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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烈火魔尘-灰烬-第27章

小说: 烈火魔尘-灰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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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辨别的话语隐约伴着沙沙的耳语。可后来他们也为了各自的事情逐渐离去。只留下我一个人画着悲哀的脸孔。
    不管这些画的原作是谁,他都非常了不起:在技巧手法上并没有什么难度,却真实地刻画出了每个感伤的主题,很容易使人误以为这些是写生出来的。然而我却不愿意对此作进一步的想象。十六个悲痛的人,被赶在一起强迫为不认识的画家摆出造型……实在是不敢想象。
    可我又不能不想。加诺的前任画家在肖像的眼睛上使了个老花招,把它们的眼睛处理得很平坦。这样一来不管我怎么动,这些画像就好象一直盯着我似的。在这些悲哀而疯狂的目光注视下,还要进行长时间的工作,真是叫人受不了。
    其中有一张是男性人类的脸,浅色的头发,浓密的胡子,一点也不象我那整洁黝黑的父亲。可那张脸越是看着我,我越感觉它就是尼耳斯·卡文迪许:他还没有死,也没有失踪十五年,而是仍然活在下层位面的某个地方,忍受着莫大的痛苦折磨。我再次放下笔凝视着画画。这不是我的父亲,它一点也不象他——和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时的样子一点也不象。然而,每当我转过头去看者其他的脸庞时,却总是不经意地从眼角里瞥见它。我的父亲。爸爸。
    “是魔法,”我用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说,“该死的魔法。”它一定附着在船上的颜料里,或者悬浮在四周的空气中。每个位面都会影响你的心智,怂恿你与其保持同步。卡瑟利就想把我拉进它那强大的绝望中去,但它为什么不干脆制造一个尼耳斯·卡文迪许的幻象呢?这画中的男人不是我的父亲……正如我不是我父亲一样。
    这就是问题所在:我不是我父亲。他是个英雄,而我不过是个抄袭他人作品的。就象亚斯敏所说的那样,一个仿画师。她那样鄙视我有多长时间了?她知道我是尼耳斯·卡文迪许的儿子,我是昨天晚上我们……我们没好好值勤之后告诉她的。或许父亲是她还关心着我的唯一理由;或许她认为我象他那样,是个会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的剑客。自打她知道了后,我一想起他就浑身不舒服……她会不会失望地走开,寻找一个真正的男人,一段真正的生活,和画布上那份真正的情感……
    “又在画画了,是吗?”一个稚气在我身边响起,“你还真是敬业啊——一有机会就操持本行。托比叔叔说艺术家就是这个样子。”
    我回过头,看见哈泽坎站在后面。不知为什么,他忽然不象是个讨厌的笨主位面佬了,看上去很惹人喜欢的样子。“我不知道什么该死的艺术家,”我说,“我该死的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这鬼地方在糊弄我的意识。在那个树墩上坐下来,好让我保持理智。”
    “我该怎么做?”
    “让我感受智慧,让我感受真实,让我感受生存的秘密。要不然就和我说说你的家,你抛下的姑娘,还有你那见鬼的托比叔叔。”
    他照办了。
                              * * *
    就和所有人的家一样,哈泽坎的故乡有着露水莹莹的黎明、优哉游哉的马匹、以及多元宇宙气味最重的奶酪。理发师傅总是少一根手指,而且知道的笑话比历史上的所有人都要多;卖衣服的裁缝一年至少有一次要挂出“关门大吉”的牌子;那儿总是有两个铁匠,一个聪明能干、一个笨手笨脚,而且门庭若市的前者总是会接济门可罗雀的后者。当然,这里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当然,这里的冬天人人都在河面上溜冰;当然,这里总有一间据说闹鬼的老房子,一个据说出卖自己肉体的女人,以及一个据说在猪肉里掺猫肉的屠夫。
    尽管生长在印记城,我还是了解哈泽坎的老家。我没有去过……或许没有人去过,包括哈泽坎。在现实世界里,酗酒行为令人烦恼叫人害怕,而不是无害的消遣;在现实世界里,隔壁家的姑娘有着自己的生活,绝不会是你的附属和陪衬;在现实世界里,婚姻既不是无休止的欢乐也不是无止境的灾难,而是界于两者之间的;同样在现实世界里,孩子们也不仅仅象故事里的天使和恶魔那样单纯。然而我们没人来自现实世界,我们来自各自的故乡。在那里人人都是一个“人物角色”,我们的故事、我们的喜怒哀乐,都由三原色绘成。
    说起来,我倒是挺喜欢三原色的:看着眼前的调色板里顺从地出现棕褐来,真叫人高兴。所以我让哈泽坎大谈鼻涕虫的包裹仓里的舞会、三年前埋到房梁的那场暴风雪什么的。春天的小溪里是不是到处游着鳟鱼?可不是。收获季节时树叶是否会变成金黄或是深红?可不是。祖母一定比印记城最棒的厨子还会做菜,而祖父削的一手好木头连最出名的雕刻家都自愧不如。当然了,还有猎狗都能在十里之外嗅到鹧鸪的味道……
    那么托比叔叔呢?
