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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异界之九阳真经-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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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降临!”
    叶凌倒吸了一口凉气:“薇薇,你这么说,我们的小命不是时刻都可能丢掉?”
    “少爷,你也别太担心了,”薇薇安慰他道:“虽然城市失守很可怕,不过我们银月城发生的星劫一般都不会超过d级,而城中守护力量可以应付c级的星劫,就算是比c级更高级别的星界,也可以开启防御罩抵挡一些时间,并且向联盟发出支援申请!”
    话虽如此,叶凌还是无法完全释怀,经历重生后碰到的第一场星劫,叶凌这才发现,要在星界生存,可能遭遇的危机比他想象中还严峻。
    城市守卫什么的都是浮云,根据前世战争的情况,要是城市失守后,军人和那些志愿守卫都会带着重要人物和自己的家属撤离,至于平民,他们可就顾不上了。
    要在星劫中活下去,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力量,才是最重要的,想到这里叶凌握紧了拳头。
    从这一刻开始,得更努力地变强才行!
    星劫过后没多久,叶凌为期半月的假期,也宣告结束了。
    收假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叶凌没有如常修炼,而是和薇薇来到市中心。
    虽然学院放了二十多天的假,叶凌却一直都没闲着,尤其是目睹星劫之后,叶凌产生了危机感,更是不敢松懈。
    不过,用功修炼了这么久,也该是放松一下的时候了。
    除了星云学院之外,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公民们也在放假,有些是联盟法定的假期,有些自由职业者,尤其是整天在刀口上混生魂的职业,比如猎人,佣兵则也习惯每年这时候给自己一周左右的假期,缓解一下长期积累的压力,也正好可以陪自己在学院念书的孩子们过上一些悠闲轻松的好日子。
    无论初中还是高中都即将开学了,这里晚上父母通常都会给即将返校的孩子们买礼物什么的,或是珍惜这难得的长假最后一天,整个家庭外出共享天伦之乐。而没有小孩,还是自由身的人们,则抓紧最后的一晚狂欢,或三五成群去喝酒吹牛,或去泡妞猎艳,于是星云学院收假前夕,银月城特别的热闹,大街小巷中到处都是人。
    叶凌和薇薇四处闲逛着来到了极乐广场,这是除了银月广场外的第二个广场,每逢夜晚来临,极乐广场就会架起各种各样的临时小吃摊,转变为小吃聚集地。在极乐广场可以买到最便宜的廉价酒,以及最便宜的小吃,消费比起酒吧要低上一个档次,还很热闹,因此喜欢到这里的,大多是兜中钱币很有限,但却想偶尔潇洒一回的下层平民。
    当然,偶尔也会有些公子爷踏足,除了是平民的天堂之外,极乐广场还是一个很好的猎艳地。
    几万平方米的空地中人声鼎沸,欢声笑语飘扬到夜空当中。
    在这个无论学院还是其他行业都即将收假的夜晚,银月城官方娱乐部邀请了一支从外地来的杂耍团到本地进行表演,让市民们可以享受一次视觉盛宴。
    叶凌点了两杯果汁喝一盘烤肉,和薇薇津津有味地看着演出。
    杂耍团正在卖力地演出,两个脸上画着各式图案的大鼻子小丑丢出炼金术师做的娱乐道具,五彩缤纷的烟火从四面八方喷射出来,然后化为漫天星光散下,笼罩在整个极乐广场之上,煞是美丽,全广场的人都高声叫好起来。
    薇薇也是用力地鼓着手掌:“哇哦,少爷,你看,好漂亮的烟花呢!”
    看着她那兴奋得红扑扑,犹如苹果般的白嫩俏脸,叶凌恨不得咬上一口,闻言笑道:“喜欢吗?”
    薇薇不住地点头:“嗯,少爷,我很喜欢!”
