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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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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来了咖啡,三杯给他们,一杯给奥伊,随后才在起居室里坐定下来。窗外夜色已经完全降临,大风比先前刮得更凶猛了。莫俊德就在外面,不知道猫在哪里,也许蜷着身子躲在雪洞或是树洞里,她想,再一次克制住对他的怜悯。要是她什么都不知道,大概心里会好受一点,不管他是不是足以让人瞬间死于非命,那毕竟还是个小孩。

“请告诉我们,你是如何来到这个地方的,乔?”罗兰发问。

乔咧嘴一笑。“那可是个让你汗毛倒立的故事,不过你要是真想听,我也不介意说说。”嘴边的微笑随即热情绽放。“这很好,有人可以说说话。栗皮儿听人说话还不错,可它自己从来不会说点什么给我听。”

最初,他想当一名教师,乔说道,但很快就发现那种生活不适合他。他喜欢孩子——事实上,很热爱他们——但讨厌所有狗屎规章制度,也看不惯只允许千篇一律、不鼓励标新立异的教学模式。他只干了三年就辞职了,转而投身演艺界。

“你会唱歌?还是跳舞?”罗兰很好奇。

“都不会,”乔答,“我表演老式的滑稽脱口秀。”

“脱口秀?”

“他的意思是,他是个喜剧演员,”苏珊娜解释说,“他会讲笑话。”

“没错!”乔开心地说道,“还真有不少人觉得很逗趣呢。当然啦,那只是少数人。”

一开始他找了个经纪人,是个打折男士服装店的老板,后来破产了。一场变故总归引发另一个开端,他说,一个钩住一个。最后,他沿着海岸线走,开着一辆东瘪西瘪、但性能还不错的福特牌老皮卡,听从经纪人夏仔的吩咐,在一间又一间二三流夜总会里打工。他几乎从不在周末演出;就算是二三流的夜总会到了周末也会请摇滚乐队。

那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期,社会中不乏乔所谓的“时事元素”:嬉皮士和雅皮士,烧乳罩的女权运动,黑豹党,电影明星,还有总是风云焦点的政治——不过他说自己倾向于传统型的喜剧表演,以说笑话为主。就让莫特·萨和乔治·卡林去演出时事滑稽剧吧,只要他们乐意;他还是坚持说老式俏皮话,“提及我的岳母大人”或是“他们说我们的波兰友人沉默寡言,可让我来跟你说说我遇到的这个爱尔兰姑娘。”

就在他滔滔不绝之际,一件古怪(而——至少对苏珊娜来说——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发生了。乔·柯林斯的中世界语汇里——满是您啦、哩啦、说真的啦——开始混杂入另一种口音,在她看来那无疑是自以为是的美国佬腔调。当他把“鸟”念成“劳”、“听”念成“汤”的时候,她寻思着是因为自己和埃蒂相处的时间长了。她认为乔·柯林斯就是那种老派的模仿高手,听到什么就能说什么,哪怕只是听到稍纵即逝的一个音儿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若是在布鲁克林的俱乐部里演出,大概会是“劳”和“汤”;在匹兹堡大概就变成了“鸟儿”和“听儿”;而在“巨鹰”超级市场就会变成“朱一”。

罗兰前面打断过他,询问喜剧是不是有点像宫廷小丑,老人开怀大笑。“你说得差不离。但不是对着国王和他的宠臣爱妃,而是在一间烟雾缭绕的屋子里,对着一群酒徒。”

罗兰点点头,也笑了。

“不过呢,在中西部当小丑,说一晚上笑话就走,也有很多好处,”他说,“要是你在迪比克喝了个烂醉,顶多在下一个村子里把四十五分钟的表演砍成二十分钟。可也许在中世界的什么地方,他们会因为你搞砸了就把你该死的脑袋砍下来!”

听到这里,枪侠爆发出一阵狂笑,尽管苏珊娜自己也在大笑,但他的高声大笑还是让她惊了一下。“你说得没错,乔。”

在一九七二年夏天,乔在克利夫兰的强狗酒吧里表演,那儿距离犹太人区不远。罗兰再次打断他,这一次问的则是“犹太人区”。

“这就是说贫民区,”苏珊娜予以解释,“在城里有这样一种区域,住的大多是黑人和穷人,那里的警察习惯于先挥警棍打一顿再提问。”

“精辟!”乔也跟着说,还用指关节敲着脑顶心,“我自己都没法这样一针见血。”

这时候,小屋前又传来婴孩哭泣般阴森的呼号,暴风雪略有减弱。苏珊娜瞥了一眼罗兰,即便枪侠听到她脑海里的默想,这次也未作示意。

是风,苏珊娜告诫自己,还能是别的什么呀?