    “关于托比叔叔你想知道些什么?”哈泽坎问。
    “是他养大你的?”
    “是的。”
    “而且还教会了你用意志改变事物的伎俩?”
    “那当然。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不过……”哈泽坎的声音低了下去,装模做样地叹了口气。
    “怎么了?”我问。
    “好吧,”男孩说,“我想托比叔叔在教我的时候有所保留。”
    “是吗?”
    “他从不……嗯,你瞧,托比叔叔是个博学之士。他了解多元宇宙,了解神祗,了解精神力量,可他从来不谈起这些。”
    哈泽坎棕色的眼眸忧郁地看了看我。我知道他想了解些什么,作为感觉者,我有足够的经验来指导他。花招是不能熄灭他对知识的狂热渴望的。
    “你想知道些什么呢?”我问。
    “好吧……就是……嗯,是……我想米丽亚姆喜欢我。”说着他抬起了眼睛,随即又低下头去,“我可能大错特错,可……”
    “可你或许是对的,”我替他说道,“我想是你在蜘蛛里使的那招——让自己看起来很吓人——吸引住了她。”
    “那个?可那是……她喜欢那样?”
    我抬起手耸耸肩:“我所要说的是,这吸引住了她。我相信她早就知道你那恐怖形象是我们叫你装出来的,可她还是在这儿,不是吗?你对她怎么想?”
    “我不知道……”
    “你想不想她离开,或者是困在这儿?”
    “噢,我不要她离开。”
    “这就够了。”我告诉他,“你想和她在一起,看看以后会发生什么,是不是?”
    “是的。”
    “那么就别再瞎担心了。”我对他笑了笑,“你和她认识才不到两天,为未来着想是应该的。但是现在,最好是着眼于目前的情况。”
    “谢谢你,布特林。”哈泽坎真诚地回答道,好象我没有老生常谈,而是真的给了他忠告一般。“我一直都很迷惑……哦,嗨!尤斯泰斯,你怎么在这儿?”
    “尤斯泰斯?”我重复着。男孩的眼睛看着我身后的什么东西。“尤斯泰斯?”我哽了一下,猛地跳了起来。就在那一刹那,一只尖锐的腐尸爪子刚好从我原先待的地方一劈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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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里说道尼耳斯·卡文迪许失踪了十二年,这里的十五年疑为笔误。落叶城&食物链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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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6…12…29 11:40  只看该作者 
同一本书哪个网上书店最便宜?这里告诉你
13。三分钟的差别
    一个人佩带着宝剑的时候是无法顺利作画的,所以我把自己的剑解了下来,放在几步远的地方。可现在腐尸恰好站在我和我的武器之间。它生前可能是个人类,家族中的一两代人还具有巨人的血统,所以这个生物近乎七英尺高,肩膀同独轮手推车那样宽。它看上去有点眼熟。就在它再次发动进攻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自己在哪儿见过它。
    它就是在玻璃蜘蛛里和瑞薇在一起的那些腐尸之一。
    “她发现我们了!”我朝哈泽坎叫道。话音刚落,十根尖利的手爪子朝我胸前猛劈过来,我不得不就地打个滚避开它们。
    “它不是尤斯泰斯,对不对?”哈泽坎还在琢磨。
    男孩依旧悠闲地坐在树墩上,眼瞧着腐尸一次又一次地对我展开攻击。所幸这回它用力过猛,爪子陷进泥巴里拔不出来了。我乘机赶快站起来。腐尸终于抽出手腕,手指上的烂泥飞溅到我的脸颊上,差点没把我的一只眼睛迷住。不一会,它就又向我冲了过来,企图趁我分心的时候干掉我。还好我及时跳过那条小艇,沿着滑溜的泥地一路飞奔,这才没让它得逞。
    “我的剑!”我对哈泽坎叫道,“把我的剑给我!”