    烟花只是一个开场的噱头,随着几个乐师们悠扬的琴声,一群背后长着五彩斑斓翅膀的少女从幕后穿出,它们身轻如蝶,翩翩起舞,优雅而富有美感。
    这是星界百族中的蝶族,她们天生力量弱小,甚至做不了猪人做的活,但却是天生的舞者,这也是她们唯一的生存资本,基本上蝶妖都会进入杂耍团或舞蹈队伍卖艺,也有些被有钱人包养。
    蝶族也是星界比较美丽的种族之一了,她们五官精致,肌肤细嫩,身材修长,动作优雅,还懂得一点点的魔法,吸收着空间中的元素,手臂划出彩色的霓虹,更是增添了舞蹈的华丽。不过这些魔法看着好看,实际上力量却是十分有限的,要杀死最低级的魔兽都做不到,魔法天赋的差异,也觉得了蝶妖族和精灵族的地位高低不同。
    叶凌有点感叹,在星界,种族还真是很重要,有些人的命运,一生下来就被无法改变了,比如猪人野蛮人肯定是苦力,蝶妖也必要是舞者或被包养,假若自己不是重生在一个人类,而是一个猪人身上,说不定就只能和其他猪人般做苦力,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了。
    蝶妖少女们只是陪衬而已,真正的主角另有其人。
    蝶妖舞者队伍忽然从中分开,一位手持长剑的美女上场了,在蝶妖们的环绕下开始了舞剑。
    在行家的眼中,她的剑法并不高明,然而却很是炫目花俏,尤其是这美女总做出许多匪夷所思,惊心动魄的高难度动作,比如腰部倒折到胯下,长剑从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刺出,很多动作,地球最好的瑜伽师都只能望洋兴叹,可是她总能轻而易举地完成。
    叶凌很是担忧她那纤细的柳腰是否会折断,但担心是多余的。因为这美女是肉骨族人,
    柔骨族的骨头可以像想橡皮筋一样弯曲,那些对其他人而言都不可能完成的动作,她们根本就不费劲。
    只不软弱的骨头也使得她们同样不可能成为战斗职业,唯一的出路还是舞者。不过身为舞者,柔骨族的待遇是比蝶妖要好的,物以稀为贵,蝶妖的数量在星界不算多,但也不少,而柔骨族则较为稀罕,所以各大小杂耍团都很欢迎她们,而某些大富豪也喜欢养个柔骨族美女为妾,运气好的能够嫁入豪门。
    至于柔骨美女能够得到青睐的原因嘛,男人都懂的。
    表演完毕,广场上的人们纷纷拍掌叫好,叶凌正感叹着柔骨族人的不可思议,又跳出两个绿皮肤的地精,它们表演的是类似小品的节目,地精天生的滑稽动作,古灵精怪的表情和阴阳怪气的腔调引起了广场人们的哄堂大笑。
    地精的小品完毕,一蹦一跳地回到幕后,然后在吼声中,两头高大威猛的巨狮跑了出来,张开血盆大口冲着人们咆哮,极乐广场的观众们惊恐不已,两个小孩甚至被吓得哭了起来。
    “露尔,家特,你看你们,吓到我们的尊贵的宾客了,还不快点向他们道歉!”一个手持皮鞭的驯兽师随即跑出,厉声喝道。
    那两只狮子闻言声音呜咽起来,然后竖起身体,前腿合拢在一起做打拱做缉状,人们此时发知道,这是节目之一的驯兽。
    驯兽师取出一堆道具,两只狮子就表演起来,滚着皮球,或钻过连环火圈,甚至从细小的空中绳索走过,很难相信,狮子竟然也能做出那么多灵巧的动作,这就是驯兽师的能力。不过别看那两头狮子威武,事实上却是低级的宠兽,否则的话这驯兽师也不用屈尊在杂耍团工作了。
    最后压轴的是魔术,一个脸上浓妆艳抹得像鬼怪般,身穿燕尾服的魔术师展示了他精湛的技巧,凭空地变出一大堆东西来,甚至几只活生生的鸽子,不过那鸽子在他反掌间就变成了烤乳鸽,最后他还钻进密封的箱子里,在人们惊愕的尖叫声中,箱子被数不清的长剑穿过,鲜血汩汩地流出来,最后那魔术师却从幕后笑吟吟地走了出来,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逃脱的。
    这个魔术师,倒不是一般的演技花俏的成员,他是一个空间法师,有着几分实力的,也是杂耍团的团长。
    他的魔术结束后,便带领着整支团的其他人一起向观众致意,结束了今晚的表演,也获得了热烈的掌声。
    杂耍团通常不会停留在一个地方,毕竟相同的表演再精彩观众看久了都会腻味,他们总是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流动,四海为家。
    杂耍团走后,人们依然性质高涨,他们在喝酒的同时兴致勃勃地谈论着方才的表演,意犹未尽。
    叶凌和薇薇的东西也吃完了,当下手拉手离开了极乐广场,继续在大街小巷到处逛,又是吃东西又是给薇薇买饰品什么的,叶凌从来不是一个吝啬的人。更何况打猎外加假期的两次炼丹让他手头有了点钱,以后还是能通过炼丹赚外快,叶凌就不打算勒紧裤头了。
    赚钱,就是用来享受的嘛。
    薇薇兴高采烈地跟着叶凌跑,怎么也不觉得累,自叶凌重生之后,她过得就一天比一天好,一天比一天开心,愈发的美丽动人,在戴上叶凌新买的首饰之后,如果不是前额那梅花状的奴隶标志暴露了她的身份,人们肯定会认为她是一位富家千金。
    最后两人无意间来到装备市场,看着满街摆卖的防具和武器,薇薇出声了:“少爷,你别给我买那么多东西啦,我倒是觉得,你应该买一件武器防身了呢!”
