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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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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艇在水面上飞速行进,劈开的水浪飞溅三米多,人多的地方,湖水能见度也高了不少,起码能看到水下近七八米。

五六艘渔船,散漫地分布在湖面上。

她看到人间烟火的一瞬,忽然觉得玄妙,湖底有着半个世纪前的千年古城,那些世代的子孙早就散落各地,浮萍无根。而如今在这里围湖而居的,却并非这里的子民。

彼时的千山乡,已是如今的千岛湖。

快艇接近渔船时,小风猛地一个转弯,堪堪离渔船一米的距离停下来。

溅起的水浪足足有三四米,吓到了渔船上的两个收网的中年男女,两个脸晒的发红的男女,眼睁睁地看着程牧阳从快艇跳到了自己的木船上。

渔夫很快低吼了两句话,态度非常抗拒。

程牧阳背对着这里,竟也用这里的地方话回应着,很快就消除了刚才快艇惊人的不快。渔妇自船舱里端出碗水,递给程牧阳,温言软语地说了句话。

她自他手里接过水,就着碗边沿喝了一大口,很快,就享受地叹口气:“果然有点儿甜。”

因为日光暴晒,她鼻梁上都已经有了汗。

程牧阳看着她继续喝水,看来真是渴透了。耳边飘来渔妇对渔夫的低声笑语:果然是为了那个姑娘要水喝。

晚饭是在河边吃的水产。等回到住处冲凉时,南北发现后背已经被彻底晒伤。就是这么脆弱的皮肤,在读书时,常会被欧美的同学嫉妒。亚洲人的细腻肤质,在他们眼睛里,真的算吹弹可破。

可她也曾非常憎恨过这样的肤质,小女孩的时候,她只要在木屋睡上一个小时,就肯定会被毒虫盯上。不论哥哥采来多少的驱虫草,都无济于事。最坏的时候,哥哥就会用很小的刀子,在脓肿的地方划个十字,挖出所有腐烂的地方。

现在想起来,仍旧是从牙缝里透着疼。

起先她还哭,直到有次看到哥哥处理自己被蛇咬的伤口,为了抑制毒液蔓延,哥哥直接把刀烧的暗红,插到手臂的伤口上,烫掉了整块的皮肉,那时她真是吓得傻了。

自那之后,她就再没哭过。

好像也不对,在比利时中弹的时候,真的是哭得几乎要断了气。

两位老阿姨看到她晒伤的后背,大惊小怪地拿出据说是秘制的药膏,很仔细给她上药后,嘱咐她务必要用俯卧的睡姿。南北也不想吃苦头,也没理由忤逆,自然在十一点过后就乖乖跑到房间里,趴着睡觉。

程牧阳似乎格外喜欢竹器和藤器,所有家私都是这种质地。

壁灯的幽暗光线下,她能看到的一切,不是碧绿,就是黄绿色。

甚至在半梦半醒时都有种错觉,这里有深林的味道。

再醒来的时候,天仍旧是漆黑,晒伤药的药效似乎过了,后背痒的厉害。又因为她从不习惯开着空调睡觉,除了痒痛,身上早浮了一层的汗。

南北拽了件宽松的吊带衫穿上,光着脚走出屋子,门被推开的一瞬,空调的冷风混杂着硝烟的味道,扑面而来。

忽然,有一声轻响。弹壳落地的声音。

☆、第五章 南氏的南北(2)

她的动作,渐渐停滞。

可这一声轻响后,却是让人窒息的安静。

没有重物落地的声音,她的手摸着墙壁,用眼睛找寻这响声的来源。只住过短短的一日夜,她并不熟悉这房间里的所有东西,所以,任何一个地方,对她来说都是陌生而危险的。

手心的皮肤,紧贴着墙壁。

甚至能感觉到,表面那层凹凸有致的藤木纹路。

忽然,又是咔嗒一声。

是上膛的机械声?

她脑子里浮出这念头的刹那,手也被人按在了墙面上,同一时间就有个高大的身体贴上来,悄无声息压住她的身子。

“这里是射击死界,”是程牧阳在说话,耳边有温热的气息,低低地擦过去,“北北,不要乱动。”

就是想动,也没有什么机会。

两个人严丝合缝地贴着,手臂和双腿的所有关节都已被他制住。她甚至感觉到自己脉搏被金属压迫着,跳的急促,如此质感,应该是他手腕上的表。

她从来不知道,如果你想要不伤害而完全制住一个人……要用这样的方式。

经过消声器的过滤,仍能听到弹头在空气里超音速的飞行的尖啸。

然后又是手动退弹壳,再上膛。

应该只是狙击手在给大部队补漏,或者只是两三只野猫来袭?