莫俊德,她自己的神思立刻反驳了她。莫俊德就在外面,快冻成冰块了。就在我们坐在这里喝着热咖啡的时候,外面的莫俊德就要死了。

但她什么也没说。

在贫民区待了几星期,惹了不少麻烦,乔接着说,但那时候他酗酒,喝得很厉害(他的用词是:灌得很猛),所以几乎没有觉察到第二次演出时观众只有第一次的五分之一那么多。“地狱啊,我当时晕得很。谁也不认识,但我在走廊里摇摇晃晃地走不稳,撞这撞那,都快把自己撞死了。”

接着,有人从酒吧前窗外扔进来一杯莫洛托夫鸡尾酒(莫洛托夫鸡尾酒,罗兰明白这个术语),你还来不及开口说“说起我的岳母大人……”,酒吧里就着火了。乔从舞台进出口跌跌撞撞冲进了后台。他差一步就逃到街上了,可三个人抓住了他(“都黑得像墨,壮实得像是NBA中场球员”)。两人揪着他,另一个在身后推他。那时又有一个人扔了个瓶子进来。只听“嘭”地一响,灯光全被炸没了。醒来时,他只身躺在山腰的青草地上,根据大马路两边的空宅上的标牌来看,旁边有个小镇叫做“石头翘”。乔·柯林斯只觉得置身于西部电影的布景街上,而所有演员都回家了。

就是在这时候,苏珊娜意识到自己不相信柯林斯先生所说的大部分情节。毫无疑问这故事很有意思,并且,考虑到杰克是在上学路上被车撞死后第一次进入中世界的,这段自述并非完全不可信。可她就是觉得大部分都像是杜撰。问题在于,这重要吗?

“你没法说那地方是天堂,因为没云彩,也没天使的歌唱,”乔继续说,“但我能断言,那就是某种死后状态,都一样。”他四处转了转。他找到了食物,找到了一匹马(栗皮儿),便上了路。他还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很友好,有的就不,有的囫囵一体,有的就像怪胎。他学了不少俚语,也听闻了一些中世界的历史;显然他那时候就知道众光束和塔了。他说,有一天他想穿越劣土,可是他害怕了,皮肤开始裂出各式各样的伤口,还有怪异的斑痕,吓得他掉头往回走。

“屁股上都长疖子了,那就是最后的结果。”他说,“那是六年前或是八年前的事情。我和栗皮儿发誓不再往前走了。就是那时候,我发现了这个名叫西环的地方,结巴比尔也遇到了我。他有点医术,挑破了我屁股上的疮。”

罗兰想知道乔最后一次去黑暗塔朝圣的时候有没有见到疯狂的血王。乔说,没见到,不过在那之前六个月,曾有一场骇人的风暴(“当头一杯烈酒”)把他逼到地窖里躲起来。那时候,电灯全不亮了,发电机也不灵了,就在他缩头缩尾猫在黑暗中时,他突然有一种感觉:有同样骇人的生物存在于近处,随便什么时候都能触及乔的意念,并循迹而来,找到他的藏身之地。

“你们可知道我当时感觉自己像什么?”他问。

罗兰和苏珊娜都摇摇头。奥伊也一模一样地摇摇头。

“零食,”乔说,“会被一口吃掉的小吃。”

这段话是真的,苏珊娜心想。可能略有修改,但基本属实。要说理由恐怕只有一条:她觉得风暴极有可能随血王而来。

“你怎么办?”罗兰问。

“睡觉。”他说,“我一向有这份天才,模仿也是——虽然我在表演中不模仿名人的嗓音,因为那种东西在小市民面前从来不叫座。除非你是滑稽明星里奇·立顿,至少得他那个级别。很怪,可说真的很天才。我可以支配自己的睡眠,我躺在地窖里就那么睡了一觉。等我醒来,灯全都亮了,那个……那个东西反正也走了。我当然知道血王,无数次听乡亲们谈论他——当然,大部分人都不像你们三位。通常,当他们聊起这个话题时,会交叉手指摆出魔眼的符号,再往指缝里吐唾沫。你们觉得那时候走过去的就是他,嗯?你们认为血王当真走过了奇之巷,去了塔?”还不等他们张口回答,他就兀自说下去,“唔,为什么不可能呢?毕竟,塔路是直通黑暗塔的大路。它一路通到那里。”

你明明知道那就是他,苏珊娜心里说,乔,你到底在搞什么把戏?

