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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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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两个女孩是我妹妹。”
  “哦,是吗?可怜的小东西。我也有过一个妹妹,她原本骨瘦如柴,膝盖骨都突出来了,但后来她长出一对奶子,然后某位骑士之子忽然发现她两腿之间颇具吸引力。上次我见到她时,她正要去君临谋生。”
  “你让他们去了哪里?”
  他又耸耸肩。“这个嘛,我不记得了。”
  “哪里?”布蕾妮在木板上又拍下一枚银鹿。
  他用食指将银币弹回给她,“一个鹿找不到的地方……龙或许可以。”
  银子买不到消息,她意识到,金龙或许行,或许不行。钢铁更可靠。布蕾妮摸摸匕首,最后还是把手伸进钱袋,找出一枚金币,放到桶上。“哪里?”
  衣衫褴褛的人抓起金币咬了咬。“太棒了。这下我想起来了,蟹爪半岛,从这儿往北去是一大片荒凉的山丘和沼泽,碰巧我是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的。我本名狄克·克莱勃,虽然大多数人管我叫机灵狄克。”
  她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蟹爪半岛上的什么地方?”
  “轻语堡。你一定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吧。”
  “没有。”
  这似乎让他很惊讶,“我说的可是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知道吗?我有他的血统。他身高八尺,强壮得能单手拔起一棵松树,扔出半里地。没有一匹马承受得了他的重量,因此他骑野牛。”
  “他跟走私者的山洞有什么关系?”
  “他老婆是个森林女巫。克莱伦斯爵士每杀一个人,就会把脑袋提回家,叫他老婆亲吻人头的嘴唇,好让其复活。这些人都是领主、巫师、著名的骑士跟海盗,其中一个还是暮谷城的国王呢。他们统统作了老克莱勃的谋士,既然只有脑袋,说话声音便不可能太大,但也从不闭嘴。想想吧,假如你是颗脑袋,就只能靠说话打发时间,因此克莱勃的城堡被称为轻语堡——至今仍然如此,尽管它成为废墟已有一千年了。那是个孤独的地方,轻语堡。”机灵狄克将金币灵巧地在指关节之间翻滚。“一条孤零零的龙,如果有十条……”
  “十枚金龙是一大笔钱。你当我是傻瓜?”
  “不,但我可以带你去找小丑。”金币来来回回地翻滚。“带你去轻语堡,小姐。”
  布蕾妮不喜欢他摆弄金币的方式。然而……“假如找到我妹妹,六枚金龙。找到小丑,两枚。什么也没找到,就什么也没有。”
  克莱勃耸耸肩。“六枚不错。六枚可以。”
  太快了。在他将金币藏起来之前,她扣住他,“别耍花招。我可不是好惹的。”
  她松手之后,克莱勃揉着手腕。“妈的,该死,”他喃喃道,“你弄疼我了。”
  “我很抱歉。我妹妹是个十三岁的处女。我必须找到她,以免——”
  “——以免哪位骑士把那活儿插进她的洞里。好,我明白了,她一定会没事,因为机灵狄克跟你是一伙。
  明天天亮时分在东门边碰头,给我弄匹马。”


Chapter16 山姆威尔
  大海让山姆威尔·塔利反胃。
  他不只害怕被淹死,更厌恶船的晃动,厌恶甲板在脚下起伏不定。“我经常闹肚子的,”起航离开东海望那天,他向戴利恩承认。歌手拍了拍他的背,“像你这么大的肚子,杀手,不闹才怪。”
  但山姆尽量露出勇敢的表情,不为自己,至少为了吉莉。毕竟,她从没见过海洋,他们逃离卡斯特的堡垒后,挣扎着穿越雪原,路遇的几个湖泊对她而言恍如幻境。如今,随着黑鸟号驶离岸边,女孩颤抖起来,大颗大颗的咸涩泪珠从她脸颊上滚落。“诸神保佑。”山姆听见她轻声祈祷。东海望很快看不见了,远处的长城越变越小,最后也消失了。狂风大作。船帆乃是用浆洗多次、褪为灰色的黑斗篷缝制成的,吉莉的脸色却比之更惨,那是写满恐惧的死白。“这是一艘好船,”山姆试图让她放松,“你别怕。”但她只是看了他一眼,将婴儿抱得更紧,然后逃到下面去了。
