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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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上马时,他们用皮头套蒙住她的脸。没有眼孔。皮革使周围的声音变得模糊不清。洋葱味道存留在舌头上,跟失败的滋味一样浓烈。他们打算绞死我。她想到詹姆,想到珊莎,想到塔斯家中的父亲,不由得感谢头套,替她遮住眼中涌出的泪水。她不时听到土匪们交谈,但无法辨清词句。过了一会儿,她屈服于疲劳,随着马匹缓慢平稳的步伐打呼噜。
这回,她梦见自己回到暮临厅的家中,透过父亲大厅里高高的拱形窗户,欣赏落日的美景。我在这儿很安全。很安全。
她穿着丝绸锦绣,红蓝相间的四分底,镶有金色的太阳与银色的新月。别的女孩穿上会很漂亮,在她身上则不然。她十二岁,扭捏不安地等待与一位年轻骑士会面,他比她年长六岁,由父亲亲自挑选,光辉灿烂,有朝一日定然功成名就。但她害怕他的到来,因为她胸太小,手脚太大,头发老是竖起来,鼻子边长了一粒脓包。“他将给你带来一朵玫瑰。”父亲向她承诺,但玫瑰无用,玫瑰无法保护她。她要剑。守誓剑。我得找到那女孩。我得为他找回荣誉。
门终于开了,她的未婚夫跨入她父亲的厅堂。她尽力遵照先前的教导向他致意,然而鲜血从嘴里涌出,原来她在等待时咬掉了舌头。她把舌头吐在年轻骑士脚边,看到他脸上嫌恶的表情。“‘美人’布蕾妮,”他讽刺道,“我见过比你漂亮的母猪。”然后他将玫瑰扔到她脸上,离开时,披风上的狮鹫飘荡起伏,逐渐幻化成狮子。詹姆!她想大喊,詹姆,回来!你回来!但她的舌头躺在地上,玫瑰旁边的血泊之中。
布蕾妮突然醒来,大口喘气。
她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空气寒冷阴沉,有泥土、蛆虫和霉菌的味道。她躺在搁板床上,盖着一堆羊皮,头上是岩石,树根从墙壁间冒出来。唯一的光源来自一支牛油蜡烛,蜡烛在一摊熔蜡中冒着烟。
她推开羊皮,发觉有人脱了她的衣服和盔甲。她现在穿一件褐色羊毛布宽松裙服,很薄,但刚洗过。前臂夹了木板,再用麻布包扎,一侧脸颊潮湿僵硬。她摸了摸,某种湿润的药膏覆盖着脸颊、下巴和耳朵。尖牙……
布蕾妮站起身,腿软得像水,晕头转向。“有人吗?”
蜡烛后面有许多黑暗的空穴,其中一个里面有什么东西动了动,那是一位衣衫褴褛的灰发老人。他盖的毯子滑到地板上,他坐起来揉揉眼睛。“布蕾妮小姐?你吓了我一跳。我在做梦呢。”
不,她心想,做梦的是我。“这是什么地方?地牢吗?”
“山洞。狗儿追踪我们时,我们就得像老鼠一样逃回洞里。”他穿一件残破不堪的旧袍子,淡红与白色相间,灰头发又长又乱,脸颊和下巴的皮肤松松垮垮,满脸粗糙的胡碴。“你饿不饿?能喝牛奶吗?再来点面包和蜂蜜?”
“我要我的衣服。我的剑。”不穿盔甲,她感觉像光着身子,而且她希望守誓剑在身边。“出去的路。告诉我出去的路。”山洞地上满是石头泥土,感觉高低不平。即使到现在,她仍然头晕目眩,犹如漂浮一般。闪烁的烛光投射出诡异的影子。杀戮的影子在四周起舞,她心想,躲避着我的察看。到处都有洞穴、裂缝和罅隙,但哪条通往外面,哪条通往更深处,哪条是死胡同,她无从知晓。所有的都同样漆黑。
“我可以摸摸你的额头吗,小姐?”看守的手上布满瘢痕和硬茧,却出奇的轻柔。“你的烧退了,”他宣布,带着自由贸易城邦的口音。“不错不错。昨天你的皮肤摸上去还像着了火。简妮担心我们会失去你。”
“简妮。那高个子女孩?”
“就是她。但她不如你高,小姐。人们叫她‘长腿简妮’。是她给你手臂接骨,夹上木板,干得跟学士一样出色。她还尽量治疗你的脸,用煮沸的麦酒清洗伤口,防止溃烂。即便如此……人咬的伤口污秽不洁,我敢肯定,发烧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灰发人摸摸她绑着绷带的脸。“我们不得不割除一点肉。我恐怕你的脸不会好看。”
它从来就没好看过。“你是说,会留下伤疤?”