依稀的哭泣声又响了起来,显然不是风声了。但她现在不再认为是莫俊德的声音。也许是乔曾经用来躲避血王的地窖所发出的声音……如果所言属实的话。现在,会有人在下面吗?会不会躲在下面,就像乔曾经做的那样,抑或,那是个囚徒,被关押在下面?

“我这一生不尽人意,”乔说,“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不管从哪个方面说都和心愿相差甚远,但我也知道,有其规律在——那些一辈子随心所愿的人倒经常是自杀了事,不是吞安眠药就是把枪管塞进嘴里再扣动扳机。”

罗兰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因为他开口说,“其实你就是个宫廷小丑,小酒馆里的客人就是你面前的宫廷。”

乔微笑着,露出一排白色的牙齿。苏珊娜立刻皱起眉头。先前她看到过这排牙齿吗?他们这晚上没少开怀大笑,照理说她早该注意到,可她根本不记得自己曾见过乔露出这样一排白牙。当然他也没有像掉了大半牙齿的老人那样说话漏风(很多人都曾为此向她父亲咨询,其中大多数人都在寻求适合自己的人工造牙)。如果她之前有机会猜一猜,她肯定会说:他是有牙齿,但几乎形同虚设,都是些“破牙根”,可——

嘿,姑娘,你究竟怎么了?他可能在某些事情上撒了谎,但他显然不能在一顿饭的工夫里长出一口新牙!你有点放任自己的想象力啦!

是这样吗?好吧,这不是不可能。而且,那微弱的哭声也终究只能是大风从小屋前檐下飞卷而下的声音。

“我很想听你说笑话、讲故事,”罗兰说,“就像你在路上说的那些,愿你能满足我的请求。”

苏珊娜凝神端详枪侠,寻思着他的请求是否还包含什么隐蔽的寓意,但看起来他是真的兴趣十足。甚至在他们看到起居室墙上的宝丽来快照之前(当乔诉说自己的往事时,他一直回神去望那张照片),罗兰已经显出某种狂热的喜悦,甚至根本不像他自己一贯的表现。就仿佛他得了什么病,在狂乱的边缘徘徊不定。

听到枪侠的要求,乔·柯林斯似乎也吃了一惊,但没有丝毫不悦。“神啊,”他说,“感觉我有一千多年没说过笑话了……考虑到这里的时间会抻长了过去,也许真的有一千年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记得怎么开场。”

苏珊娜脱口而出,“试试吧。”这让她自己都很诧异。

8

乔沉吟片刻,站了起来,掸了掸衬衫前面的面包屑。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小屋中间,拐杖靠在椅子边上,他没有拿。奥伊抬头看着他,两只耳朵机灵地竖起来,笑得连利齿都露出来了,似乎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即将开始的喜剧表演。片刻间,乔似乎没什么把握。随后,他深吸一口气,又长长地呼出来,再献给他们一个微笑。“你们得保证,万一我搞砸了,可不能朝我扔番茄,”他说,“记住哦,我可有日子没干这个了。”

“既然你带我们到这儿来,还让我们吃了个饱,那就绝不会向你扔番茄,”苏珊娜说,“这辈子也不会。”

罗兰呢,一如既往地教条地说,“不管怎么说,我们也没有番茄可以扔。”

“对、对。其实还有些罐头装的番茄在食品储藏室哩……啊,就当我没说。”

苏珊娜笑了。罗兰也是。

得了这番鼓励,乔便开始了,“好吧,让我们回到那个神奇的城市里、那个神奇的强狗酒吧,有些人说那个地方是湖上的错误——也就是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第二场演出。我从来没演完的那一场,而且我喝了个烂醉,相信我。那就再给我一次机会……”

他闭上了双眼。似乎在屏气凝神。当他睁开眼睛时,似乎突然间年轻了十岁。这真让人震惊。而且,当他再次张口说话时,他不止是听上去像个美国佬,看上去也是活脱脱地像。苏珊娜无法用言辞表述这种变化,但她知道:这里站着的当真是乔·柯林斯,美国制造。

“嘿,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强狗酒吧,我是乔·柯林斯,你们不是。”

罗兰咯咯地笑起来,苏珊娜保持着微笑,多半是为了出于礼貌——那不过是句老掉牙的俏皮话。

“老板让我提醒各位,今天晚上啤酒买一送一。明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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