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人生-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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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是接受新闻局和历史博物馆的安排,去美国长期讲学。
“想想,值不值?”奶奶对老爸说。
“这房子,你刚住进来一年多,还没摸清楚开关呢!”老妈说。
“如果你站在这个山头,羡慕另一个山头更美,第一件事,就是走下这个山头!”老爸说。
老爸走的那天,我只记得他对我发了脾气:“老子走,我居然都不送到楼下来?”
我怎么知道,他一去,就是好几年?
我怎么知道,他一去,竟改变了我的一生?
“告诉你,怕痒的男生,将来会怕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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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赞赏地对我说:“你将来不怕老婆了!”
六岁的爱情与权力
当我上小学的时候,台湾还没流行绑架小孩。尽管如此,我总有一个保镖跟着——七十一岁的祖母。
她把我送进教室,帮我开窗子,有时看地上太脏,还帮忙扫扫,又说说这个、指指那个,再叮嘱一番,才离开。
所以同学都说:“刘奶奶是老班长。”
权力的滋味真正的班长,是我的四个死党之一,如果说我喜欢上学,不如讲:我喜欢去找我的死党。
老师没进教室之前,班上几乎是由我们四个死党来管,我是副班长,权力第二大。才六岁,我已经感觉了“权力的滋味”。
但权力更大的,是那些六年级的学长,挂着“纠察”的臂章,耀武扬威地冲进来,对我们吼,然后大模大样地,在黑板上写下“安静”两个字,再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被他们抄了学号的同学,常吓得脸发白。
我们管他们叫“走狗”,自以为挂了一个臂章,就了不起。
六岁,我也看到了高年级“权力的滋味”。
每天早上,只要不下雨,全校的学生,都要在操场做体操、唱国歌、升旗,还有听校长训话。
我们最怕的是训导主任。校长在上面训,主任在下面巡,我一直到今天,都记得他的眼睛,好象探照灯,扫过来、扫过去。
据说他以前是个蛙人,蛙人出拳,一秒钟就能叫人躺下,上面把牙齿打断、中间把胳臂扭断,下面把小鸡鸡踢烂。
“时候,校长在上面讲话,主任会在队伍里吼:”站直了!像个人样!“
据说愈高年级的学生,愈怕他。看到他,好象见到神。当然,也可能是见到鬼!
六岁,我了解了大人“权力的滋味”。
拉屎的联想主任也有仁慈的一面,就是当太阳太大,小鬼们实在撑不住的时候。
他会叫我们蹲下来。
但是才蹲一下下,他又吼:“把一只膝盖放在地上,半蹲半跪!两条腿蹲着,难看死了!像在拉屎!”
直到现在,我二十岁了,每次跟同学一起玩,蹲着,我会很快地改为“半蹲半跪”而且觉得别的同学都像在拉屎。
我相信,他们绝不会有这种联想,因为他们没“蹲过坑”,他们都是“坐抽水马桶”长大的。
我也相信,当有一天,我向女友求婚,她一定会以为我在向她下跪。
而我,在心里,其实是蹲着。
不怕老婆训练小学一年级,我们最爱玩的是“哈痒”。
每个小孩都怕哈痒,于是这个哈那个,别人又来哈这个,又躲、又笑、又叫,闹成一团。
有一次,老妈到学校来,看见我们玩哈痒,她居然吓了一跳,好象那是天大的危险事。
“在走廊、楼梯上哈痒,太危险!”老妈说:“一不小心,就能从楼上滚下来。”
她没有禁止我哈,知道禁也没用。
她用了个绝招。
叫我站着、不准动,由她来哈痒,全身都哈,连脚底也不放过。
起初,我简直笑死了,一笑就挨骂。
每天锻炼下来,我居然不怕了。
“告诉你,怕痒的男生,将来会怕老婆!”老妈赞赏地对我说:“你将来不怕老婆了!”
