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帝重生-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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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本龙三角,又称福尔摩沙三角、恶魔海、魔鬼海,一个位于曰本以南的神秘地方。
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无数巨轮在这片清冷的海面上神秘失踪,它们中的大多数在失踪前没有能发出求救讯号,也没有任何线索可以解答它们失踪后的相关命运。
如在地图上标出这片海域的范围,它恰恰是一个与百慕大极为相似的三角区域。
被称为“最接近死亡的魔鬼海域”和“幽深的蓝色墓穴”。
很多专家给出的论证,全都证明巨轮在此消失的原因是因为为遇见了海啸。
但通过那些狗牌的记忆,金三发现,事实好像并不是那样,那地方,居然有一片神秘的群岛,而这杀手组织,就是占据了一座小岛,才能生存至今。
他们有一条秘密航线,能够避开绝大部分危险,可以任意进出那片神秘海域。
这么神奇的地方,金三当然会有想法。
金三看着侯钟摆弄手里的手机,现在却是方便了,什么事都可以通过手机解决。
金三把那些杀手的所有东西整理了一边,除了一些钱才和衣服,再就是一把匕首一把手枪,一个代表身份的狗牌。
除了这些东西,就什么都没有了。
手枪是大威力的沙漠之鹰,彪悍的外形,不是任何人都能控制的发射力量,这是任何小巧玲珑的战斗手枪所不能替代的。
手枪是一把0。44口径的沙漠之鹰,这是一把完美的杀人利器,这种半自动大口径手枪,换装上特制的达姆弹,只要被击中,几乎就不可能有人幸免于难。
本来金三还有点自得于他对周围三镇的控制力度,可现在发生了这次刺杀事件,让金三看清楚了,就算是在他的势力范围,他也不可能做到完全掌控。
这毕竟不是他家的地盘,有些事情,政斧可以做,但他金家就算再有权势,也是不能做的。
这让金三更迫切的想要拥有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地盘,而这样的想法,在国内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那就去国外,金三下了决心。
先前为了弄出点铜矿石,他研究那噬铜草就浪费了大量时间,现在噬铜草有了,铜矿石也不缺了。
现在,他的一些计划也可以实现了。
这次他要造的青铜器除了那共和鼎,还有一套青铜打击乐器编钟最为重要。
其他兵器铠甲,酒器食器,只要是金三在共和鼎的记忆之中看到过的,他都想给他复制出来。
这次要玩,就玩把大的,而且这次,他打算亲自出手,这样他获得的利润才会更高。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三章长生
处理好了的青铜器,要想运出去不容易,但金三完全可以做出毛坯,等出了境以后在做后期处理,这样一来可就要省却很多麻烦了。
金三把他原来种植的很多半成品噬铜草拔出,再种上完美版的,做好之后,金三回到侯钟跟前道:“怎么样,感觉好点了吧?”
“真是宝贝,现在跟这只好胳膊已经没有什么不同了。”
侯钟活动了一下受伤的手臂,已经感觉不到什么异样。
“不要做剧烈运动,伤口之处的细胞毕竟是新长出来的,今天你出了不少血,看来我得给你补补,你想吃点什么?今天本厨神亲自给你做。”
一般金家的所有人,都是不会进入野猪岭的。
这里野猪成群,加上不时有野狼出没,除了狩猎野猪,和放养大量猪仔,通向野猪岭的那地方,都是锁着的。
并且闫老六卖给金三的四条小狗崽,全部被放在了这里,毕竟藏马谷中金家的妇女小孩经常进来,不说野狼了,就是窜进来一头野猪,也很容易伤到人。
侯钟小心的活动着手臂,跟着金三后面道:“真不知道这野猪岭是怎么回事,每天我都会派人进去捕猎牛羊,可那数量怎么不见少啊?”
侯钟奇怪这事情很长时间了,他们最先赶紧野猪岭的牛羊,最多也就一万多头,就算加上野猪岭原有的,那也不会超过两万头。
可这几个月一来,特别是最近两三个月,随着周围三镇的旅游业发展起来,饭店的生意更是红火,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牛羊,虽然侯钟没有特意计算过,但每天早晨从这里走出去的牛羊,怎么也要百多只,那百十天就是上万。
可现在,只要进入野猪岭,还是能够看到大群的牛羊,看这数量,不光没有减少,反而还有增多的迹象。
“原因就在你的脚下。”金三看到侯钟踩住了一株变异紫色银羊藿,正好拿来当做理由。
“银羊藿?这东西还能让这里的牛羊变多?”侯钟没有反应过来,有点疑惑的道。
“你傻了吧?这东西不行,还有什么行的?”