    腐尸压根就没费那劲越过小艇,它轻松地弯下身,双手扶住船帮,象木匠在木板上推刨子那样把小船全力向前推去。龙骨刮起了一堆烂泥,但这丝毫没有阻挡住腐尸。不消片刻,船身就狠狠地撞上了我,把我朝河滩推去。身上的青肿倒是小事,问题是再有五步我就要径直掉进冥河里去了。从腐尸燃烧着怒火的眼睛里看得出来,这正中它的下怀。
    我的脚后跟抵着地面,看能不能把船往回推。不幸的是,腐尸的脚爪可以紧紧地扣住地面,而我光洁的皮靴底则只能在上面打滑。腐尸一寸寸地推进,我一寸寸地后退,根本没有机会站起来或是沿着船舷爬开。从船帮上翻进去倒是可以的,不过那样做无非是让我落进腐尸那吸取生命的手爪中而已。
    “哈泽坎!”我叫着,耳朵里听见的冥河水声都和我的叫声一般大了。
    腐尸开心地咝咝叫着。河水离我只有几英寸,只要再推上一下,我就得游在水里……可能也就是一两秒的事情,因为到时候消除记忆的河水会让我彻底忘记该怎么游泳。腐尸的手臂曲了起来,准备给我来最后的一下……
    然而它却忽然停下来转过身,脸上充满了莫名其妙的表情。
    在它身后,哈泽坎双手握着我长剑的剑柄。是男孩劈了腐尸一剑,或许他认为只要全力一击就能把这生物的脑袋砍下来。然而这是在浪费时间,他根本就没有掌握好角度,所以只有平坦的剑身轻轻地打在腐尸身上。对它来说,这一下连挠痒痒都算不上。那怪物做出一个类似冷笑的表情,一步步朝哈泽坎逼近,随时都有可能把他的脑袋捏扁。
    就在这时,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小船朝它的膝盖窝推去。
    小艇成功地撞上了那怪物的腿,它摇晃着向后倒去。与此同时,哈泽坎镇定自若地刺出了长剑。虽然他出剑的时候手腕没有伸直,所以宝剑也没有完全刺穿腐尸的胸膛,但剑尖还是扎断了它的胸骨,并加大了它跌倒时的冲劲。腐尸摔下来的时候,我伸出手去抓住它破烂的衣服,全力往下拉去。
    当时,腐尸的手臂挥舞着,它腐烂的脸朝着我,尖锐的牙齿紧紧咬在一起,火热的呼吸咝咝地喷在我的脸颊上。随后它头朝下跌进了黑色的河水,在身体碰到河面的时候溅起大量乌黑油腻的水珠。
    我呆住了。它掉进去的时候并没有溅起多大的水花,但有一些还是沾在了我的外衣上。要是它们渗进来……我不敢动、不敢呼吸,连眼睛都不敢眨。要是我现在失却了记忆,就要从头开始体验生命的一切。说不定还要吃一次猪莓。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渗在我皮肤上的除了如雨的汗水之外,什么也没有。感谢所有的善良之神,因为天气很冷,我多穿了件外套,这才不至于让河水渗到皮肤上。终于我发着抖叹了口气,慢慢地站了起来。
    “很刺激,是吧?”我对哈泽坎说。
    他点点头:“我等不及要告诉米丽亚姆了。”
    “好极了,那么把我的剑给我。”
    “我能再用它练练吗?”
    “不行,把我的剑给我。”
    “遵命,布特林。”
                              * * *
   午饭之前再也没有其他腐尸出现。在餐桌上我们就此进行了一番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另一支死灵军团的到来只是时间问题。瑞薇一定已经重新恢复了玻璃蜘蛛的平衡,还派出腐尸穿过传送门追踪我们。既然河岸边的那个攻击者无法回瑞薇的总部报告,那么她最后一定会派更多的腐尸到这里来。尽管象利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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