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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欢乐英雄-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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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龙
声明:本书由( 。。)。 

郭大路与王动

(一)

郭大路人如其名;的确是个很大路的人。“大路”的意思就是很大方、很马虎;甚至有点糊涂;无论对什么事都不在乎。

王动却不动。

(二)

大路的人通常都很穷。郭大路尤其穷;穷的特别;穷得离了谱。

他根本不该这么穷的。

他本来甚至可以说是个很有钱的人。一个有钱的人如果突然变穷了,只有两种原因:第一是因为他笨,第二是因为他懒。

郭大路并不笨,他会做的事比大多数人都多,而且比大多数人都做得好。譬如说——骑马,他能骑最快的马,也能骑最烈的马。

击剑,他一剑能刺穿大将身上的铁甲,也能刺穿春风中的柳絮。

你若是他的朋友,遇着他心情特别好的时候,他也许会赤手空拳跃入黄河捉两尾鲤鱼,在从水里跃出抓两只秋雁,为你做一味清蒸鱼、烧野鸭,让你大快朵颐;你吃了他的菜保证不会失望。

他做菜的手艺绝不在京城任何一位名厨之下。

他能用铁板铜琵唱苏轼的“大江东去”,也可以弄叁弦唱柳永的“杨柳岸,晓风残月”,让你以为他终生都是在卖唱的。

有人甚至认为他除了生孩子外,什么都会。

他也不懒,非但不懒,而且时时刻刻都想找事做,做过的事还真不少。像他这种人,怎么会穷呢?

他第一次做的事,是镖师。

那时他刚出道,刚守过父母的丧,将家宅的田园卖的卖,送的送,想凭一身本事,到江湖中来闯一闯。

他当然不会是个很精明的生意人,也根本不想做个很精明的生意人,所以本来值叁百两一亩的田,他只卖了一百七,再加上送给穷亲戚朋友的,剩下的也就不太多了。

但那也足够让他买一匹好马,铸一柄快剑,制几身风光的行头,住最好的客栈,吃最好的馆子。

那时正是春天,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适于做很多事,也是镖局生意最好的时候。

镖局的生意最好的时候,正也就是强盗生意最好的时候。

“中原镖局”的总镖头罗振翼,人虽未老,江湖已老,当然也很明白这道理。所以走在道上,总是特别小心。何况,现在正是春天,他这次保的镖又不轻。

可是保镖只靠小心是绝不够的,还得武功硬,运气好。

罗振翼武功并不弱,但这次的运气却实在不好,竟偏偏遇上了两河黑道上最难惹的欧阳兄弟。

欧阳兄弟不是两个人,也不是叁个人、四个人……欧阳兄弟就是一个人。

他虽然只是一个人,却简直比四十个人还难斗。他左手使短刀,右手使长刀,还可以同时发出七八种不同的暗器,很少人能看出他暗器是从什么地方发出来的。

罗振翼也看不出。他刚躲过叁枝“锦背低头花装弩”、一筒“流星赶月袖中箭”,谁知欧阳兄弟刀背一翻,又射出一双子母寒针。

要命的针,从别人要命也猜不出的地方射出来。

罗振翼右肩上挨了两针,虽还不致立即要命,但也只有等着欧阳兄弟来要他的命。

欧阳兄弟就算不想要他的命,他这趟镖丢了,也只有自己去上吊跳河抹脖子,自己要自己的命了。

就在这时,突然一骑快马驰来,马快人更快,马还未到,马上的人已到。欧阳兄弟只看到一个人从半空中落下来,七八种暗器连一种都还没有来得及出手,左右脉门已同时捱了人家一剑。

这半空落下来的救星自然就是郭大路。

罗振翼对这位救星自然不但感激,而且佩服;不但佩服,而且佩服得五体投地。将这趟镖送到地头后,无论如何也要请他一起回镖局去。

郭大路当然去了,他反正没什么别的要紧事。

他就算有别的事,也会去的。

这是他第一次出手,他忽然发觉自己非但武功不错,人缘也不错。

于是罗振翼就觉得奇怪,就问:“像郭兄如此高的身手,为什么不做镖头?”

郭大路也没问:“为什么武功高的人要去保镖?”

他只觉得做镖头也蛮威风,蛮有趣的。

一个人初入江湖就做了副总镖头,的确够威风,够神气!

