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妻养成记-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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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胡思乱想,风大了,我们也该走了!”感觉到慕容晓晓瑟缩了一下,便搂紧了她,不舍的放开她甜蜜温润的双唇,沉声说道。
——第二天——
“晓晓,把这个鸡蛋吃了,你现在还长身体呢,要多吃点,等会儿飞机上的食物没什么营养!”洛思哲将剥好蛋放在慕容晓晓的盘子里。
“老大,听说没有,昨天晚上故宫出事儿了!”方青边吃着早点,边八卦着。
“什么?”慕容晓晓一听这话,差点儿被口里的食物给曀着。
“急什么呢,慢慢吃!方青,什么事?”洛思哲边帮晓晓顺着背,也奇怪的问着方青——怎么就有这么凑巧的事呢?
“我早上出去跑步,听见门口的老头儿说,昨晚故宫出事儿了!原来一个妃子住的房间,床上的被子铺开摊在床上,象是有人去睡过;原来放在首饰盒里的一个珠头金钗,早上被人发现放在梳妆台的正中间,象是有人试戴之后,又放下的!据昨晚守夜的人说,他们在入夜的时候,还听到了一声长长的叹息,和一阵细密的脚步声。那叹息声象是个男人,而那脚步声却象是一男一女两个人!”方青神秘兮兮的说着。
洛思哲与慕容晓晓对望了一眼,心下疑惑着:那声叹息和脚步声就是自己的,那被动过的背子和珠钗又是怎么回事呢?
“不会是那守夜人编的吧,这故宫的传说本来就多,里面也确实有过不少冤魂,他们把一点儿动静,夸大的说出来,以增加一些谈资罢了!”洛思哲淡淡的说道,不想在这方面加重晓晓的思想负担。现在的小女孩不知为什么,比以前的人还相信鬼神之说。
“怎么会呢,宫殿里的东西,守夜的人都是不乱敢动的,而且你也知道那里面不干净,守夜的人中间流传着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故事,没事怎么敢去动里面的东西呢?所以早上一发现异常,就立刻向上头报告。不过上头也是见怪不怪了,只是安慰了守夜人几句,便差人把东西又归回了原位,不许大家再提,也不许再扩大传播!”方青虽说也是个无神论者,但这次的事情就发生在身边,让他觉得既诡异又神奇,恨不能亲自去探个究竟。
洛思哲看了一眼慕容晓晓,只见她脸色都变白了,便皱着眉对方青说道:“一个大男人,还相信这些无稽之谈!有时间好好想想,景市长的那个要求,到时候我们该怎么应对才是!”
“晓晓,别听他乱说,这世上哪有什么鬼神、穿越的,都是人们编出来愚弄人的!咱们一会儿就离开了,这儿发生什么,咱们就当故事听得了!乖,别想这些了!”洛思哲又给慕容晓晓倒了杯豆浆,安慰的说道。
“思哲哥哥,说不定真有人去过,昨天我真的听到声音了!”说着凑近洛思哲的耳边:“就是在你吻我的时候!”说完又座了回去,一双大眼睛,满是遗憾,似是对没有亲眼去看看,心里很是后悔。
“什么?你们两昨晚在故宫?你们看到什么了?快,快说来听听!天啦,我真不敢相信,居然还有目击者!”方青的眼珠子都瞪得要掉出来了。
洛思哲瞪了他一眼,见慕容晓晓已吃完,便毫不客气的说道:“走了!”
说完拉着慕容晓晓就走了,完全无视方青那充满好奇的眼神。
“思哲哥哥?”慕容晓晓的好奇可不比方青少。
“别胡思乱想!很简单,昨天的叹息声和脚步声是我们的,那背子和珠钗有两种可能,就是收拾的人自己记错了,或者是守夜的人为了增加故事的说服力,自己编的。好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回去好好准备订婚典礼!”洛思哲霸道的说着。
75 古城索忆…………小三?小三!
“思哲哥哥,我想转系,去读历史,你说好不好!”慕容晓晓对故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几天一直在查阅资料。
“好啊,只要你喜欢就好!”洛思哲揉揉她的头头,微笑着说道,眼里是浓得化不开的宠溺。
见洛思哲不假思索的回答,慕容晓晓不禁有些错愕,放下手里的书,对着洛思哲深深叹了口气:“思哲哥哥,你这样会把我宠坏的!”
