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情逮捕令-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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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绯情逮捕令
作者:梵冥冥
男主角:黑魇
女主角:关茧
内容简介:
这迷人刁蛮女怎么能三番两次神鬼不知的
在他面前出现?
一流的保全奈何不了她,
针孔摄影机对她发生不了作用,
究竟,她有什么天赋异禀的特异功能?
胆子之大更是无与伦比的惊人!
还不忘时时提醒他:“他的血、他的命是她的!”
他知道自己在商场上树敌无数,
但他知道她绝不是……
不妙!他像是吃了鸦片般的对她上了瘾,
只要她消失个几天,他的脑袋就自动罢工……
万一,她真的是杀手……
正文
第一章
由于成员的日愈增加,司徒家每年定期举办的家庭聚会是越来越热闹了。
在么弟白魏也成家后,今年赤?更是将聚会地点移师至整间包下的饭店,且邀请了女方家人共襄盛举,气氛显得格外热闹。
愈发庞大的家族成员,放眼望去,尽是俪影成双、鹣鲽情深的幸福景象,唯一突兀的,是司徒黑魇那袭至今仍孤冷得抢眼的黑色身影。
而人就是那么奇怪的动物——自己孤单时见不得别人幸福,相对的,幸福了之后就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同样美满。于是乎,黑魇的终身大事似乎成了近年大伙最关心的事,席间的话题总绕着他那未知的对象打转,其中当然不乏热心作媒者。
“饶了我吧。”在蓝魂提出某家千金不错时,黑魇苦笑地打断他。“单身没什么不好,凭什么非要我跟你们一样娶妻生子不可?”
“话不是这么说,找个伴,两个人总好过一个人嘛。”蓝魂边说边谄媚地搂搂身旁冷艳的妻子。
“可我不这么认为。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很enjoy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你们就省点精神吧。”黑魇丢下这话后即潇洒地起身离去。
缓缓踱到饭店的中庭花园,黑魇才欲松口气,随即敏锐地察觉到快门的瞬间声响,虽然那声音极其细微,但黑魇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揪出相机的主人,当场将他的底片曝光,继而眯起眼瞪着那不速之客——
“好大胆,这间饭店今天被包下了,闲杂人等不许进入,你这小小记者竟敢私闯偷拍?”
那原本想仗着自己身材娇小灵活的男摄影师被司徒黑魇充满威胁的危险眼神这么一瞪,立时脚软,支支吾吾出不了声。
黑魇冷哼一声,将相机丢还给他——
()
“今天是我们司徒家聚会的日子,我不想整人,限你三秒钟内滚出我的视线,以后别再让我见到你,否则要你吃不完兜着走。”
危颤颤的男人抱着怀里的相机,忙不迭连滚带爬地冲出饭店。
“呵呵……”银铃般的笑声伴随拍手声而来,一名将曲线包裹在一袭红滟滟削肩短洋装下的女子慢条斯理地从圆柱后走了出来。
司徒黑魇微调视线,冷冷地说:
“又一个。”
红衣女子欺近他,伸出涂着寇丹的尖指甲轻轻划过他下巴,吐气如兰:
“你真是个冷酷的男人,小小一个动作便让人吓得屁滚尿流。”
“看来这家饭店的保安该全面检讨了。”他不动如山,注视着女子的一举一动,在她靠近时才发觉她的容貌竟是如此绝美,天生丽质得找不出一丝瑕疵。
“呵,我想到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是无人可阻挡的,就算是总统专用的保镖,对我来说也只能勉强算小儿科。”
“不错,这么自信的女人很少见。”黑魇皮笑肉不笑地睇睨着她。“不妨直说你有什么目的。”
“目的?”她以食指及中指卷过他的金豹纹领带,语气挑逗地说:
“我的目的只有你。”
“哦?”黑魇眉梢微挑,并未斥退她不怀好意的暧昧行为。“能成为如此美女的目的,那我可真是三生有幸。”
他的无畏与冷静扫了她捉弄他的兴致,不过光凭这一点就能确定她这回的选择没错,他是她行动任务中有始以来味道最与众不同的一位“猎物”。
“记着,下回再见面,你的血就是我的了。”
她松开缠绕他领带的青葱玉指,稍稍施力让他往后一退,眨眼间,红衣身影已芳踪杳然……
黑魇有瞬间的恍惚,不由自主地张望搜寻,然而红裳宛若坛花一现,女子则如鬼魅,消失于无形。
旋即,他便笑自己的荒唐,光天化日,何来此美艳的女鬼?再者,她的触感与体温是那样真实,他宁可要她真来取他血液,也不愿相信她是虚幻的魅影。
抿抿唇,司徒黑魇将这段小插曲放进脑海。
“茧,你真crazy,竟然在他面前现身。”身着黑色劲装的酷酷女子边驾车边说。
“有什么关系?凡被我相中的,谅他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关茧自信而得意。
“怎会选中那样的人?我猜他并不容易到手。”
“偶尔来点挑战挺好的。知道吗?我猜他的血一定是道道地地的冷,喝了这么多‘热血’,我腻了,想换换不同的温度;而他,可是我千辛万苦才发现的哟。”关茧眼里闪烁着势在必得的光芒。
“不会吧?倘若他的血真是冷的,如何存活?”
