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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1章

泰坦穹苍下-第7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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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可不好说!若是主人发现家里的仆人、客人、一只猫和两条狗全部死于非命……伯爵夫人没疯,在事件发生之后她就带着孩子回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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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军情密探的介入,地方司法部门的调查也就告一段落,但有传言说,南方五省的其他地方还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一切恐怖都得归功于正在进行一场神圣之旅的大英雄王——但千万别当真,这话只是随便说说!

与阴冷萧条地郎伯托比起来,13更喜欢临靠河道背依群山的米劳,米劳镇的风光像极了老人地故乡,有水、有山、天蓝得像丝绸——按照西方人的说法。就是天鹅绒。

躺在干净的睡床上,13翻覆睡不着,他的身体正在以前所未有地速度急剧衰老。尤其是在受伤之后。

说到受伤,13不禁有些唏嘘,多少年没有受伤了?记得还是孩提的时候……那就是半个世纪之前,他跟随师傅学艺。跟随一班兄弟淘气胡闹。他和他的兄弟是注定要做刺客的人,几经周折几经淘汰,13成了13,他的许多朋友都成了暗杀堡外那片五月花丛的肥料。

“暗杀堡……”往日的际遇在梦魇中是那么清晰,13睁开眼睛,“暗杀堡?”他有许多年都没曾忆起他的家乡。他的故乡就是暗杀堡,在东方大陆的一座高山下头——山叫昆仑山,堡叫暗杀堡。

米劳镇的人家临河而居,城镇里的房屋错落地挤在一起,屋檐连着屋檐,屋顶连着屋顶,在自家的窗台上就能看到邻居的盆栽和花束,还能听到女人叱喝孩子的声音。

这就像是暗杀堡,在13的印象里,暗杀堡中的生活就是秩序和纪律的写照,但在他的小房间里,他仍能体会到自由和愉快的情绪。他喜欢像暗杀堡一样把房屋挤在一起的小城镇,也喜欢在这样的镇子里拥有一个栖身之所,他躲在里面,倾听外面的生活,等到腻歪了,就叫他的小朋友给他送终……作为一个杀手,13一直都很幸运。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厌倦的呢?

13想了想,不是多摩尔加,不是特勤处的庸医,不是无休止的杀戮,不是负伤!说实在话,13只是觉得自己已经老了,老得精神再也无法集中,老得逃跑的时候都会懒得动弹!

这要是放到从前,说具体一点就是13年青的时候,别说是一个军事要塞,就连皇帝的宫殿他都来去自如,可前天夜里他就是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军事要塞里面触了霉头,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低级错误,享誉西大陆的第一老杀手不但被人发现,还被一伙武装到牙齿的雇佣兵追得满止,跑!

13不想跑,既来之则安之是他一贯的生存态度,他的本意是想把看见他犯了小错误的人通通杀掉,但他老了,他知道自己办不到。可还是因为老,他又懒得动弹,在杀了十几个人之后,一群扎手的角色把他围在中间,老刺客直到这时才发觉自己又干了一件蠢事,他应该在被人发现的第一时间脱离现场,可他竟然傻呼呼地跳了出来,又让一群更傻的蠢货把他彻底包围。

突围的时候中了一剑,这是不该有的事,但13承认,混战之中他根本就没看清楚!也就是说,这位顶级杀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负伤的。不过不要紧,逃跑一直是老杀手的长项。虽然他喘得厉害,血流了不少,可他还是跑了出来。在坠掉尾巴之前也杀得十分痛快,可冬天地瀑布冷得离谱。老头子的伤口被冰水一泡就失去了知觉……这里说得有些含糊……是人失去了知觉还是伤口失去了知觉?

13撇了撇嘴,他不想再提这件事,其实伤口在入水之前就已失去疼觉,关键是他投进瀑布的角度有些问题,也不知是没看清楚还是怎么一回事。瀑布里竟然横插着一株枯硬地巨木,13砸在上面,摔伤了五脏六腑,疼得意识全无,然后才落入冰冷的水道……

“真遗憾!”塞比斯阿卢索爵士停下笔,他边说边把一块干面包塞进嘴里,“我十分同情您地遭遇……”

13摆了摆手,如果不是看在这个家伙的手下救了自己一命的份儿上,他到死也不会跟人提起这件令他名誉扫地的事。

“有个问题!”塞比斯喝到了水杯里的白酒,他地晚餐就这样结束了。“您刚才说得太笼统了一点。您与纳索夫布仑塔诺泰坦尼亚将军不是一块儿行动吗?为什么会分开?”