她抬头不能,也低头不能。

鼻尖蹭着他的衬衫,就这么迁就着,夹在他和墙之间,动弹不得。

背脊上的伤,被藤木墙壁压迫着,反倒少了些让人烦躁的痒,虽有些疼,却意外地舒服了些。从小到大,真正在枪火下用身体给她挡过危险的,只有过两个人。

而今晚,程牧阳成了第三个人。

没有时间的衡量标准,她判断不出这场对峙维持了多久。

“好了,”最后,程牧阳终是放宽了和她之间的距离:“结束了。”

清凉缓和的声音,有着镇定人心的魔力。

她听到有物体碰撞玻璃的声音,余光看到小风单手拎着狙击枪,把三个金属弹壳规规矩矩地放到了玻璃台上。就像是小孩子玩够了玻璃球,交还给父母。

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瞥过来,很快又收回去,默默拿着枪,默默回到了露台。

合了窗子,倒在藤椅上,蜷着身子继续睡觉。

“出汗了?”程牧阳伸手,轻轻替她拨开额头的浏海,“睡房的空调坏了吗?”

他的手指有特殊的味道,她大概能辨别出这是什么。

刚才那个弹壳掉落的响声,应该是他在手动退弹壳,而不是小风。

“我受不了空调的冷风,”她说,“尤其是睡觉的时候。”

南北说着这句话,窗外忽然就有道刺目的光划过。

他转头看出去,一瞬间只有红色的光,勾出那侧脸的轮廓,幸好他的五官并不十分硬朗。如此模样,反倒让人觉得他只是休息的间隙,被人打断,去欣赏窗外的烟火。

她被光刺的眯起眼睛:“你这个小老板也做的不安稳,如果早估计到这种事,怎么还住在这里?”

“这里非常安全,整幢建筑都是最高防爆系数,”程牧阳说,“如果你不是忽然醒过来,或许可以一觉睡到天亮,什么也不知道。”

她仰起脸,和近在寸许的眼眸对视:“那你在做什么?打野猫?”

“我?适当的示弱,”他给她做着简单假设,“你看,程牧阳带了这么多人在身边,却仍要时刻防备,是不是身边人有问题?或许真有机会制于止死地?”

她嗤地笑了:“风雨飘摇,还自得其乐。”

两个人这才分开,他走到桌上,把小风留下来的子弹都扔进垃圾筒。

“你让我想起小时候抓猴子的事。知道豚尾猴吗?猕猴的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的趣事,“以前我在云南,是很小的时候,总想要抓住偷我东西的小豚尾猴,我用了很多方法,甚至学它们交流的方式,眯眼,噘嘴什么的,来逗它,都没成功。”

他听得有趣,打开墙柜,拿出冰镇的纸巾。

冰柜月白的光,成为房间里仅存的光源,把他的影子投在墙面上。程牧阳擦干净手,却不见她继续说:“然后呢?”

“然后,就是用示弱的方式,抓到的它,”她现在想起那只小猴子,仍旧觉得很怀念,“不过我抓它,是用来陪我玩,不像你,是为了赶尽杀绝。”

这双手,在她的记忆里是很干净的。指甲从来都修剪的一丝不苟,喜欢握着纯黑色笔管的水笔,写下来的公式让人如坠云雾,是个冷清幽默,偶尔有些难以琢磨的男孩子。

在她的生活里,儿时是潮湿而毒虫繁多的密林,后来是在无数枪械守护下的,平淡无波的山庄。只有那么几年,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而他也被当作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被封存在记忆深处。

如今这个男孩子忽然从过去走出来,以深不可测的名字出现,让这次偶然的台州之行,变得越发超出掌控……

回到房间,后背的皮肤奇痒难耐,她不知如何处理时,老阿姨竟就如神算般,拿着药膏出现。她趴在床上,任凭阿姨拿着细软的刷子,给自己上药,听到老阿姨说是程程下楼,拜托她们来看看,是不是药膏已经因为她不老实的睡姿,糟蹋了干净。

她脸埋在床褥中,笑而不语。

难怪小风要乖乖把弹壳收拾好,如此才能不惊动在熟睡的局外人。

“我们程程啊,疼人是真疼,就是不会说话。”老阿姨的手保养的很好,指腹竟然还很柔软,刷完药膏,慢慢用指腹替她又揉按了一次。手指永远是最好的药刷,只有人的皮肤温度,才能让药膏彻底软化,渗入受伤的地方。

老阿姨似乎问她了句话。

她强迫自己醒过来:“什么?”

