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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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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招果然有效,气氛逐渐缓和下来。二姐趁机说:“雪是北方人年年都见到的,倒是你们这些城里娃儿,见识一下农村的春节倒是正理。”

  “是啊是啊,我最喜欢过年呢。”春玲俏皮地把脑袋晃了晃,学着过年时常唱的儿歌:“过年好,过年好,吃了馉饳穿新袄。”

  说完,又在地上转了一圈,摹仿着吃和穿的动作,把四人都惹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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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娃儿呀,就盼着这一天呢。你看现在咱们吃的,除了白菜就是萝卜,就为了填饱肚子,哪里还能吃出什么味道?也就等到过年那一天,才吃上点带肉星的东西,小孩子们能不高兴吗?大人们呢,是愁这个年。你想啊,就这一天,得准备好长时间呢。可也喜欢这个年,有了这个年,才有点清闲的日子,三姑六姨的也借着这个时间走动走动。”

  毓秀和巧云早就听说过农村的春节多么有意思,听二姐这一说,心里不觉又羡慕了一层。

  “毓秀姐,你不是说这个春节要在这里过的吗?那我也不回去了,就跟你们一块过。”

  “那敢情好。”二姐笑得合不拢嘴,“我守着四个女孩子,还不知怎么个乐法呢。那就先给家里写个信,也好让爸爸、妈妈心里有个数。老人们哪,就盼着这个日子团圆呢。”

  数着指头春节就到了。腊八要喝粥,还要泡蒜;小年围坐在炕上吃糖瓜,说些甜甜蜜蜜的话,这些,尽管与城里也没有什么大不同,但毓秀和巧云内心的感受却是全新的。她们好奇地问这问那,用心品味过去从未体验过的每一个细节。

  或许,在她们心里,比小孩子们更盼望这个特别的春节快些到来吧?!

  哦,是的,这是她们第一次在农村过年,虽说远离了爸爸妈妈,但在二姐这里,享受着一样的亲情。熬一锅浆子,用破刷子贴上春联,再将五颜六色的过楣钱粘在门框和窗框上,冷风一吹,飘飘摇摇,煞是好看。

  当然,更令她们新奇的,还有除夕的大红灯笼,守岁的奇异祥和,初一的隆隆鞭炮,让她们感受到了真正的年味。古老的思想文化,浓厚的传统氛围,也只有在农村才能真切地领悟到。

  她们不觉又为这次特别的相会而从心底里庆幸了。

  人,不就是生活在感受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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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陷阱
寒暑易节,冬去春来,又是一个繁花似锦的季节。

  作为一个普通的小村庄,几个年头过去,也并没有见出什么大异样,但我们的主人公却与以前约略有些不同。

  如今,人们还能提起李茂生,即使是那些老掉牙的旧事不再引起人的兴趣,但另一桩新闻使李茂生又复活了,那就是他的老婆带着孩子改嫁给外村一个铁匠。那铁匠腿有些跛,以至于年近四十依然光棍一根,但据村民们揣测,尽管长相不尽如人意,腰里钱却是赚了不少,像李茂生老婆这样拖儿带女的,正适合这样的人家。也正因有这样的后续,李茂生又成为街谈巷议的人物,他的那些事也鲜活如在目前。

  当然,更多的话题离不开菊花。几年前村民就为她的不幸摇头叹息,但又无可奈何。想想也是,自家的事都管不好,谁还能管了人家这档子事?走投无路的菊花就像待罪的羔羊任李有才欺凌,泪水也只能往肚子里咽。自从那次小产之后,气色好长时间也没变过来。即使这样,恶狼一样的李有才仍不放过它,只要兴趣一来就要她,她也只能一次次含泪满足他的兽欲。在她心里,自己已经是李有才的人了,自己的男人想怎么就得怎么,这是天经地义的。等到肚子再大起来,医生告诫她再也不能手术了,便不得已趁一段清闲的日子,干脆搬到了李有才的新居。如今儿子不仅能叫爹娘,而且满大街跑得欢了。结婚酒席两年前就轰轰烈烈地摆过了,只是最近才扯上小红本本。

