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欲中的挣扎惑-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志豪也去洗了澡,把被她吐脏的衣服换了。这样,他们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又在极度疲倦中沉沉地睡去了。
早晨,林志豪醒得很早,他为杜芬芬和自己买了早点。为了避免同时去学校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林志豪拿着早点就先出门了。
杜芬芬半小时后醒来,吃完早点也出了门。
这一周正值五一前夕,所以要连续上七天的班,接下去就是放七天的假。这一天已经上到第五天,大家都有点累了。在这五天的时间里面,杜芬芬发现每日的工作都比较单调,办公室的环境也很单调,但是在单调中她却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那就是他到林校长办公室去请教问题或者批改作业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隔壁办公室那个略微发胖的语文老师(后来她知道她叫邱丽萍),她经常有事没事地从林校长办公室门前来回走动,一会儿拿着草纸去厕所(她从另一头走更近,但她总是从这边走);一会儿去水池洗东西,而且总是一趟一趟地拿东西去洗(比如她可以把苹果和杯子同时拿过去洗,却要分作两趟);一会儿……她走起路来比较慢,一双高跟鞋总是很深沉地敲击着地面,发出“笃笃笃”的响声。她每次经过办公室的时候,一双眼睛总要直勾勾地往里看,目光幽幽的、里面有期盼也有渴望;看到林志豪在,她的目光似乎想要粘在他的身上而舍不得离开;而如果林志豪不在,她的目光中就流露出很明显的失望。有的时候,她看到杜芬芬探询的目光就流露出一种揾怒的神色,好像担心别人窥破了她内心的秘密。
杜芬芬有点讨厌这个女人,说不清楚为什么。经过这么几次目光的较量,后来她再走过来的时候杜芬芬就低头做自己的事情不再看她。现在不用看,只要一听到她独特的脚步声就知道一定是她来了,而且她来的时候仿佛有一种很强烈的磁场,能让办公室里的人不用眼睛看也能感应到她的那种直勾勾的目光。
……
终于到了第七天,明天就可以放长假了。大家感到松了一口气。一下班,大家都出去玩了。女同事们都相约出去逛街了。有些男同事则一起去吃饭了。
邱丽萍在学校里很少有合得来的人,所以,她一个人去逛街了。她骑着她那辆自行车逛完一家店又逛另一家,试了一件衣服又试另一件,并且乐此不疲。逛了一整个晚上逛到所有的店都打烊了她也没选中一件衣服。
她感觉到有点失落。更为糟糕的是,在回家的路上,她的自行车坏了,只好推着走,而走了半天也没看到一个修自行车的摊。
“怎么啦?这么晚了一个人在逛街啊?”林志豪不知几时出现在她面前,今天他骑了一辆摩托车。
“我刚逛完街,自行车坏了。”她说。
“这样啊,”林志豪笑着说,“我刚和几个朋友吃完饭呢。这么晚了,应该没有修自行车的摊了。这样好了,你干脆把自行车停在这里,明天白天再找人修。我先送你回去。”
“那谢谢你了。”
坐在林志豪的摩托车上,邱丽萍感到非常的幸福,她用双手搂着他的腰,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背上,想象自己和他是一对情侣,她不由得微微地笑了。
()免费电子书下载
第一章(九)
邱丽萍以前在一所乡中教书。他老公在H市的一家外贸公司上班。夫妻俩一直分居两地。后来她考取了研究生,经过几年的苦读、取得了硕士学位,后又通过他老公的关系调到了H市的这所大学。她来这所大学才一个多学期。这段时间正巧有一个语文老师怀孕了,身体有点弱、需要保胎,所以从刚怀上就开始请假了,这样,学校里正好缺少一个语文老师,她是以代课老师的身份来这里的。所以,有时候她总感觉到自己矮人一等。本来以为调到H市以后可以和老公长相厮守,没想到老公升职了,比以前更忙了,而且经常出差,还经常出国,有时候一去就是一个月;与以前相比,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反而更少了。她有一个儿子,今年9岁、读小学二年级了,平时都由他爷爷奶奶带;她有时候去他奶奶家里把他接回家,有时候就懒得去接。而她平时又几乎没什么朋友,所以一个人时常感觉到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寂寞。
今天晚上,她笑得很开心,她平时给人的感觉总是幽幽的、阴气很重,这是她好久都没有露出过的灿烂笑容。
“是往这里走吗?”林志豪问。
“是啊。”她说,然后闭上了眼睛,一脸陶醉的表情,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林志豪突然问:“到了吗?”