“并不完全像你说的那样,那个拿火枪的家伙在明处,我在暗处。没人知道我跟在他身后。”13异常肯定地解释。

阿卢索爵士点了点头,“您的意思是心——,“您缀在纳索夫将军身后,一直躲在暗处,监视一切?”

“没错!”13艰难地颔首。“在我与他接头之后一直如此。”

塞比斯无可奈何地摊开手,“拜托了!您得说得更具体一点,您与纳索夫将军分开的时间、地点,还有您为什么单独行动?”

西大陆的杀手之王瞪了一眼对面这个头脑还算清醒的家伙,他提到了自己最不愿意面对的事情,这件事从一开始就错了,13承认自己的衰老,但他不想承认自己的脑子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好使。

“2月20号,星期五,海森拉赫城西南方二十公里处地一座止,谷……”老人开始叙述。

2月20号,星期五,海森拉赫城西南方二十公里处的一座山谷。天上下着小雪,山路不太好走,入眼的地方尽是白色地冰雪世界,只有止,道满是带着冰渣子的灰黑的污泥,冻得骡马也不敢脚踏实地,人和畜生都在泥泞里一点一点地往前蹭。

好不容易爬上山脊,天色已经完全暗淡,雪大了起来,还有风,凌厉的北风吹得山林东倒西歪,路是走不成了,旅人只得躲进猎户地草屋。

“要一块儿进来烤烤火吗?”

纳索夫布仑塔诺泰坦尼亚将军一边说一边脱掉厚重的皮裘,他把这件蓄满驼绒的大棉袄披在马背上,然后向迎接客人一样大敞开茅草屋的栅栏门。

山风呼啸、雪片纷飞,等了许久也不见回答,纳索夫只得摇了摇头,看来那位躲在暗处的先生打算继续呆在外面喝西北风。

掷弹兵统帅的两位随从已经燃起茅屋里的火炉,好心的猎户不在家,但他给躲避风雪的旅人准备了干燥的圆木和一地厚厚的干草垫。这是山里人的待客之道,如果主人不在,客人可以随意取用度夜的用品,但在第二天天亮之后必须为主人补回来,如果主人没在山上,补回茅屋的物资可以继续供应下一批旅客,如此循环,人们不可不必担心会在雪天的大山里发生事故。

一名亲信随从把背囊里的卧具取了出来,他给从小就已结识的主人铺好简单的床褥,床褥靠着火炉,很快就暖得烫手。

另一名亲随在伺候炉火,他找到猎户家里的铁锅,又找到烧烤用的铁板,在锅里填了水、煮上燕麦粥:等到铁板在火炉上烧烫,他就从储存食品的麻袋里取出冻得硬邦邦的牛脊肉,把切好的脊肉排往铁板上一放……滋!满室生香,牛肉里的冰水迅速融化,铁板上的牛血和牛油化为诱人口水横流的美妙味道。

“老爷,就这些了!”

伺候纳索夫起居的亲随侍从无奈地摊开手,在这样的荒山野岭,燕麦粥和烤牛排已经极为难得。

“霍尔!你把我当成什么了?”纳索夫状似十分气恼地瞪了过来,但看得出他只是在开玩笑,“我可什么苦都吃过!你忘了咱们小时侯的事?”

泰坦尼亚第一掷弹兵师的侍从官霍尔上尉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小时侯……公爵每天都把咱们一班小兄弟训成泥人儿!”

纳索夫露出缅怀地神情,他有一个极为严格的父亲,他的父亲在他很小地时候就把他训练成一个战士、一个男人!

“恰多斯!我的酒?”

“是!”名叫恰多斯地侍从官答应一声。他从一个塞满棉絮的背囊里取出家里的特产——上泰坦尼亚金酒。

纳索夫嘿嘿嘿地乐了起来,在没有上过战场之前。他并不喜欢一直被家里人趋之若鹜的金酒,所以他就搞不懂父亲为什么会在听闻他要加入战斗序列的时候送给他一瓶自家产地烈酒,尽管说不清楚,但他还是一直带着父亲给他的礼物,直到荷茵兰人突然从他的防线杀上来……

那一战!啧啧!掷弹兵统帅灌了一大口。又像老太婆一样匝着嘴,那场血战真是痛快!世界战争史上的第一次步枪兵对决……枪火那么一喷,人群就像集体投河一样扑通扑通地往地上倒!

装填弹药需要时间,只不过是往枪膛里塞进一粒铅丸再填放一些火药的功夫……许多从小一块长大的老朋友就那样倒下了,他们在中弹的时候连发出声音的机会都没有!