唯一令郭大路觉得遗憾的是,“中原镖局”并不是中原最大的镖局,甚至连第一流的镖局也算不上。

他等了好几天,才接到第一笔生意,而且还不是大生意,只不过是替人从开封押几千两银子回洛阳。

路不远,镖不重,又有这么样一位副总镖头,总镖头自然乐得安安心心、舒舒服服的在家里养伤了。

还是春天,早上,镖车启行。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这开始可真不错。

镖旗迎风招展,趟子手的喊镖声嘹亮入云,郭大路穿着紫罗衫,佩着乌鞘剑,坐在大白马上,春天的太阳刚升起,照得他身上暖暖和和的,远处的春山一碧如洗,燕子正在树上衔泥做巢。

他心里实在觉得愉快极了、得意极了。

他只希望能在路上遇见几个江洋大盗、绿林好汉,那倒并不完全是为了他想露露本事、显显威风,而是为了想多交几个朋友。

朋友越多越好。他喜欢朋友,能和这种人交上朋友,岂非也很刺激、很有趣,若再能感化他们改邪归正,岂非更妙不可言。

他果然遇到了。

只可惜他遇到的,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大秤分金、小秤分银,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江洋大盗;也不是那种一诺千金,豪气干云,随时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绿林好汉。他遇见的竟只不过是一伙小毛贼,一个个面有菜色,好象饿了叁天,身上穿的衣服到处是补丁,连刀都生了锈。

郭大路虽然失望,但既然遇见了,也没法子,只好先露两手武功,将他们先震住,再循循善诱,希望他们从此洗心革面,改过向善,做个安分守己、自食其力的良民,莫要辱没了祖宗。

大家先被他的武功吓得呆若木鸡,继而又被他的良言感动得痛哭流涕,一个个都表示决心要重新做人。

“可是我们却身无一技之长,叫我们去做什么呢?不做强盗,只怕一家人都得饿死。”

“做做小生意也好呀,就算卖馒头,也总比做强盗好。”

“连一文本钱都没有,能做什么生意?不如现在就死了算了。”

这些人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确是天良发现的样子。

郭大路几乎也被感动得流泪了。

“没有本钱,这容易,我有。”

镖车里岂非有的是银子吗?

本钱少了,也做不成生意,郭大路出手一向大方得很。

“每人一百两。”

大家千恩万谢,然后,忽然间就全部呼啸而去,远远都可以听见他们在说:“这位恩公不但是大英雄、大豪杰,而且简直是个活菩萨、大圣人。”

郭大路心里也是热血沸腾,感慨不已:“人之初,性本善,若非被逼得无路可走,又有谁愿意做强盗呢?”

等他的感情渐渐平静的时候,他才忽然发现了两件事:第一,镖车里的银子已被分掉一大半。

第二,这银子并不是他的。

跟着他的镖伙们一个个都张大了嘴,眼睁睁地瞧着他,谁也分不清他们这种眼色是将他看成什么?

是大英雄?大圣人?还是个大呆子?

镖银少了一大半,镖头当然是要赔。

郭大路回镖局的时候,心里虽有些不安,却还不太难受。

他有把握赔这镖银,有本事的人都有这种把握。

“我这匹马是二百八十两买来的,身上还剩下七百多两银子,加起来也有一千多两了。先赔他们再说。”

剩下的呢?

“剩下的镖局先垫上,我用副总镖头的薪饷慢慢来还。”

中原镖局能请到他这样的副总镖头,以后名气自然会越来越大,生意自然会越来越好,他的薪饷当然决不会少,很快就能还清的。

罗振翼一直在听着,听得目定口呆,听得像是已出了神。

郭大路还是很有把握,因为他觉得自己提出的这方法实在太合理了。

他再也想不到罗振翼会突然跪了下来。

罗振翼跪下来并不是要求他留下来,或是叩谢他的救命之恩,而是求他快走,走得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你救过我,我替你赔镖银,就算还了债。像郭大爷你这样的人,我以前实在没有见到过,只求以后也莫要遇见才好。”

所以郭大路就走了。

但走到哪里去呢?现在,他身上虽然还佩着剑,衣服虽然还是很光鲜,但大白马已没有了,剩下的几两银子,非但不能让他再住最好的客栈,上最好的馆子,就算吃馒头,睡大炕,也维持不了几天。

郭大路是不是也会觉得有些恐慌,有点难受?

