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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一夜绯闻:绝色特工不好惹-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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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暗叹他们的新老板真有魄力也真有面子的时候,某狐却摇摇脑袋说:“不要什么大牌音乐人来打造,给我十天时间,我出一趟门,十天之后肯定会带着一首歌回来。”

她这话不是第一次说,当时黎青在的时候她也说过,而且黎青也已经答应了。

不但答应让她自己来做,还答应给她报销个往返机票。囧。

但那是跟黎青说,黎青给她选的几个音乐人虽说也不错,但最多也就是在大陆地区数一数二的。可是现在夜归来拿出来的人,可是比当初邵凝给自己跟景怡找的那一个要上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

大家觉得文初初太不识抬举了,她是怎么做到的居然可以拒绝这位夜总的安排?

夜归来在人们心里,俨然一个神一样的存在。要说以前黎青的话是圣旨,那同样的话从夜归来嘴里说出来,那就是神的旨意。谁敢不从?

却偏偏文初初敢。

大家都在等着看夜归来的反应,第一次会议就驳了他的面子,这要怎么收场?

就连阿刊都替她捏了把汗,心说这女人又搞什么,老板刚上任,就不能老实一点吗?

可惜,人们还是没有能看到夜归来发怒的样子,他甚至都没有一点点表现出来不高兴,反而是冲着轩辕狐优雅一笑,然后说:“这没有问题,文小姐如果需要公司方面有什么支持,我会尽全力。”

唉,众叹,夜归来真好说话。

轩辕狐也眯起弯弯的眼睛跟着笑,“我一会儿会让阿刊跟你说我的需要啦,夜总放心。”

她开口叫他夜总,又换了夜归来和煦如春风的一个笑。

大家瞬间就觉得,冬日的深夜,一下子就暖了起来。

阿刊抚额,什么需不需要啊,不就是报销个飞机票么,他知道这女人肯定是在想着这个。

可是……该死的文初初,你为什么就不能像跟黎青说话时那样,直接把要求在这里说出来就完了,干嘛还要一会儿再让他去啊!天哪!对着那么完美的一个男人,他……他会脸红了啦!

会议结果时,是夜归来先走了出去,却没有离开公司,而是去了早已经为他准备好的办公室。

阿刊跟在轩辕狐的身后,低着头,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

轩辕狐看不下去了,一胳膊肘撞在阿刊肚子上,狠铁不成钢地说:“我是在给你争取机会好不好?你给我争口气,面对爱情要敢想敢做再敢当,去跟人家说句话都不敢,还好意思玩同性恋。”

“噗——”阿刊差点没血溅三尺。

这女人,你说话不这么噎人能死啊啊?

最终,还是阿刊唯唯诺诺、扭扭捏捏地进了夜归来的办公室。

☆、瑞士女孩格尔桑

于是外头又有人议论纷纷——“靠,不是我们都走错路子了吧?难讲夜总喜欢的不是女人?”

“文初初太牛了,怪不得她自己不主动争取,搞了半天是想把阿刊推上前线。”

“难道说我们终于翻身了么?从今往后就是我们把纪纪人往□□送了么?”

“我好伤心,夜总怎么可以……”

好吧!轩辕狐后悔了!

这帮女人想像力太丰富了吧!她只觉过是在面对夜归来那张脸的时候,真的有点不太好意思谈钱的事情,这才让阿刊去说啊!怎么到了那帮女人嘴里,就成了夜归来要潜规则阿刊?

这个世界太玄幻了!

她一头扎进茶水间,一杯速溶咖啡喝完,就听到邵凝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夜总说的那个人你都不要,我真想不明白你到底想要一首什么样的歌!”

某狐转过身,笑嘻嘻地看着邵凝,问他:“怎么,不相信我?”

邵凝很干脆地答:“是有点儿。”

她伸手拍拍他的肩,“安啦!听我的没有错。什么大牌音乐人,扯蛋的。”

一边说话一边冲着空气挥手,殊不知,那慵懒又俏皮的模样在不经意间就落进一个人的眼底。

隔着一扇玻璃墙,在那个能透落月光的拐角,夜归来倚窗而站,本来平和的心绪就在这一瞬间轻起波澜。

有一根神经被那个猫一样的女子轻轻扯动,特别是她说“扯蛋的”这样的话时,那感觉,像极了一个人。

……

轩辕狐订了三天后的机票,从S市到瑞士苏黎世市。

而她要见的人,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叫格而桑。

那小姑娘是很多年以前她从中东的一片战火中救下来的,那一年格而桑六岁。可她并不是中东地区的小孩,轩辕狐见她白肤碧眼,欧洲那一带人的特征,可是一开口,却说的全是中东那个国家的语言。