六岁,我已经自许:“将来做个不怕老婆的男人”。而教我不怕老婆的,竞是做我老爸老婆的老妈。
六岁,我真开始喜欢女生,我发现了一个“她”——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
我管她叫“我的伊莉莎白泰勒”。
我常站在桌子上,高喊着:“我的伊莉莎自泰勒,我为你而死!”然后,从上面跳下来。
有一天,我叫“她”哈我痒:“你来哈哈看!我不怕痒!哪里都不怕!我将来不怕老婆!”
她哼了一声,掉头走开。
六岁,我开始怀疑“不怕痒的男人,是不是真能不怕老婆?”
告别了!我的死党和爱人在光复国小,我才读了一年多。老爸常说,这一年多的课程,使我奠定了后来学中文的基础。
“如果你没进过国内的小学,今天的中文不可能学得好。”老爸说:“大家一起学,那是一种感觉。觉得自己不孤立,觉得学习是一种责任。”
虽然出国的一、两个月前,奶奶和老妈已经不断对我说,要准备出国的事。
却直到最后两天,我才有真要出国的感觉,那是从老师和死党的眼睛里看。
“你要去多久?”
“你会不会写信给我们?”
我的死党问我。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降旗时,国旗缓缓下降,天边有个红红的大太阳。
我的奶奶仍然在国父纪念馆的同一棵树下,等我。
我们一起,再一次经过学校大门回家。
我觉得好遗憾——死党不能跟我一起去美国。
伊莉莎白泰勒没有哈我痒。
我没能长上六年级,尝尝另一种“权力的滋味”。
第九章 少年行
小孩的离别是这么简单!
他没有权利带任何东西,因为他自己是被带的东西。
离别,很轻也很重!
虽然家人总是对我说,要带我去美国,甚至大楼的管理员都跟我道别,但直到老妈在机场抱着外公、外婆哭,我才真正确定自己是要远行了。
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走得那么匆忙。到今天,我都记得临走时,蹲在地上玩机器人,老妈从身后叫我:“走了!记着拿你的小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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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便转身,提起包包,追出门去。
走,就是这么简单!
但是从心里接受“离开自己生长八年的土地,去另一个国家,说外国人的话。读外国人的学校。交外国人的朋友”,却是多么困难!?
小孩子没有发言权,大人的命运就是孩子的命运,只有跟着大人走。
奶奶有发言权,但她不发言,她的儿子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在飞机上,我哭着喊:“忘了带会打转的机器人!”
“就算没忘,行李也装不下!”老妈说。
“爸爸寄来的古董玩具(老爸在美国跳蚤市场买的)也忘了带!”
“美国多得是。”老妈说。
“我的枕头忘了带(那是我每天都要摸着尖尖、闻上面熟悉的味道,才能睡着的)!”
“息死了!早该扔了。”老妈说。
“还有爸爸刚寄来的跳豆(那种因为里面有虫,而会不断自己跳动的豆予),还在跳呢!”
“马上就不跳了!”老妈说:“叫你爸爸再给你买!?
小孩的离别就是这么简单,他没有权利带任何东西,因为他自己是被带的东西。
老爸的颜色老爸站在出口等我们。
没有鲜花、没有拥抱、更没有亲吻。他是一个不在外面表达情感的人。
只是,走了几步,他突然停下来问我:“你是不是脚扭到了?为什么走路一腐一腐地?”
我惶惑地摇摇头。
他一边走,一边用奇怪的眼光看我,最后得到了结论:“这小鬼,平常一定总是被大人牵着走,所以两条腿变得轻重不一样。以后能不牵、就不牵,让他自己走路!”
我知道——日子又难过了!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奔驰,老爸一边指点大家看窗外的景色,一面说他跑了多少地方,才买来一架钢琴。
他的脸上显出十分得意的颜色。
三年前,他提了两个装满笔墨纸和画轴的箱子出门,在他二十九岁生日的前五天,抵达大雪纷飞的维吉尼亚。
他的薪水不高,但是经常开画展。展览、演讲、示范挥毫、向洋人介绍中国文化,就是他来美国的工作。
他箱子里的画少了,换成我们的“家”。
你的家、我的家!
车子在一长排红砖的房子前停下,我们是其中一户。
房前有个小院子,正开着紫色的鸢尾兰。
老爸把大家的行李抬进房间,便将我带到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一盒牛奶给我:“多喝牛奶!喝得多,长得大!将来不被洋人欺侮!”
