宫体、子宫颈管、子宫颈、子宫口、子宫圆韧带等附件组合而成,四周和荫道、输卵管、卵巢相连。它是一个盆子,慢慢地膨胀起来。孩子就藏在它的包容中。像一个花蕊藏在花瓣中。
  看一张十四周胎儿在子宫中的图——胎儿很舒服地躺着,整个脊背全都靠在子宫壁上。占据身体二分之一位置的是脑袋,像一个硕大的圆葫芦;肚子凸起,是另一个二分之一,宛如一个小山丘;胳膊和腿都很纤细,豆芽菜一样,向内蜷着;长长的脐带却像一根风筝的线,拽着他,不让他倏地一下飞走了。
  美国人喜欢直接赞美。哪怕是赞美女人的子宫,他们也毫不吝啬自己的笔墨。且看大胡子男人惠特曼。他赞美女人说:
  你们是肉体的大门
  你们也是灵魂的大门
  在排列女性性别特征的时候,他的次序是这样的:子宫、Ru房、||乳头、||乳汁……这就是著名的诗歌《我歌唱带电的肉体》。
  而“自白派”女诗人塞克斯顿则直接写了一首诗歌,名为《赞美我的子宫》:
  我身上的每个人是只鸟。
  我拍击我所有的翅膀。
  人们想把你切除下来,
  他们办不到。
  人们说你空得无法测量,
  但你并不空。
  人们说你病得快要死亡,
  但他们错了。
  你像小学女生一样歌唱。
  你没有被撕裂。
  可爱的重物,
  赞美作为女人的我


  和作为女人的我的灵魂
  赞美这核心的生物,赞美它的喜悦
  我为你歌唱。我敢于生活。
  对于中国人来说,直截了当地歌颂一个器官,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中国人习惯的表达是“除去巫山不是云”。在外国人听来,这山和云怎么能与男女之事扯上边际。然而,这种“垂帘听政”的借喻法,正符合中国人的审美情趣。似乎,西方人更像是把手术刀;而东方人更像是把檀香扇。一个明了直白,一个朦胧含蓄。
  1980年代中期,中国诗人翟永明写出了《女人》系列组诗——从中可以看到“自白派”女诗人普拉斯对她的影响。在《独白》一诗中,她这样写:
  我,一个狂想,充满深渊的魅力
  偶然被你诞生。泥土和天空。
  三者合一,你把我叫作女人
  并强化了我的身体。
  今年夏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见到了和翟永明同时代成名的女诗人唐亚萍。她曾写过“黑色系列组诗”,充满了女性意识,很为中国读者熟知。十几年过去了,诗人依然是一头乌发,两只黑亮的眼睛,酒量大得惊人,气魄非一般男人可比。但却丝毫没有架子,率性,自然——活脱脱一个真女人。她已经不再年轻。青春的锐利已经随着时光的推移,内化到了心中。但那种超拔的气度,仍足以显现当年的勇猛。
  从1980年代中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我们那一点点女性意识的觉醒,都是建立在她们的肩膀之上。现在看来,那个时候的女诗人不仅承担了诗歌写作的任务,而且更多地张扬了诗歌之外的启蒙意识。女诗人们突然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奥秘,而开始重新审视起自己来。
  肥沃的子宫是女诗人最为得意的。这个器官与大自然的节拍最相配。生命由此而得以孕育。穿过树林,踏过溪流,女诗人决定不再为旁人而委曲求全,女诗人决定只为自己活。她不愿被男性的神秘所愚弄,她看清了人事的无常、荒谬。这个时候,自由不再是一个抽象而空洞的词语,她用它来反抗,并设法打开一条通向未来的道路。那些激越的诗歌,成了女诗人反抗社会世俗的武器。
  但是对于更大多数的女人来说,结婚生子是一个逃不脱的枷锁。她们的命运是一个轮回的水车,水常流,车常转。她们并没有太多的想法,那些自由或者解放的字眼与她们的生活实际没有太多的联系。她们所行走的,是一条千古不变的老路。
  生育是一个分水岭。借此,男人和女人有了本质的不同。男人一秒钟就完成了生育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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