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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拉蒙与龙-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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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强壮,每只也就是有两三个人类的战斗力,但是比我们小地精还是要强大很多。而且,绿妖怪通常都很愿意服从命令,他们会组成特别庞大的族群,团结一致作战,而我们地精家族,习惯于互相出卖…对我们来讲,绿妖怪是比牛头怪更可怕的敌人,他们甚至会捕捉整个地精部落的成员,作为奴隶贩卖。”

藤长老眼光有些黯淡,无神的看着房子的另一角。像是记起了什么痛苦的往事。

拉蒙不敢问。

但是藤长老还是说起了这件事。

“我还年轻的时候,刚刚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那是一百三十多年前的事儿了。绿妖怪袭击了我们的村子,抓走了其他的所有人,只有我一个逃脱。当时我躲在臭烘烘的鸡窝里,从砖头缝儿里面往外看。我看见我自己的孩子,被一个绿妖怪拿在手里。他出生才几天,还那么小,比一个鸡蛋大不了多少。那个绿妖怪把他拿在手里说:“这个小东西倒是很漂亮,不过他真的是太小了,不好养,卖不出去……””

藤长老转过眼睛,看着拉蒙,拉蒙猜到后面可能会发生什么事了,他还是觉得难以置信。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藤长老庄严的点了点头,好像在肯定他的猜测。他略略咳嗽了一两下,又恢复了平静的语调,开始讲述其他的地底动物。

藤长老随后介绍了树妖,蝎狮,暗影魔,洞穴独眼巨人,黑脚怪等等几十种怪兽,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出没在地精的生活区域内,并且以捕杀地精为乐。

拉蒙有点明白藤长老的用意了,这时藤长老介绍了龙。

穴居的巨龙,强大到完全超过地精们的想象,同样与地精为敌。

“这些是龙族,我们不会对它们进行分类,因为没有意义,我们也没有有关龙的详细记载,因为遇见了龙的地精,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老地精很沮丧,在所有他介绍过的动物中间,好像只有龙,让他觉得完全没有应付。“他们太强大了,尽管千万年来有无数的地精被龙族的火焰化为灰烬,地精对龙族只有刻骨的仇恨,却完全没有复仇的可能。”

拉蒙情不自禁的摸了一下胸口,黑豆豆还在他衣服里面沉睡。在这个地方,可绝不能让人知道小黑龙的存在。

藤长老最后说:

“我们地精家族永远都是奴隶,这好像是天意一样,千百年来没有人弄够变更。我们只有在依附强者作为奴隶的情况下,才能延续我们的血脉。极个别自由的地精,只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甚至比带着枷锁的奴隶更辛苦。没有一个地精部落能够自由的存在,我们并不是不能离开月亮女巫,但是离开了我们也只能依附于另外一个新的主人。我们的生活不会因此变得更好。”

“所以我亲爱的拉蒙,在你自己成为强大的魔法师之前,请不要再贸然提出我们这个地精家族的解放!你的善意给我们带来的,可能会是死亡的威胁。现实世界很艰险,无数看上去荒谬的选择,都有不得已的难处。过于天真的人,出于一厢情愿的善意,做一些看上去很善良的所谓的“好主意”,给我们这些弱小的生灵带来的,通常只能是灾难。我不能不告诫你,我亲爱的朋友,在自己有绝对信心之前,不要再试图改变我们的生活。”

拉蒙很认真地听着,他并没有感到羞愧,但是他确实有点明白了,猴儿窝棚村外面的世界,远比他最初想象的要复杂。

老地精看上去对谈话的结果还比较满意,挥手示意拉蒙可以回去了。

拉蒙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藤长老也起身去收拾桌上的卷轴,他的身影显得苍老而且落寞。

就在拉蒙准备出门的时候,一直在沉睡的小龙黑豆豆,打了一个喷嚏。

也许是它在阴暗的山洞里有点着凉,也许是灰尘或者烟雾碰巧刺激了他的鼻孔,也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他就是碰巧想打喷嚏。总之,藤长老听到这个声音,像是突然嗅到了什么,他疯了一样,拔出匕首一下子从后面扑了上来,揪着拉蒙的脖子把他掀翻,一把从他的脖子上扯下了黑豆豆的小窝,老年地精干瘦的掌心里面,黑豆豆从一小堆乱草里面探出了头,睡眼惺忪的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一条龙!”藤长老目光如电,咬牙切齿!他手里的匕首,在灯光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老地精握紧了匕首。

拉蒙完全不知所措,只说了一句:“它的名字叫做黑豆豆。”