他又带我去看钢琴,并走到地下室。地下室有一个酒吧台和许多五彩的灯光,都是上一任屋主留下的。
“你觉得这房子怎么样?”老爸得意地问。
“你的家比我的家大!”我说。
当天夜晨,躺在新枕头上。虽然窗外比我在忠孝东路的家,不知安静了多少偌,却翻来翻去,睡不着。
妈妈进来看我。抱着她,我哭了:“我想回家!”
妈妈也掉下了眼泪……
每次,看到有褐色卷发的女孩上车,我的心都一惊,觉得那会是莉莉我的初恋
第一天从学校回来,老爸站在家门口等我。
“学校什么样子?”他问。
“绿色的!”
“我问你学校什么样子,不是问你颜色!”老爸瞪着我。
我没出声,低着头,强忍着,不让泪水滴下来。在学校一整天,我都是这样低着头,盯着地上看,我只记得绿色——学校的绿色地毯。
到美国的第二天,老爸就带我走到路口,指着不远处、一个尖顶的教堂说:“过两个礼拜,送你进那学校。”
我只看到教堂,和它前面的停车场,没见到学校,心想:“原来美国人上教堂,就是上学。”直到上学的前一天,老妈带我去注册,绕过教堂,经过一大片红砖墙,看到一扇小门,上面挂了一个白色的十字架,下面写着一行小字“圣家(Holy…Family),几个穿蓝色的宽条纹制服的小孩,主动跟老妈打招呼,我才知道原来学校躲在教堂后面。
老爸决定送我上天主教私立小学,大概因为听说去公立小学的东方孩子,常因为种族歧视而挨揍。
这里的同学果然很友善,他们排成一行,跟我握手。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同学问。
我怔了一下,不懂他说的话。四周所有同学居然一齐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惊慌地愈不知所措了,终于想起自己会的一句,低着头,小声说:“我不知道!”
一下子,全安静了。接着整个教室笑成一团。老师赶忙挥手,把笑声压下去。
“他叫‘轩刘(ShiuanLiu)’老师拿着资料卡,念出我的名字。她的发音很怪,读成了‘尚卢’。”
因此,我就变成了“尚卢”。
其实没来美国之前,我已经会了英文的大小写,也学了几句基本的会话。
但是那天,我为什么连最简单的一句,也没听懂呢?
我发觉,跟老爸、老妈学的英语好象不管用,因为美国孩子都不那么说。即使说,也不是那个调调。学英语,由过去最没道理的事,从上学的第一天,变成我心里最重要的事。
我知道:如果我不学,我会孤独。
如果我不学,我会被欺负。
如果我不学,就像上学的第一天,即使别人不侮辱我,我也会有被侮辱的感觉。
这就是,为什么每个半句英语不通的孩子,到美国没多久,英语都能讲得叭叭叫的原因。
把你丢进去,让你浮浮沉沉、自生自灭,你不想淹死,自然就会了。
而且,父母的教育水准愈差,他们孩子的英语可能说得愈“道地”,说得没一点中国腔,跟老美一模一样。
因为,他们的父母没有以自己不标准的英语教孩子,孩子完全是跟美国人学的!
对我的导师,一头蓬松白发、五十多岁的普兰蒂太太(Mrs。Pruntey)来说,我必定是她教学生涯中的一大挑战。
她把一个小笔记本和一枝铅笔交到我手上,看着我把黑板上,她规定的功课,一个字、一个字地照抄下来。
我只是照抄,不懂字的意思,也不知道单字与单字需要间隔。
但是普兰蒂老师,并不立刻纠正我,更从来没帮我抄过一个字。她只是不断点头:“很好!很好!”
我感谢她,她懂得教语文的道理——把我丢下去,让我自己挣扎。
挣扎中,学得最快。
我也感谢莉莉(Lily)。她是希腊人,有着一头深褐色的卷发,和像日本卡通娃娃一样大大的、湖水般的眼睛。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搭上线”的。
只记得每次,我都用一个耸耸肩,加上手势和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