“这个嘛,爱,我就不跟你解释那么多了,有朝一日,当你能意会个中道理,自然就明了了。”
“嗟!对我也卖关子。”段爱撇嘴。“不说了,赶紧执行完任务才好回去向教授交差。”
“嗯。”
车子倏然闪进一条无人的暗巷内,关茧打开一只小皮箱,取出两张面皮,半分钟后,两人成功易容,继而套上薄若蝉翼的透明手套,意在掩盖指纹;从座椅下拖出另一只小皮箱,自其中取出四把特制的金色小手枪,它体积虽小,但强大的杀伤力无需言明。
就她们的能力而言,欲往何处,皆能通行无阻,何况只是一幢台湾式的豪宅?所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她们轻易闪过屋内特设的保全系统,进到主卧室。
目标是个道地的政客,表面上慈眉善目、亲切为民,暗地里却吃钱、喝油水、玩女人等无一不精,而那肥硕的肚子里,想当然耳,装的应该都是人民的血与汗吧?
()
直接潜入主卧室,是因为调查报告里记载着他一旦进屋,大多时候都只待在床上,而身畔总少不了女人——啧,淫虫一只!
通常同行在执行任务时大多会挑午夜时分,一来四周流动人口少,闪人时容易;二来让目标直接在梦乡中死去,可以降低痛苦的程度,也算功德一件。
不过她们可就没那么好心了,她们最爱看的便是目标在接收到死亡通知时那苦苦哀求生路的贱模样;再者,挑衅警检人员的能力也是她们的嗜好之一,所以她们从不在午夜行动,反而随兴之所至。
比如这个用餐时刻——想必趴在床上、身体摇得正烈的那个死胖子怎么也料不到会有杀手挑这时间取他性命吧?
“哼,爱,你说我们要一把就解决他呢?还是先玩玩?”关茧娇嫩的嗓音提出恶劣的建议。
闻声色变的男子霍然跳离身下女子,这才惊觉房里竟无声无息地闯进了两位惊为天人的美人儿——
“你们是怎么进来的?”男人粗声问道,但脸上尚无惧色。
“有个‘教授’叫我们来侍候侍候你哩。”
关茧巧笑倩兮,身上那袭小礼服将她的笑颜衬托得更加妩媚动人。
“哪个教授呀?”男人简直移不开目光了,继而露出垂涎之色,很快地就把床上的裸女视若敞屣,随意摆摆手,示意她自个儿走人。
“不知道耶,大家都那样称呼,咱们便跟着叫喽。”
“哎,不管不管!我记着了。来,快到这儿!”男人迫不及待地朝两只小绵羊招手,殊不知柔细的羊皮底下藏着利刃,很可能下一秒即取走他的狗命。
“那可不成喔,大人,招惹来路不明的女人,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段爱虽一身酷装,可丝毫遮掩不了那自然散发的女人味。
“哈哈!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呀。”
“好吧,那我就让你称心如意。”
话完的瞬间,一颗子弹分毫不差地穿透他眉心,动作快得让男人来不及收拾挂在唇边的笑,只能瞠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由着血液自弹孔滑落鼻梁……
“哎呀,人家还没玩够耶。”看着目标死去,关茧嘟哝着埋怨。
“这等货色有啥好玩?”段爱走向尸体,用食指沾了他一滴血,端详一会后问:
“要不要?”