将人救出时,格尔桑的双眼已在那场战争中毁掉,她始终没有看到过自己的救命恩人是长成什么样子,却牢牢地记下了她的声音和她说话时那种带着明显个性特征的语态。

轩辕狐就是通过这一点对那孩子另眼相看的,一个对声音和语感如此敏感的小孩,她应该有属于她自己专长的一面。

她将格尔桑辗转带去瑞士,托给一个孤寡的庄园主抚养,那庄园主年近八十,一生无子无女,对格尔桑宝贝得什么一样。

轩辕狐知道格尔桑可以生活得很好,却没想到才短短一年的时间,那孩子的音乐天赋就显现出来。

只是格尔桑的琴只弹给两个人听,一个是救她活下来的姐姐,另一个便是养她继续活下去的爷爷。

庄园主在格尔桑十岁那年故去,而今,格尔桑一个人住在苏黎世湖畔北岸的家里,有几个佣人陪着,到也自在。

轩辕狐曾经那么努力地去保护那小孩不被国安局的人发现,不是她心善到何种程度,只是在救下格尔桑时,她那双无救的大眼睛,像极了小时候刚刚遇到长官时候的自己。

☆、头等舱的浪漫童话

出发那日,天气放晴,一连阴了几日的天空总算是见了太阳。

从S市到苏黎世机场,飞行时间差不多十六个小时,懒人一般都最会享受,特别是她的往返机票公司报销,那轩辕狐没有理由不坐头等舱。

有人说,头等舱是最容易发生故事的地点之一,有很多浪漫又唯美的爱情都发生在头等舱里的那惊鸿一瞥,也有很多灰姑娘认识了头等舱的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是轩辕狐的头等舱之旅,却被她冠上了这两个字——“惊悚”!

是的,太惊悚了,她做梦也没想到夜归来居然也坐了这班飞机,而且位置就在紧挨着她的旁边。

她看到他的那一瞬,就有一种冲动,想转身就跑。怎奈那夜归来先一步开了口,扬着温雅的声音跟她说:“文初初,你好。”

她不好,一点都不好!

轩辕狐郁闷了,她不想跟夜归来挨着坐,会紧张,会总是控制不住地去想这人到底为什么会给她带来那种奇怪的熟悉感。

可是又怎么都想不起来,这就让她非常不开心。

人家已经主动打了招呼,再装作没看到也不大好,她赌气地坐下,闷闷地看了一眼夜归来,没吱声。

夜归来笑笑,也没再说什么,淡定地看他的英文报纸。

但某人就有点紧张,这种紧张就好像是一个小学生坐在老师身边,任何一个动作任何一句话都要思量好久才说才做,那感受就好像是为了在他面前留下好的印象一样。

轩辕狐不明白这是为啥,她从来做什么都只随自己性子,什么时候被外界环境影响过?

但自从这夜归来出现,好像在无形之中她就给自己下了不少约束。她本来将这种情况归罪于夜归来的长像和气质,觉得这个人的总体感觉与人类差别太大,有点超凡脱俗,任何人见了他都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距离感。

可是后来就发现其实不是这样,她是个无神论者,夜归来就是真神,她也不见得会有多少顾及。

或许就是那种奇怪的熟悉,让轩辕狐在行为上就产生了自我约束,她甚至觉得这种约束是那部份被遗忘的记忆里的另一个自己。

可至于是不是真的有一部份被遗忘掉的记忆,那还是个未知。

她咬牙忍着这种憋屈,忍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忍不住了。

某狐一拍面前的小餐桌,身子一扭,面对着夜归来怒问:“你认不认识我?”

夜归来点头:“当然,刚刚我已经叫过你了,我麦田旗下的歌手,文初初。”

轩辕狐深吸了一口气,就得自己面对着的不是自己的老板,而是一个王子,儒雅得让人没有办法对他发一丝脾气。

可她心里就是有气,气他明明认识她,却能憋得住两个多小时都不说一句话,不觉得很尴尬吗?

好吧!跟他生不起来气,她就只能跟自己生气,于是在接下来的飞行中,轩辕狐折腾了空姐十二次,机长五次,去了洗手间九次……

☆、你不怕我睡了你?