她睁开眼睛一看,叫了起来:“哎呀,过头了!”
于是又往回开。到了她们家的楼道口,她都舍不得下来。犹豫了片刻,她对他说:“上去坐坐吧,喝杯茶。”
“下次吧,今天不早了啊。”他说。
“我们楼道的灯坏了,黑乎乎的我一个人上去挺怕的,你送我上去吧。”
“那好吧。”
在送她上去的时候,她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他感觉到她的手很柔软、很温润。而她的手臂和侧面也总是时不时地轻触到他,使他体内的荷尔蒙不安分起来,他又联想到了那天她在紫色轻纱下若隐若现的那个肚脐眼。
四周一片黑暗,不能够用眼睛看清对方,只能够用感觉去感知对方的存在。有时候,在黑暗的笼罩下,反倒觉得更安全。
“哎哟!”她突然尖叫起来。她的高跟鞋踩了个空,脚一扭,就整个人向林志豪倒去。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林志豪就以拥抱的姿势把她紧紧地抱在怀中了。
她整个人都靠在他的身上,他扶着她艰难地一级一级地上去。终于到了家门口。
“进去坐坐吧。”她又说。
这个时候他觉得不好拒绝(她的脚受了伤),又似乎是不愿拒绝,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似乎感觉这扇门有很大的吸力,把他给吸了进去。
她的家装修得十分豪华,家具电器也是最新式的,最醒目的是客厅中那台背投式液晶显示屏的电视机。他不是很懂装修材料的好坏,但是从墙上的壁画、以及灯光的层次感来看这个装修是经过专业设计师的精心设计的。“他老公这么有钱,她怎么还骑一辆旧自行车呢?该不是为了减肥吧?”他暗自想。
“坐一下。”她边说边从酒柜里拿出一瓶洋酒来,同时又打开了萨克斯音乐。他们边喝边扯着一些话题。
“你老公呢?”
“他出差,难得回家一趟。”
“那你一个人也挺不容易的啊。孩子呢?”
“在他奶奶家呢。”
……
这个时刻,他预感到可能会出什么事情,但是就是没有力气站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到今天晚上她特别性感,一头卷卷的长发松松地、乱蓬蓬地垂散开来,一个个发卷像是一个个漩涡、令人迷乱;而她的眼神也带着几分醉意。
她忽然用手去揉了揉那只受伤的脚。
“还疼吗?”他问。
“嗯。”她说着,脱了鞋子和袜子,把脚架在沙发上揉搓起来。
他犹豫了一下,把手伸过去放在她的脚上,帮她揉起来。她顺势把脚架在了他的腿上,任由他耐心地按摩起来,而自己则歪着头看着他。她忽然轻轻地俯下身去用手抚摸了一下他的头发。于是,两个人突然像爆发的火山一样以足以把彼此融化的温度迅速纠缠在一起,在那张长沙发上缠绵。
他感觉到她的手像一片轻盈的落叶一般拂过他的脸颊、轻轻地摩挲着他的脖子、然后落在了他的胸部,缓缓地揉捏着他的Ru房,又用嘴巴去吮吸他的||乳头、一边用舌头搅动着;她的手继续向下滑,很慢很慢,一寸一寸地,似乎要勾起人无限的遐想,滑过他的肚子、肚脐眼、继续向下滑去……由于兴奋和激动,他低声地呻吟着,并且爆发出无穷的力量,由被动而变为主动,最后到达近乎疯狂……
()
他们疲倦而又舒坦地躺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想动了。她感觉到很长时间以来那种压抑的感觉得到了释放,于是露出了满足的表情。而他也从她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激|情,一种他妻子不能带给他的激|情。但是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一点复杂,似乎有某种顾虑,当然,也带着一种满足后的疲惫。也许从此以后,他会迷恋上这种感觉。
第一章(十)