  村民们的变化也不过如此,而知青毕竟城里来的,变化自然非这些常住人口可比。两个男知青托关系,找门子,终于回了城,就只剩了一个林瑶。那两位临走,除了简单的告别,身外之物啥也没带,含着不知快意还是留恋的泪水登上了南下的列车,从此杳无音信。

  善良的秀水村人不忍看着几个城里娃子就这么跟自己受累,但所能做的,也不过让他们干些轻松一些的活。也就在去年,村里那位老教师退休,贫下中农一致推荐毓秀顶了那个空缺,这也正符合了毓秀的性格和心意;而当主任听说公社需要一个能说会唱的宣传员时,鼎力推举巧云,说她的歌唱得如何如何好,舞跳得如何如何棒(谁人见过?),公社里几个小头目合计了一下,没费多大周折也就办成了。

  当然还有那个林瑶,眼见两个女孩子就有了称心如意的事做,也便有些耐不住,可几次想返城,都因政审不合格退了回来。村里人没有谁知道他的底细,按自己的理解,当然也属“出身不好”那一类。不过,这并没有使林瑶感到丧气,因为那时“革命样板戏”顶时髦,凭他吹得那口好笛子倒也随公社歌舞团转了不少地方,回到村里,也是村宣传队的主将。

  巧云成了公社宣传队的干部,最高兴的莫过于春妮。这时她正上高中,学习不怎么紧要,自己又带着母亲的一些遗传基因,对唱啊跳的特别感兴趣,于是就成了巧云办公室的常客。甚至,村里有什么演出活动,不光要把巧云请回来,连春妮也成了活跃分子。

  这些事二姐又喜又忧。喜得是孩子们大了,比以前更乖巧懂事了,而且,毓秀和巧云不用再风里来雨里去的;忧得是,二人都已二十出头,是该找对象的年龄了,可她们的归宿依旧不知何处。显然,以她们俩的丽质天成,莫说秀水村,就是全公社找个可心的小伙子也绝非难事。只是,在二姐心里,她们还是应该返回城里去,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在这里成家立业,也不是正事。可回城也不是吹口气的事,哪有那么容易?

  不过,二姐也看出来了,上面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也还提倡,但事实上真正下来的少了,返城的倒是风潮一浪高过一浪。巧云就亲口对她说过,秀水村人对她好,可她的心依然在城里,因为那里有自己的爸妈,还有兄弟姐妹;在这里,总有种飘浮不定的感觉。而毓秀,虽未明确跟她讲,但她的心思二姐也估摸到一些,她也一样不会长期扎根在这里。不管怎么说,找对象是一辈子的大事,是去是留对她们而言不也是关系到一生的大事吗?

  没有哪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准确的判断。结婚生子,意味着这一生甚至后世子孙永远是农村人了;伺机返城,可这机会又在哪里?即使将来能回去,又会是什么时候?回去后有如意的对象等着她们吗?二姐苦笑了,不用说自己,两个女孩子就不想这些吗?别看巧云整天嘻嘻哈哈,她的心其实比天还高呢。

  事实确实如此。自打来到公社,见识的事情多了,也目睹了一些知青通过贫下中农的推举并经公社审批之后回到了父母身边,她的心动了。她也想过,借着现在的工作优势,可以多接触一些公社领导,这对将来自己愿望的实现不无裨益。

  比巧心里更美的还有一个人,就是公社一把手吕主任。

  那已经是巧云来到公社一周之后,巧云正跟另一个宣传员闲聊,进来了体态迥异的两个人:前面的那位四五十岁,中等身村,挺胸腆肚,白净面皮,眯着一对小眼;后面的一位二十出头,稍高而细弱,文文静静,戴一副宽边眼镜。

  还没等巧云和那位叫秋月的姑娘明白怎么回事,前面的那位已经把浑圆的大手伸过来:“欢迎巧云姑娘,以后咱们公社的文艺宣传工作就靠你们两个啦。”

  巧云一愣,她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这个人,好想在哪儿见过?