终于在她弄洒了一杯咖啡时,夜归来主动抓起了纸巾来帮她擦拭小餐桌。浓郁的咖啡溅了几滴在她米白色的毛衣上,他修长的手指便轻抓了她的一只手腕,然后微微抬起,以便另一只手捏了纸巾去帮着吸拭干净。

可到底是白色衣物,擦得再及时,也留了几抹印痕。

他见擦不掉,便说她:“你看看,也不小心一点。”

轩辕狐忽然有点心烦,一甩胳膊,从他手里把腕挣开,开口问去:“你是不是对谁都这样好?”

他摇头:“也不见得,至少那个需要帮助的人得在我身边,又恰巧被我看到,而同时我也有时间能够腾出手来。所以你看,想要得到我的帮助,也不是太容易的。”

轩辕狐突然就眨眨眼,狡黠的目光又透了出来——“你就不怕我是故意订了这班跟你一样的航班,故意接近你,故意弄洒了咖啡,就为了能让自己跟你拉近关系,再借着你上位么?这是娱乐圈的成名法则,你怎么也不防备着点儿?我以前自杀过一次,醒了之后就听说了这么一句话,说是混在娱乐圈里的女人,不能想着一夜成名,那所谓的一夜成名不过是一睡成名,所以我们要多想想跟谁睡,才能睡出最大价值。夜总你看,你正是一个最好的对象。”

夜归来笑得肩膀都跟着耸动,好像轩辕狐给他讲的是一个绝世好笑的笑话。

一直笑到她瞪圆了眼开始不高兴了,这才摆摆手说:“不怕,因为是你先订的机票,我看到你订了,才订的跟你同一班。”

她囧。

他却反问:“怎么,怕了?”

“不是。”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我文初初怕过什么呀!你还能把我吃了不成。再说,就算你真把我吃了,那占便宜的估计也是我。”

夜归来无奈地摇头,当她这是疯话没再理会,却将话题转向另一个领域——“可不可以说说你此行的目地?”

“嗯?”轩辕狐不解,“目地就是找人写歌啊!”

“可是找的是什么人呢?”他摊手,“我并没有听说过苏黎世这边有这方面的能力,哦,可能是民间的,我不认识。”

“对。”她点头,“是民间的,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十几岁的小姑娘。”

一提到格尔桑,轩辕狐来了兴致,心情也大好起来。总算是漫长的飞行时间有了话题来打发,她便给夜归来讲——“你别看她年纪小,可是乐感真的是天才级的。她只要坐在钢琴旁边,随便按上那么几下,就是一串旋律奇特又动听非凡的小曲。你们所谓的那些大牌音乐人在我看来一文不值,到是我的格尔桑,真真的是个无价之宝。”

“格尔桑?”他也兴致很好地与她交谈,“是那孩子的名字?”

“是的,格尔桑。”她轻皱了下眉,食指很随意地支在唇边,想了一会儿,再道:“这是她的名字,但是姓什么我也不知道。又或者她本来也不叫格尔桑,但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很小,又刚失去父母,说什么都说的稀里糊涂。”

☆、温馨又融洽

“你说是格尔桑,那就是格尔桑好了。”夜归来说,“名字不过是个代号,随便怎么称呼,只要知道叫的是谁,那就达到了目地。”

“就是这个意思!”轩辕狐很赞同夜归来的说法。

几句对话,两人之间也算是缓解了之前的尴尬,甚至轩辕狐觉得,只要自己不刻意去想那该死的熟不熟悉,她跟夜归来之间还是可以有些共同语言的。

至少这个人很好沟通,你不需要担心你的话他接不上,他也不会说些对方有可能会不明白的来。所以,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交谈中,她觉得气氛还是十分融洽的。

气氛一融洽了,人便自然的就会放松下来。

于是轩辕狐就又成了轩辕狐,偶尔伸个懒腰,偶尔跟空姐要几块糖来吃吃,偶尔把两条腿蜷上来抱着,偶尔双手比划着给夜归来讲些好玩的事。

她说当艺人真的很有趣,可以风风光光地站在舞台上,听着台底下歌迷影迷的尖叫,听着他们一声声地喊着文初初文初初,那种全世界都知道她是谁的感觉真好。

他开始在她的神采飞扬中微微走神,开始在她习惯性地表现出一种特有的慵懒时微怔沉思。

轩辕狐是多敏感的人,一个细微的变化都能让她察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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