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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倾城战记-第1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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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玲儿张口叫那老人爷爷。倾城知道他是本地的村长,忙起身行礼。

老人眯着眼睛打量倾城,久久没有开口。玉玲儿站在他背后,神情局促,偶尔偷偷瞥倾城一眼,一碰到他的目光,立刻低下头。

“外乡人,告诉我你的名字。”老人终于说话了。

倾城曾跟破戒那伽学过玄武话,不但官话说得流利自如,老人夹杂了不少当地土话的方言也能大致听懂。“尊敬的老人家,小女子姓叶名小倩,本是朱雀人氏,在边境遭遇马贼,不幸被俘,辗转逃到贵处,已经是举目无亲、无家可归了。”为了隐藏身份,他只好再次施展“逆转阴阳”心法,女人的身份固然危险,却更能引人同情。

老人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又问:“这么说,没人知道你在我们火犁村啰?”

“红巾马贼和夜影天狼军都以为我在对方手中,决不会再来骚扰火犁村,”摸摸头顶尚未痊愈的伤口,倾城恳切的说:“所以,请您允许我留在这里养伤。”

老人咧咧嘴,两片枯叶般的嘴唇扭出一个暧昧的微笑。“既然没人知道,你就安心住下吧。”

如同来时那样,老人拄着拐杖离开帐篷,随后进来两个卫兵,给倾城戴上手铐、脚镣,拖出帐篷,关进一间石头房子里。卫兵在门外巡逻,时刻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倾城终于明白村长不怀好意。可事到如今急也没用,索性安心住下。好在村里人也没有亏待他,一日三餐好吃好喝,还专门派了玉玲儿服侍日常起居。

三天时间转眼过去,头上的伤已经痊愈。连日来倾城百般打探,从玉玲儿口中大致了解到当日他昏迷后发生的事。

那天掉下树后,李璧华为了救他,陷入夜影天狼军的包围,生死关头,幸亏独眼龙黑星带着汇合了增援部队的红巾马贼团及时赶到,为报“九鬼锁魂”之仇, 与夜影天狼军展开鏖战。

两军混战了一夜,正是双方都疲惫不堪的时候,又有一支部队来到了火犁村附近。

黑星和李璧华都以为那是对方的援军,生怕寡不敌众,不约而同的收兵退走。混乱之中也顾不得找倾城,于是昏迷不醒的他就这样被打扫战场的村民捡回来了。

至于村长为什么要把他软禁起来,玉玲儿也揭开了谜底——原来他是被村长当成了献给雷神大人的礼物。

玉玲告诉倾城,雷神大人是大草原上所有男子汉的偶像,他曾经是玄武最强大的骑士,现在是玄武最强佣兵团的领袖。那支惊走独眼龙黑星和狼仙姑的部队正是雷神骑士团。不久之后,他本人也将在莅临火犁村。

每年这个时候,雷神大人都要带着军队长途跋涉,前往东南方的雷泽过冬。火犁村正是部队的必经之路。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旅行之后,他们要在这里稍事休息,补充粮秣。

对附近的村民来说,雷神大人即将到来的消息不啻于福音。他是这个冬天里草原上最优秀的猎手,他忠实的佣兵们有着鹞鹰一样犀利的眼神猎犬一样敏锐的嗅觉,最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他的掌心!

与别的猎人不同,雷神大人会事先向猎物们发出通谍。

他不怕他们逃走,因为他的猎物不是野兽而是盗贼,他们有巢穴和山寨,他们甚至还在乎名誉和地位,他们一辈子只能胆怯一次,那一次之后他们就失去在大草原上抬起头做人的权利了。

迦林江畔的盗贼团伙都清楚雷神大人的到来意味着什么,从秋天开始,他们就在筹集一笔巨款,当然不是准备冬眠,那是献给雷神大人的年金。

多年来,“猎物”们曾经以各种方式反抗年金制度,然而这些尝试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雷神大人的血腥镇压。

雷神大人用暴力在盗贼王国中确立起至高无上的统治权,然而他却拒绝接受“国王”的称号,声称自己不过是盗贼们的“征税官”,因为年金的一半将被用来接济穷人。这也正是村民们欢迎雷神大人到来的重要原因。

雷神大人的军队与其他佣兵团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别的佣兵团扯下军旗藏起纹章就会变成强盗,而雷神大人从来不抢劫平民,他只对黑吃黑感兴趣。

所以你无论在哪里遇到雷神大人,总会看见一队身着各色服饰操着各种语言有着各种肤色的商旅尾随着他的部队。

商人们从文明世界里带来了不可思议的玩意儿。乡下人黄澄澄的金币换成了彩色玻璃球万花筒风铃和各种弹簧玩具,从而使孩子们在寒冷的冬季里乖乖坐在火炉旁。这也是村民们欢迎雷神大人到来的原因之一。