  山姆也不由自主地抓紧船舷,眼睛死盯着船桨划动——至少它们整齐划一的动作有一种美,好歹比看着水面强。看着水面只能让他想到被淹死。小时候,父亲大人为教他游泳,便把他扔进角陵城边的水池。水从鼻子和嘴巴灌进来,流到肺部,虽然最后海尔爵士将他拉了上来,但他咳嗽喘息了好几个小时,并且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踏入深过腰间的水里。
  海豹湾比他的腰深好多啊,也不若父亲城堡底下的小鱼塘来得友善。灰绿色的海水跌宕起伏,覆盖着树林的海岸边布满凌乱的巨石与旋涡。即使他能连踢带爬地游泳,也有可能被海浪冲到石头上,撞碎脑袋。
  “在找美人鱼吗,杀手?”戴利恩看到山姆注视着海湾,于是说道,这位从东海望加入的歌手年轻英俊,长着一头金发和浅褐色眼睛,看上去更像个神秘的王子而不是黑衣弟兄。
  “不。”山姆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会上这条船。你要去学城铸造颈链,当上学士,好为守夜人军团效力,他告诉自己,但这个念头只能让他更烦恼。他不想当学士,不想让沉重而冰冷的颈链套在脖子上,他也不想离开弟兄们,那些是他唯一的朋友——当然,他更不愿意回去重新面对那将他送来长城等死的父亲。
  这趟旅程对其他人的意义则大不一样。对他们来讲,这意味着幸福的结局。吉莉在角陵城会很安全,幅员辽阔的维斯特洛隔开了她和恐怖的鬼影森林,她会当上他父亲城堡里的女仆,吃饱穿暖,生活在一个大世界的小角落,一个她身为卡斯特的妻子时做梦也想不到的大世界。她将眼看着儿子茁壮成长,成为猎人、马夫或者铁匠。假如那男孩天赋异秉,甚至会有骑士收他作侍从。
  伊蒙学士去的也是好地方。他将沐浴在旧镇温暖的轻风中,享受余生,与学士同伴们交流,并将智慧分享给助理学士和学徒。但他休息的权利是用一生的辛劳挣来的,山姆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就连戴利恩也会过得更开心。他因强奸罪被送来长城,虽然他自己坚决否认,他自认应当成为某位诸侯的随从,伴其左右献艺。现在机会来了,琼恩任命他为“浪鸦”,以取代尤伦——尤伦失踪多时,大概已死——负责游历七大王国,歌颂守夜人的英勇,时不时带着新募的人员返回长城。
  的确,这趟航程漫长而又艰辛,但对其他所有人来说,至少有个盼头,幸福的结局在等待他们。山姆只能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我是为他们而去的,他告诉自己,为了守夜人,为了别人的幸福。然而他看大海看得越久,就越是感到寒冷深邃。
  不在外头看水面更糟,挤在尾楼底下大家共享的狭促船舱里,山姆的肚子就受不了。他曾试图为正给儿子喂奶的吉莉打气。“这艘船将把我们带到布拉佛斯,”他说,“我们再在那儿找船去旧镇。我小时候看过一本关于布拉佛斯的书,据说该城建于一个潟湖周围,由上百岛屿组成,湖口还有泰坦巨人呢,那是一个数百尺高的石头人哟。他们用船只代替马匹,他们的戏子表演的是精巧的剧本,而非随处可见的愚蠢的即兴闹剧。那里的东西也很好吃,特别是鱼,还有各种各样的蛤、鳗鱼和牡蛎,都是从潟湖中捕上来的新鲜货。转船期间,我们应该有几天空隙,我带你去看戏吃牡蛎吧。”
  他以为那会让她高兴,结果大错特错。吉莉迟钝无神的眼睛透过几缕肮脏的头发瞥了瞥他,“假如你愿意的话,大人。”
  “那你想要什么呢?”山姆问她。
  “什么也不要。”她背过身去,将儿子从一边乳头换到另一边。
  船只摇晃,搅起肚内的食物,起程前,他刚吃过鸡蛋、培根和炸面包。忽然间,山姆再也无法忍受在船舱里多待一刻。于是他站起身,爬上梯子,去把早饭交给大海。山姆晕船晕得如此厉害,他甚至无暇关心风向,结果呕吐时没选对船舷,污物全溅到了自己身上。虽然如此,他仍然感觉好多了……尽管为时不长。
  此船名为黑鸟号,乃是守夜人军团最大的划桨船。在东海望时,卡特·派克告诉伊蒙学士,暴鸦号和利爪号的速度更快,可惜它们是狭长的战舰,是迅捷的猛禽,桨手坐在露天甲板上划船,而斯卡格斯岛之外的狭海水域环境恶劣,黑鸟号才是更好的选择。“狭海多风暴,”派克警告他们,“冬季的暴风雨更猛烈,但秋天的更频繁。”