    选择了职业或者早已下定决心走某职业路线的人,都会立刻购入武器,只有叶凌直到现在战斗时还是两手空空。一方面是他两个月前才刚刚突破地之境界,另一个原因是他选择了斗士,斗士有些是赤手空拳战斗的,也有些会戴一副手套。

第五十二章 【鬼迷心窍】
    相对赤手空拳,叶凌也觉得戴着手套会更好些,至少感觉有了一件傍身之物,心中安稳不少。想到这里他点头道:“好吧,我看看!”
    装备市场的装备有好有次,好到装潢极为豪华,最高出售魔器级别的光辉联盟武器巨头,次到摆地摊的小商人,鱼龙混杂,价格差距也是十分巨大。
    【武器级别分:钝器,利器,杀器,魔器,灵器,圣器,鬼器,神器】
    就算是一品的利器,也得上百星币一把,魔器更是以万星币计算,而灵器及以上的装备,只能自行收集材料打造或者在大型拍卖会上获得。以叶凌手头的钱,高级别的武器是别妄想了,也就只能买点地摊货。
    装备市场中销售的武器以大剑最多,毕竟战士是光辉联盟的第一大职业,职业比例决定了战士的装备是最热销的,其次是骑士的长矛,射手的弓,盗贼和刺客的匕首,种类也都比较多,这些也是光辉联盟的常见职业。
    而斗士是一个冷门的职业,以致装备也是十分稀少,而另一个微妙之处则是,斗士作为一个冷门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能够成为斗士的,大多是天资卓越的人,这些人就算不是家境优越,通常也穷不到哪去,谁还会看上最低级的钝器,这样一来,地摊货上要找到斗士的武器就更难了,武器匠都不愿打造这样的钝器手套。
    叶凌逛了十多个摊子,竟然都没能找到任何卖手套的人,武器匠不愿意生产,商家就最不喜欢了,钝器的斗士装备,只要稍微有点经营常识的武器商都知道,绝对是积压品!
    一直看到第二十个摊子上,叶凌这才有所发现。
    一副黝黑的手套,静静地摆放在摊子最不受人关注的角落,商品位置也可以说明它在卖家心目中的地位了,其他武器都擦得发光铮亮,很是干净,唯独它甚至已经蒙尘,可见卖家对它已不寄予能够售出的希望,连清洁工作都懒得做了。
    你妹啊,找副手套都这么难!
    叶凌在心底咒骂了一句,指着手套:“老板,这个怎么卖?”
    那老板闻言精神一震,这幅手套他是从一个外地来的冒险者手中收到的,虽知斗士的钝器装备难卖,当时却一时糊涂贪便宜收了下来,谁知在摊子上放了几年都售不出,让他后悔至极,现在基本上当成是废弃商品了,一直都无人问津,难得今天有客人有求购意向,连忙热情地道:“很便宜的,只要八个星币就好!”
    “八个星币?”薇薇皱起眉头:“老板,这还叫便宜吗,就算是好点的战士钝器大剑,最多也就能卖到这个价,你是不想想宰我们少爷呀!”
    “不不不,我绝对没有这个想法,我迈尔斯在这里开武器摊都十多年啦,所有人都知道我卖东西从来不会狮子大开口,头叟无欺,你先听我说,”小贩忙不迭地解释着:“这副手套的价钱看似贵了,但它却是一副特别的手套!”
    “哦?”叶凌感兴趣地道:“它特别在什么地方?给我说说看。”
    “坚韧,它真的很坚韧!”迈尔斯口沫横飞地吹嘘:“你就算让一个日之境界的强者,手持魔器级的武器用尽全力去刺它,也别想留下一点痕迹!”
    薇薇不相信地道:“老板,你一定是在吹牛吧,这副手套也就钝器而已,日之境界的强者,就算不用武器,应该也能毁了它!”
    “是真的!”迈尔斯的脸涨得通红:“别看我只是一个小商人,但我哥哥可是日之境界的佣兵,就在银月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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