不是,他完全不在乎。

像他这么样有本事的人,还怕没饭吃吗,那岂非笑话?

还是找了家最大的馆子,好酒好菜,痛痛快快的吃了一顿。

每个男人吃了顿好饭后,心情总是特别好的,何况还带着六七分酒意,就算最讨厌的人,在他眼中看来都会变得可爱多了。

所以他就将剩下来的银子全都给了那很可爱的店小二,所以走出门的时候,他的口袋就变得和刚洗过一样,洗得又干净、又彻底。

下顿饭在哪里?简直连一点影子都没有。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船到桥头自然直,天无绝人之路,现在唯一重要的事是找个地方舒舒服服睡一觉。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无论什么事,到了明天,总会有办法的,今天晚上若就为明天的事担心,岂非划不来。

郭大路打了个呵欠,大模大样的走进了城里最好的客栈。

他只忘了一件事。

客栈的门虽然永远是开着的,走进去的时候虽然很容易,走出来的时候,就困难多了。你袋只子若没钱,人家就不会让你再大模大样地走出来。

郭大路当然不会溜掉,也不会撒赖,那怎么办呢?

在这种时候,他才有点着急了,在院子里兜了两个圈子,忽然发觉墙上贴着张红纸条,上面写着:“急征厨师。”

于是郭大路就做了厨子。

做镖头,连头带尾,他总算还干了半个多月。

厨子他只干了叁天。

叁天里,他多用了二十多斤油,摔坏了叁十多个碗,四十多个碟子。

别人居然忍耐下来了,因为郭大路烧出来的几样菜的确不错,有时候找个好厨子甚至比找个好太太还困难得多,直到郭大路将一盘刚出锅的糖醋鱼摔到客人脸上去的时候,别人才真的受不了。

那客人也只不过嫌他鱼做的太淡,要加点盐而已,郭大路就已火冒叁丈高,指着人家的鼻子大骂:“你吃过糖醋鱼没有?你吃过鱼没有?糖醋鱼本来就不能做得太咸的,你知不知道?”

天下的厨子若都象你这么凶,哪还有人敢上馆。

到了这种地步,别人就算还敢留他,他自己也耽不下去了。干了叁天厨子,唯一的收获就是身上多了层油烟,口袋还是空的。

但是,“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怕什么?

郭大路当然还是一点也不在乎,他什么事都会做,什么事都能干,为什么要在乎?

问题是,干什么呢?

郭大路开始想,想了半天,忽然发觉自己会做的事,大多数都是花钱的事——骑马、喝酒、赏花、行令,这种事能赚得到半文钱么?

幸好还有一两样能赚钱的,譬如说,卖唱。

以前他唱曲的时候,别人常常会拍烂巴掌,听出耳油,还有人问他:是不是在娘胎里就已学会唱了?

也有人说:凭他的嗓子,凭他对乐曲的修养,若是真的去卖唱,别的那些卖唱的人一定没有饭吃。

郭大路虽不愿抢别人的饭碗,怎奈肚子却已开始在唱了——唱空城计。

于是他找了家自己从未上去过的酒楼,准备卖唱。

一上楼,店小二们就立刻围了上来,倒茶的倒茶,送毛巾的送毛巾,陪着笑,哈着腰,问他:“大爷今天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今天小店的鱼是特地从江南快马捎来的,要不要活杀一条来配叁十年陈的绍兴酒?”

像郭大路这么样的气派的人,店小二不去巴结他去巴结谁?

郭大路的脸却已红的象是喝过叁十斤绍兴酒了,“我是来卖唱的”,这句话他怎么还能说得出口?

过了大半天,他才结巴的说了句:“我是找人……”话未说完,他已象被人用鞭子赶着似的下了楼,夺门而出。

那当然不能怪那些店小二,只怪他自己无论怎么看也不象是个卖唱的。

“唉,原来一个人貌相长得太好,有时也很吃亏的,也许我长的丑些反而好些。”

郭大路虽然是在叹着气,却几乎忍不住立刻要去照照镜子。

卖唱也卖不成,干什么呢?

“老天给了我这么样一双灵巧的手,我总有事可做的。”

郭大路对自己的手一向很满意。

他看着自己细长而有力的手指,心里忽然想起了一些已在江湖中流传了很久的故事。

“对,卖艺,就在街头卖艺,凭我这身武功,还怕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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