“咦?这银羊藿的年份不少了啊?”侯钟尊下,把那株紫色银羊藿跟前的草,全部巴拉到一边,看着那有鸡蛋粗细的主茎,有点吃惊的道。
当然这些银羊藿,全是金三用时间异能催生出来的,要不然这么大的银羊藿,可是需要几百年才能长成的。
这段时间,金三可不是只躲在藏马谷中闭关的。
看着四个半大不小的狗崽子,在自己身边乱转,金三道:“要是没有这些变异银羊藿,这里的牛羊繁殖的可不会这么快。”
“可这么粗的银羊藿让牛羊吃了,不是可惜了吗?那边那被野猪拱出来的不会也是银羊藿吧?”
侯钟看到几十米远的地方,几头野猪在草地上乱拱。
这野猪岭里就是水多,几条小溪蜿蜒曲折的,流经了野猪岭一半的地方。
又由于这里地势低了点,所以从下面金家水库里溢过来的水也不少。
在这里,几乎挖个坑,就能出水。
这样的风水宝地,可是太适合金三使用时间异能了。
只要他注意补充地力,不让这里的土地耗尽了肥力,就不会出现大问题。
“这次进来就是给你好好补补的,你想吃什么?梅花鹿、野猪,还是山鸡野兔?”
金三中午在鹿苑也没有吃多少,十个人吃一桌子酒菜,以金三的饭量,他自己吃那十几个菜还差不多,所以他早就饿了。
“吃山鸡和野兔吧,我们没有工具,正好弄个叫花鸡吃。”
“那你等着。”
很快,地面一阵颤动,几条血色藤蔓从地下延伸出来,上面挂着各种食材,野鸡、野兔、还有几条鱼,不过鱼不大,毕竟这里没有大的水潭。
把那几条鱼给扔给了四条小狗,让它们垫垫肚皮,金三自己则开始摆弄野兔野鸡。
杀鸡拔毛,杀兔剥皮。
开膛破肚,清洗干净后,野鸡包上荷叶,扎上细绳后摸上泥巴,挖坑埋好。
“这还真是个好地方,这大冬天的荷叶居然也不枯萎。”侯钟看着不远处的几个小水潭,里面被金三种了不少莲藕。
这种家常菜,他家饭店里的用量可不小,而这野猪岭就是水潭多,所以金源就让金三废物利用,种上了很多莲藕。
反正这玩意长在水中,也不怕野猪岭上的动物败坏。
“这地方四面环山,加上水网密布,这里的温度要比外面高点,不过最主要的就是这莲藕本身就抗冻,我又改造了一下,加强了它的抗冻姓,就成这样了。”金三摆弄着野兔道。
在火堆两边树了两个Y叉子,把野兔窜在一根树枝上上面一放。
这烤野兔就可以开始了!
金三经过两次烧烤过后,现在已经对烧烤轻车就熟了,翻烤刷料,样样都干的有模有样的说。
“大当家,你说我们这里的地下会不会有温泉?要不然藏马谷也不会四季常青。”侯钟天马行空的道。
“恩?”金三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不过这还真是有可能的,藏马谷中原来聚集了那么多的牛羊,它们过冬可是个大问题。
如果没有足够的水草,它们不可能繁衍出那么多数量。
这说明,藏马谷中的草,不管冬夏,都是会生长的。
“还真有这种可能,等开了春找人来探测探测。”金三立时决定道。
有事做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的,随着时间流逝,刷过蜜的烤野兔变的金黄金黄的,香味也随风飘荡开来。
金三撕下一只兔腿递给侯钟,再给自己留了一个,然后把其余的剩下的大卸七块,往旁边哈喇子横流的丝条狗前面一丢,让它们自己去争抢去了。
“很长时间没有这么惬意的吃肉了。”侯钟干脆仰躺在地上,也不嫌地下冰凉。
金三四下大块兔肉,在嘴中咀嚼:“我们现在也算有钱了吧?可现在我们居然连碰面的机会都不多了?”