“那好啊,把你宠坏了,别的人就入不了你的眼了,那多好!”看着她的眼神,有温柔的淡定。
洛思哲从来不掩饰对她强烈的占有欲,似乎对她,怎么宠,都不过份。
“好了,转系的事开学后再说,我们现在该出门了,约了HarryWinston店经理3点去拿戒指!”准备了近一个月的订婚礼就在后天,从B市回来后,洛思哲的全副心神都放在了订婚典礼上,希望这一次一切顺顺利利,不要再出什么意外了。
所以从B市回来后,除了每天上午去会公司处理一些文件外,其它时间都在家陪晓晓一起张罗订婚的事儿!
HarryWinston的设计,强调强韧的生命力,而洛思哲为晓晓选中的这款,别致的地方不在于上面有多少钻,每颗钻有多大,而是它别有寓意的造型和里面富予的意义:戒环是两根纠缠在一起的绳索造型,在戒环的外周,镶着8颗闪亮的小钻;中间那颗硕大的主钻,则是一颗极罕见的粉钻,它以璀璨的姿态屹立在四页草里,既傲世独立,又相融共生。
纠缠的绳索表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缠缠绕绕,永不分离。9颗钻代表着相爱到永久,而四页草则昭示着在任何情况下,幸福都将伴随一生。
在一看到HarryWinston的订制画页时,洛思哲和慕容晓晓都同时被这款粉钻独特的造型给吸引住了,它几乎栓释出了你能想到的所有的祝福和缠绵。
所以,他们只用了一分钟的时间,便决定订下这一款,这让品牌经理多少有些吃惊。
虽说来订制HarryWinston钻饰的人要么是达官显贵,要么是身家过亿的富翁。但一般来买的人大多分两种:一种是小三,这种女人大多不看款式,只要越贵越好;而另一种则是夫妻,这种女人一般有了一点年纪,会挑一些稳重而价格不那么高的款式。
而眼前这对小夫妻,似乎过于年轻了些,这小女孩似乎连价钱都没看,直接选中了这款全球也只有五只的限量女戒,价值9千万人民币;而陪她来的男子看她的眼神里只有欣赏和赞许,二话没说,当场就定了下来。
现在看来,这对年轻人确实是有眼光,知道自己适合什么——这款钻戒戴在慕容晓晓的纤纤手指上,宛若指间盛开着鲜花,绚烂而瑰丽;灵动的手使闪耀的钻顿时变得有了生命般,显得昂扬而璀璨。
对于洛思哲来说,这似乎不再单单是一枚戒指,那缠缠绕绕的绳索,似乎代替着自己,会倾其一生,就这样细细密密的缠绕着她。
“好看吗?”慕容晓晓将手举到洛思哲的眼前,眼睛如这钻石般闪亮璀璨,一脸的巧笑盼兮。
将晓晓的小手放在自己的大手里,摩梭着将五指穿过她的五指与之交缠,将两只交缠的手举到品牌经理的眼前:“陆小姐,你说呢?”
品牌经理被他们这幕手指交缠所散发出的缠绵而打动着,仅仅是一个手指交握的动作,却透出了多少温情、多少相知,多少爱宠在里面啊!
沉浸在这和谐的爱宠之中,品牌经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敛去了生意人的世故,真诚的说道:“这款对戒能很好的衬托出两位的气质,就算是订做,也不一定有如此的完美;我为我们的戒指能找到这样匹配的主人而高兴。”
闻言,洛思哲与慕容晓晓默契的相视而笑:是的,默契!他们之间数十年来培养出来的默契,他们之间一个眼神交互中所透露的爱意,让旁边的人都为之嫉妒。
“思哲,你要调查的资料,我发在你的MAIL里了,我今天出发,明天上午到H市!”洛思哲的短信提醒传来凌霄简短的留言。
“霄的调查结果传过来了!”洛思哲依然没有松开晓晓的手,只是用一只手拿出手机,按出信息,递到她的眼前。
“那我们快回去吧!”慕容晓晓抽出手,脱下指间的戒指,立即站起身来。
“李启瑞,H市人,文革时下放到苏州常熟,在那里呆了有三年左右,后调回H市,在H市XX南路XX弄住了两年,后因工作调动,搬离此处,后于九年前调至B市。”(很巧,李启瑞调到B市的时间,正是晓晓妈妈遇车祸去世的时间)
“在去常熟前,在H市与妻子刘琳共同育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去常熟的三年里,其妻在H市各方活动,助其调回H市,但其间未带女儿去常熟看过李启瑞。在李启瑞调动到H市后,刘琳独自去过一次,在当地呆了两天后,离开。”
“据农场记录,李启瑞在常熟改造态度良好,为人和气,与村民相处也很好,改造期间,他住在一位李姓的农民家,后因与该户女主人发生矛盾搬离,回H市后,曾独自去过一次村里,但只到村口便回转,后未再与该村有任何联系。”
“只有这些吗?他的过去看似与我妈妈没有丝毫关系!原来,有些经历是可以这样被抹煞的!”看着简单的而书面化的调查报告,想起将一串珍珠项链一直珍藏妈妈,她从未提过的那些过往,也许是她生命里最值得怀念的时光,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却毫无痕迹!
