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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剑舞啸苍穹-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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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的性情,绝不会善罢甘休。既然他们不会死心,那些鞑靼将领也定会有所行动。”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这也是意料中的事情。那监国王子毕竟是鞑靼未来的的汗王,如果那些将领一点表示都没有,岂不是会寒了普通鞑靼老百姓的心?我预计,鞑靼人一定会把这件事加以操作,以此激励士气,到时候。。。”

到时候到底会发生什么?我没有继续说下去。

站在这里的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所有人都不傻。甚至连一向只懂得冲锋陷阵的校尉也听出了我的话中之意。到时候,平乐镇将会面临鞑靼人更加凶猛的报复。

不过,报复又能把我们怎么样呢?当初远征军横扫鞑靼大草原,捣毁鞑靼王庭,俘虏鞑靼监国王子和王公大臣,掠夺无数贵重战利品,早就考虑到鞑靼人事后的报复。结果呢,来报复的鞑靼人不仅仅是损兵折将,更死了几个在鞑靼响当当的万夫长。众人虽然明知会有更加惨烈的战事发生,心态却又非常的轻松。所有人心里都有一个念头:如果鞑靼人来了,照样让他们灰头土脸,没有命回到大草原。

“李将军!立刻飞鸽传书申将军,把这里的情况如实禀报。恳请申将军尽快救援。”

李将军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他也很想知道,援兵离平乐镇到底还有多远。

我也不敢有半点懈怠,趁着鞑靼人暂时退兵,命人继续加固城墙。天晓得下一次鞑靼人过来,到底会发生什么样地情况,未雨绸缪,才是上上之策。

就在我开始积极做准备的时候,远在三十里外的鞑靼军营,鞑靼汗王的王帐中,却是一派愁云惨淡。

堂堂鞑靼汗王,居然被气得口吐热血,不省人事? 这是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六万鞑靼大军,征伐平乐镇一个弹丸之地,在所有人看来,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可是平乐镇非但没有被攻陷,如今连鞑靼汗王也晕倒了。当留守大营的鞑靼将领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怔的半天没有出声。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开始现在早不早,晚不晚,鞑靼汗王却在这时候晕倒了。

军营里几万鞑靼人都看着中军万夫长第比利斯,看他有什么动作。是报仇?还是继续忍耐?这是一个让第比利斯很难做出决断的选择。报仇,那么他就必须要出兵;如果不报仇,下面的人,会立刻对他生出怨念,甚至还会影响到他对军队的掌控,这绝不是他想看到的事情。

该死的汗王,你晕倒了反倒是轻松了,为什么还要给我留下这个一个麻烦?第比利斯心里忍不住咒骂。他在王帐之中徘徊,不时的,轻轻拍着光秃秃的前额。

“万夫长,可是在为平乐镇的事情而烦恼?”

说话的,是和第比利斯来自于同一部落的黎波里,他是鞑靼大军中相当于智囊、军师一类的存在,按照鞑靼人的称呼,他的官职是祭祀,而万夫长第比利斯是这个部落的头领。

第比利斯苦笑着点点头,“黎波里祭祀,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黎波里祭祀也的确是给第比利斯出了不少的主意,如今听闻他询问,微微一笑道:“祭祀,能有什么好主意?不过汗王现在无法指挥,当务之急,是要控制住所有的兵马。 而且不宜拖延,当尽快做出决断。如果万夫长感觉不好决定,何不找人问问看?””

“找人问?找什么人问?”

黎波里祭祀说:“万夫长难道忘记了那两个人吗?”

“哪两个人啊?”第比利斯突然间恍然大悟,连连点头说:“我明白了……来人啊,立刻把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请过来,就说我有要事和他们商议。”

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也和第比利斯来自于同一个部落。拉米亚千夫长更是第比利斯的亲侄儿。第比利斯无子息,拉米亚一直被他当成部落继承人来培养。

米尔斯千夫长是这个部落前任头人的独子子,年二十岁,一直表现低调,是一个非常能隐忍,同时又很有魄力的家伙。而且在部族里面,威望很高,是大家公认的部落头人继承者。他的父亲,也就是上任部落头领战死时米尔斯年幼,部族长老一致推举第比利斯为新的部落头领。

“万夫长,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来了!”

第比利斯从沉思中清醒过来,连忙抬起头说:“让他们进来。”

不一会儿,从王帐外走进来两个魁梧壮硕,一高一矮地男子。矮个的走在前面,大约有六尺左右的身高,膀大腰圆,却透着一股子沉静气质。他就是米尔斯千夫长,走在他身后的高个,是拉米亚千夫长。

“参见万夫长!”