冲锋!刺刀!酒!纳索夫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现了背囊里的家乡酒,他的士兵、他地朋友、他的兄弟,泰坦尼亚子弟望着金酒的眼光就像遇见了一个没穿衣服地骚货!他给每个幸存下来的人都分了一点金酒,然后人们就歪歪扭扭地躺倒在地上,有些重伤不治、有些疲极而眠,更多的是醉了!为胜利陶醉。为牺牲陶醉,为故乡的味道陶醉,纳索夫爱上了金酒。一刻也离不了,就是在那个时候。

“来!都来一些吧!”

侍从官霍尔和侍从官恰多斯没有客套,他们用猎户家里地木头杯子接了些金酒,就着牛排。在深山雪夜里大吃大喝,像在天堂一样快活。

“将军!老爷!”喝了酒,侍从官恰多斯的眼睛就亮了起来,“您会当皇帝吗?那些南方人是不是有这个念头?”

纳索夫眨了眨眼,他四下望了望,然后便转向一边的霍尔。

“喂!你认识我最久,你说呢?”

侍从官霍尔坚定地点头,“老爷!您是高贵的泰坦尼亚皇室的第一继承人,虽说南方地方不大,可您再适合不过了!”

纳索夫笑了笑,“我也这么觉得!”

两位侍从官来了酒兴,仿佛他们真的是在伺候一位陛下,这两个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家伙开始了胡说八道,他们说到主人的加冕典礼、说到主人的帝国、说到主人的皇后会是某某王国的漂亮的公主。

纳索夫没有理会侍从的胡闹,但他心里清楚,这两个人在旅途结束之后都留不得,他替他们惋惜,也为他们感到遗憾,但这是必须的。

泰坦尼亚家的第一继承人爱喝金酒,但他从来都没喝醉过,记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经常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像所有的丈夫一样骂老婆、打孩子,纳索夫至今仍不能忘记父亲的可恶嘴脸,喷着一口酒气,欺负他和母亲,嘴里还口口声声地叫着什么“皇族的荣耀”

对于纳索夫来说,承载着无数辉煌和荣耀的泰坦尼亚王朝从未存在过,一切都是历史和他的家族开的玩笑。他鄙视父亲,因为他的父亲一直活在前代皇族血裔的悲怆和绝望里,从未面对过现实;可他在鄙视父亲的同时又无比地尊敬父亲,因为他的父亲无论是骑马射箭还是剑术刀弓都能做到最好!

在这个有着异样历史的家庭里,纳索夫完全看不到自己的出路,他的父辈不是像父亲一样活在岁月和过眼荣华的幻梦里,就是像他的几个叔叔们一样做着败家子的营生,尽其所能地享乐。泰坦尼亚在封地里出不去,也走不脱,前代皇族的烙印不是一项荣誉,而是拷在这个家族身上的铁锁,把他们绑到死、缚到生,让他们在痛苦中做梦。梦醒后喝酒。

“大泰坦尼亚第一掷弹兵师!”

纳索夫在嘴里一个劲儿地念叨,如果他没记错,他是家族在五百年来第一个为国冲上战场、并为当代皇室服役的人。他走出去了。他该骄傲……他确实骄傲!他地部队是帝国摄政王奥斯涅·安鲁·莫瑞塞特出入宫闱时的亲兵,他的部队是在第二次卫国战争中挡住十几万荷茵兰人地英雄劲旅。他该骄傲……

“泰坦尼亚……皇室万岁……”

侍从们还在叫嚣。

纳索夫望向天花板,“光明神在上,请您原谅无知的人……”

对于掷弹兵统帅来说,至少是在此时此刻,世上地人分两种。认为泰坦尼亚有机会复辟的是第一种人,这种人可以归类为疯子、白痴、蠢货;认为泰坦尼亚的机会在于效忠安鲁的是第二种人,这种人可以归类为先知、智者、聪明人!

纳索夫自小就很聪明,长大了也不疯不傻,他自然是聪明人。在聪明人看来,今时今日的泰坦帝国即使不算莫瑞塞特地泰坦,也有安鲁在后面撑着皇旗!人们在谈到这个国家的时候最先说起的往往是那个和胜利女神有过一腿的少年犯!

敌视奥斯涅·安鲁·莫瑞塞特的人多半这样诋毁泰坦帝国的摄政王,不过说到胜利女神……纳索夫想起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不知是谁散布了这样的流言,水仙骑士的大家长之所以老打胜仗是因为他跟胜利女神有染。而胜利女神的名讳又牵扯到缪拉元帅地夫人,这件事要是真的,自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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