“晓晓,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有很多这样的故事,下乡的城里人,耐不住寂寞,或不习惯农村的生活,都会在当地找一个女子,开始一段恋情,一旦回到城里,便将那段经历给抹杀掉,就似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你听过李春波的《小芳》吗?其实就是以那个特殊的年代为背景,讲的大多数下乡青年的故事!”
洛思哲对于那个年代的了解,比晓晓要多许多,其实没有这些信息,他基本也能推断出这段故事,其实李启瑞还不是那么薄情,比起大多数回城的人来说,起码他还想着要找李英兰。
那个时候,有多少乡下姑娘,不顾旁人的白眼,怀着孩子为一个不可能实现的诺言和梦想等待了大半辈子,等到孩子大了,头发白了,却也没有等来那个说要接她进城的男人。
“是这样吗?我妈妈也只是他在那里的寂寞时候的调剂品?”慕容晓晓不愿意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
“晓晓,上一代人,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有些不是我们能理解和接受的,但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你妈妈是个骄傲的女子,不管她当时处于什么环境下,我相信,她后来嫁给你爸爸,生下你,都有她的理由和她为之坚持的骄傲。”洛思哲对李英兰了解不多,但从晓晓的身上,他能看到李英兰的坚韧和傲气。
“思哲哥哥,我想去妈妈的家乡去看看!”有些事情,她可以当面去问李启瑞。可现在,在自己要出嫁的时候,她只是想去看看妈妈曾经生长的地方,也或许,那也是孕育自己的地方!
“晓晓,你还小,上一代的事情,不需要你去承担,交给思哲哥哥去处理,好不好?那些事情,你有权利知道,但我希望你知道以后,你会更加珍惜生活,珍惜生命,而不是为他们而悲伤或愤怒。妈妈在天堂,一定希望你快乐!”洛思哲不希望这些事情,在她的心上留下阴影,晓晓妈妈已经去世了,一切的恩怨也都过去了。他自私的只想把她好好的保护在自己的手心里,不要再受到任何伤害。
“恩,我知道的,思哲哥哥你放心,我只是想去妈妈曾经生活的地方去看一看!”慕容晓晓知道洛思哲的担心,抬头投给他一个放心的笑容,但眼底的轻愁却挥之不去。
“恩,我们明天一早就去!”洛思哲轻轻点点头。
“霄,我和晓晓去常熟,你到了直接住到别墅来!”洛思哲给凌霄留了消息后,便驱车与晓晓出发去了常熟。
按照凌霄所说的地址,用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便到了常熟市里的这个小村庄,李英兰的家乡。
“思哲哥哥!”蜿蜒的石子路,路边张望的村民,这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让慕容晓晓突然间感到有些心慌。
她生在H市,成长在H市,从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是哪里人。似乎,她就是一个没有根的浮萍,妈妈在哪里,她就漂向哪里;而后便跟着思哲哥哥,有思哲哥哥的地方,就是家。
“恩,我们先去村支书那里,问问情况,看还能不能找到你妈妈当年住的地方!”洛思哲沉静的姿态和宽厚的嗓音,让晓晓慌张的心慢慢的定下来,一路上乡村夏天那特有的草长莺飞、蝶舞花摇间,妈妈那张操劳的脸,在眼前渐渐清晰起来。
洛思哲今天特意开的是那辆低调的牧马人,在这些纯朴的村民看来,估计也就是大一点的拖拉机,不会在这乡间引起什么特别的关注。虽然让粗旷大气的牧马人在种乡间小路上缓慢的爬行,显然是委屈了它,不过也只有他能在这样布满石子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