“小姐,那怪物咬去了你半边脸。”
布蕾妮不由一怔。每个骑士都有战斗留下的伤疤,她央求古德温爵士教她剑术时,他警告过她,你想要这个吗,孩子?但老教头指的是剑伤,他料不到尖牙的牙。“如果你们只是想吊死我,为什么替我接骨,洗净伤口?”
“为什么呢?”他望向蜡烛,仿佛再也无法忍受看她。“他们告诉我,你在客栈战斗得很勇敢。柠檬不该离开路口。他得到命令守在附近,埋伏起来,假如烟囱里有烟升起,就立即赶来……但他听说盐场镇疯狗已沿绿叉河北去,便上了钩。我们追踪这伙人很久了……尽管如此,他应该更清醒才对。结果,走了半天他才意识到血戏子利用一条小溪隐匿踪迹,绕到了他背后,后来,他为了绕开一队佛雷家的骑士,又浪费了更多时间。要不是你,等柠檬和他的人赶到时,客栈里就只剩尸体了。或许正因如此,简妮才给你疗伤。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光荣地获得了这些伤口,为了完全正当的事业。”
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们认为我干过什么?”她说。“你们是谁?”
“我们一开始是国王的人,”那人告诉她,“但国王的人必须要有国王,而我们没有。我们本来也是弟兄,但我们的关系已经瓦解。我不知道我们是谁,只知道我们的路十分黑暗,圣火没告诉我道路尽头等待着的是什么。”
我知道路的尽头在哪里。我见过树林里的尸体。“圣火,”布蕾妮重复。突然,她明白了。“你是那密尔僧侣。红袍巫师。”
他低头看着自己褴褛的长袍,悲哀地笑笑。“叫粉红冒牌货更合适。没错,我是索罗斯,来自密尔……一个糟糕的僧侣,一个更糟的巫师。”
“你跟唐德利恩一起。闪电大王。”
“闪电转眼即逝,再也无法看到。人也一样。我恐怕贝里伯爵的火焰已经离开人世。一个更阴沉的影子取代他领导我们。”
“猎狗?”
僧侣努努嘴。“猎狗死了,已经被埋葬。”
“我看到他。在树林里。”
“那是发烧时做的梦,小姐。”
“他说要绞死我。”
“梦也可能撒谎。小姐,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一定饿坏了吧?”
她确实很饿,肚子里空空如也。“吃的……我很想吃点东西,谢谢你。”
“那就好好吃顿饭吧。坐下。我们还要再谈,但先吃饭。在这儿等着。”索罗斯用融化的蜡烛点燃一支细烛,消失于某块突出的岩石下,黑糊糊的洞里,留下布蕾妮在小山洞独处。但能有多久呢?
她在石室徘徊,寻找武器。任何武器都可以:棍,杖,匕首,但她只找到石头,有一块正称手……但她记得在轻语堡,夏格维用石块对抗匕首是什么下场。听见僧侣的脚步时,她丢下石头,回到座位里。
索罗斯拿来面包、奶酪和一碗炖汤。“很抱歉,”他说。“最后一点牛奶已经发酸,蜂蜜也吃完了。食物越来越少。不过这些能让你吃饱。”
炖汤冰冷油腻,面包很硬,奶酪更硬。但布蕾妮以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不及今天吃的一半好吃。“我的同伴们也在这儿?”她边问僧侣边舀起最后一点汤。
“修士被放走了,让他继续上路。他不是恶人。其余的都在这里,等待审判。”
“审判?”她皱起眉头。“波德瑞克·派恩不过是个小男孩。”
“他说他是侍从。”
“你知道男孩子都爱吹嘘。”
“他是小恶魔的侍从。他承认自己参加过战斗,甚至承认杀过人。”
“他是个孩子,”她又道,“可怜可怜他吧。”
“小姐,”索罗斯说,“我不怀疑在七大王国别的地方能找到仁慈、怜悯与宽恕,但别在这里寻找。这是个山洞,不是座神庙,当人们必须像老鼠一样活在黑暗的地底时,同情心跟牛奶与蜂蜜一样很快就耗光了。”
“正义呢?山洞里能找到正义吗?”
“正义。”索罗斯无力地笑笑。“我记得正义。它的滋味曾如此美好。在贝里的带领下,我们替天行道,我们就是正义的化身,至少我们如此告诉自己。我们是国王的子民,是骑士,是英雄……但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小姐,战争把我们全变成了怪物。”
“你说你们是怪物?”