“起来吧!今天找你们两个人来,是有事情和你们商议。相信你们也知道了。。。数万大军,被平乐镇那弹丸之地阻挡不说,更接连损兵折将。。。”

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相视一眼,都没有说话。他们还弄不清楚第比利斯话里的意思,明智的选择了沉默。

第比利斯也不在意,若无其事的继续说道:“汗王失去了指挥能力,作为中军万夫长,我的职责就是暂时领导军队,为汗王报仇雪恨,寻找机会解救被俘的王子。你们俩都是我最重视的属下,我今天叫你们来。就是想要从你们两个人之中选出一个人来接掌先锋官之职。你们说,选你们谁来接掌先锋官比较合适呢?”

米尔斯千夫长的眼中,闪过了一抹精光。

但是拉米亚千夫长看上去,仍旧一副波澜不惊地模样,好像这件事情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比利斯敏锐的捕捉住了 米尔斯千夫长眼中的那一抹光亮。心中不由得暗自冷笑:你虽然勇武过人,善于隐忍,可终究是年轻啊。你的野心,还是无法掩饰住。不管你早先如何的掩饰,我仍然不会扶你上位,谁叫拉米亚是我的亲侄儿。

不过,当他看到拉米亚千夫长那平静的样子时,心里却又咯噔一下。

“拉米亚千夫长,你有什么想法?”

拉米亚千夫长淡淡一笑。咧开嘴,露出略显发黄的牙齿,“我没甚想法,一切就听从万夫长的吩咐。”

这个狡猾的臭小子!

第比利斯在心里暗骂了一声,“米尔斯千夫长,你呢?”

米尔斯千夫长的眼中,有一丝热切的光芒。不过他沉吟半晌后,还是强忍着自荐的冲动,“我的想法一样,听从万夫长吩咐。”

“也罢。我知道你们二人非常的友爱。你们作为左右先锋,同时发起攻击。同时我们来一次比试,谁如果能拿下平乐镇,谁就在未来接掌我们部落,你们认为如何?”

米尔斯千夫长和拉米亚千夫长又相视一眼,依旧没有开口。不过他们眼中那热切的光芒,再也无法掩饰,以至于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头。

又是一天清晨。

我正站在城头上,注视着城外的鞑靼大军。这已经是第几次击退了鞑靼人?我记不清楚了。

不错,鞑靼人的确是不擅攻坚,但是平乐镇县城的城墙,也地确是不足以对抗鞑靼人那并不纯熟的攻城方式。一夜的时间里,鞑靼人在城外丢弃了数千具死尸,但平乐镇也付出了近千人的代价。其中,不泛有远征军身经百战的老兵,每死去一个,都会让我心痛不已。

不过到了现在,我也已经麻木了!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他眼皮子底下溜走的时候,我再难生出半点心痛的感受。

李将军和琳可一左一右站在我的身后。两人的神情相当的疲惫。

善良的琳可在刚才更是亲自上阵,武艺精湛的小丫头奋勇杀敌的英姿更是令我迷醉,令我感到无比的骄傲。敌人退却的煞那间时间,我仿佛又回到了长乐海边丛林的那一场初次出手,看着诗昭姊妹的眼神充满了柔情蜜意。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两个一模一样的疯丫头感受到我的眼光,对着我甜甜地一笑。

第347节

“他姥姥的!这些鞑靼猪是不是疯了!”精疲力竭的张鑫眯着昏昏欲睡的眼睛忍不住骂道:“都五次了,他们居然不歇一会儿,喘口气?还让不让人活啊?”

“你当这是在游戏啊。”李将军忍不住笑骂道:“亏你还是个老兵,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打起仗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我呸,别自己诅咒自己!是他们死,咱们活!”

黄连树下弹琴,苦中作乐!这两个人倒也真是忙里偷闲,到了这个时候,仍有心思打趣。

但我却高兴不起来,我隐隐约约的已经感觉到,鞑靼人的下一波攻击马上就要展开。我忍不住骂道:“臭小子!别在扯淡了,抓紧时间休息,吃点吃东西,我估计,鞑靼猪很快就会行动了,而且会比头几次来的猛烈。”

此时,正是初晨。

我话音未落,远处地鞑靼大营中,传来一声声的牛角号。

呜。。。呜。。呜。。

只见一队队鞑靼士兵,从大营中冲出来。在火光的照耀下,隐隐约约看到一员鞑靼大将,人模狗样的立马在狼头大旗之下。 随着角号声响接连不断,鞑靼士兵结成军阵,开始缓缓向平乐镇的城墙下挪动。与前几次那种毫无章法地攻击不一样,这一次鞑靼人注重了阵法,也加强了防御,看上去显得很有章法。

“还让不让人活了,又开始了!我还没吃饭呢!”