  还没等回过神来,那个年轻小伙子介绍道:“这是咱们公社吕主任。”

  巧云记起来了,就是李茂生死后亲自到秀水村表彰李茂生英雄事迹的那个吕副主任。



  不同的只是,如今的吕振山早已坐了头把交椅。他没有注意到巧云的尴尬神色,只顾紧紧握住她的手,一个劲地“欢迎”。最让巧云受不了的是一边欢迎,一边把左手也凑上来,把巧云的小手夹在中间,并且不停地游动。

  巧云的心里一阵恶心,但还是只能笑脸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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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春梦
自打李有才结婚,巧云到公社去了,大队给毓秀从小学校腾出一间房子,一者比较安静,二者上课也便利。为了让这个新家充满青春的气息,毓秀花费了许多心思,凡来过的村民都啧啧称羡:“人家城里娃就是不一样,不光长得跟公主似的,连住得地方也像皇宫呢。”

  还别说,是有些精巧别致,春妮第一次进来,惊讶地叫了一声,这里瞅瞅,那里摸摸,喜欢得不知如何是好。转了一圈,意犹未尽,像个淘气的孩子,涎着脸搂住毓秀的脖子,娇滴滴地缠磨:“毓秀姐,我也搬来跟你一块住吧?!”

  这正符合了毓秀的心思,她忙不迭地找到二姐,还没等二姐答应,就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先这么挤着,等有空再打张床。姊妹两个一块住着,也好说说话。”二姐见她主意一定,而且,毓秀一个人在那儿自己也不放心,春妮过去正好做个伴儿,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从此,只要一放学,春妮就往这里跑,像个百灵鸟似的,赖着毓秀叽叽喳喳叫个不了。

  “春妮都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毓秀给春妮扎着发辫,由衷地赞叹。

  春妮没有像以前那样辩驳,只觉得脸突突直跳。

  是啊,春妮真是长大了呢,而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天一个变化。再加上她天性活泼好动,又具备天然的艺术细腻,热衷文化宣传,使得她言语行为更加出色。

  “来,站起来比比。”毓秀拉起她,并排着站在一起,还别说,两人个头差不到哪里去。“我还一直把你当小孩子呢,看,都快比我高了。”

  “毓秀姐也不能再长高了呀,再高反倒难看了呢。”

  “是说你自己吧?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哪个男人娶到你啊,美死了。”

  “姐姐又说孬话了,看我饶了你才怪。”

  二人逗着,在小床上翻来滚去。

  日子在欢乐中一天天过去,春妮的心也更多地留在了村里。特别是村里有了文艺宣传队,她的心理也起了微妙的变化。说不出为什么,那个带着忧郁眼神的林瑶像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她。在她心里,那个男人是一团谜,似有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越是这样,她的好奇心就越重。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喜欢那么远远的看着他,那神态,那动作,都让自己心荡神摇。

  “我这是怎么了?”那个夜晚,静静地,连一声虫鸣也不闻,更不用说鸟儿的啁啾了。整个夜色就像一张大幕,不光遮蔽了大地屋宇,连内心也一片混沌。听着毓秀均匀的鼾睡,她的思绪穿越时空随意游走。她不断地问自己,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自己解释不清,更不能向人述说。这难道就是那个叫爱情的东西?想到此,她的心跳得更剧烈,连呼吸都有些急促了。她觉得脸有些烧,如果是白天,她会照照镜子仔细瞧一下,一定布满了好看的红晕;而现在,她什么也不敢做。不知过了好久,再也无心躺下去,蹑手蹑脚地起来,却又不知该去哪里。点灯?那一定会把毓秀弄醒,她要问起来,该怎么说呢?

  她又躺下来,心里说了句“荒唐”,自己也闹不清这个时候这个词的真正含义。甚至,更令她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中学里那么多同学,暗送秋波的也不少,可就是感觉不到一拍别样的心跳。她知道自己是活跃分子,有男孩子喜欢也属正常,她嘴上不说,心里还蛮高兴呢。可就是这个林瑶,自己并没有跟他说过几句话啊,怎么就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呢?或许,这还不能叫爱情,是私下里看的那本书上说的“青春萌动”。没错,是这样。可又有些不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的男孩子没让自己动过心,偏偏这个一脸阴云的家伙让自己神不守舍?想想,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勾魂秘笈,可自己就是控制不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好想否定,不是这么回事,自己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影子,所有的感觉都是虚幻的。但越强迫自己不去想,林瑶的音容笑貌就越法在眼前晃动。她躁动不安地数着绵羊,她听人说这招术蛮管用的,可这个夜晚,已经数了整个一个草原的羊群了,可就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非但如此,分明还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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