“我是说,囡囡的家在哪里?”

“云南,”她的声音有些不清楚,真是困了,“瑞丽市畹町镇。”

老阿姨似乎很感兴趣:“也是旅游圣地吗?”

“游客并不多,”南北懒着声音,在半梦半醒中说,“瑞丽市三面都接壤缅甸,畹町算是西南的一道国门,往西北去就是中印边境。有山有水,有热带雨林,也有最小的国家级边防站,东南亚人很多,属于非常大的集散市场。”

“很多东南亚人?”

“非常多,有时候一个村子五六十户人家,有多半都是跨国联姻。”

“那么,我们的囡囡也个是混血儿?”

“应该没有吧。”这真是个好问题,其实她自己也不敢打保票,谁知道老祖宗有没有娶过几房东南亚美娇娘。

老阿姨听着越发有趣,追问了很多问题。

她最后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

只是有些话,总不能说。

比如,畹町连接着中国内陆,是中缅和中印的主要通道,那里最有名的并非是地上的什么集散市场,而是地下东南亚的最大黑市。

以军火、翡翠、红木、野生动物和毒|品为主。

所有人都以为南家是中越边境不可碰的姓氏,可当真正走进这个市场,会发现南家覆盖的边境不止是中越,还有缅甸和老挝,甚至是印度。

真正意义上,他们也是生意人。只不过政治色彩更浓烈些。

以红木为例,收藏界近十年最热的海南黄花梨、东南亚紫檀木,在流通的过程中,都要经过南家的手。海南黄花梨,在清末接近绝迹,世上存留的家私数量不会超过万件。

而如今那些正在生长期的黄花梨,还要等待数百年生长,才有可用的大料。

数百年?哪个收藏家能等待数百年?

比起那些被十几个国家联手炒高的血钻,这才是真正的“有价无货”。

敢于收藏这些的人,大多是为了填充自己的私人博物馆。限量的商品,绝非财力可达,而是身份。所以,与其说南家做的是生意,倒不如说他们做的是政治。

可即便如此,她也有过颠沛流离。

当一个家族动荡时,任何光鲜靓丽的姓氏都是无用的,想要真正得到安全,就需要出现个强大的人,站在这个家族的最高处,铁腕统治。

南淮做到了。否则她永远都要远离畹町,不能重返故土。

所以,她才能像个游客,孤身一人来到台州。单单这个姓氏,就足以保她平安无事。

今晚的事,让她想起了曾经的哥哥。

究竟是什么人,能有胆量挑衅程牧阳?

早晨醒来,是因为哥哥迟来的电话。

大意就是问她的行程,何时回到云南。她轻描淡写地说了沈公忽然改变行程,要从海上返台的意思,南淮意外沉默了几秒,忽然问她:“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她想了想,没有刻意去提程牧阳。

不过倒是记起自己给沈家败出去的那个玉镯,软着声音撒娇说:“小哥哥,最近有没有看到什么好的翡翠?”

南淮笑了声:“怎么忽然喜欢老女人的东西了?”

这是她曾经不屑一顾时说的话,那时特意给她请了师傅,鉴别翡翠玉器,她学得痛苦,就这么抱怨了句,没想到平素大度的南淮,偏就记得这件小事。

她不得已坦白:“我把沈家这里一个值钱的玉镯送人了,想要补上谢罪。”

电话另外一端的男人应了,替她还这个人情。

南淮结束通话前,告诉她:“沈家之行,背后是很诱人的一笔生意,记得我的话,你只需健健康康回来,余下的任何事情都不要参与。”

               

作者有话要说:T T深刻觉得,这新文,快让我写成大中华风土人情日志了。。。。

☆、第六章 南氏的南北(3)

结束通话的时间,是五点十七分。

天即将亮起来的时间。她推开自己睡房的玻璃门,走出去。

远处的湖面上,星星点点有未熄的渔火,空气还有些潮湿的味道,像是刚才有过阵雨。幸好这里露台避雨措施不错,不会有积水弄脏衣裤。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更突显壁灯的光线。

而程牧阳就这么穿着简单妥帖的休闲衣裤,脚踩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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