老地精缓缓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哀伤而又深邃。

在他手中,困倦的小龙闭着眼睛摇摇摆摆的走了两步,身体一歪又倒了下来,靠着老地精的大拇指又打起了小呼噜。他的肚子一起一伏的,时不时还巴咂巴咂嘴巴。后脑勺在地精老树皮一样的手指上蹭蹭痒。

老地精的手在颤抖。

拉蒙语无伦次的在旁边说:“我知道您不喜欢龙,但是,他并不是我的龙,他的爸爸被坏人害死了,只有他还在…我这里…他喜欢吃鱼…他昨天才出生…怕冷…贪吃…他真的不是什么飞天巨龙,他只有青蛙这么大,请你不要伤害他,他昨天才出生…呃,我说过了,对那些大龙做的坏事,我感到抱歉,但他还只是一个小婴儿,就像当年您自己的孩子一样——您会放过它,对吗?”

老地精拿着匕首的手缓缓垂下,他慢慢的走到桌子前面,弯腰把黑豆豆轻轻放在有龙插图的卷轴上,黑豆豆有一点点醒了,不太想离开地精温暖的手掌,四只爪子胡乱抓了几下,没能抓住,掉在卷轴上之后,身体稍微抖了一下,迷迷瞪瞪地爬到卷轴卷起的那一侧,那里可能暖和一点,也没有灯光,更适合睡觉。

老地精的匕首无力的掉落在地上,他瘫坐在石凳上,身体软软的靠着墙,眼睛无神的看着那条熟睡中的小龙。

拉蒙虽然担心,却不敢扑上去把黑豆豆抱起来,他只是慢慢靠近桌子边,伸出手来,用乞求的眼光看着藤长老。藤长老并没有答应他把小龙带走的意思。

这是一个住满了地精的山洞,如果有人知道他们家园的深处有一支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小龙……

藤长老喃喃地说:“我们地精天生是奴隶,这不是我们的错。它,天生是猎食者,这是他的错吗?”

这个问题,拉蒙听懂了,却不会回答。

“不管是奴隶,还是猎食者,婴儿都应该有机会长大…”藤长老好像在努力说服自己。

就在这时候,黑豆豆撒了一泡尿,好大一泡龙尿。淡黄色的尿尿从卷轴上流下来,正好流到老地精的鞋子上。

拉蒙瞪大了眼睛,紧张得吸了一口气,他真的很怕老地精气得发疯。他随时准备扑上去保护小黑龙。

老地精没动,拉蒙像一个孩子做错事的家长一样,很尴尬的凑上去,抱起了黑豆豆,胡乱抓起它的窝,把它挡住,然后说:“太脏了,我帮您收拾!”

老地精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不用了,你们——走吧!”

拉蒙赶紧道谢,转身逃离了那座石洞。经过这一次,拉蒙知道,在这个山洞里,他和黑豆豆并不安全。

但是,他反而有点相信地精藤长老,觉得将来如果有危险的时候,可以指望藤长老来保护他们。

人的信心,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

第二天,拉蒙开始了他的学徒生涯。

第五章 超级啰嗦的小白鱼

厨房的总管并不是地精,而是一只牛头怪。名字叫做奥钦。

他确实象藤长老说的那样,很高很强壮,看起来战胜十几个凡人不成问题。

奥钦用这样一段讲话来“欢迎”拉蒙。“你这个小混蛋不要因为打赢了几个狗头人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我奥钦要是动手,一转眼杀掉100个狗头人都不成问题,像你这样的小泥猴,我喝着茶也能捻死十个八个的。”他一口喝光了一杯茶,有一片儿巨大的茶叶糊在了它的上嘴唇上,它却没有发觉,继续飚话:“老老实实努力干活,别让我抓住你偷懒!在我这里偷懒偷食都不会有第二次,只要让我抓住你一次,”他强调着,“一次,”然后竖起明显至少有两瓣的牛蹄,“我就直接活吃了你!去吧,你归暴牙婆指挥,她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快去!”他抬起牛蹄,冲着拉蒙屁股狠狠踹了一下,幸亏拉蒙早有准备,急速起跑,才没有被踹得很惨。