“才不要!”关茧一脸嫌恶地吐吐舌头。“他的血液里大概都是铜臭和脂肪,光想就令人作恶,更别说要喝进肚子里了。”
“那带回去给你哥好了,反正他们也不知道是谁的。”
“给屠影和巫蜞吧,我可不想害我哥。”
“你真不是普通的嗦。”段爱自身上取出针管,插入男人动脉中抽取那尚留余温的暗红血液,到几乎干涸才收手。“可以回去向‘教授’报告任务完成了。”
“嗯,走。”
一红一黑的身形隐在暮色里,如同来时无影,去时亦无踪,只留下横躺在床上的男尸……
段爱、关茧和她的双胞胎哥哥关羌、屠影、巫蜞五人同居的“绯园”,是幢位在山腰的别墅,占地约百来坪,四层楼呈U字型建筑,右翼设有室内泳池、三温暖、健身房、视听室、图书室等等;地下室另劈一靶场,供练枪练箭之用。左翼分别为五人的寝室与起居室、餐厅、厨房等,地处偏僻郊区,图的正是人烟稀少,而由于不容屋内情形曝光,当年被聘来建造这栋房屋的建筑师与工人,如今都已长眠黄土下。
这一家向来深居简出、行迹诡异,甚少有人能真正目睹他们其中一个的真面目,倘若不是四周的花木扶疏、生意盎然,这么样死寂的一间屋子,当真要让人误以为是鬼屋了。
执行完任务,段爱与关茧回到屋内,见三个大男人全窝在客厅,便出声打了招呼。
每回任务不同,执行时的搭档也就有所不同。通常只要是由她们两个女生搭档,关羌、屠影、巫蜞三人便会随时standby以防突发状况,幸好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失败的。
当然,以他们长久以来的训练为戒,任何一次失败都可能是他们的丧命之期。
“喏,带了饮料回来给你们。”段爱将手上提的血袋朝他们丢去,正中巫蜞下怀。
“优不优呀?”巫蜞打开一个小缝嗅了嗅,旋即嫌恶地皱眉。“好恶的味道,我猜一定是个胖子。”
“得了,我讨厌胖子的血,胆固醇太高,不喝。”关羌忙不迭退避三舍。
“关茧提醒过了,不给你喝。”段爱皱皱鼻子。“屠影喝吧。”
“谢谢,我不饥。”沉默寡言的屠影也摇摇头,拒绝了她的好意。
“哎呀!你们这一个个不赏脸的家伙!辜负我的一番好意,该不该打?”
“小爱,谢谢啦,不过我看还是你自个儿留着享用就好。”巫蜞将血袋还给段爱。
“我——你的玫瑰要不要?”她转头问关茧。
“我的玫瑰只喝我的血。”关茧婉拒。
“那……就倒了吧。”段爱自己也不敢领教。
饮用人血,对一般人而言简直是骇人听闻。印象里,那是只有吸血鬼才做的事。
但是,饮血对他们五人来说,就像咖啡之于爱喝咖啡的人,总忍不住要偶尔来上一杯,到了最后,它就变成习惯、变成生活里的一部分,已不再是单纯一句喜欢所能表示。当然,咖啡豆有好坏之分,人血也有清浊之分。
怎么会养成这教人匪夷所思的生活习惯?不晓得耶,似乎打从他们有记忆以来,新鲜的人血便像果汁,有的时候来上一杯,精神百倍;不成瘾头,只是喜好。
“早说了那种污血还是别带回来的好。”关茧撇撇嘴。
“人家也是一番好意。”段爱嘟哝。
“我去喂我的玫瑰了。”关茧摆摆手,往她的温室走去。
忘了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只记得她还很小,有一回哥哥摘了几朵红玫瑰给她,当时她直觉那像血一样颜色的花好美,于是万般珍惜地插进花瓶里,不料才过了两天,花便开始枯了,她好着急好难过,想尽办法要留住花颜,而当她回过神来时,她的手指头已经被玫瑰花刺深深刺进,而血正缓缓从指尖渗出……
隔天,就要枯萎的玫瑰竟奇迹地复活了,而且愈加娇艳欲滴,她的感动难以言喻;从此,她与玫瑰产生了一种共生的关系,她吸别人的血,而玫瑰则吸她的血。
于是,她为它取了个名字——血玫瑰。
“喂,我说你真的有点变态耶,没听过有人会拿玫瑰刺往自己手上扎,只为用自个儿的血去喂养一株玫瑰。”段爱追上她的步伐。
“不能了解的话又何需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