刚才我说了雷神大人的到来给村里人带的好处,可是你要知道雷神大人并不是十全十美的菩萨,所以他的到来对某些人而言同时也意味着灾难。接下来我就要说雷神大人带来的灾难了。

距离灾难最近的人,也就是叶小倩姑娘,现在正踩着椅子掂起脚尖扒着小小的天窗向村口眺望——那里已经变成了临时市场。

商人们兜售着各式各样的生活用品和华而不实的小东西,披着纱巾的女人们一手牵着小孩一手死死抓住男人的钱袋,虔诚的凝视着一匹花布或者镀金项链。

一队骑兵从石头牢房前经过,他们穿着华丽的马靴和马裤,软铠上纹着酷似“闪电”的纹章。打头的青年在窗口发现了那双美丽的蓝眼睛,惊讶极了。

一个同伴高声说:“跑得快,你怎么了?你的表情活像刚刚生吞了一只青蛙!”

“那房子里住着一位美丽的姑娘!我刚才看到了她的眼睛,象牧马河水那么清澈!”名叫“跑得快”的青年说。“说不定她还是位公主呢!”同伴们哈哈大笑:“真可惜,明天晚上雷神大人就要吃掉你的公主啦!”

每年这个时候,雷神大人就会预先派人通知火犁村及其附近的十三处村落,务必选一个最美貌的少女供他享用。

那些被充当祭品的女孩子只有机会伺候雷神大人一晚,事后只有很少一部分被送回来,大半脸上留有伤痕。

今年轮到火犁村提供祭品。玉玲作为当地最美貌的姑娘,毫无争议的被推选出来。虽然她是村长的孙女,可这并不能帮她逃脱厄运。

雷神大人比狐狸更狡猾,比毒蛇更多疑,没人敢在他面前耍花招。他早就知道玉玲儿是火犁村最漂亮的姑娘。假如到了规定的日子见不到玉玲儿,雷神大人会把火犁村从玄武大陆的版图上彻底抹掉。

“叶小倩”的出现改变了玉玲儿的命运。现在她是火犁村最漂亮——甚至是全玄武最漂亮——的姑娘了,她将顶替玉玲儿,成为下一个牺牲品。

听了玉玲儿的诉说,倾城一叠声的叫命苦。刚刚逃出红巾马贼毒手,不料又碰上个大色魔。回想起来,阿楠也是玄武人来着……奇怪,玄武怎么竟出这班下流胚子!想到阿楠,不觉心中一动,忙追问雷神大人的来历。玉玲儿却说不知。

倾城平生最恨两种人,一是变态,一是色魔。雷神大人两样全占,自然成了他眼中最最可恨的家伙。心想虽然散了功力,好歹还有魔法可用,倘若将计就计暗中行刺,说不定可以置于死地而后生,更可替村民除去一害。

于是对玉玲儿道:“我不会逃走,你也不用再担心没人当替死鬼了。你告诉村长,等到献祭那天,我一定去见雷神大人。”

玉玲儿祖孙感恩戴德不提。翌日黄昏,雷神大人的使者进村了。

事到临头,倾城不免有些怯阵。心想,我现在功力全失,万一杀不掉雷神,反而落在他手中可怎么办?万一他是那种男女通吃的败类……他现在已经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玄武人了。

原本还盼望李璧华、狼仙姑回来找他——倾城是宁可被人当猪仔卖,也不愿跟变态色魔打交道——左等右等,始终没有音信,只得死心。任由村民把她打扮的花枝招展,送去见雷神的使者。

临行前玉玲儿哭着送她上马车,还送了他一面小铜镜。这是本地的风俗,姐姐出嫁,妹妹就要送一面小镜子,取平安、团圆的意头。

倾城收下那镜子,见她真情流露,心中倍感酸楚。暗忖次去凶多吉少,就把仅存的家当——青龙魔戒——交给玉玲儿。“万一我有不测,你就想办法把这枚戒指交给毒观音李璧华,拿这戒指为信物,去朱雀凤凰城找春江水月,拜托水月殿下替我报仇。”(果然交给李璧华——所以后来李璧华才去苍天王宫找阿楠,再次与倾城相遇)

交代后事的刹那,首先想到的竟是水月。倾城终于恍然大悟,在自己内心深处,最重要的人始终还是水月。

玉玲儿揉揉哭红的眼睛,狐疑的问:“春江水月是谁,这么厉害,连雷神大人都不怕?”