意外的是,暴牙婆跟奥钦完全不同,是只脾气很好的妖怪。她是一只剑齿獠,肥肥胖胖的很健壮,个子不高,力气不小,整天抱着半个房子那么大的十几层笼屉一边吆喝一边走来走去。她的主要职责是给厨房提供包子,馒头,和花卷儿。暴牙婆也像她提供的食物一样,朴实,单调,但是非常可靠,永远都值得信赖。她很喜欢拉蒙,第一天早上他们就聊得很投机,拉蒙跟暴牙婆讲弟弟妹妹小时候的趣事,逗得暴牙婆笑声不断,暴牙婆跟拉蒙抱怨她那帮残忍嗜血的堂兄弟,比如剑齿虎,剑齿狼之类。暴牙婆尤其瞧不起剑齿狼,整天欺凌弱小,却极其害怕放臭屁的黄鼠狼,每次见了黄鼠狼都会被臭屁放倒,甚至人家不放屁他们自己也会晕倒。他们一边聊天儿一边刷笼屉,活儿干得快,两人也都很开心。不过拉蒙并不擅长干厨房的活儿,以前也没怎么帮助妈妈做过饭。他的村子里男人们都不去厨房,整天做“外面的大事儿”。尽管这些大事儿有时只是猫在山窝里吹牛而已。暴牙婆也不勉强他,第一天就确定了,以后其他的事情不用拉蒙去管,拉蒙只管去砍柴和劈柴就好。如果有时间,欢迎到主食厨房帮忙做任何事,顺便聊天儿。

拉蒙就这样成了地精营地的樵夫,每天上山几趟去砍柴,就像他遇见过的小矮人比尔博一样。

有那么短短的一段时间,生活很平静,没有多少故事可讲。

名义上,这座宝石坑属于月亮女巫,但是月亮女巫几乎从来都不会出现。她虽然看起来很讨厌,在管理妖怪方面却很有一套,妖怪们和地精们都怕她,她定下的规矩没有人敢违抗,所以这个矿场王国的一切永远是井井有条,任何事情都有章可循,用不着去请示女巫,所以女巫也能够在她遥远的古堡里面享清福。事实上,拉蒙出现的那一次,是近一年来月亮女巫头一回亲自到矿场。

拉蒙有时会想起比尔博描述的月亮女巫,怎么想都感觉不像是自己见过的那个恐怖的家伙。那个家伙真的不象是能做出好吃的果仁蛋糕的样子,更不要说给小朋友炖排骨,唱儿歌了。到底为什么听到的月亮女巫,跟见到的月亮女巫会有那么大的不同,他完全想不明白。也没空去想。

大部分时间,拉蒙都在忙着厨房的工作和照顾小龙黑豆豆。除了暴牙婆之外,拉蒙有意跟洞里的地精们保持距离,他还记得藤长老发现黑豆豆时候的挣扎,藤长老能够放过他们,肯定心里也很痛苦。拉蒙不希望别的地精也面临这种选择。拉蒙不想在冰天雪地里带着小龙去森林里流浪,但是也不想强求地精们接受一个它们的天敌在地精洞窟里长大。所以,他们还是不知道黑豆豆的好。

这段时间里,唯一跟拉蒙经常来往的地精,是茶长老。

拉蒙与茶长老第一次会面,是来到营地的第三天傍晚,拉蒙砍了柴回来,被暴牙婆婆放了假,拖着疲惫的身体回自己的小洞窟。他看到一个白须白发,弯腰驼背干瘪地象一个老核桃一样的地精站在他的小山洞门口,他就是茶长老。茶长老和拉蒙互相看到的第一眼,他们就彼此喜欢。拉蒙觉得这位长老完全不像藤长老那样装腔作势,很是和蔼可亲,让他想到自己已经去世的爷爷,茶长老觉得拉蒙谦恭有礼,又单纯善良,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孩子,比年轻的地精们可爱得多,也有趣得多。

第一次见面,茶长老就主动提出要教拉蒙认字。拉蒙高兴坏了,对村子里的小孩子来讲,能读书认字是他们做梦都盼望的事情。他们约好了每天拉蒙都到茶长老屋子里去,茶长老拿古老的图画卷轴给他讲课。

拉蒙学得很快,七八天之后,就已经可以自己看简单的图画书了。这时候,茶长老提议他学点儿“鸟语”。

“鸟语是什么?是小鸟的文字吗?”拉蒙很好奇地问。

茶长老回答说:“其实正式的称谓应该是“英语”,不喜欢学英语的地精孩子们,管它叫做鸟语。它是一种比较通用的国际语言,是很多外国人会说的,并不是小鸟的语言。”

“那我学英语干什么呀?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外国人。”

茶长老莫测高深的笑了笑,说:“我看到一个有关你的预言,说你将来肯定会用到这种语言。做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不过预言终归是以后的事情了。要说眼前的话,学好了英语,至少你可以看懂更多的图画书。”

其实拉蒙用不着那么多的说服教育,他喜欢学习,既然汉字学着快,学点儿学得慢的英语打发时间,也是好的,他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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