“我说我们都是人。你不是唯一受过伤的,布蕾妮小姐。当这一切刚开始时,我的很多弟兄是好人,有些……不那么好,这样说可以吗?当然,有种说法认为,说一个男人开始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终结局。我想女人也一样。”僧侣站起身。“恐怕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结束。我听见我的弟兄们来了。夫人派人来找你。”
布蕾妮听见脚步声,看到火炬光在隧道中闪烁。“你告诉我说她去美人市集了。”
“她是去过。我们睡觉时她又回来了。她从来不睡。”
我不害怕,她告诉自己,但已太迟了。至少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害怕,她转而向自己承诺。他们一行四人,身强体壮,面容桀骜不驯,穿着锁甲、鳞甲和皮甲。她认出其中一位,梦中的独眼人。
四人中最高大那个穿一件肮脏破旧的黄斗篷。“吃得满意?”他问,“希望如此。那是你的最后一餐。”他棕头发,大胡子,结实强健,断裂过的鼻子愈合得很差。我认识这人,布蕾妮心想。“你是猎狗。”
他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烂牙,歪歪扭扭,布满褐色蛀痕。“我想是的,因为小姐您杀了上一个猎狗。”他扭头啐了一口。
她记起闪烁的电光,脚下的烂泥。“我杀了罗尔杰。他从克里冈坟头取走头盔,你又从他尸体上拣了过来。”
“他可没抗议。”
索罗斯不安地吸了一口气。“真的吗?死人的头盔?我们堕落到如此地步?”
大个子朝他皱眉头。“那是好钢。”
“这顶头盔和戴它的人都不吉祥,”红袍僧说,“桑铎·克里冈饱受折磨,而罗尔杰是人皮野兽。”
“我不是他们。”
“那为什么要让全世界看到他们的脸?残暴,凶狠,扭曲……你想当那样的人吗,柠檬?”
“看到它,我的敌人会害怕。”
“看到它,我自己都会害怕。”
“那就闭上你的眼睛。”黄斗篷打个急促的手势,“带走那婊子。”
布蕾妮没抗拒。他们有四个人,而受伤后的她十分虚弱,宽松的羊毛衣服底下什么都没有。他们押她穿过蜿蜒的隧道,她不得不矮下脖子,以免撞到头。前方路面急速上升,拐了两个弯,进入一个巨洞,里面满是土匪。
泥地中央挖出一个大火坑,空气中青烟弥漫,很多人簇拥在火堆边取暖,对抗山洞里的寒气。其余的沿墙站立,或盘腿坐在草垫上。也有女人,甚至有几个小孩,躲在母亲裙裾后面张望。布蕾妮唯一认识的脸是“长腿”简妮·海德。
山洞中,岩石裂隙里支起一张搁板桌,后面坐着一个灰衣女人,披斗篷,戴兜帽。她手拿一顶王冠,青铜箍上围了一圈黑铁剑。她正端详着它,手指摸索剑刃,仿佛在测试它们有多锋利。她的眼睛在兜帽底下闪烁着寒光。
灰色是静默姐妹的颜色,她们是陌客的侍女。布蕾妮感觉一阵战栗爬上脊柱。石心夫人。
“夫人,”大个子通报。“她来了。”
“对,”独眼人补充。“弑君者的婊子。”
她怔了一怔。“你为什么这样叫我?”
“要是你每叫一声他的名字,我就能得到一枚银鹿,那我早跟你的兰尼斯特朋友一样富有了。”
“那只不过……你不明白……”
“哦,是吗?”大个子笑道,“我觉得我们明白。你有一股狮子的臭味,小姐。”
“不是那么回事。”
另一名土匪踏上前来,他是个年轻人,穿一件沾满油污的羊皮短上衣,手拿守誓剑。“这把剑可以证明她是狮子。”他操着生硬的北方口音,把剑从鞘中拔出,放在石心夫人面前。火光照耀下,黑红波纹仿佛颤动不休,但那灰衣女人的眼睛只盯着剑柄后端的圆头:一只黄金狮子头,红宝石眼睛像两颗红色的星星一样熠熠生辉。
“还有这个。”弥尔的索罗斯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羊皮纸,放在剑旁边。“上面有小国王的印戳,说携带者在为他办事。”
石心夫人将剑搁置一边,开始读信。
“给我这把剑是有正当用途的,”布蕾妮说,“詹姆爵士立过誓,向凯特琳·史塔克……”
“……然后叫朋友们割了她的喉咙,”穿黄斗篷的大个子说,“我们都了解弑君者和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