  最初十天相当平静,黑鸟号在海豹湾中行驶,从没让陆地离开视野。起风时很冷,但空气中有股清新的咸味。山姆几乎吃不下东西,即使强迫自己吞咽下去,食物在肚子里也留不长,但除此之外,他感觉还不算太糟。他多次鼓励吉莉,尽量让她高兴,事实证明这并不容易。无论他怎么说,她都不肯上甲板去,宁愿留在黑暗中抱着儿子,而婴儿也似乎跟母亲一样不喜欢船。行船期间,他不是哇哇哭闹,就是呕吐母亲的乳汁,还老拉肚子,弄脏了吉莉裹着他为他保暖的毛皮,弄得舱内阵阵恶臭。不管山姆点上多少根牛油蜡烛,粪便的味道始终存在。
  室外要舒服多了,尤其是戴利恩唱歌的时候。歌手很受黑鸟号的船员们欢迎,因为他会在他们划桨时表演。他会唱所有他们喜欢的歌:有悲伤的歌,比如《吊死黑罗宾的日子》、《人鱼挽歌》和《我的秋天》;也有雄壮的歌,比如《铁枪》和《七子七剑》;还有《贵妇的晚餐》、《她的小花儿》和《快乐处女麦吉特》这样的靡靡之音。每当他唱到《狗熊与美处女》时,所有桨手都会跟着唱,而黑鸟号仿佛在水面上飞翔。早在艾里莎·索恩手下受训时,山姆就知道戴利恩的武艺不精,但他有副好嗓门,伊蒙学士形容说那像加了蜜的雷。他也会弹木竖琴,会拉小提琴,甚至会自己写歌……尽管山姆对他的歌不太感冒,无论如何,坐着听歌算是船上最好的消遣,就是箱子太硬,太多木刺,让山姆不由得感谢自己生了个肥屁股。胖子的优势就是走到哪儿都自带坐垫,他心想。
  伊蒙学士也喜欢在甲板上度日,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水面。“他在看什么?”某天,戴利恩疑惑地问,“对他而言,这上面跟船舱底下不是一样黑吗?”
  老人听见了他的话。伊蒙的眼睛虽然看不清,耳朵却没问题。“我并非生来就是盲人,”他提醒他们,“我记得上回经过这儿的情形,记得每一块岩石、每一棵树和每一波海浪,记得灰色的海鸥在船只的尾浪后面飞翔。我当时三十五岁,戴上颈链已经十六年了。伊戈想要留我在身边辅佐他统治国家,但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是在这里,最终他拗不过我,只好派出金龙号载我北上,还让他的朋友邓肯爵士亲自护送我抵达东海望。历史上,娜梅莉亚曾把六位国王用黄金镣铐锁拿住送来长城,自那以后,新人到来时没有过如此盛况。伊戈也清空了地牢,这样我就不用独自立誓。他说他们就是我的荣誉护卫——其中一位乃布林登·河文,后来被选为总司令。”
  “您是指血鸦?”戴利恩说,“我知道一首关于他的歌,《一千零一只眼睛》。但我以为他是百年之前的人了。”
  “我们不都一样?我也曾经像你一样年轻啊。”这似乎让他感到悲哀。他开始咳嗽,然后闭上眼睛睡去,每当海浪晃动船只,他也在毛皮之中摇摆。
  他们在灰色的天空下航行,先往东,再往南,然后又往东,海豹湾渐渐开阔。船长是个头发斑白的黑衣弟兄,肚子就像啤酒桶,他穿的黑衣褪色很厉害,因此船员们称他为“老破烂”。他很少说话,大副却把他没说的都补上了,每当风势减弱或者桨手们劲头不足,他就会朝咸涩的空气一通咒骂。大家早上喝燕麦粥,下午喝豌豆粥,晚上就着麦酒吃腌牛肉、腌鳕鱼和腌羊肉。戴利恩唱歌,山姆呕吐,吉莉或哭泣或给婴儿喂奶,伊蒙学士在睡梦中颤抖,这就是日常生活,而风日益寒冷,日益强劲。
  即便如此,这也比山姆的上次航程好得多。当时他还不到十岁,乘坐着雷德温大人的三桅船青亭女王号出海。她有黑鸟号的五倍那么大,华丽雄伟,三张酒红色巨帆,一排排桨叶在太阳底下闪耀着金色与白色的光芒。离开旧镇时,那些桨上下摆动的景象令山姆为之屏息……但那是雷德温海峡最后的美好记忆。跟现在一样,大海让他反胃,而这招致了父亲大人的厌恶。
  抵达青亭岛后,情况变得更加糟糕。雷德温大人的双胞胎打一开始就鄙视山姆。每天早晨在校场上,他们都找出新花样羞辱他,第三天,霍拉斯·雷德温在他求饶时要他学猪叫,第五天,他弟弟霍柏让一个厨房小妹穿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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