“还真是,这么忙忙碌碌的半年就过去了。”
“侯钟,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为什么?这个我还真没有仔细想过,原来应该是为了活的更好,现在?应该还是为了活的更好,看来目的没有变啊!”
“活的更好?难道现在我们活的不够好?”
“我们活的好吗?看着不错,可我们受到的各种制肘也不少吧?现在我们是按照别人制定的规则在活着,等到什么时候,让别人按照我们制定的规则活着,这样才是最好的生活吧?”侯钟近乎自言自语的道。
“与天争其乐无穷,如果给你个机会,让你与来天挣一下,你会不会把握住机会?”
“与天争命?你想长生啊?”侯钟好笑的道。
“长生啊?这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吗?今天那血果的作用你也看到了,归根到底,血果之所以那么灵验,是因为它能够刺激人体之内的不死基因链,只要你身体之内的不死基因链不崩溃,人长生也不是不可能的。”金三的话语幽幽才传来。
本来调笑的声音,突然一滞,侯钟道:“大当家的,你不会说真的吧?”
“所有能够促进细胞分裂再生的基因链,我统称它们为不死基因,那黄金鲤鱼、如意神树甚至西瓜,都是在这个基础上研究的产物,而最明显的不死现象,则出现在血果身上,这个是你的亲身经历,这样你还认为我是说笑吗?”
“不死?长生?”侯钟怔怔的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如果给了你无尽的生命,你的追求是什么?还是让自己活的更好?就是你说的,让你自己制定的规则,去限制别人,而不是让别人的规则限制你?”
“人为什么要想长生?不就是因为生命美好吗?不就是不能舍弃的美好太多了吗?为了这太多的美好,能够被自己守护住,人不就应该与天争命吗?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求长生的目的吧?”
“说的好,我也有太多美好的记忆需要守护,所以这次也应该争一争了,侯钟,野狼谷中有一件对我十分重要的东西,你敢不敢跟我一块去取出来?”
“有什么不敢的?”
“这可是真的要闯一闯后山了?”
“我还真想进去看看,后山到底有多危险。”
“好,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我们先喝点酒再说,除了野猪岭,山上的风可不小。”
金三走进一片松林,这附近有不少变异紫色银羊藿,显然,这是金三特意照顾的结果。
从附近找来一把铁铲,在一棵合抱粗细的大松树下铲了几下,很快几个黑色的酒坛就出现在眼前。
“大当家,你什么时候在这里藏了好酒?”侯钟有点惊讶。
“这可是纯正的高粱酒,按照古老工艺酿造的,在外面可是见不到的,今天便宜你了,来尝尝。”
所谓大块吃肉,必须的大碗喝酒!
酒这个东东,金三虽然不是非他不可,但他用时间异能培养银羊藿,顺便埋下点美酒,让这些酒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绵香醇厚也是不错的。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金毛猿
拿出一小坛老酒出来,拍开泥封解解开扎绳后,金三便右手一口兔,左手一口酒,,这顿吃的好不逍遥。
“大当家的,叫花鸡快行了吧?”
“差不多了,我弄开看看,吃完了我们就进野狼谷。”
金三把兔腿骨往一条小狗前面一丢,放下酒坛子随手拿起那把铁铲,用短铲拨开火堆,把下面的叫花鸡的泥团铲起来后很地上一砸,泥巴崩裂,叫花鸡的那特别浓香的香味,便在空气中肆意飘扬开来。
“吱吱、吱吱…”
侯钟听到这声音,往那叫声方向一看,是一只金毛小猴子。
他一看那个猴样,不由一乐,这小猴子站在一边,可是另一只猴手,把一个手指头伸进嘴里,叭嗒叭嗒的,就象一个小孩子在馋糖吃似的。
一条小狗见到金毛小猴,一个箭步就准备冲上去,准备吓唬一番这家伙。
“这没想到我们这里居然还有猴子。”侯钟道。
“黑豹,回来!”金三把那条冲上去的小狗叫住后,继续道:“好像不是猴子。”
“不是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