陈剑雄随手抄起斩马刀,恶狠狠的朝着城下啐了一口唾沫。

我做了个手势,陈剑雄立刻喝道:“军令官,擂鼓,告诉大家,鞑靼人又要过来了!让大家准备作战。”

军令官来到远征军的时候只是一个一脸稚气的小男孩,经过了腥风血雨的历练,他脸上地稚嫩,也消失不见。这两天,他已经喊得喉咙嘶哑,闻听陈剑雄的命令,他立刻从城墙地角落中爬起来,抄起令旗,厉声的喊叫道:“鞑靼人进攻了,擂鼓!”

煞那间,平乐镇战鼓惊天动地,攻防战就在号角中拉开序幕。

一队队训练有素的士兵冲上了城头,弯弓搭箭,做好了攻击的准备。 可是,鞑靼人在快要进入弓箭手的射程时,却突然停了下来。那狼头大旗下的鞑靼大将催马冲过来。

“先不要放箭!”

我吩咐了一句,深吸一口气。什么世道,连这空气里都带着一股子呛人的血腥气味。

“明朝的主将。我是米尔斯千夫长,新任的左军先锋,你可敢出来答话?”

我心里暗自骂道:不就是说个话,有什么敢不敢的?鞑靼猪吃的是肉,却不带脑袋只长膘,就是个脑残的傻货。我大声喝道:“我是平乐镇主将江鹏,鞑靼猪,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没事滚蛋,爷爷没工夫和你扯淡。”

这还是我大明的今科状元吗?说起话来和那些市井泼皮好像没什么差别啊?城楼上的将领和四周围士卒面面相觑,莫非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军营里的一大帮目不识丁的士卒们呆久了,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受到他们改造了?

身旁的几个疯丫头乐不可支,要不是她们女扮男装,怕被外人察觉,只能强忍笑意,恐怕现在早就笑得花枝乱颤了。

“江鹏,你的确厉害!”

这家伙居然不生气?原来也是个又厚又黑的人物。

米尔斯千夫长看着城楼上精神奕奕,气宇宣扬的弓箭手,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他何尝不知道,这江鹏就是平乐镇的主将,令鞑靼人闻风丧胆的鬼屠夫。从土城到平乐镇,双方斗智斗勇交手无数次,他和他地部下,对这明军主将可谓是印象深刻。那众达百斤的纯钢打造的大枪,不晓得夺取了多少鞑靼勇士的性命。说句心里话,米尔斯千夫长对这一副文质彬彬模样的明军主将,倒也真的是十分敬佩。

一座小小的土城,几千人的军队,而后一个又是小小的县城,竟然都是如此难攻,让所有的鞑靼将领吃惊不小。

我忍不住笑道:“鞑靼猪,如果你只是想要过来夸奖我,嘿嘿,你已经说了,我也听到了。还有什么事儿?我还没吃饭,别浪费爷爷的时间。”

米尔斯千夫长却不再理睬我的挤兑,策马盘旋,大声的喊道:“平乐镇的汉人听着,你们都是勇士。鞑靼人最敬佩的就是勇士!不过,如果你们继续坚守下去,又有什么意义?你们阻挡不住我们,趁早投降吧!我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投降,我绝不会动你们平乐镇一草一木。”

劝降的都来了?鞑靼猪也学会了心理战了?一天一夜之间野蛮人就这么进化了?神啊!莫非你也脑残了?

城楼上的将领们都笑了,那些士兵也乐了!这纯粹就是卖艺的,看着就乐呵。

冯树森先是看了我一眼,而后弯弓搭箭,厉声喝道:“鞑靼猪,这就是我们的回答!”

弓弦声响,羽箭犹如一道闪电,射向米尔斯千夫长。

米尔斯千夫长举起长矛磕飞了长箭,但是那羽箭上巨大的力量,却震得他手臂一阵发麻。这家伙原形毕露,恼羞成怒,举起长矛大声吼道:“攻击,大家给我攻击!给我冲!”

城上马上喧哗起来,接着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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