对于有的男人来说,拥有了完美的女人,却开始喜欢不完美的女人;就好像吃惯了山珍海味,却开始喜欢吃青菜萝卜。林志豪就是这样的男人。无论是从外表还是内涵来看,方晓菲都是近乎完美的,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淡淡痕迹把她打磨得更为成熟优雅。然而他现在开始对这个叫邱丽萍的胖女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性趣。
那天他回到家已经凌晨两点了。方晓菲坐在沙发上睡着了。看得出来,她一直在等他。他打开手机一看,天哪!竟然有二十多个未接电话,都是她打来的。他想起刚才在缠绵的时候接连有两个电话,他嫌烦就把电话机给关了。正在想如何去圆这个谎,这个时候,她醒来了。
“回来啦。”她看着他说,“回来了就好。外面的应酬多也挺累的。知道你们当领导应酬是推不掉的事情,不过以后可别太晚了,别把自己搞得精疲力尽的。你看你,一股酒气,一定是喝醉了不敢立即回家吧。还有,你的手机没电了,别忘了充电啊。我先去睡了,你洗个澡也早点休息。”
说完她就进卧室了,留下他一个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突然没有了一点睡意。他一边暗自庆幸自己不用去圆这个谎,妻子就已经为他准备了最佳答案;一边半闭着眼睛,在云雾缭绕中回味刚才所有的细节,感到意犹未尽。想到从明天开始可以有一周的休息时间,他感到无比惬意。
五一期间是旅游的黄金周,他们本来打算一起出去旅游。但是前段时间他丈母娘正在住院(腰椎上长了骨刺压迫神经,需要手术),他老婆要照顾她,所以就没有时间去旅行社预定。等到后来她丈母娘身体基本恢复了,他们再想要去预定却已经太晚了,五一期间的行程都已经被订满,所以只好作罢。现在他在暗自庆幸幸亏没有订成,他感觉和老婆一起去旅游应该是一件很乏味的事情,不如抽空去和邱丽萍约会。
五一节那天,艳阳高照。街上人山人海,马路两边还摆满了花。商业区十分喧闹。音响店里的两只大音箱正对着大门口唱着:
“猪!你的鼻子有两个孔,感冒时的你还挂着鼻涕牛牛。
猪!你有着黑漆漆的眼,望呀望呀望也看不到边。
猪!你的耳朵是那么大,呼扇呼扇也听不到我在骂你傻。
猪!你的尾巴是卷又卷,原来跑跑跳跳还离不开它。
哦~~~”
最为热闹的是步行一条街,那里全是昂首挺胸的女人们和拎着大包小包汗流浃背的男人们。也有几对年轻的情侣,亲密地手挽着手,有的手里各自拿着一串糖葫芦串在吃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那时他们还不存在谁征服谁的问题,只是尽情地享受着爱情的甜蜜,一如他们手里的糖葫芦串一样美味可口。他们不晓得,这糖葫芦串是吃一粒少一粒的。
林志豪被老婆拖出来逛街,感觉很无奈。他就是不明白女人这种动物,平时做一点事情就喊“累”;可是在街上一遍又一遍地压马路,却从来不喊累,更为令人称奇的是,穿着那双尖头细跟的高跟鞋,居然能维持这么好的平衡一走就是好几个小时。
一家卖运动休闲服的专卖店里传出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门口竖着一块大牌子,写着“全场十五元起”(但问题是这个“起”字让人颇费思索),一个女营业员拿着喇叭站在凳子上不住地喊:“便宜啦,便宜啦,全场十五元起,快过来看看啊!”
“走,我们过去看看。”方晓菲拉着他的手,走了进去。她东挑挑、西拣拣,从这件摸到那件,端详再三、犹豫再三,经过深思熟虑以后终于挑出一件;穿在身上,对着镜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进三步、退三部、转个圈再照,像是在跳交谊舞,那样子,像是在自我陶醉、又像是在自我批判。
“我感觉这衣服穿着显年轻。”方晓菲说。
“嗯,你本来就年轻。”林志豪答。
“你觉得好看吗?”
“嗯,好。”他面无表情的回答,不耐烦地东张西望。
“你看也不看怎么知道好不好?”她有些生气了。
“我在看呢。”他说,心想,不知道她有完没完。
“但是我觉得这种衣服没气质。我现在这个年纪穿这种衣服会不会显得有点扮嫩哪?”她又说,像是在说给他听,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