倾城长叹一声,怅然说道:“她是……”到底是什么,说不清,道不明。倾城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对水月一无所知,也许熟悉到了极限就会变成陌生。

忽见金锁儿鬼鬼祟祟的走来,正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戒指,一脸羡慕。话锋一转,声色俱厉的说:“春江水月有通天彻地的能耐,你若敢私自扣下戒指,不肯帮我转达,她有千里眼看见,有顺风耳听见,身在千里之外,瞬息之间,便可飞剑取你首级、杀你全家!”

玉玲儿吓得磕头立誓。金锁儿也吓哭了,不敢再打戒指的主意。

幽幽的骂了句“虎落平阳被犬欺”,倾城无可奈何的上了马车。雷神大人的使者亲自驾辕,返回骑士团营地。

一路无话。

雷神大人的部队就驻扎在上次红巾马贼和夜影天狼军交战的河滩处,倾城远远望见周密的哨岗严整的营帐,禁不住暗自赞叹,这才是真正的军队!与之相比,红巾马贼不过是乌合之众。

两名骑士迎了上来,倾城本没留意,等他们一开口,忽然感诧异,仔细一看——竟是神奇无比和无比神奇两兄弟,顿时大惊。

又见他们跟驾车的使者谈笑风生,转念又想,说不定他们是雷神大人的朋友,不如请他们救我……哪知那两个家伙嘻嘻哈哈的说了阵话,扬鞭飞马,一溜烟的跑掉了,压根就没听见倾城的呼唤。气得他顿足大骂。。

车夫听见他喊叫,回头笑道:“妹子别怕,我有一个法子,管保你这趟有惊无险。”

倾城忙问是什么法子,那人却卖起了关子,说“这不能随便说,除非……”除非如何,不肯说了。

倾城心里骂遍了他祖宗八代,却不得不装出副羞羞答答的神情,求他快说。

那人嘿嘿一笑,怪不好意思的说,“除非你叫我一声大哥。”倾城松了口气,甜甜的笑道:“大哥请发发善心,救小妹一命吧。”

那人没想到她这么好说话,脸立刻红了,嗫嚅道:“我叫跑的快。”

“跑的快?”倾城笑道:“这名字怪有意思,你跑得很快么?那,以后我就叫你跑大哥吧。”

跑的快一叠声的说“不敢当!不敢当!这绰号是我们老大给我取得,大伙儿叫惯了,本名反而不常用。”

“你跑得很快吗?”倾城好奇的问。

跑得快告诉倾城,他本来有个挺不错的名字,维灵,也就是小牧童的意思。他的父亲是苍天皇室的马夫,他从生下来就跟马混在一起,同吃,同睡,到了十二岁,他就开始了牧童生涯,成了皇室牧场最年轻的马倌。

“维灵”这个名字一直用到十四岁。那天,他跟父亲上山打猎,一只豹子突然跳出来,跟他们的猎犬对峙。

父亲不认识豹子,把他当成一只巨大的山猫了。他笑着跟儿子打赌,说他们的猎犬将在第三个回合咬断“山猫”的喉咙,维灵认为恰恰相反。

事实证明维灵是对的。猎犬在第三回合被豹子咬断了脖子。维灵的父亲非常生气,他天真的以为可以把豹子生擒、驯化,用来顶替猎犬的空缺。他抖开套马索,想在儿子心中从新树立起因为打赌败北而受到损害的威信。

豹子对这位一厢情愿的主人露出锋利的牙齿,它咬断了套马索,又顺着绳索咬断了他的胳膊。

豹子叼跑了父亲的手臂。

出于对父亲的忠诚,维灵奋力追赶。豹子在长跑这项运动中显然没有接受过其他动物的挑战,对维灵的壮举感到异常惊奇,不知出于何种心理,它给了少年维灵这次机会,一人一兽,在荒山野岭中开始了马拉松赛跑。

维灵追着豹子,足足跑了两天两夜,他翻过几道大山,穿越森林,渡过草原,把豹子追赶得几乎快累死。

第三天黄昏,豹子终于认输了,它吐出维灵父亲的胳膊,带着一身的疲惫和沮丧走向峡谷深处,从此销声匿迹。

多年以后,有人在峡谷中发现了一具豹子骸骨。它死在洞穴里,峡谷出口处一人多高的荆棘丛证明了它后半生再也没有踏出谷外半步。

维灵带着父亲的胳膊原路返回,在三天前与豹子搏斗的地方,他没有找到父亲,却发现了一队皇家骑兵。

维灵去找骑兵队长,问她有否见到他的父亲。他告诉队长,他的父亲少了一只手臂,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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